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公告,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将采购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刑事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其中包括气相、气质、液相、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等。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招标编号:SCG2009026)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包组号:第一包至第三包。
包组内容: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 (人民币/元) |
用途 |
第一包 |
DNA物证、建库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 |
1套 |
4,591,141.00 |
刑事技术DNA检测 (部分免税) |
第二包 |
1台 |
4,618,000.00 |
刑事技术理化检测文件检验 (免税价) |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台 | |||
1台 | ||||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
1台 | |||
1台 | ||||
文件检验仪 |
1台 | |||
1台 | ||||
第三包 |
多光谱检验仪 |
1套 |
1,150,000.00 |
刑事技术影像检验 (免税价) |
注:以上器材免税进口部分由采购人办理免税进口手续,中标人予以协助。
2、用途:刑事技术实验室。
3、数量:一批。
4、项目预算:总预算人民币10,359,141元,各包预算见上表(超过各分包预算的投标无效)。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
6、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投标人可就所有包或个别包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第一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
(3)投标人如果不是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主要设备"基因分析仪、PCR扩增仪、实验室自动化工作站以及超纯水仪"的正式代理授权书原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制造商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原件(非复印、打印或扫描件)以及主要部件的彩图和技术说明;
(4)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具有售后服务能力。
(二)、第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
(3)投标人如果不是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代理授权书原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制造商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原件(非复印、打印或扫描件)以及主要部件的彩图和技术说明;
(4)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具有售后服务能力。
(三)、第三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
(3)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进口品牌,必须具有ISO9001及ISO14001质量认证;
(4)投标人如果不是制造商,需提供主机及关键配件厂家正式代理授权书原件、原厂英文宣传资料、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具有售后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2月26日至2010年3月9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须携带资料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填写相关资料表格。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5、招标文件发放格式:电子文档。各投标人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资料(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2、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就投标的包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号 |
货物名称 |
(人民币/元) |
第一包 |
DNA物证、建库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 |
45,000.00 |
第二包 |
46,000.00 |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 ||
文件检验仪 | ||
第三包 |
多光谱检验仪 |
11,000.00 |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3月13日(以当天17:00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帐户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款帐户:
开户名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银行帐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银行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2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18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18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0年3月18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黄河路88号;
联系人姓名:丁先生;
联系人电话:0754-8896434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79795;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丁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4-88964347。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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