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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根据环境保护法为PFAS设定新的饮用水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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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加拿大根据环境保护法宣布了饮用水中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最新阈值,规定饮用水中检测到的25种特定PFAS的组合浓度阈值为30ng/L。

2024年8月10日,加拿大根据环境保护法宣布了饮用水中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最新阈值,规定饮用水中检测到的25种特定PFAS的组合浓度阈值为30ng/L。该目标旨在将PFAS浓度保持在合理可实现的最低水平,以尽量减少潜在的健康风险。新规定取代了之前针对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指南,以及针对九个单个PFAS物质的筛选值。

新的饮用水目标考虑了有效测量和降低PFAS水平的能力。市政供水系统可以使用颗粒活性炭、反渗透、纳滤和阴离子交换等技术来降低PFAS浓度。对于住宅水处理,使用符合特定认证标准的颗粒活性炭或反渗透设备可以帮助依赖私人水井的家庭减少PFAS的暴露。

其他地方,例如欧盟、瑞典、丹麦和美国部分州,也已为饮用水中的 PFAS 制定了单一指导限值。例如,欧盟对饮用水中 20 种 PFAS 的总限值为 100 ng/L,对所有 PFAS 的总限值为 500 ng/L。美国环境保护署对 PFOS 和 PFOA 分别制定了 4 ng/L 的单独最大污染物水平 (MCL)。

此前,7 月 27 日,加拿大环境部在《加拿大公报》上发布通知,要求收集 312 种特定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 (PFAS)在2023 日历年内作为单独物质、混合物、产品或物品的制造、进口和使用信息。申报的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9 日。

以下情况需要对附表 1 中列出的 312 种 PFAS 进行申报:

·生产超过 1000 克(312项PFAS)

·进口超过 10 g的第 1 部分 PFAS(273 项 PFAS),或进口超过 100 kg的第 2 部分 PFAS(26 项PFAS)或第 3 部分 PFAS(13 项PFAS),无论物质是单独使用,还是在混合物、产品或 12 个指定类别物品中含量超过 1ppm

·进口超过 100 kg(312项PFAS),用于 12 个指定类别之外的物品含量超过 1ppm

·使用超过 10 g(312项PFAS),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在混合物、产品或物品的制造中含量超过 1ppm

12类指定类别物品包括:

·拟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或为其使用的物品

·拟与个人粘膜接触的物品

·按预期使用,物质可能被吸入,或与个人发生皮肤或口腔接触

·旨在与加热的食物或饮料直接接触的炊具、烹饪或上菜用具

·旨在或可能与食物或饮料直接接触的食品包装材料,包括一次性碗、盘子、杯子、其他餐具以及食品罐和盖子衬垫

·可重复使用的食品或饮料容器

·食品加工设备,包括在包装和分销之前与食物或饮料接触的传送带、托盘、大桶、喷嘴、模具和切割机

·服装和鞋类,包括救生衣、个人漂浮装置、运动装备和其他防护服

·床上用品、睡袋或毛巾

·拟供个人使用的家具、床垫、靠垫或枕头,其中PFAS物质包含在泡沫或皮革或纺织纤维、纱线或织物中

·拟供个人使用的地毯、乙烯基或层压地板、或地板泡沫衬垫

·PFAS物质预计从物品中释放出来

附表 1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1/2024/2024-07-27/html/sup-eng.html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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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0日,加拿大根据环境保护法宣布了饮用水中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最新阈值,规定饮用水中检测到的25种特定PFAS的组合浓度阈值为30ng/L。该目标旨在将PFAS浓度保持在合理可实现的最低水平,以尽量减少潜在的健康风险。新规定取代了之前针对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指南,以及针对九个单个PFAS物质的筛选值。

新的饮用水目标考虑了有效测量和降低PFAS水平的能力。市政供水系统可以使用颗粒活性炭、反渗透、纳滤和阴离子交换等技术来降低PFAS浓度。对于住宅水处理,使用符合特定认证标准的颗粒活性炭或反渗透设备可以帮助依赖私人水井的家庭减少PFAS的暴露。

其他地方,例如欧盟、瑞典、丹麦和美国部分州,也已为饮用水中的 PFAS 制定了单一指导限值。例如,欧盟对饮用水中 20 种 PFAS 的总限值为 100 ng/L,对所有 PFAS 的总限值为 500 ng/L。美国环境保护署对 PFOS 和 PFOA 分别制定了 4 ng/L 的单独最大污染物水平 (MCL)。

此前,7 月 27 日,加拿大环境部在《加拿大公报》上发布通知,要求收集 312 种特定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 (PFAS)在2023 日历年内作为单独物质、混合物、产品或物品的制造、进口和使用信息。申报的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9 日。

以下情况需要对附表 1 中列出的 312 种 PFAS 进行申报:

·生产超过 1000 克(312项PFAS)

·进口超过 10 g的第 1 部分 PFAS(273 项 PFAS),或进口超过 100 kg的第 2 部分 PFAS(26 项PFAS)或第 3 部分 PFAS(13 项PFAS),无论物质是单独使用,还是在混合物、产品或 12 个指定类别物品中含量超过 1ppm

·进口超过 100 kg(312项PFAS),用于 12 个指定类别之外的物品含量超过 1ppm

·使用超过 10 g(312项PFAS),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在混合物、产品或物品的制造中含量超过 1ppm

12类指定类别物品包括:

·拟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或为其使用的物品

·拟与个人粘膜接触的物品

·按预期使用,物质可能被吸入,或与个人发生皮肤或口腔接触

·旨在与加热的食物或饮料直接接触的炊具、烹饪或上菜用具

·旨在或可能与食物或饮料直接接触的食品包装材料,包括一次性碗、盘子、杯子、其他餐具以及食品罐和盖子衬垫

·可重复使用的食品或饮料容器

·食品加工设备,包括在包装和分销之前与食物或饮料接触的传送带、托盘、大桶、喷嘴、模具和切割机

·服装和鞋类,包括救生衣、个人漂浮装置、运动装备和其他防护服

·床上用品、睡袋或毛巾

·拟供个人使用的家具、床垫、靠垫或枕头,其中PFAS物质包含在泡沫或皮革或纺织纤维、纱线或织物中

·拟供个人使用的地毯、乙烯基或层压地板、或地板泡沫衬垫

·PFAS物质预计从物品中释放出来

附表 1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1/2024/2024-07-27/html/sup-e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