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招标信息
更新时间: | 2021-09-01 |
招标文件: | 附件1 |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01 】
项目概况
南通市苏通片区市政养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9 月 2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TSTHJFZ20210820
2、项目名称:南通市苏通片区市政养护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50万元/1年
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0万元/年(含50万元/年巡查养护费),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自然人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五年2016年8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养护工程类似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响应单位近6个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清单(由响应单位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
7、投标单位须自有压路机、灌缝机、移动式应急抽排设备一套(每套抽排设备含:30kw(含)以上可移动发电机组一台(或15kw以上发电机组两台)+5kw水泵两台+100米输水管带+牵引车一辆)、防毒面具呼吸器(需具有面罩、气瓶等装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裂缝观测镜、空气压缩机(以购置发票为准),同时在园区中心点30km范围内具备沥青搅拌站(以相应环保资质为准)或与中心点20km范围以内的沥青搅拌站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以协议彩色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任意额度往来增值税发票彩色复印件为准),以便满足工程抢修需要。
提供资料:购置发票及服务合同。
8、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9、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在本项目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这3个渠道查询所有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所有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查询记录电子截屏提交给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文件要求,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10、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在园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包括材料堆放仓库)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
11、资格声明函(按投标文件第七章后附格式);
12、诚信承诺书(按投标文件第七章后附格式);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 9 月 1 日至2021年 9 月 27 日
3.2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线下纸质开标。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27 日9时30分, 逾时递交将拒绝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提交方式及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二号楼一站式服务中心21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9 月 27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二号楼一站式服务中心2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管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质疑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综合处依法投诉。
供应商投诉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若天生态环境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银杏路15号
联系方式:0513-86328208
2、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桑晖 联系电话:18912268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灵
电 话:0513-86328208
采购人:若天生态环境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2021年8 月 31日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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