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获悉,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已经通过了征求意见和审查阶段,进入了批准阶段,离最后发布只有一步之遥!
这次的修订标准修订贯彻以人为本的的原则,同时也是基于我国近年积累的大量监测数据和科研数据。水质标准与2006版比较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正式出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准)。
原分类(106项+28) | 新分类(98项+52) |
常规指标(表1、表2,42项)非常规指标(表3,64项)参考指标(附录A中的表A.1,28项) | 新分类基本项目(表1、表2,42项):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各地在水质检测、监测中应实施的指标。扩展项目(表3,56项):根据地区、时间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实施的水质指标,各地在水质检测、监测中应根据当地实际水质情况进行选择性实施。调查项目(附录A中的表A.1,52项):我国可能存在局部污染或确定标准限值的资料尚不完善,有待进一步调查和评估的水质指标。 |
取消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不单独列表对农村小型供水放宽要求,在保留的5个项目菌落总数、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用说明放宽。
序号 | 指标 | 控制值 | 说明 |
1 | 乙草胺 | 0.0003 mg/L | 乙草胺作为一种新型除草剂,国使用量逐渐上升;在我国饮用水中有较高的检出率,有成熟检测方法 |
2 | 高氯酸盐 | 0.07 mg/L | 高氯酸盐与甲状腺疾病有相关性;WHO导则第四版第一次增补版中增加了饮用水中高氯酸盐的限值,为0.07mg/L |
3 | 2-甲基异莰醇(2-MIB) | 10ng/L | ①两指标都为原标准资料附录中规定指标②藻污染暴发可导致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的产生③两指标嗅味阈值低(10 ng/L),超过限值可导致饮用水产生令人极为敏感的臭味 |
4 | 土臭素 | 10ng/L |
耐热大肠菌群;
溶解性总固体;
三氯乙醛(从原0.01mg/L放宽到0.1mg/L)、硫化物、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氯化氰;
原名称 | 现在名称 |
耗氧量 | 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 |
臭和味 | 嗅和味 |
氨氮 | 氨(以N计) |
序号 | 名称 | 原指标 | 修订指标 |
1 | 氟化物 | 1.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为1.2mg/L | ≤1.5mg/L |
2 | 出厂水游离余氯量 | 4mg/L | 2mg/L |
3 | 氯乙烯 | 0.005 mg/L | 0.001mg/L |
4 | 三氯乙烯, | 0.07 mg/L | 0.02 mg/L |
5 | 硝酸盐(以N计) | 10mg/L,水源受限为20 mg/L | 10mg/L |
6 | 浑浊度 | 1NTU | 1NTU, 小型集中式供水因水源与净水技术限制时,暂按3NTU执行 |
7 | 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 | 3mg/L当原水耗氧量>6mg/L时可放宽至5mg/L | 3mg/L |
此次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提出,不仅让大家以后能喝到更加安全健康的水,同时也是对相关行业厂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调整:
1、氨由原来的非常规指标转变为常规指标,更符合饮用水的实际工艺需求!
2、报批稿针对旧标准中不同消毒工艺下消毒剂余量检测参数和消毒剂副产物的测试有了更详细明确的规定,现实操作性更强!
3、出厂水及末梢水游离氯限值由原来的4mg/L降低为2mg/L,但末梢水余量限值不变,说明管网的水质管控更加精细化,更贴合饮用需求!
4、六个消毒剂副产物指标由原来的非常规指标提升为常规指标,说明对消毒剂副产物的监测备受重视!
5、以GB5749-2006表4为蓝本,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指标限值发生改变的参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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