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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加快培养一批支撑储能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紧缺人才

导读:教育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8月31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实施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决定选取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会同有关企业实施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

高校名单:1.清华大学2.天津大学3.华北电力大学4.哈尔滨工业大学5.上海交通大学6.浙江大学7.中国石油大学(北京)8.华中科技大学9.重庆大学10.西安交通大学。

企业名单: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6.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7.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8.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10.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2.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3.中国中化控股有限公司14.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15.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华为技术有限公司17.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工作指南》指出,储能领域人才培养专项是瞄准储能领域核心技术,聚焦解决储能领域技术实践难题和高层次技术领军人才短缺难题而组织设立的博士人才培养专项。专项围绕国家需求,充分发挥产学研协同育人优势,以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等一级学科和相关专业学位类别为依托,为我国储能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培养和储备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科技人才,推动形成储能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辈出的新格局。

专项组织形式:

(一)专项实施单位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会同联合培养企业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专门培养方案,统筹推进本单位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遴选、培养、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联合培养企业要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实施工作。

(三)相关企业须配备有相应资历的优秀人才担任兼职博士生导师,联合专项实施单位共同招收博士研究生。

(四)专项实施单位应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人才培养协调机制,明晰双方权责,明确论文、专利、成果等知识产权归属和分配以及保密条款,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实验室,支持专项博士生参与企业的重大研发项目。

(五)鼓励和支持博士生依托企业的科研条件和重大研发项目开展博士学位论文研究。

(六)鼓励企业优秀青年技术骨干申请攻读定向博士生。

(七)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专项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到本单位工作。

专项培养方向:1.储能基础材料与工艺;2.储能装备制造与控制关键技术;3.设备与系统安全关键技术;4.物理储能关键技术(含储热/冷、压缩空气、飞轮、抽蓄等);5.化学储能关键技术(含电化学、热化学等);6.氢储能关键技术;7.电磁储能关键技术(含超级电容、超导等);8.季节性长周期储能关键技术;9.储能电站规模化运行关键技术;10.源网荷储的联合优化运行及运营关键技术(集中式/分布式);11.储能与风电、光伏、火电等电源联合调度运行关键技术;12.储能大数据应用关键技术。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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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实施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决定选取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会同有关企业实施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

高校名单:1.清华大学2.天津大学3.华北电力大学4.哈尔滨工业大学5.上海交通大学6.浙江大学7.中国石油大学(北京)8.华中科技大学9.重庆大学10.西安交通大学。

企业名单: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6.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7.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8.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10.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2.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3.中国中化控股有限公司14.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15.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华为技术有限公司17.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工作指南》指出,储能领域人才培养专项是瞄准储能领域核心技术,聚焦解决储能领域技术实践难题和高层次技术领军人才短缺难题而组织设立的博士人才培养专项。专项围绕国家需求,充分发挥产学研协同育人优势,以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等一级学科和相关专业学位类别为依托,为我国储能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培养和储备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科技人才,推动形成储能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辈出的新格局。

专项组织形式:

(一)专项实施单位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会同联合培养企业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专门培养方案,统筹推进本单位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遴选、培养、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联合培养企业要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实施工作。

(三)相关企业须配备有相应资历的优秀人才担任兼职博士生导师,联合专项实施单位共同招收博士研究生。

(四)专项实施单位应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人才培养协调机制,明晰双方权责,明确论文、专利、成果等知识产权归属和分配以及保密条款,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实验室,支持专项博士生参与企业的重大研发项目。

(五)鼓励和支持博士生依托企业的科研条件和重大研发项目开展博士学位论文研究。

(六)鼓励企业优秀青年技术骨干申请攻读定向博士生。

(七)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专项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到本单位工作。

专项培养方向:1.储能基础材料与工艺;2.储能装备制造与控制关键技术;3.设备与系统安全关键技术;4.物理储能关键技术(含储热/冷、压缩空气、飞轮、抽蓄等);5.化学储能关键技术(含电化学、热化学等);6.氢储能关键技术;7.电磁储能关键技术(含超级电容、超导等);8.季节性长周期储能关键技术;9.储能电站规模化运行关键技术;10.源网荷储的联合优化运行及运营关键技术(集中式/分布式);11.储能与风电、光伏、火电等电源联合调度运行关键技术;12.储能大数据应用关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