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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申报进行中!生态环境部征集大气、噪声及减污降碳技术,编制相关指导目录

导读:生态环境部征集大气污染、噪声振动控制及减污降碳技术,用于编制《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截止日期:2024年8月20日。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公开征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及其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编制《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

一、重点领域

(一)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1.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技术,玻璃、陶瓷等行业烟气深度治理技术,燃煤电厂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工业锅炉烟气综合治理技术;

2.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技术;

3.船舶、矿山机械等移动源污染治理技术;

4.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物质等焚烧烟气净化技术;

5.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技术;

6.恶臭治理技术;

7.扬尘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

8.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

(二)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

1.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2.工业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3.建筑施工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4.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

5.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6.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污染防治或减污降碳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示范技术是指创新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应至少有1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推广技术是指经工程实践证明技术成熟、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尚未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应至少有3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六)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已纳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的技术不再推荐。

三、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申报技术须经单位推荐,“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见附件1)的“推荐单位盖章”处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单位主要包括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各直属单位、各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请推荐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各单位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5项。请申报单位填写“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见附件1),按附件2、附件3要求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按附件4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序号排序),报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8月20日前寄送2册至指定邮寄地址,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件(可编辑版,不超过50MB)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2024+技术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元生

电话:(010)65645390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6号207室

邮箱:liu.yuansheng@mee.gov.cn

技术申报进行中!生态环境部征集大气、噪声及减污降碳技术,编制相关指导目录

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技术报告是在申报表基础上对技术更全面、详实的介绍,其内容应客观、准确,并与申报表内容协调一致。申报材料若缺少技术报告则不予受理。

技术报告正文应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内容:

一、申报单位介绍(1000字以内)

主要介绍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尤其是企业资信、资产规模、盈利情况等,附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

二、申报技术介绍

2.1 技术背景及应用领域

申报技术在所属领域解决的主要问题,技术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本领域其他类似技术、科研成果等相关应用情况及范围概述。

2.2 技术内容、原理及工艺流程

详细说明技术和工艺内容、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以及实现相关功能采用的核心工艺、核心装备、主要工艺设计参数,需附相关技术原理图、工艺流程图、装备结构简图等。

2.3 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

基于适合的对比对象,详细说明技术的创新点以及先进性,明确能够体现申报技术特点、优势的关键技术参数对比情况(性能参数指标、主要技术参数等)。

2.4 技术适用性

详细说明技术应用的细分领域及成功应用申报技术所需的外部支持条件,主要包括资源(能源)条件、技术条件、劳动力条件等。

2.5 技术经济性

详细说明技术的投资、运行成本,单位污染物处理成本;与同一领域其他类似技术相比较,申报技术推广应用的经济性;以及应用该技术可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除申报表中填写的核心指标外,还需提供技术经济分析的测算依据、表格等。

2.6 其他

与申报技术相关的其他需要详细介绍的内容。

三、申报技术综合影响

3.1 对资源能源利用的影响

3.1.1 资源利用方面

说明申报技术在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资源投入和循环利用情况,说明资源消耗种类、资源年节约量、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节约量;废物的再利用及再生利用种类、再生资源利用量(或利用率)、再制造率及循环利用途径等,提供相应计算过程、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1.2 能源利用方面

说明技术应用的能源消费种类、消费环节、消费量,及技术相关指标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机能耗等,提供相应计算过程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制定相关能耗限额标准的产品,需说明达到相关行业能效水平情况。

3.2 减污效果

说明申报技术应用前后,大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变化情况,噪声、振动的产生及降噪、减振效果,提供数据的计算过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还应说明技术应用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及排放水平,治理工艺,治理后浓度、排放量及排放水平等情况。

3.3 减碳效果

说明技术应用后由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机能耗等降低而减少的碳排放量,或由于工艺过程改进而减少的碳排放量,或直接捕集利用减少的碳排放量,提供相应计算过程、相关原理描述、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4 社会效益

说明技术应用和推广对产业的影响,如催生了新行业,扩大了就业;说明技术应用和推广后的环境质量改善公众满意度等。

四、技术研发、中试情况

对技术研发和中试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五、申报技术应用案例

列举申报技术目前已实施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案例。总结性论述应用案例实施的可行性、优势以及对资源、能效、环境的影响,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附:

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docx

技术报告编写要求.docx

《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docx

证明材料要求.docx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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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公开征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及其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编制《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

一、重点领域

(一)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1.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技术,玻璃、陶瓷等行业烟气深度治理技术,燃煤电厂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工业锅炉烟气综合治理技术;

2.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技术;

3.船舶、矿山机械等移动源污染治理技术;

4.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物质等焚烧烟气净化技术;

5.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技术;

6.恶臭治理技术;

7.扬尘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

8.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

(二)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

1.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2.工业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3.建筑施工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4.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

5.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6.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污染防治或减污降碳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示范技术是指创新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应至少有1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推广技术是指经工程实践证明技术成熟、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尚未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应至少有3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六)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已纳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的技术不再推荐。

三、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申报技术须经单位推荐,“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见附件1)的“推荐单位盖章”处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单位主要包括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各直属单位、各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请推荐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各单位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5项。请申报单位填写“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见附件1),按附件2、附件3要求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按附件4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序号排序),报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8月20日前寄送2册至指定邮寄地址,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件(可编辑版,不超过50MB)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2024+技术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元生

电话:(010)65645390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6号207室

邮箱:liu.yuansheng@mee.gov.cn

技术申报进行中!生态环境部征集大气、噪声及减污降碳技术,编制相关指导目录

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技术报告是在申报表基础上对技术更全面、详实的介绍,其内容应客观、准确,并与申报表内容协调一致。申报材料若缺少技术报告则不予受理。

技术报告正文应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内容:

一、申报单位介绍(1000字以内)

主要介绍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尤其是企业资信、资产规模、盈利情况等,附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

二、申报技术介绍

2.1 技术背景及应用领域

申报技术在所属领域解决的主要问题,技术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本领域其他类似技术、科研成果等相关应用情况及范围概述。

2.2 技术内容、原理及工艺流程

详细说明技术和工艺内容、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以及实现相关功能采用的核心工艺、核心装备、主要工艺设计参数,需附相关技术原理图、工艺流程图、装备结构简图等。

2.3 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

基于适合的对比对象,详细说明技术的创新点以及先进性,明确能够体现申报技术特点、优势的关键技术参数对比情况(性能参数指标、主要技术参数等)。

2.4 技术适用性

详细说明技术应用的细分领域及成功应用申报技术所需的外部支持条件,主要包括资源(能源)条件、技术条件、劳动力条件等。

2.5 技术经济性

详细说明技术的投资、运行成本,单位污染物处理成本;与同一领域其他类似技术相比较,申报技术推广应用的经济性;以及应用该技术可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除申报表中填写的核心指标外,还需提供技术经济分析的测算依据、表格等。

2.6 其他

与申报技术相关的其他需要详细介绍的内容。

三、申报技术综合影响

3.1 对资源能源利用的影响

3.1.1 资源利用方面

说明申报技术在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资源投入和循环利用情况,说明资源消耗种类、资源年节约量、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节约量;废物的再利用及再生利用种类、再生资源利用量(或利用率)、再制造率及循环利用途径等,提供相应计算过程、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1.2 能源利用方面

说明技术应用的能源消费种类、消费环节、消费量,及技术相关指标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机能耗等,提供相应计算过程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制定相关能耗限额标准的产品,需说明达到相关行业能效水平情况。

3.2 减污效果

说明申报技术应用前后,大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变化情况,噪声、振动的产生及降噪、减振效果,提供数据的计算过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还应说明技术应用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及排放水平,治理工艺,治理后浓度、排放量及排放水平等情况。

3.3 减碳效果

说明技术应用后由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机能耗等降低而减少的碳排放量,或由于工艺过程改进而减少的碳排放量,或直接捕集利用减少的碳排放量,提供相应计算过程、相关原理描述、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4 社会效益

说明技术应用和推广对产业的影响,如催生了新行业,扩大了就业;说明技术应用和推广后的环境质量改善公众满意度等。

四、技术研发、中试情况

对技术研发和中试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五、申报技术应用案例

列举申报技术目前已实施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案例。总结性论述应用案例实施的可行性、优势以及对资源、能效、环境的影响,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附:

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docx

技术报告编写要求.docx

《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docx

证明材料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