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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万!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

导读:近日,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357万。

项目概况

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Z211102

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57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环保监测设备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精度稀释仪、全自动气体进样器、气袋清洗器、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原子荧光光度计、溶解氧仪、便携式PH计、便携式电导率仪、便携式浊度仪、紫外烟气分析仪、气体检测管、振动分析仪、热脱附管标样制备器、温度水位尺、便携现场水质监测仪、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等监测仪器设备一批1(批)详见采购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境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 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 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以投标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提供声明函原件。注: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6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  址:惠州市河南岸金湖路红仔石岭15号

联系方式:252836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见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江北长线大厦12楼

联系方式:18169955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18169955830

广东见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5日


来源于: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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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Z211102

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57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环保监测设备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精度稀释仪、全自动气体进样器、气袋清洗器、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原子荧光光度计、溶解氧仪、便携式PH计、便携式电导率仪、便携式浊度仪、紫外烟气分析仪、气体检测管、振动分析仪、热脱附管标样制备器、温度水位尺、便携现场水质监测仪、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等监测仪器设备一批1(批)详见采购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境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 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 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以投标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提供声明函原件。注: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6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  址:惠州市河南岸金湖路红仔石岭15号

联系方式:252836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见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江北长线大厦12楼

联系方式:18169955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18169955830

广东见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