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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442.90万元采购共聚焦显微镜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共聚焦显微镜

    开标时间:2024-10-16 09:30

    预算金额:442.90万元

    采购单位: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4年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一批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24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2024年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一批医疗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546

      项目名称:2024年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一批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29,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2: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3: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4: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5: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6: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7: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8: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9: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10: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4: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5: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6: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7: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8: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9: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10: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B区21楼2106-1

      开标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B区21楼2106-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00024210200049464[2024]08558

      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3.本项目采购预算:包1:人民币:300万元;包2:人民币:13万元;包3:人民币:10万元;包4:人民币:9万元;包5:人民币:17.9万元;包6:人民币:15万元;包7:人民币:21万元;包8:人民币:12万元;包9:人民币:30万元;包10:人民币:15万元

      4.本项目最高限价:包1:人民币:280万元;包2:人民币:13万元;包3:人民币:10万元;包4:人民币:9万元;包5:人民币:17.9万元;包6:人民币:15万元;包7:人民币:21万元;包8:人民币:12万元;包9:人民币:29.6万元;包10:人民币:1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B区21楼2106-1

      联系方式:李强、谭周菊;0817-2511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谭周菊

      电话:0817-2511389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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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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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共聚焦显微镜

    开标时间:2024-10-16 09:30

    预算金额:442.90万元

    采购单位: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4年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一批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24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2024年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一批医疗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546

      项目名称:2024年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一批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29,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2: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3: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4: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5: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6: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7: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8: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9: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采购包10: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限)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4: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5: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6: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7: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8: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9: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10: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若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消毒产品,需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4.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属于辐射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B区21楼2106-1

      开标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B区21楼2106-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00024210200049464[2024]08558

      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3.本项目采购预算:包1:人民币:300万元;包2:人民币:13万元;包3:人民币:10万元;包4:人民币:9万元;包5:人民币:17.9万元;包6:人民币:15万元;包7:人民币:21万元;包8:人民币:12万元;包9:人民币:30万元;包10:人民币:15万元

      4.本项目最高限价:包1:人民币:280万元;包2:人民币:13万元;包3:人民币:10万元;包4:人民币:9万元;包5:人民币:17.9万元;包6:人民币:15万元;包7:人民币:21万元;包8:人民币:12万元;包9:人民币:29.6万元;包10:人民币:1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B区21楼2106-1

      联系方式:李强、谭周菊;0817-2511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谭周菊

      电话:0817-2511389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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