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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423.46万元采购VOC检测仪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423.46万元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丰台]拆除京港城1处违法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10 


      项目概况

      拆除京港城1处违法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624210200016238-XM001

      项目名称:拆除京港城1处违法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3.4644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23.4644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1 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如下:丰台区大红门桥东53号

      1.2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满足施工需求

      1.3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满足施工需求

      2. 工程内容

      2.1 包括:一层(局部)二、三、四层拆除所有的彩钢保温屋面板拆除、玻璃采光顶拆除、各类钢梁拆除、各类钢柱拆除、各类钢楼板拆除、各类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拆除、现浇混凝土楼梯拆除(含地面块料、木地板、垫层拆除)、金属吊顶拆除、石膏板面层吊顶拆除、各类格栅吊顶拆除、各类金属门拆除、各类木门拆除、各类玻璃门拆除、各类窗拆除、各类栏杆、栏板拆除、各类实心砖砖砌体拆除、各类加气混凝土块墙拆除、轻钢龙骨隔断拆除、玻璃隔断拆除、框架式明框玻璃幕墙拆除、外墙干挂石材面层拆除、室外格栅墙面拆除、客梯拆除、自动扶梯拆除、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水、消防电、通风管道拆除。首层保留使用,一层(局部)二、三、四层保护性拆除。

      2.1.1本项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 。

      3. 工期要求

      3.1 对于本工程,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如下:

      工期:20日历天

      4. 质量要求

      4.1 采购人对本工程质量方面的要求如下: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合格)

      5.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要求

      5.1 本工程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如下:

      供应商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消防安全等的措施考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计入磋商总价。取费费率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费率范围,并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同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说明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最新要求执行,包含但不限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和(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分册)的通知》(京建发[2020]289号、《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2〕17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9〕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6号)和《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关于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2〕190号组织并实施。

      6. 技术要求

      6.1 适用于本工程的特殊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如下:/

      6.2 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砼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 预拌

      6.3 承包人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建筑垃圾、土方和砂石清运与消纳、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如建筑外墙涂料、钢结构等鼓励使用水性漆替代油性漆)等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如扬尘治理,承包人应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承包人所用材料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承包人使用的涂料或其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须符合《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2022)和《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20)等相关标准,确保使用达标产品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7.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及外地项目经理已在京备案,且能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10至2024-09-18,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09-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规定;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8〕2593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磋商编号:HXLDZB-GC-20240286

      4.服务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府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1050110071100000626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编号及用途。

      5.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北里一区2号楼

      联系方式:薛竹,67904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号

      联系方式:唐硕、关鑫、郑峥、王悦,18810877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硕、关鑫、郑峥、王悦

      电 话: 18810877213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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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423.46万元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丰台]拆除京港城1处违法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10 


      项目概况

      拆除京港城1处违法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624210200016238-XM001

      项目名称:拆除京港城1处违法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3.4644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23.4644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1 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如下:丰台区大红门桥东53号

      1.2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满足施工需求

      1.3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满足施工需求

      2. 工程内容

      2.1 包括:一层(局部)二、三、四层拆除所有的彩钢保温屋面板拆除、玻璃采光顶拆除、各类钢梁拆除、各类钢柱拆除、各类钢楼板拆除、各类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拆除、现浇混凝土楼梯拆除(含地面块料、木地板、垫层拆除)、金属吊顶拆除、石膏板面层吊顶拆除、各类格栅吊顶拆除、各类金属门拆除、各类木门拆除、各类玻璃门拆除、各类窗拆除、各类栏杆、栏板拆除、各类实心砖砖砌体拆除、各类加气混凝土块墙拆除、轻钢龙骨隔断拆除、玻璃隔断拆除、框架式明框玻璃幕墙拆除、外墙干挂石材面层拆除、室外格栅墙面拆除、客梯拆除、自动扶梯拆除、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水、消防电、通风管道拆除。首层保留使用,一层(局部)二、三、四层保护性拆除。

      2.1.1本项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 。

      3. 工期要求

      3.1 对于本工程,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如下:

      工期:20日历天

      4. 质量要求

      4.1 采购人对本工程质量方面的要求如下: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合格)

      5.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要求

      5.1 本工程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如下:

      供应商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消防安全等的措施考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计入磋商总价。取费费率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费率范围,并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同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说明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最新要求执行,包含但不限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和(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分册)的通知》(京建发[2020]289号、《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2〕17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9〕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6号)和《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关于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2〕190号组织并实施。

      6. 技术要求

      6.1 适用于本工程的特殊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如下:/

      6.2 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砼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 预拌

      6.3 承包人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建筑垃圾、土方和砂石清运与消纳、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如建筑外墙涂料、钢结构等鼓励使用水性漆替代油性漆)等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如扬尘治理,承包人应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承包人所用材料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承包人使用的涂料或其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须符合《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2022)和《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20)等相关标准,确保使用达标产品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7.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及外地项目经理已在京备案,且能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10至2024-09-18,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09-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规定;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8〕2593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磋商编号:HXLDZB-GC-20240286

      4.服务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府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1050110071100000626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编号及用途。

      5.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北里一区2号楼

      联系方式:薛竹,67904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号

      联系方式:唐硕、关鑫、郑峥、王悦,18810877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硕、关鑫、郑峥、王悦

      电 话: 1881087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