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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卫生行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拟加强标准和检测能力建设

导读:农业部2016年6月2日发布《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的八个重点任务及四项保障措施,对兽医卫生行业的标准建设和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做出明确规定,并拟加强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

  农业部2016年6月2日发布《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意见稿”),“规划意见稿”对当前的形势、环境及“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回顾,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的八个重点任务及四项保障措施。“规划意见稿”中对兽医卫生行业的标准建设和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做出明确规定,并拟加强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

  重点任务之“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求建立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机制,出台兽医机构条件能力建设标准,加强兽医机构核心能力建设,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财力物力资源;

  重点任务之“强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方面,要求做好严格养殖环节兽医卫生风险管理中深入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提高残留检测覆盖面;

  重点任务之“推动兽药行业转型升级”方面,提出加强标准化建设和提高技术支撑能力的要求。其中加强标准化建设要出台兽药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兽药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兽药质量标准评价和淘汰机制。实施兽药标准提升行动,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加大兽药生产用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兽药及兽医器械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的支持力度。出台兽药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建立兽药标准物质审核制度,实施兽药标准物质与新兽药注册、进口兽药注册或变更注册关联审批,清理无标准物质的兽药产品。鼓励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参与标准物质研发制备工作,提升兽药标准物质的供应能力。提高技术支撑能力方面则将出台省、地(市)兽药检验及残留检测机构建设标准,促进地(市)级兽药及残留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兽用生物制品检测体系,提高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控能力。建立全国兽药检验技术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完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支持兽药残留高通量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制定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技术规范。科学布局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点,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和风险评估,完善国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库。建立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平台,提高兽药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检测能力。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统筹做好“十三五”时期兽医卫生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并在2015年下半年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的《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6年6月13日前书面反馈我部兽医局,同时发送电子稿。

  附件:兽医卫生行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拟加强标准和检测能力建设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doc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5月30日

  (联系人:张立志 孙研

  联系电话:010-59192888 59193201

  传真:010-59192840

  电子邮箱:zhanglizhi@agri.gov.cn)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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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2016年6月2日发布《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意见稿”),“规划意见稿”对当前的形势、环境及“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回顾,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的八个重点任务及四项保障措施。“规划意见稿”中对兽医卫生行业的标准建设和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做出明确规定,并拟加强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

  重点任务之“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求建立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机制,出台兽医机构条件能力建设标准,加强兽医机构核心能力建设,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财力物力资源;

  重点任务之“强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方面,要求做好严格养殖环节兽医卫生风险管理中深入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提高残留检测覆盖面;

  重点任务之“推动兽药行业转型升级”方面,提出加强标准化建设和提高技术支撑能力的要求。其中加强标准化建设要出台兽药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兽药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兽药质量标准评价和淘汰机制。实施兽药标准提升行动,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加大兽药生产用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兽药及兽医器械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的支持力度。出台兽药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建立兽药标准物质审核制度,实施兽药标准物质与新兽药注册、进口兽药注册或变更注册关联审批,清理无标准物质的兽药产品。鼓励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参与标准物质研发制备工作,提升兽药标准物质的供应能力。提高技术支撑能力方面则将出台省、地(市)兽药检验及残留检测机构建设标准,促进地(市)级兽药及残留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兽用生物制品检测体系,提高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控能力。建立全国兽药检验技术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完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支持兽药残留高通量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制定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技术规范。科学布局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点,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和风险评估,完善国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库。建立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平台,提高兽药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检测能力。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统筹做好“十三五”时期兽医卫生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并在2015年下半年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的《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6年6月13日前书面反馈我部兽医局,同时发送电子稿。

  附件:兽医卫生行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拟加强标准和检测能力建设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doc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5月30日

  (联系人:张立志 孙研

  联系电话:010-59192888 59193201

  传真:010-59192840

  电子邮箱:zhanglizhi@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