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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城建局起重设备检测29万金额项目招标

导读: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6年度起重设备监督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JJW2015-GS-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委托,就2016年度起重设备监督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W2015-GS-03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2016年度起重设备监督检测项目

1.0

29.0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拟检验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通过的项目至少应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整体升降脚手架、门式起重机和无损检测(包括射线、超声、磁粉、渗透)。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环城东路土山弄2号上城科创中心一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10:00。

  七.投标地点:北城街55号拱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5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10:00。

  九.开标地点:北城街55号拱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5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庆春支行

  银行账号:733261018260002593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质疑和投诉:①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②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拱墅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55301。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环城东路土山一弄2号上城科创中心一楼(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奇山,联系电话:0571-56783579。

  5、采购单位: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联系人:王小明,联系电话:15306718301。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瑞宝

  联系电话:56783590

  传真:56783587

  地点:杭州市环城东路土山弄2号上城科创中心一楼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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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委托,就2016年度起重设备监督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W2015-GS-03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2016年度起重设备监督检测项目

1.0

29.0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拟检验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通过的项目至少应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整体升降脚手架、门式起重机和无损检测(包括射线、超声、磁粉、渗透)。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环城东路土山弄2号上城科创中心一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10:00。

  七.投标地点:北城街55号拱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5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10:00。

  九.开标地点:北城街55号拱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5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庆春支行

  银行账号:733261018260002593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质疑和投诉:①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②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拱墅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55301。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环城东路土山一弄2号上城科创中心一楼(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奇山,联系电话:0571-56783579。

  5、采购单位: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联系人:王小明,联系电话:15306718301。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瑞宝

  联系电话:56783590

  传真:56783587

  地点:杭州市环城东路土山弄2号上城科创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