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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对欧盟X射线安检设备征收反倾销税有据可依

  欧盟日前就中国对其X射线安检设备征收反倾销税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国对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据可依,不违反WTO规则。而这场X射线安检设备大战背后其实另有隐情,战火最早是由欧盟先挑起来的。

  日前,欧盟就中国对其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提起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中国商务部随即回应称,中方将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规则处理与欧盟的磋商。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不惧欧盟指责,因为中国此前对其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据可依,未违反WTO规则。

  早在自今年1月23日,中国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33.5%~71.8%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中方征税合理合法

  根据商务部公告显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存在倾销,致使我国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且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调查报告显示,调查期内(2006年~2008年),因欧盟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品的大量低价倾销,国内同类产品税前利润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现金净流量严重恶化,巨额投资无法收回,国内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

  商务部研究院欧洲所专家姚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欧盟产品的确扰乱了国内相关行业的正常生产销售,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和威胁。所以,中国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完全是有据可依,并未违反WTO规则。“我们对其征收的反倾销税是完全合法的。德国史密斯海曼有限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市场存在低价不正当竞争,中方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是完全按照WTO规则来裁定的。”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欧盟市场资深律师傅东辉如是对记者说。他告诉记者,其实,这场 X射线安检设备大战另有隐情,而战火是由欧盟先挑起来的。

  早在中国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史密斯公司提起反倾销调查之前,欧盟正在对同方威视的一款汽车集装箱扫描仪实施反倾销。“我国生产的集装箱扫描仪拥有世界先进水平,欧盟企业竞争不过,就利用反倾销手段来打击正常竞争,这明显是滥用WTO规则。”傅东辉说,当时中国企业很不理解欧盟的做法,因为同方威视的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是参与了招标,由当地政府选择的。

  中方在调查中发现,史密斯公司生产的另一种安检X射线设备,在中国市场几乎处于垄断地位。“明明是其在中国进行倾销,却对中国的产品进行反倾销,这是有悖贸易公平原则的。”傅东辉直言。

  欧盟7月25日已将与中国间的X射线安检设备反倾销税争端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按照WTO相关规则,在贸易争端解决程序的第一阶段,欧盟提出与中国就X射线安检设备反倾销争端进行磋商。如果为期60天的磋商不成功,欧盟可要求世贸组织成立专门小组对争端进行裁决。

  企业应提高“规则觉悟”

  “这是一起正常的贸易摩擦。”姚铃说,随着中国和欧盟贸易关系不断深入发展,双方的贸易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她提醒出口企业,要随时做好应对准备,在不违背WTO原则的情况下,保护自己的利益。

  傅东辉同样指出,中国出口企业一定要加强“规则觉悟”。他具体建议,中国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时,要熟悉WTO规则,一方面可以用来自我约束;另一方面,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可利用国际规则来保护自己。

  姚铃告诉记者,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是向WTO提起诉讼的一道正常的必经程序,如果经过磋商,中欧双方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诉讼就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因此这起WTO官司的最终去向还要等到磋商结束后见分晓。

来源于: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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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日前就中国对其X射线安检设备征收反倾销税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国对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据可依,不违反WTO规则。而这场X射线安检设备大战背后其实另有隐情,战火最早是由欧盟先挑起来的。

  日前,欧盟就中国对其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提起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中国商务部随即回应称,中方将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规则处理与欧盟的磋商。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不惧欧盟指责,因为中国此前对其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据可依,未违反WTO规则。

  早在自今年1月23日,中国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33.5%~71.8%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中方征税合理合法

  根据商务部公告显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存在倾销,致使我国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且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调查报告显示,调查期内(2006年~2008年),因欧盟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品的大量低价倾销,国内同类产品税前利润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现金净流量严重恶化,巨额投资无法收回,国内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

  商务部研究院欧洲所专家姚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欧盟产品的确扰乱了国内相关行业的正常生产销售,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和威胁。所以,中国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完全是有据可依,并未违反WTO规则。“我们对其征收的反倾销税是完全合法的。德国史密斯海曼有限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市场存在低价不正当竞争,中方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是完全按照WTO规则来裁定的。”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欧盟市场资深律师傅东辉如是对记者说。他告诉记者,其实,这场 X射线安检设备大战另有隐情,而战火是由欧盟先挑起来的。

  早在中国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史密斯公司提起反倾销调查之前,欧盟正在对同方威视的一款汽车集装箱扫描仪实施反倾销。“我国生产的集装箱扫描仪拥有世界先进水平,欧盟企业竞争不过,就利用反倾销手段来打击正常竞争,这明显是滥用WTO规则。”傅东辉说,当时中国企业很不理解欧盟的做法,因为同方威视的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是参与了招标,由当地政府选择的。

  中方在调查中发现,史密斯公司生产的另一种安检X射线设备,在中国市场几乎处于垄断地位。“明明是其在中国进行倾销,却对中国的产品进行反倾销,这是有悖贸易公平原则的。”傅东辉直言。

  欧盟7月25日已将与中国间的X射线安检设备反倾销税争端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按照WTO相关规则,在贸易争端解决程序的第一阶段,欧盟提出与中国就X射线安检设备反倾销争端进行磋商。如果为期60天的磋商不成功,欧盟可要求世贸组织成立专门小组对争端进行裁决。

  企业应提高“规则觉悟”

  “这是一起正常的贸易摩擦。”姚铃说,随着中国和欧盟贸易关系不断深入发展,双方的贸易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她提醒出口企业,要随时做好应对准备,在不违背WTO原则的情况下,保护自己的利益。

  傅东辉同样指出,中国出口企业一定要加强“规则觉悟”。他具体建议,中国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时,要熟悉WTO规则,一方面可以用来自我约束;另一方面,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可利用国际规则来保护自己。

  姚铃告诉记者,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是向WTO提起诉讼的一道正常的必经程序,如果经过磋商,中欧双方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诉讼就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因此这起WTO官司的最终去向还要等到磋商结束后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