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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千人计划”开始申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日前在千人计划网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六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教育部人事司、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

  根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关于开展2010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函字 [2009]202号)、《关于印发“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组厅字[2010]2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组通字[2010]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千人计划”第六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第六批“千人计划”可申报以下项目: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业人才项目;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4、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二、申报要求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须2010年7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青年千人计划”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见相关文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份,相关附件1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

  “青年千人计划”申报材料,部门所属高校报教育部汇总;中科院、部门所属科研机构、转制院所报科技部汇总;省、区、市所属高校、科研机构报专项办汇总。

  “青年千人计划”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其他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

  四、其他事项

  1、请按时报送。

  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3、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5、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来源于: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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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日前在千人计划网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六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教育部人事司、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

  根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关于开展2010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函字 [2009]202号)、《关于印发“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组厅字[2010]2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组通字[2010]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千人计划”第六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第六批“千人计划”可申报以下项目: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业人才项目;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4、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二、申报要求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须2010年7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青年千人计划”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见相关文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份,相关附件1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

  “青年千人计划”申报材料,部门所属高校报教育部汇总;中科院、部门所属科研机构、转制院所报科技部汇总;省、区、市所属高校、科研机构报专项办汇总。

  “青年千人计划”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其他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

  四、其他事项

  1、请按时报送。

  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3、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5、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