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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导读:近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

近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同时披露了《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和《公示意见反馈表》。

公示信息显示,《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是依据《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是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有关要求制定。

以上政策实施的同时,此前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和《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6〕40号)同时废止。

而在《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中指出,对国内已能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定《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后公布执行。进口税收政策的调整,一方面总结了我国在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上的突破,另一方面也明确了未来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方向。将我国已经突破的重大技术装备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有助于保护相关产业发展和促进技术装备的国产化,同时免除尚未突破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收收可以降低产业链的采购压力。

本次税收政策的修订主要涵盖了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石油及石化装备、大型煤化工设备、大型冶金成套设备、大型矿山设备、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设备、电子信息和生物医疗装备等,涉及核电、集成电路、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其中进口不予免税的集成电路设备、生物医疗设备、核电装备、分析仪器部分目录如下: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这些不予进口税收优惠的产品,特别是新增和调整项目主要集中于集成电路、生物医疗、分析检测仪器领域,也凸显了近年来我国在这些领域的研发突破和巨大支持力度。未来相关仪器设备在进口关税保护下,将加速相关上下游产业链的国产替代。不过仍有一些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亟待突破“卡脖子”,被列入《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部分内容如下,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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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除了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外,一些关键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列入了《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部分内容如下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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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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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特别是新增和调整项目主要集中于集成电路、生物医疗领域,将成为未来国家支持政策倾斜的重点。相比于修订前的目录来说,本次集成电路涉及了几乎半导体制造和封测的全产业链设备,凸显了我国构建独立自主的半导体产业链的决心,有望突破美国对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封锁。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税收政策调整所依据的2020年颁布的《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同年发布的《实施细则》中强调,对于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如违反规定,将免税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从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停止享受政策。从中可以看出,相关部门将严格把控享受进口税收的重大技术装备用途,确保应用于核电项目,体现了国家对核电项目的支持。而此前,中俄元首共同见证了中俄核能合作项目开工仪式,目前中俄合作建设的核电项目总造价超千亿。核电项目是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由此可见,未来我国将在集成电路、生物医疗、核电、分析仪器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相关的仪器设备也将迎来巨大政策支持和发展机遇。

附件: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pdf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3.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pdf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pdf

已废除: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已废除.zip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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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同时披露了《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和《公示意见反馈表》。

公示信息显示,《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是依据《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是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有关要求制定。

以上政策实施的同时,此前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和《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6〕40号)同时废止。

而在《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中指出,对国内已能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定《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后公布执行。进口税收政策的调整,一方面总结了我国在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上的突破,另一方面也明确了未来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方向。将我国已经突破的重大技术装备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有助于保护相关产业发展和促进技术装备的国产化,同时免除尚未突破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收收可以降低产业链的采购压力。

本次税收政策的修订主要涵盖了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石油及石化装备、大型煤化工设备、大型冶金成套设备、大型矿山设备、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设备、电子信息和生物医疗装备等,涉及核电、集成电路、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其中进口不予免税的集成电路设备、生物医疗设备、核电装备、分析仪器部分目录如下: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这些不予进口税收优惠的产品,特别是新增和调整项目主要集中于集成电路、生物医疗、分析检测仪器领域,也凸显了近年来我国在这些领域的研发突破和巨大支持力度。未来相关仪器设备在进口关税保护下,将加速相关上下游产业链的国产替代。不过仍有一些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亟待突破“卡脖子”,被列入《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部分内容如下,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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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除了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外,一些关键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列入了《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部分内容如下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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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特别是新增和调整项目主要集中于集成电路、生物医疗领域,将成为未来国家支持政策倾斜的重点。相比于修订前的目录来说,本次集成电路涉及了几乎半导体制造和封测的全产业链设备,凸显了我国构建独立自主的半导体产业链的决心,有望突破美国对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封锁。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税收政策调整所依据的2020年颁布的《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同年发布的《实施细则》中强调,对于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如违反规定,将免税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从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停止享受政策。从中可以看出,相关部门将严格把控享受进口税收的重大技术装备用途,确保应用于核电项目,体现了国家对核电项目的支持。而此前,中俄元首共同见证了中俄核能合作项目开工仪式,目前中俄合作建设的核电项目总造价超千亿。核电项目是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由此可见,未来我国将在集成电路、生物医疗、核电、分析仪器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相关的仪器设备也将迎来巨大政策支持和发展机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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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变,涉及集成电路、核电、生物医疗、分析仪器等领域3.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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