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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164.00万元采购CO、CO2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CO、CO2

    开标时间:2023-05-26 14:30

    预算金额:164.00万元

    采购单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2023年市级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05 


      2023年市级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项目概况

      2023年市级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30088

      项目名称:2023年市级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4万元

      最高限价:16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如下:

      设备名称

      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

      预算单价

      最高限价

      SO2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2

      10万元/台

      20万元

      NOx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2

      12万元/台

      24万元

      CO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2

      12万元/台

      24万元

      O3分析仪(核心产品)

      见招标文件要求

      2

      13万元/台

      26万元

      PM10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1

      16万元/台

      16万元

      PM2.5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1

      17万元/台

      17万元

      NH3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1

      22万元/台

      22万元

      H2S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1

      15万元/台

      1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供货完成后30日历天完成仪器设备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 6日至2023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方式:欢迎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8.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8.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8.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8.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8.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9、信用承诺制

      9.1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9.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

      联系方式:陈女士025-83630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方式:江工025-84207240-6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25-84207240-6002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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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CO、CO2

    开标时间:2023-05-26 14:30

    预算金额:164.00万元

    采购单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2023年市级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05 


      2023年市级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项目概况

      2023年市级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30088

      项目名称:2023年市级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4万元

      最高限价:16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如下:

      设备名称

      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

      预算单价

      最高限价

      SO2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2

      10万元/台

      20万元

      NOx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2

      12万元/台

      24万元

      CO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2

      12万元/台

      24万元

      O3分析仪(核心产品)

      见招标文件要求

      2

      13万元/台

      26万元

      PM10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1

      16万元/台

      16万元

      PM2.5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1

      17万元/台

      17万元

      NH3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1

      22万元/台

      22万元

      H2S分析仪

      见招标文件要求

      1

      15万元/台

      1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供货完成后30日历天完成仪器设备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 6日至2023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方式:欢迎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8.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8.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8.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8.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8.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9、信用承诺制

      9.1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9.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

      联系方式:陈女士025-83630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方式:江工025-84207240-6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25-84207240-6002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