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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重一创”新建项目申报要求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导读: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可进行申报,且原则上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安徽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度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

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可进行申报,且原则上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此外,新建项目还应满足《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的申报条件:

(1)《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领域的制造类项目。

(2)项目总投资原则上达到5亿元及以上(包括研发、建筑工程、设备采购费用等,不含土地价款,下同)。对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总投资放宽至2亿元及以上,此类项目须提供国家行业协会、检验检测等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已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须自申报年度起3年内完成总投资。

(4)已购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的相关研发、生产及检验检测等关键设备。

(5)项目单位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资金、技术等相关能力。

根据《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中对于新建项目的支持方式提到,对经审核通过的项目,按对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金额的5%;同一项目已获得过相关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兑现差额部分补助资金;单个项目的获得补助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补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具体通知如下:

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支持 “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根据《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19〕30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4类事项申报工作:


1.支持新建项目(不含“一事一议”事项);

2.奖励重大项目团队;                                          

3.支持企业境外并购;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二、申报要求


(一)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相关要求,组织企业报送申报材料,对照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2、3),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


(二)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请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类别2中,企业申报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不能重合,2017年税收不能为零,3年累计税收不低于100万元。


(三)按照《安徽省“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21〕238号)相关规定,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各类省级资金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需附材料真实性及未重复申报的承诺(企业法人签名盖章)。


(四)申报材料通过“三重一创”项目信息系统上报(网址:http://61.190.70.37:8080/private/login;申报批次:2021年),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4类事项分类刻录,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发票类附件申报时只需提供购置关键设备清单(见附件4),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附件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于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光盘)送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改委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XX市“三重一创”项目申报一览表

2.XX市“三重一创”境外并购项目申报一览表

3.XX市“三重一创”高新技术企业类别1申报一览表、类别2申报一览表

4.购置关键设备清单


安徽省发改委

2021年7月23日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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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度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

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可进行申报,且原则上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此外,新建项目还应满足《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的申报条件:

(1)《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领域的制造类项目。

(2)项目总投资原则上达到5亿元及以上(包括研发、建筑工程、设备采购费用等,不含土地价款,下同)。对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总投资放宽至2亿元及以上,此类项目须提供国家行业协会、检验检测等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已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须自申报年度起3年内完成总投资。

(4)已购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的相关研发、生产及检验检测等关键设备。

(5)项目单位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资金、技术等相关能力。

根据《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中对于新建项目的支持方式提到,对经审核通过的项目,按对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金额的5%;同一项目已获得过相关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兑现差额部分补助资金;单个项目的获得补助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补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具体通知如下:

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支持 “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根据《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19〕30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4类事项申报工作:


1.支持新建项目(不含“一事一议”事项);

2.奖励重大项目团队;                                          

3.支持企业境外并购;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二、申报要求


(一)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相关要求,组织企业报送申报材料,对照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2、3),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


(二)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请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类别2中,企业申报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不能重合,2017年税收不能为零,3年累计税收不低于100万元。


(三)按照《安徽省“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21〕238号)相关规定,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各类省级资金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需附材料真实性及未重复申报的承诺(企业法人签名盖章)。


(四)申报材料通过“三重一创”项目信息系统上报(网址:http://61.190.70.37:8080/private/login;申报批次:2021年),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4类事项分类刻录,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发票类附件申报时只需提供购置关键设备清单(见附件4),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附件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于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光盘)送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改委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XX市“三重一创”项目申报一览表

2.XX市“三重一创”境外并购项目申报一览表

3.XX市“三重一创”高新技术企业类别1申报一览表、类别2申报一览表

4.购置关键设备清单


安徽省发改委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