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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水文总站866万水环境监测仪器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OITC-G10034096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水文总站水环境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水文总站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1号附属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22617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0014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10-68725599-8441,传真:010-68458922

  采购数量: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交货期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预算(单位:万元)
1
液相质谱仪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866.17
2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3
连续流动分析仪等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原子荧光光度计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混合型球磨仪(细胞粉碎机)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4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总有机碳(TOC)仪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全自动定量浓缩仪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半导体冷光源体式显微镜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5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密云)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红外分光测油仪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官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水质巡测设备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表格中仅列出了的主要采购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第八章的为准。投标人须对上述投标内容中完整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

  采购用途:水环境监测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f.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如为代理,应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紫外分光光度计、天平、氮吹仪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2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507室(航天桥西500米路北,空军总医院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13会议室(航天桥向西500米路北)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价法,其中投标价格35%、产品性能及质量50%、商务6%、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7%、其他2%。

  项目联系人:吴旭 窦志超 张明磊

  联系方式:电话: 68725599-8441 传真:010-68458922

  开户银行与帐号:招行西三环支行 862081657710001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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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OITC-G10034096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水文总站水环境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水文总站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1号附属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22617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0014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10-68725599-8441,传真:010-68458922

  采购数量: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交货期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预算(单位:万元)
1
液相质谱仪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866.17
2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3
连续流动分析仪等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原子荧光光度计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混合型球磨仪(细胞粉碎机)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4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总有机碳(TOC)仪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全自动定量浓缩仪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半导体冷光源体式显微镜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5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密云)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红外分光测油仪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官厅)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水质巡测设备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表格中仅列出了的主要采购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第八章的为准。投标人须对上述投标内容中完整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

  采购用途:水环境监测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f.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如为代理,应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紫外分光光度计、天平、氮吹仪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2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507室(航天桥西500米路北,空军总医院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13会议室(航天桥向西500米路北)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价法,其中投标价格35%、产品性能及质量50%、商务6%、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7%、其他2%。

  项目联系人:吴旭 窦志超 张明磊

  联系方式:电话: 68725599-8441 传真:010-68458922

  开户银行与帐号:招行西三环支行 862081657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