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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3.70万元采购超低温冰箱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超低温冰箱

    开标时间:2021-10-19 09:00

    预算金额:203.70万元

    采购单位: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样本库实验设备、低温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上海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0-11 


      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样本库实验设备、低温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1-09-28 17:11

      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样本库实验设备、低温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样本库实验设备、低温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501298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样本库实验设备、低温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生物样本库整体建设-低温存储设备、生物样本库整体建设-样本库实验设备;
      数量:1批;
      简要技术需求:生物样本库整体建设-低温存储设备、生物样本库整体建设-样本库实验设备1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8年9月28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从2018年9月28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至 2021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19楼电梯厅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购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招标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及提供本单位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的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上海市延长中路39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66311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何沛霖、徐迪 021-32173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沛霖、徐迪
      电 话: 021-32173703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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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内容:超低温冰箱

    开标时间:2021-10-19 09:00

    预算金额:203.70万元

    采购单位: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样本库实验设备、低温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上海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0-11 


      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样本库实验设备、低温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1-09-28 17:11

      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样本库实验设备、低温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样本库实验设备、低温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501298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样本库实验设备、低温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生物样本库整体建设-低温存储设备、生物样本库整体建设-样本库实验设备;
      数量:1批;
      简要技术需求:生物样本库整体建设-低温存储设备、生物样本库整体建设-样本库实验设备1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8年9月28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从2018年9月28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至 2021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19楼电梯厅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购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招标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及提供本单位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的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上海市延长中路39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66311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何沛霖、徐迪 021-32173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沛霖、徐迪
      电 话: 021-3217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