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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300.00万元采购ICP-AES,紫外分光光度,原子吸收光谱,气体流量计,...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ICP-AES,紫外分光光度,原子吸收光谱,气体流量计,分子荧光光谱,尾气检测,离子色谱仪,液液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烟气分析仪,原子荧光光谱,水质分析仪,流动注射分析

    开标时间:2022-05-20 15:00

    预算金额:300.00万元

    采购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4-27 
      招标文件: 附件1   


      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KYZB-2022-225

      2.项目名称: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项目

      3.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4.采购需求: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项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和配套检测试剂的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清单)。

      类别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一、水质监测仪器设备

      1

      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

      (硫化物、阴离子)

      (2模块)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水中总硬度测定仪

      1

      3

      水中甲醛测定仪

      1

      4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5

      便携式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

      1

      6

      自动液液萃取仪

      1

      7

      多参数水质测定仪

      1

      8

      离子色谱

      1

      9

      24升灭菌锅

      2

      二、大气监测仪器设备

      10

      紫外烟气分析仪

      1

      三、噪声监测仪器设备

      11

      振动测定仪

      1

      12

      声级计

      4

      四、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13

      个人防护装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静电防砸安全鞋)

      2

      五、土壤监测仪器设备

      14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1

      15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16

      GPS

      2

      5.本项目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测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申请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会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2.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失信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2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申请人:

      4.3.1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4.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凭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网上投标确认后自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3.方式:申请人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

      4.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网上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方式,申请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和现场解密。

      4.1操作方式请各申请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服务指南中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查看学习。如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叁万元整)。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专用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250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服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请投标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3.2申请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1月18日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址为“http://www.yngp.com/governmentpolicy.do?method=viewPurchaseInfo sys_purchaseintention_id=384d8f36.17e6ab466e1.-7db7”。

      5.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6.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联系方式:18908755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杏花小区南门往东50米

      联系方式:0875-223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08755768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875-2239779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KY225招标公告.pdf 2022-04-27 15:59:33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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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ICP-AES,紫外分光光度,原子吸收光谱,气体流量计,分子荧光光谱,尾气检测,离子色谱仪,液液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烟气分析仪,原子荧光光谱,水质分析仪,流动注射分析

    开标时间:2022-05-20 15:00

    预算金额:300.00万元

    采购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4-27 
      招标文件: 附件1   


      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KYZB-2022-225

      2.项目名称: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项目

      3.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4.采购需求: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项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和配套检测试剂的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清单)。

      类别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一、水质监测仪器设备

      1

      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

      (硫化物、阴离子)

      (2模块)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水中总硬度测定仪

      1

      3

      水中甲醛测定仪

      1

      4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5

      便携式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

      1

      6

      自动液液萃取仪

      1

      7

      多参数水质测定仪

      1

      8

      离子色谱

      1

      9

      24升灭菌锅

      2

      二、大气监测仪器设备

      10

      紫外烟气分析仪

      1

      三、噪声监测仪器设备

      11

      振动测定仪

      1

      12

      声级计

      4

      四、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13

      个人防护装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静电防砸安全鞋)

      2

      五、土壤监测仪器设备

      14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1

      15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16

      GPS

      2

      5.本项目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测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申请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会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2.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失信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2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申请人:

      4.3.1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4.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凭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网上投标确认后自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3.方式:申请人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

      4.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网上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方式,申请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和现场解密。

      4.1操作方式请各申请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服务指南中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查看学习。如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叁万元整)。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专用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250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服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请投标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3.2申请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1月18日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址为“http://www.yngp.com/governmentpolicy.do?method=viewPurchaseInfo sys_purchaseintention_id=384d8f36.17e6ab466e1.-7db7”。

      5.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6.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联系方式:18908755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杏花小区南门往东50米

      联系方式:0875-223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08755768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875-2239779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KY225招标公告.pdf 2022-04-27 15:59:33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