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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政工程监督检测150万金额项目招标

导读: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16年监督执法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GZCY2016FG02003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的委托,对 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16年监督执法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Y2016FG02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16年监督执法检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铁工程、车行、人行隧道工程、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园林铺装工程、园建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喷淋工程等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服务。详见《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近期的纳税和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的必需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应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如:投标人盖章的《商事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按投标人注册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3)投标邀请中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详见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或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zcyzb.com)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8)原件。

  (8)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限内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我司帐号,并将汇款凭证、报名及购买文件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17日 至 2016年04月0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85号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3827388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联系人:程文强联系电话:020-22263173

  传真:020-87697665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程文强联系电话:020-22263173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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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的委托,对 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16年监督执法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Y2016FG02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16年监督执法检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铁工程、车行、人行隧道工程、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园林铺装工程、园建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喷淋工程等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服务。详见《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近期的纳税和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的必需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应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如:投标人盖章的《商事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按投标人注册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3)投标邀请中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详见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或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zcyzb.com)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8)原件。

  (8)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限内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我司帐号,并将汇款凭证、报名及购买文件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17日 至 2016年04月0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85号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3827388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联系人:程文强联系电话:020-22263173

  传真:020-87697665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程文强联系电话:020-2226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