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超纯水总有机碳分析仪

报价 ¥5.5万

品牌

百川宏宇

型号

BC H Y-T5

产地

中国大陆北京

应用领域

暂无

3.2.1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是GB5749中规定的物质时,该物质的容许限值不得大于相应规

定限值的10%。本标准规定的有毒物质分为四类。3.2.1.1金属:砷、硒、汞、镐、铬、铅、银。3.2.1.2无机物:取决于产品的原料、

配方和生产工艺、3.2.1.3有机物: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3.2.1.4放射性物质:直接采用矿物为原料的产品应测定总

“放射性和总B放射性。3.2.2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在GB5749中未做规定时,可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判定,其

容许限值不得大于相应限值的10%。3.2.3如果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无依据可确定容许限值时,必须按附录B确定

该物质在饮用水中最高容许浓度,其容许限值不得大于该容许浓度的10%。4监测检验方法41欧用水化学处理剂的样

3.1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在规定的投加量使用时,处理后水的一般感官指标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3.2有毒物质指标的要求

3.2.1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是GB5749中规定的物质时,该物质的容许限值

不得大于相应规定限值的10%。本标准规定的有毒物质分为四类。

3.2.1.1金属:砷、硒、汞、镉、铬、铅、银。

3.2.1.2无机物: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

3.2.1.3有机物: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

3.2.1.4放射性物质:直接采用矿物为原料的产品应测定总a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

3.2.2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在GB5749中未做规定时,可参考国内外相关标

准判定,其容许限值不得大于相应限值的10%。

3.2.3如果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无依据可确定容许限值时,必须按附录B确

定该物质在饮用水中最高容许浓度,其容许限值不得大于该容许浓度的10%。

4监测检验方法

4.1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样品采集和配制:见附录A。

4.2本标准规定的监测检验方法:见GB/T 575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实验室超纯水总有机碳分析仪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GB 5749-2006754.png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分散居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实验室超纯水总有机碳分析仪

常规指标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实验室超纯水总有机碳分析仪

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实施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

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条件限制,水质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

1、表2和表3执行。

4.1.8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

适当放宽。


售后服务

15天

1年

安装调试现场免费培训

查看全部
发布心得活动

暂无评论,点击发布评论

实验室超纯水总有机碳分析仪信息由北京百川宏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为您提供,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实验室超纯水总有机碳分析仪报价、型号、参数等信息,北京百川宏宇客服电话:400-860-5168转6231,欢迎来电或留言咨询。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