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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泽卫生监测40万金额项目招标

导读:金泽卫生监测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金泽卫生监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b.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泽卫生监测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127-959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5-1072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泽卫生监测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400000(国库资金:4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1-2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2-0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提供一份)。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2-1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2-18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1555弄53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1555弄53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可于2016年2月2日9:00—14:00,携带上述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1555弄53号佳邸别墅内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金泽镇培育路271号地址:

  邮编:201718邮编:

  联系人:崔金煌联系人:吴鹏飞

  电话:59261980电话:59203378

  传真:59261980传真:59202598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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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金泽卫生监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b.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泽卫生监测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127-959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5-1072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泽卫生监测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400000(国库资金:4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1-2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2-0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提供一份)。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2-1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2-18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1555弄53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1555弄53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可于2016年2月2日9:00—14:00,携带上述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1555弄53号佳邸别墅内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金泽镇培育路271号地址:

  邮编:201718邮编:

  联系人:崔金煌联系人:吴鹏飞

  电话:59261980电话:59203378

  传真:59261980传真:5920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