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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151.00万元采购单细胞分析仪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单细胞分析仪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51.00万元

    采购单位: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血细胞分离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10 
      招标文件: 附件1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委托拟对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血细胞分离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设置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2月12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外地可以邮寄原件并电话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联系人: 陈洁

      5、联系电话: 0574-87307605

      6、联系邮箱: 7986402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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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内容:单细胞分析仪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51.00万元

    采购单位: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血细胞分离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10 
      招标文件: 附件1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委托拟对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血细胞分离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设置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2月12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外地可以邮寄原件并电话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联系人: 陈洁

      5、联系电话: 0574-87307605

      6、联系邮箱: 7986402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