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
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
“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
为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今年4月初,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NEWS
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公告》提到,酱 油 生 产 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食 醋 生 产 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
酱油和食醋产品应当真实合法标注食品标识,在标签醒目位置清晰标注“酱油”“食醋”等标准规定名称,真实准确标注各种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
美正酱油和食醋的解决方案
SOLUTION
产品编码 | 产品名称 | 规格 |
MK119A-1 | 酱油总酸快速检测试剂 | 50样/盒 |
MK406A-1 | 食醋总酸快速检测试剂 | 50样/盒 |
MK403A | 酱油优劣快速检测试剂 | 20样/盒 |
具有成本低、前处理简单,操作简便、快速、高效等特点。10分钟内出具检测结果,仅需通过目视比色判读检测结果。
国庆节备货通知
数字PCR技术在微生物检测中的优势有哪些?
食品安全一周简讯
“蟹”逅金秋,安全检测让美味 无“蟹”可击!
相关产品
关注
拨打电话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