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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A维权状告新华网

  因近期螺旋藻“铅超标”事件卷入风波的云南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4月11日召开新闻通报会,针对新华网刊登的《新华视点:审批合格的螺旋藻为何“铅超标”?》一文再次做出回应,并对新华网及四名相关人员正式提起诉讼。

  两大论据能否还绿A“清白”?

  云南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通报会上提出,2012年3月28日,新华网记者在未经审慎采访与严谨调查的情况下,在新华网上发布了题为《新华视点:审批合格的螺旋藻为何铅超标?》的文章,文中指出:以绿A螺旋藻为首的8大螺旋藻品牌,6个铅超标,绿A螺旋藻铅超标达80%,并质疑绿A等取得“蓝帽”资格的企业质控形同虚设、申报流程造假、审批“蓝帽”有权钱交易等,文章发表后立刻被多家网络媒体和各地报纸转载。

  就新华网《新华视点:》一文中的观点,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指出该文存在两大严重不实与误导。

  第一,文章声称绿A螺旋藻“铅超标80%”,其引用的铅含量标准适用错误。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螺旋藻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回应”中强调,1997年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是保健食品审评审批的执行标准。标准规定:一般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为0.5mg/kg,一般胶囊产品为1.5 mg/kg,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限量为2.0mg/kg。绿A螺旋藻的铅含量(以0.8mg/kg计算)不仅未超限量标准,质量控制十分优异。第二,《新华视点:》一文中提到“申报流程造假,手法偷梁换柱”,“企业大都通过中介机构来申报”,称企业的“蓝帽”系“中介机构”由“寻租”过程审批下来,严重扭曲事实。绿A螺旋藻产品由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自主研发、自己报批,经国家卫生部严格审查,于1997年获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316号,当时既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介机构”、“寻租”等说法更属子虚乌有。

  绿A称状告媒体“实属无奈”

  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志红在发言时表示:“20年前我也是一个媒体人,我深知中国这样一个快速变化、快速转型的社会,媒体人的社会责任重大,媒体人在做报道的时候要谨慎,要有确凿的证据,因为新闻报道的影响力巨大,所以才更要慎重。”

  “作为一家致力于以消费者健康为己任,始终秉承‘绿色理念’的螺旋藻生产企业,绿A严格坚守国家各项质量体系标准,生产产品均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从未放松对质量的控制。”

  杨志红称:“绿A十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源于全体员工的精耕细作,企业珍惜来之不易的市场积累与用户口碑。新华网《新华视点:》失实报道,不仅使绿A承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也使绿A视为立足之本的企业信誉蒙受了不可预估的损失。鉴于新华网报道造成的不良影响,绿A向新华网及相关责任人正式提起诉讼,坚决以法律武器维护企业与全体员工,乃至所有支持、信任绿A的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绿A在本次新闻通报会上强调:“对新华网诉诸法律,选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实属无奈之举。我们诚挚欢迎媒体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同时真诚希望媒体秉承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和社会责任,以事实为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报道。”

来源于: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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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近期螺旋藻“铅超标”事件卷入风波的云南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4月11日召开新闻通报会,针对新华网刊登的《新华视点:审批合格的螺旋藻为何“铅超标”?》一文再次做出回应,并对新华网及四名相关人员正式提起诉讼。

  两大论据能否还绿A“清白”?

  云南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通报会上提出,2012年3月28日,新华网记者在未经审慎采访与严谨调查的情况下,在新华网上发布了题为《新华视点:审批合格的螺旋藻为何铅超标?》的文章,文中指出:以绿A螺旋藻为首的8大螺旋藻品牌,6个铅超标,绿A螺旋藻铅超标达80%,并质疑绿A等取得“蓝帽”资格的企业质控形同虚设、申报流程造假、审批“蓝帽”有权钱交易等,文章发表后立刻被多家网络媒体和各地报纸转载。

  就新华网《新华视点:》一文中的观点,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指出该文存在两大严重不实与误导。

  第一,文章声称绿A螺旋藻“铅超标80%”,其引用的铅含量标准适用错误。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螺旋藻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回应”中强调,1997年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是保健食品审评审批的执行标准。标准规定:一般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为0.5mg/kg,一般胶囊产品为1.5 mg/kg,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限量为2.0mg/kg。绿A螺旋藻的铅含量(以0.8mg/kg计算)不仅未超限量标准,质量控制十分优异。第二,《新华视点:》一文中提到“申报流程造假,手法偷梁换柱”,“企业大都通过中介机构来申报”,称企业的“蓝帽”系“中介机构”由“寻租”过程审批下来,严重扭曲事实。绿A螺旋藻产品由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自主研发、自己报批,经国家卫生部严格审查,于1997年获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316号,当时既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介机构”、“寻租”等说法更属子虚乌有。

  绿A称状告媒体“实属无奈”

  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志红在发言时表示:“20年前我也是一个媒体人,我深知中国这样一个快速变化、快速转型的社会,媒体人的社会责任重大,媒体人在做报道的时候要谨慎,要有确凿的证据,因为新闻报道的影响力巨大,所以才更要慎重。”

  “作为一家致力于以消费者健康为己任,始终秉承‘绿色理念’的螺旋藻生产企业,绿A严格坚守国家各项质量体系标准,生产产品均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从未放松对质量的控制。”

  杨志红称:“绿A十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源于全体员工的精耕细作,企业珍惜来之不易的市场积累与用户口碑。新华网《新华视点:》失实报道,不仅使绿A承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也使绿A视为立足之本的企业信誉蒙受了不可预估的损失。鉴于新华网报道造成的不良影响,绿A向新华网及相关责任人正式提起诉讼,坚决以法律武器维护企业与全体员工,乃至所有支持、信任绿A的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绿A在本次新闻通报会上强调:“对新华网诉诸法律,选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实属无奈之举。我们诚挚欢迎媒体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同时真诚希望媒体秉承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和社会责任,以事实为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