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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100.00万元采购零气发生器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零气发生器

    开标时间:2023-11-01 09:00

    预算金额:1100.00万元

    采购单位:鲁山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十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平公资采20231142号】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0-11 


      项目概况

      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0-22
      2、项目名称: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31142号-1 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第一标段 3473680 3473680 347368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473680
      2 平公资采20231142号-2 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第二标段 3473680 3473680 347368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473680
      3 平公资采20231142号-3 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第三标段 4052640 4052640 405264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47368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完善平顶山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 ”提供更加坚强的监测信息支撑。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等技术要求,参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基础保障检查要求》等文件的规定,进行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工作,采购一批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工作的相关设备二氧化硫(SO2)分析仪、氮氧化物(NOX)分析仪、臭氧(O3)分析仪、一 氧化碳(CO)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采样系统及集成、环境监控与质控联动设备、辅助设施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张店乡、仓头乡、董周乡、观音寺乡、瓦屋乡、土门办事处共6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
      第二标段: 让河乡、马楼乡、张良镇、磙子营乡、张官营镇、辛集乡共6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
      第三标段:尧山镇、赵村乡、下汤镇、昭平台库区乡、四棵树乡、团城乡、熊背乡共7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
      5.4 、供货及安装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7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8、质保期:1年(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算起)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 CA 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部门:鲁山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3、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分扣除,详见招标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顶山市鲁山县中州路鲁山县中医院东侧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0375-5656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十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C栋7楼718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669250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6692503761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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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零气发生器

    开标时间:2023-11-01 09:00

    预算金额:1100.00万元

    采购单位:鲁山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十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平公资采20231142号】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0-11 


      项目概况

      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0-22
      2、项目名称: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31142号-1 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第一标段 3473680 3473680 347368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473680
      2 平公资采20231142号-2 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第二标段 3473680 3473680 347368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473680
      3 平公资采20231142号-3 鲁山县环境保护局19座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项目第三标段 4052640 4052640 405264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47368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完善平顶山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 ”提供更加坚强的监测信息支撑。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等技术要求,参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基础保障检查要求》等文件的规定,进行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工作,采购一批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工作的相关设备二氧化硫(SO2)分析仪、氮氧化物(NOX)分析仪、臭氧(O3)分析仪、一 氧化碳(CO)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采样系统及集成、环境监控与质控联动设备、辅助设施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张店乡、仓头乡、董周乡、观音寺乡、瓦屋乡、土门办事处共6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
      第二标段: 让河乡、马楼乡、张良镇、磙子营乡、张官营镇、辛集乡共6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
      第三标段:尧山镇、赵村乡、下汤镇、昭平台库区乡、四棵树乡、团城乡、熊背乡共7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
      5.4 、供货及安装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7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8、质保期:1年(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算起)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 CA 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部门:鲁山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3、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分扣除,详见招标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顶山市鲁山县中州路鲁山县中医院东侧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0375-5656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十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C栋7楼718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669250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6692503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