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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1138.72万元采购高压灭菌器,过氧化氢灭菌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高压灭菌器,过氧化氢灭菌

    开标时间:2024-11-18 09:30

    预算金额:1138.72万元

    采购单位: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医疗设备(第三批)(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25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2024年医疗设备(第三批)(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82024000264

      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三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87,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发货,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

      采购包2:自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发货,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

      采购包3:自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发货,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

      采购包4:自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发货,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65.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供应商应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不得低于本采购包预算金额的65.5%,并提供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分包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分包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因系统固化原因,第一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为准。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购产品中的医疗器械(含单独注册/备案的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消毒产品(采购包1:医用煮沸消毒器、低温甲醛灭菌器、模型消毒机);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2:

      (1)采购产品中的医疗器械(含单独注册/备案的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消毒产品(采购包2:高压灭菌器;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卫生许可批件;;(3)高压灭菌器,投标人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能覆盖压力容器安装)。。

      采购包3:

      (1)采购产品中的医疗器械(含单独注册/备案的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采购产品中的医疗器械(含单独注册/备案的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品目: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356267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采购计划号:51010824210200005759[2024]0081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各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若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65.5%。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新鸿路6-8号

      联系方式:石老师 028-84343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028-87797776-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丹、周孟超、丁春来

      电话:028-87797776-81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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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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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高压灭菌器,过氧化氢灭菌

    开标时间:2024-11-18 09:30

    预算金额:1138.72万元

    采购单位: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医疗设备(第三批)(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25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2024年医疗设备(第三批)(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82024000264

      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三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87,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发货,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

      采购包2:自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发货,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

      采购包3:自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发货,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

      采购包4:自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发货,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65.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供应商应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不得低于本采购包预算金额的65.5%,并提供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分包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分包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因系统固化原因,第一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为准。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购产品中的医疗器械(含单独注册/备案的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消毒产品(采购包1:医用煮沸消毒器、低温甲醛灭菌器、模型消毒机);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2:

      (1)采购产品中的医疗器械(含单独注册/备案的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消毒产品(采购包2:高压灭菌器;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卫生许可批件;;(3)高压灭菌器,投标人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能覆盖压力容器安装)。。

      采购包3:

      (1)采购产品中的医疗器械(含单独注册/备案的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采购产品中的医疗器械(含单独注册/备案的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品目: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356267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采购计划号:51010824210200005759[2024]0081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各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若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65.5%。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新鸿路6-8号

      联系方式:石老师 028-84343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028-87797776-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丹、周孟超、丁春来

      电话:028-87797776-81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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