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土壤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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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土壤定仪相关的厂商

  • 目前是我国最大的土工实验室仪器制造企业,同时兼做公路仪器。公司主要产品有三轴仪系列、土工试验室微机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固结仪系列、剪力仪系列、击实仪系列、光电仪系列、沥青公路试验仪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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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0-860-5168转4943
    北京瑞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为中国用户引进先进的生态科研技术与理念,公司的使命是“搭建连接世界生态科研技术与中国用户的桥梁”。瑞顶环境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矢志不渝地为全国生态环境科研院所及高校的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瑞顶环境以“用专业的服务,连接产品与客户”为发展宗旨,不断引进高品质的生态科研仪器设备和先进的科研技术,为国内生态科研工作者提供更稳定的技术应用方案和解决方案,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截止目前,公司已与全球几十家家知名生态仪器制造厂家达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还在不断地发现新的制造商及生态科研技术方案。 瑞顶环境的产品主要包括土壤生态、植物生理生态、气象监测、环境监测、水质监测、生态遥感等研究用的先进仪器和整体解决方案,如土壤水温盐监测系统、植物生理生态监测解决方案、植物年轮测量系统、科研级气象监测站、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生态遥感监测系统、激光元素分析系统等等。 成为生态领域专业的科研解决方案提供商是瑞顶环境的远景目标。公司专业的技术团队为客户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得到了用户的高度赞许和一致好评! 生态科学研究,瑞顶环境与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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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科莱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农林、食品安全、环境气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的队伍,专注于检测仪器、试剂、软件和物联网等技术创新,不断推出更加简易、快捷、智能的新产品,产品涵盖了土壤养分检测仪、肥料检测仪、农残检测仪、植物检测仪、食品检测仪、水质检测仪、环境气象检测仪、试剂耗材、相关检测和监测服务、实验室方案和智慧物联网设备等。 公司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具有性价比的产品,同时也注重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基于“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我们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土壤肥料检测服务和环保监测服务等,以及帮助客户制定专业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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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土壤定仪相关的仪器

  • 简易型土壤采样器 400-860-5168转3974
    简易型土壤采样器 一、产品介绍: 标准采样设备包括:土壤标准采样设、水质标准采样设备和大气标准采样设备。―《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是环保监测的必备设备,简易型土壤采样器是其中的一种。二、使用方法:1、将T型手柄和一只延长杆,心型土壤钻头,用板手连接好。2、顺时钟旋转T型手柄,钻头会缓慢钻入土壤中。3、到达固定深度,可逆时钟旋转T型手柄,取出钻头。4、用刮刀从钻头中取出土壤样品,一次采样完成。5、使用完毕请用布将所有器材擦干净,放入便携包中。三、技术参数和配置:1、不锈钢的心型壤土钻钻头:锰钢材质,刀宽4cm,刀间距6cm,一次采样长度20cm,螺纹连接;一只2、T型手柄:长35cm,螺纹连接;一只3、延长杆:长50cm, 螺纹连接;一只4、延长杆:长100cm, 螺纹连接;一只5、刮刀:宽20mm用于刮取土样;一只6、扳手:19×22mm,用于拆卸、安装采样钻;二只7、手套:手背透气性好,牛皮材质;一付8、钢卷尺:3米;一只9、便携包:长110cm,用于装上述部件;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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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易型土壤采样器 400-860-5168转0530
    标准采样设备包括:土壤标准采样设、水质标准采样设备和大气标准采样设备。――《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使用方法:1:将T型手柄和一只延长杆,心型土壤钻头,用板手连接好。2:顺时钟旋转T型手柄,钻头会缓慢钻入土壤中。3:到达固定深度,可逆时钟旋转T型手柄,取出钻头。4:用刮刀从钻头中取出土壤样品,一次采样完成。5:使用完毕请用布将所有器材擦干净,放入便携包中。技术参数和配置:1不锈钢的心型壤土钻钻头:锰钢材质,刀宽4cm,刀间距6cm,一次采样长度20cm,螺纹连接;                     一只2T型手柄:长35cm,螺纹连接;            一只3延长杆:长50cm, 螺纹连接             一只4延长杆:长100cm, 螺纹连接;           一只5刮刀:宽20mm用于刮取土样;            一只6扳手:19×22mm,用于拆卸、安装采样钻;       二只7手套:手背透气性好,牛皮材质;           一付8钢卷尺:3米;                   一只9便携包:长110cm,用于装上述部件。         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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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简易蒸馏装置JTZL-6C挥发酚氨氮土壤多功能蒸馏器JTONE系列多功能一体化蒸馏仪(氨氮蒸馏器、挥发酚蒸馏器、氰化物蒸馏器)采用目前行业上新的远红外陶瓷加热炉加热方法,根据实验室蒸馏预处理操作规程,集恒温加热、蒸馏终点自动控制、冷却水循环于一体的新型智能蒸馏处理装置。具有热效率高、寿命长、起温和降温速度快、加热时间和加热功率可调等优点。JTONE品牌有三种不同配置的参数,标准型有内置风冷式循环水箱,简易型可外接循环水冷却装置。整个系统简洁、安装维护方便、使用可靠。陶瓷加热炉底部采用镀金隔热层,防止底部散热,加热过程无明火加热、防水、防止短路。整机带有微沸调节,自动调节加热功率,防止实验过程中爆沸。主要应用于环保、疾控、水产、供排水、高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等各类化学实验室需要蒸馏处理的场所,如挥发酚、氰化物、氨氮、凯氏氮油中水分等项目的蒸馏处理;也适用于食品检测领域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以及甲醛、酒精度等的蒸馏操作。主要特征Principal Character1、采用远红外陶瓷加热装置代替大功率电加热器,简易型一体化蒸馏仪系统简洁、安装维护方便、使用可靠,配件全套,无需购买后另配配件;经济型和标准型一体化蒸馏仪采用7英寸大液晶触摸屏控制,一键式操作。2、具有热效率高、寿命长、起温和降温速度快、加热时间和加热功率可调等优点;3、操作简单、美观实用、节能降耗环保,回收率高达95%;4、一次可处理6组样品,并可单孔单控温,进口温度传感器,温度数显,数据清晰,一目了然;5、简易型可选配外接循环水冷却装置,经济型和标准型内置风冷式循环水箱,无需外接循环水,如对循环水温要求高,可以外接其他循环水装置;6、标准型一体化蒸馏仪同时采用智能蒸馏终点控制,有定量称重模式和定时模式两种模式可选,无需人工看管;实现了精密控温、自动防倒吸、加热均匀、防暴沸、智能终点控制等功能;潍坊某检测有限公司通过当地的经销商来采购我司的一体化蒸馏仪用户在7月中旬寻到我司要一体化蒸馏仪,倾向于简易型,外接冷凝水这款,确定好参数后,由当地的经销商来安排相关采购事宜,当天签订合同并完成打款,在此非常感谢新用户和经销商的支持与信任。一体化蒸馏仪主要分简易型一体化蒸馏仪/中配型一体化蒸馏仪/高配型一体化蒸馏仪都是用于氨氮、挥发酚等测定前的样品的蒸馏处理。主要区别:1.屏幕2.称重与否3.是否内置风冷式循环水装置为主要三大区别屏幕:简易型具有数字显示功能,具体显示温度和数量,中配型和高配型自带大液晶屏显示功能,更好的读取数量以及温度称重与否:简易型和中配型不具备称重功能,反之高配型一体化蒸馏仪带有称重功能风冷式循环水装置:简易型一体化蒸馏仪不具备,中配型和高配型都带有风冷式循环水装置,无需外接循环水技术参数Technical Parameter款式简易型经济型标准型型号JTZL-6CJTZL-6YJTZL-6加热方式电加热,单孔功率≤800W加热单元6个远红外陶瓷加热炉,可单孔单独控制蒸馏速度12ml/min时间控制0-999min冷却方式外接冷凝水内置风冷式循环水装置,无需外接循环水,如对循环水温要求高,可以外接其他循环水装置温度显示数字显示7英寸大液晶触摸屏防倒吸可选配设有防真空电磁阀,具有防倒吸功能升温时间8-20min5-20min温度控制范围室温-400度终点控制手动控制,称重功能选配自动侦测蒸馏终点功能,称重与时间双重控制,自动停止加热,控制精度±2ml蒸馏瓶规格500mlX6或250ml*6(可根据客户要求选配)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实验室简易蒸馏装置JTZL-6C挥发酚氨氮土壤多功能蒸馏器一体化蒸馏仪是一种集蒸馏、冷凝、液体储存于一体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特别是化工、制药、石油、食品等工业领域。以下是一些关于一体化蒸馏仪的应用案例:1. 化工行业:一体化蒸馏仪在化工行业中常用于合成有机化合物、分离混合物、提纯化学品等。例如,在有机合成中,通过一体化蒸馏仪可以方便地分离非常接近沸点的有机溶剂或化合物,提高产品的纯度和产量。2. 制药行业:一体化蒸馏仪在制药行业中常用于分离和提纯药物原料、药物中间体和药物成品。它能够有效地分离混合物中的杂质,提高药物的纯度和质量。同时,一体化蒸馏仪还可以用于回收溶剂和废物处理。3. 石油行业:一体化蒸馏仪在石油行业中常用于原油的分离和提纯。它可以将原油中的不同组分按照沸点进行分馏,得到不同纯度的石油产品,如汽油、柴油、煤油等。一体化蒸馏仪还可以用于石油化工中的废油处理和石油产品的再生利用。4. 食品行业:一体化蒸馏仪在食品行业中常用于提取食品中的香精、香料、植物活性成分等。通过蒸馏过程,可以将食品原料中的有机化合物分离出来,提高食品的口感和香气。一体化蒸馏仪还可以用于酿酒和酒精制造中的蒸馏过程。实验室简易蒸馏装置JTZL-6C挥发酚氨氮土壤多功能蒸馏器总之,一体化蒸馏仪在各个行业中都有广泛的应用,能够有效地进行分离、提纯和回收利用等工艺操作,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产能,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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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土壤定仪相关的资讯

  • 中国土壤环境监测方法现状、问题及建议
    p   摘要:综述了目前中国现行的土壤环境监测国家标准方法和环保、农业、林业等行业标准方法,指出国家标准和环保行业标准方法侧重于土壤污染物的检测,而农业和林业标准方法侧重于土壤营养元素及其有效态、理化指标的检测。针对现行标准方法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检测的土壤污染物种类少、部分方法先进性不足、土壤环境监测的基础研究薄弱以及方法的标准化尚待完善等),提出加强土壤监测标准方法的顶层设计、合理增加土壤污染物的控制种类,及时更新方法、发展多组分测定方法,加强标准方法研究的系统性、协调性,以及逐步增加原位监测标准方法等建议,为土壤监测技术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p p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美丽中国建设,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就明确提出完成土壤环境监测等技术规范制修订、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等工作任务。监测方法是监测工作的基础,只有完善土壤环境监测方法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才能保障监测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以及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从而掌握土壤环境的真实状况,进一步推进土壤环境监管。 /p p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环境监测应优先选用标准分析方法。中国土壤标准分析方法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大类。国家和环保行业标准方法侧重土壤环境污染检测,农业、林业行业标准方法则主要侧重土壤营养元素及其有效态、理化指标的检测。笔者对目前中国土壤环境监测标准方法进行综述,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p p   1 土壤污染物及其监测方法 /p p   土壤污染物包括无机物(重金属、酸、盐等),有机物,化学肥料,农药(杀虫剂、杀菌剂及除草剂),放射性物质,寄生虫,病原菌和病毒等 近年来,一些新型污染物(如兽药、抗生素、溴化阻燃剂、全氟化合物等)在土壤中的赋存、迁移等也成为研究热点。 /p p   目前多数土壤监测方法针对的是土壤中的无机物和有机物,按测定方式可分为2种:采样后实验室测定(又称异位测定)和现场测定(又称原位测定)。 /p p   实验室测定方法中,针对土壤中的无机物,有光学分析法(如原子吸收光谱法、原子发射光谱法、原子荧光光谱法、X射线荧光光谱法等),仪器联用法〔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等〕,以及电化学法(如极谱分析法)和以特定化学反应为基础的化学分析方法。其中光学分析法适用范围广,灵敏度较高,操作便捷,应用广泛 仪器联用法可实现定性、定量分析,检测灵敏度高、重现性好,但仪器较昂贵 极谱法选择性好,可测定组分线性范围宽,能实现连续测定,但易造成汞污染 化学分析法操作简便,但样品前处理复杂,灵敏度和选择性都较低,目前使用较少。针对土壤中的有机物,分析方法主要有色谱分析法〔如气相色谱法(GC)、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以及色谱-质谱联用法〔如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和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HPLCMS)〕。 /p p   现场测定方法中,针对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测定方法分别有便携式X 射线荧光光谱法和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等。 /p p   2 中国土壤环境监测标准方法现状 /p p   土壤环境污染监测中常用的标准方法是国家标准和环保行业标准。迄今为止,中国有51个涉及土壤监测的国家和环保行业标准方法,其中无机物和有机物监测方法分别为23个(表1)和17个(表2),3个放射性监测方法(表3),8个土壤理化性质及其他监测方法(表4)。 /p 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0f7be038-b868-4c35-a30a-eebb5206ebce.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土壤监测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ef16ff2d-4052-480f-ab55-cc1db1edc730.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土壤及检测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a21af8d0-ad32-43ef-aa25-97291184ad40.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土壤监测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e26893be-1fc9-4dc3-a8bc-e58086ff5002.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土壤监测4.jpg" / /p p   23个无机物监测方法涵盖了55种无机组分,包括33个元素总量(As、Cd、Co、Mn等),7种氧化物(SiO2、Al2O3等),7种盐类(氰化物、硫酸盐等)以及9种元素有效态(Cu、Fe 等)。涉及的前处理方法有3种:酸消解、碱熔和浸提(提取液有二乙烯三胺五乙酸、碳酸氢钠、氯化钾、氯化钡等溶液)。酸消解方法最为常用,又分为2种体系(常压和高压),消解液有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盐酸-硝酸(王水)等。测定方法主要有8种:ICP-MS、波长色散X 射线荧光光谱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原子荧光法、分光光度法、离子选择电极法和重量法等。 /p p   17个有机物监测方法涉及161个组分的测定,其中绝大多数是集样品前处理和分析一体的方法,也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如《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HJ 783—2016)。样品前处理方法有6种:顶空、吹扫捕集、索氏提取、加压流体萃取、微波萃取和超声波提取等。分析方法有5种:GC、GC-MS、HPLC、高分辨GC-高分辨MS以及高分辨GC-低分辨MS等。161个测定组分中,包括16种多环芳烃,18种多氯联苯单体,67种挥发性有机物,17种二恶英类,10种有机磷,8种有机氯,21种酚类以及丙烯醛、丙烯腈、乙腈和毒鼠强。 /p p   3个放射性监测方法中,涉及钚和铀2个元素,测定方法有放射化学分析法、固体荧光法和分光光度法等。 /p p   8个理化指标等方法中,涉及5个测定指标(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有机碳、可交换酸度、干物质和水分等),以及5种测定方法(电极法、滴定法、重量法、分光光度法和非分散红外法等)。另外,农业、林业也有土壤检测标准方法,主要侧重于土壤营养元素及其有效态、理化指标的检测,详见表5和表6。农业行业标准方法中,有21个涉及无机元素及其有效态测定的方法,有15个涉及土壤理化指标的方法 林业行业标准方法针对的是森林土壤,有15个涉及无机元素及其有效态测定的方法,有13个涉及土壤理化指标的方法。 /p 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028c7c4a-4d6e-4bdf-b577-a660da14e2df.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土壤监测.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400bfc0a-fd59-4d4d-90c9-abec47f38d0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土壤.jpg" / /p p   3 中国土壤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存在的问题 /p p   3.1 现行标准中监测污染物的数量不足 /p p   现行标准方法中,未覆盖目前中国生产、使用、排放的大量化学品及特征污染物。 /p p   一方面,特征污染物明确、但无标准方法监测。如正在修订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中,虽然规定了酞酸酯类、石油烃类、毒杀酚、灭蚁灵等污染物的风险指导值,但目前尚缺标准方法,给该“指导值”的实际执行造成技术瓶颈。 /p p   另一方面,如何确定企业用地的特征监测因子难度更大。企业用地类型多样,人类活动强度大,涉及各种化学品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繁多,污染源类型复杂。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三次征求意见稿)》中,结合行业生产特征、污染物理化和毒性性质,将污染物项目分为9类:金属与无机物、脂肪烃及其衍生物、单环芳烃及其衍生物、多环芳烃、多氯联苯与二口恶英、有机农药、石油烃和邻苯二甲酸酯,共包括121项土壤污染因子。但实际污染场地中,污染因子不限于这121项。如何合理筛选并科学监测特征污染物,从而进一步有效管控其环境、健康风险,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题。 /p p   3.2 一些标准方法长期没有修订,新技术、方法难有法定地位 /p p   正在修订的《农用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测定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方法(GB /T14550—2003),还规定可以用填充柱分离方法,而目前几乎很少有监测单位自行填充色谱柱,普遍是购买商品化毛细管柱进行分离测定。又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是测定重金属所用的普遍方法,但以该方法为基础的标准方法-铜/锌、镍、铅/镉的测定方法是1997年颁布的,且分散在GB/T 17138、GB/T 17139和GB/T 17141等3个标准中,意味着要分析1个样品中的这5种元素时,至少要使用3种不同的标准方法,人力成本较高,时效性也不好。 /p p   3.3 土壤环境监测基础性研究较少,对标准方法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技术支持不足 /p p   3.3.1 土壤粒径规定不统一 /p p   无机样品测定时要求的粒径不统一(2.0、0.85、0.15、0.075mm等),使得样品研磨环节时效性、可比性较差 有机样品测定时是否研磨、研磨的尺度要求不一,实际操作时无所适从。 /p p   土壤粒径是影响土壤光谱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土壤粒径的减小,土壤光谱反射率呈现不同幅度的升高,小于0.154mm的土壤粒径对土壤光谱反射率的影响最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的“常规监测制样过程图”中规定,土壤样品自然风干、用四分法取压碎样、粗磨后,过孔径2mm尼龙筛后可进行样品入库存档,但在其中8.3.2小节,又规定过孔径0.25mm尼龙筛后,用于样品库存放以及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元素有效态含量等项目的分析,前后规定有矛盾。测定土壤pH时,有要求研磨成粒径为0.25mm的,也有要求磨成2mm的,所得的数据可比性如何,还有待商榷。 /p p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还规定,土壤元素全量分析是用研磨到全部过孔径0.15mm筛的样品,这个规定有些片面,如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就需要将土壤样品研磨后过0.075mm筛。该规范中,要求用于农药测定的样品,要研磨到全部过孔径0.25mm筛,而早期的有机氯测定,的确是将样品研磨成粒径为0.25mm的,但通常土壤有机物(特别是易挥发、易分解等有机物)分析是用新鲜样品,掺拌无水硫酸钠或粒状硅藻土研磨成“细粒状”或“流砂状”,有的分析方法不要求过筛,有的要求过1mm的金属筛。 /p p   3.3.2 酸消解体系不统一 /p p   元素混酸(王水-高氯酸-氢氟酸)全溶、王水(部分全溶)、硝酸-过氧化氢法等前处理所用试剂体系不同,结果也不同,相应的结果评价体系并未一一建立,使得有些测定结果不可比、也无法评判。 /p p   盐酸-硝酸-高氯酸-氢氟酸的混酸“全酸”体系对样品进行消解,获得的是元素的全量,即将土壤晶格中的元素也一并提取出来 而其他一些酸浸渍法(如盐酸-硝酸溶浸法、硝酸-硫酸-高氯酸溶浸法以及硝酸溶浸法等),对土壤中部分元素则是不完全的消解提取,测得的元素含量结果比“全酸”体系的测定结果要低。使用不同的前处理方法得到的分析结果,用同一个评价标准如《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进行评价,不仅数据不可比,结论也不科学。 /p p   3.3.3 元素形态分析、有效态分析,在不同的场合概念不明确 /p p   在评估环境效应时,往往不用土壤中元素总量数值,因为元素的迁移性、生态有效性、在生物体中的积累能力(又称生物可给性),与该元素在环境中存在的物理形态及化学形态密切相关。生物可给性指化学物质被吸收的能力和可能的毒性,是研究不同的形态被生物吸收或在生物体内积累的过程。 /p p   元素在环境中的物理形态与化学形态分析即为“形态分析”,目前广泛应用的形态分析方法是由TESSIER等提出的土壤样品重金属元素顺序提取法,该方法利用化学性质不同的提取剂选择提取样品中不同相态的金属元素,先后分别提取5态:可交换态、碳酸盐结合态、铁锰水合氧化物结合态、有机物和硫化物结合态和残渣态,有学者将这种方法归为物理形态分析。化学形态分析又可以分为筛选形态、分组形态、分配形态以及个体形态等分析。 /p p   环境中的土壤元素有效态与生物可给性概念密切相关,它与作物吸收效率有关,指在植物生长期内能够被植物根系吸收的元素,其土壤中的含量与作物的吸收有较高的相关性。多数测定中有效态的提取液是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氯化钙-三乙醇胺(DTPA-CaCl2-TEA)缓冲溶液,可浸提出土壤中的铜、铁、锰、锌、镉、钴、镍、铅等元素。也有用0.1mol/L HCl或水浸提土壤中有效硼的,还有用1mol/L乙酸铵-对苯二酚溶液浸提有效态锰,用草酸-草酸铵溶液浸提有效态钼,用pH为4.0的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0.02mol/L H2SO4、0.025%或1%的柠檬酸溶液浸提硅。酸性土壤中有效硫用H3PO4-HAc溶液浸提,中性或石灰性土壤中有效硫用0.5mol/L NaHCO3溶液浸提。土壤中有效钙、镁、钾、钠用1mol/L NH4Ac浸提,土壤中有效态磷用0.03mol/L NH4F-0.025mol/L HCl或0.5mol/L NaHCO3浸提。由于各元素有效态的浸提方法不同,至今针对污染元素有效态的限值标准还很难形成。 /p p   在一些应用场合下,元素“形态分析”“有效态分析”概念并不很清晰,分析方法有差异,会造成不同分析方法所获得的监测结果可比性差,从而引起监测信息发布时的混乱,也难以成为污染土壤的健康风险判断和评估等工作的科学技术支撑。 /p p   3.4 在方法的标准化、系统化方面尚有许多工作待开展 /p p   3.4.1 缺少原位监测方法标准 /p p   至今,为数不多的土壤原位(现场)监测方法,只是用于污染物的初步、快速筛查,以定性、半定量为主,检测范围有限,灵敏度也不高,没有形成方法标准,所得测定结果不能作为科学决策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p p   3.4.2 样品前处理方法单独成为标准还是融入分析方法中,缺乏顶层设计 /p p   美国EPA的方法体系是样品前处理方法与分析方法相对独立,使用时可以自由组合,但实验室要有自己的标准操作程序(SOP),明确自己所用的前处理、分析方法。如EPA3000系列的方法为固体样品有机物的前处理方法,其中EPA3540C方法为索氏提取、EPA3545A方法为加压流体萃取、EPA3546A方法为微波萃取、EPA3550C方法为超声波萃取等。而EPA8000系列为前处理后的有机样品分析方法,如EPA8260是GC-MS法测定挥发性有机物 EPA8270D是GC-MS法测定半挥发性有机物 EPA8290A是高分辨GC-高分辨MS测定二恶英 EPA8318A是用HPLC 法测定氨基甲酸酯类等。中国的方法体系中,往往前处理和分析是“捆绑”在一个方法中的,如《土壤和沉积物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43—2015)中,规定了微波萃取、超声波萃取、索氏提取、加压流体方法提取PCBs,并给出了具体的提取条件。但近期又有独立的前处理方法标准颁布,如《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HJ 783—2016),规定该方法适用于土壤中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氯代除草剂、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多氯联苯等物质的提取。这样一来,原有方法体系中“前处理+分析方法”的模式就被打破了。“前处理+分析方法”的模式执行简单,规范性强,但若有新的前处理方法发展出来,由于重新考上岗证、将新方法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不能及时将新方法直接用于实践 单纯的前处理标准方法在具体实践中比较灵活,但存在与原有“前处理+分析方法”的规定可能不一致的问题,且可能会有某些实验室不制订规范的作业指导书,选用前处理方法比较随意,最终导致数据不可比。 /p p   今后是否沿用原有的体系,还是前处理方法相对独立,需要从顶层设计上通盘考虑。 /p p   3.4.3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有待完善 /p p   以前的标准方法中,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内容较少 近年来颁布的标准方法中,从新方法制订的角度,规定了“精密度”和“准确度”等质控指标,由多家实验室对污染物分别进行多次重复测定而获得。在日常样品分析时,通常情况下分析人员无须对同一样品进行3次以上的重复测定,也不太可能就一个样品,去寻找其他实验室来比对测定。因此,“精密度”和“准确度”这2个质控指标在日常分析工作中指导意义并不大,需要研究制订日常工作中实用、有效的质控指标及其评价标准,尤其是不同土壤基质下样品的回收率、平行样的测定偏差等量化评价指标。 /p p   3.4.4 方法的先进性、普适性较难兼顾 /p p   标准方法的出台,原则上需要1家方法研制单位和另外至少6家验证单位,会导致一些需要用新型、价格较为昂贵的仪器(如高分辨GCMS、HPLC-MS-MS等)进行测定的污染物(如毒杀酚、多溴联苯醚等),其标准方法不能及时制订、颁布 而没有标准分析方法,又导致一些新型仪器推广使用受限,制约了新技术的发展。 /p p   又如X-荧光分析法,地质部门已将其作为标准方法使用多年,实际工作中解决了批量样品的快速、准确检测,但由于环保部门使用较少、配置仪器设备的单位较少,对该方法性能了解不全面、应用经验不足,即使有标准方法颁布,在某些专项工作中还是不推荐使用。 /p p   4 中国土壤环境监测方法发展建议 /p p   4.1 加强土壤监测标准方法的顶层设计,合理增加土壤污染物的控制种类 /p p   建议结合环境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的陆续更新工作,将标准方法体系规范化、系统化的规划和发展作为土壤监测标准方法顶层设计的重点,例如,合理厘清标准方法与技术规范的关系 慎重考虑今后是将样品前处理方法单独设为一种系列标准,与现有的实验室分析标准系列并行,还是融入分析方法中,成为“一体化”的标准 既继续发挥经典标准方法的作用、保持历史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又兼顾和吸纳先进、高效以及简易、快速的监测方法作为标准分析方法。 /p p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拟新增14个无机物的标准测定方法,其中新增测定组分有硫化物、氟化物、Tl、Sn、六价铬等 拟新增26个有机物的标准测定方法,其中新增测定组分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CB混合物、指示性毒杀酚、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A),农药(苯氧羧酸类农药、阿特拉津和西玛津、草甘膦、敌稗、代森锰锌、杀虫剂),酞酸酯类,烷基汞,总石油烃,挥发酚,醛/酮/醚类,苯胺类和联苯胺类等 另外,还拟新增其他指标:有机化学物质吸收常数、粒度、阳离子交换容量等标准方法。说明中国土壤监测标准方法(尤其是有机物的标准方法)开发已经受到一定的重视。建议在土壤目标污染物的选择上,针对农田地块,可以参考与土壤有关系的农作物、食品残留标准所控制的污染物(如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企业用地,要在企业历史调查基础上,筛选特征污染因子,将与企业生产活动相关、对人体健康和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大、有可能对土壤(地下水)产生高风险的污染物,初定为目标污染物,同时要综合考虑化合物特性(反应降解、土壤吸附性、挥发性等),目前的分析测试技术水平以及国内外土壤污染风险评价情况等,确定目标污染物,并参照国际方法、文献中相对成熟的方法,建立目标污染物的标准测试方法。 /p p   4.2 及时更新标准方法,大力发展多组分同时测定的高效方法 /p p   异位监测主要包括化学实验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目前几乎很少使用化学分析法研究土壤重金属、有机物,精度高、操作简单、可同时测多个项目的仪器分析法(如GC、HPLC、ICP-AES、X射线荧光光谱法等),以及仪器联用法是主流发展趋势,从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到ICP、ICP-MS,从色谱法到色谱-质谱联用,所能测的目标物范围更广,监测精度从mg/kg到μg/kg,再到ng/kg,痕量污染物的检出限逐渐降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新增的分析方法有ICP-AES、催化热解-原子吸收法、HPLC-MS、GC-原子荧光法等,也吸纳了仪器联用的技术手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水果和蔬菜、粮谷、茶业中,分别同时测定500、475、448种农药残留,这种多残留的测定技术也值得环保领域借鉴。 /p p   4.3 科学研究标准方法,加强其系统性、协调性 /p p   今后土壤监测标准方法开发可紧紧围绕土壤质量标准、污染场地修复限值、农产品标准等的需求,也可以将相对成熟的文献方法进行标准适用性转化,相对缩短方法标准研制的周期 在方法规定的细节方面进一步予以梳理(如元素筛分的粒径相对统一),便于提高测定效率 在测定方法与评价标准的匹配性方面要予以重视,土壤元素总量、形态和有效态测定方法均各有侧重,元素总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土壤评价标准体系,且测定体系相对统一,结果可比性强 元素有效态能有效评估污染物可能的迁移、土壤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更能反映环境效应,这些监测的目的不同,均需要研究,不可厚此薄彼 另一方面,应将总量、形态、有效态的评价方法与监测方法一一匹配,不管是元素形态分析还是有效态分析,需要模拟植物在土壤中生长的实际情况与多种因素对形态及生物可给性的综合影响,通过大量实测数据,探索具有普适意义的生物可给性方法学,并最终形成规范化的分析方法体系及可操作的控制标准体系。 /p p   4.4 鼓励原位监测方法的探索,使之尽可能准确、标准化 /p p   原位监测可实现快速、非破坏、大面积地监测土壤污染物,实验周期短,目前研究热点有便携式X-荧光光谱、高光谱遥感探测、生物发光技术(针对无机物)、便携式GC-MS(针对有机物)等,但技术大多处于定性或半定量化试验阶段,研究思路可借鉴,大面积推广应用仍需验证。对区域土壤进行监测时,可先用原位监测进行前期摸底调查,然后有针对性地重点选择异常点或面,用标准方法深入监测。原位监测的总体趋势是向精度更高的微观探索技术和节约时间成本的中观、宏观监测技术发展,不仅可用遥感技术对土壤重金属进行实地定位观测,还可用不同时期的影像叠加,对比观测土壤质量变化情况 通过近红外、热红外接收的遥感影像、光学侦测和修正(LIDAR)探测、计算得到组分含量,实现土壤污染物的定性、定量监测。 /p p   5 结论 /p p   中国土壤监测标准方法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两大类,其中国家标准和环保行业标准侧重于土壤污染物的检测,农业和林业行业标准侧重土壤营养元素及其有效态、理化指标的检测。在现行标准方法中,监测污染物的数量不足,一些标准方法长期未修订导致新技术和新方法尚无法定地位,土壤环境监测的基础性研究较少,对标准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技术支持不足,在方法的标准化、系统化方面尚有许多工作待开展。建议加强土壤监测标准方法的顶层设计,合理增加土壤污染物的控制种类 及时更新标准方法,发展多组分同时测定的高效方法 科学研究标准方法,加强其系统性、协调性 鼓励进行原位监测方法的探索,使之尽可能地准确、标准化。 /p
  • 吴青:土壤质量标准欠科学建议立法防治土壤污染
    今年,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带来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议案》。对于这份议案,吴青据理力荐,“到北京后,将和其他代表联名提交。”据了解,土壤污染对食品安全、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农田的可持续发展,会造成很大危害,但由于土壤污染的隐秘性、不可逆转性和治理成本高、周期长,一直没有引起广泛关注。去年,吴青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一年来发生了较多突发性环境事故,更让她决心提出这个议案。   对于土壤污染,环保部05年启动了全国性普查工作,但相关数据没有公布,“有一部分普查信息应该是可以公开的,逐步公开,有选择性地公开,到最后是越来越扩大地公开。”她提出,普查做完后相关数据要公开,除了会引起重大社会恐慌的情况,可以根据情况审慎处理,工作既然做了,花了这么多资金,一般的信息就应该公开。   “之前普查的数据不精准,不全面,土壤标准也不齐。”她认为,环保部的普查工作还需要继续进行,也应该建立科学、系统的土地质量标准。05年普查土壤环境的质量标准用的是95年的标准,只针对农田有质量标准,但对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城市居住用地没有标准,05年有关的普查肯定不全面。
  • 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历程和思路
    一、修订历程 我国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为1995 年7月13 日发布,1996 年3 月1 日实施。面对我国土壤环境形势的新变化、新问题和新要求,环境保护部2006 年立项修订该标准,由原标准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承担。 2007年9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在江苏溧阳召开土壤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包括本标准修订项目组在内的各项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研讨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思路。2008年起,按照该会议精神,编制组广泛调研了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土壤环境标准体系及制定方法,并陆续提出多版修订草稿。 2009年&mdash 2013年,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多次组织召开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环办函[2009]918 号),就标准修订工作的几个关键问题广泛征集了国务院相关部委、各地方、相关科研机构的意见。 同期,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要求,本标准编制单位结合修订思路编制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并承担了中荷土壤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等污染场地系列标准于2014年2月19日正式发布。其中,HJ 25.3-2014 是与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并列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但考虑到土壤环境问题复杂性,该标准仅规定了风险评估技术原则、方法,未规定启动风险评估的筛选值。 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15条、28条和第32条分别规定了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实施制度,以及大气、水、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制定实施HJ25系列标准得到上位法的有力支持。 2014年6月26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召开相关科研专家和管理部门代表参加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专题研讨会,明确建议修订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继续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为评价对象,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评价适用HJ 25 系列标准并补充制订筛选值。 2014年10月31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议研究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工作思路,同意修订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继续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为主,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共同构成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不再规定全国统一的土壤环境自然背景值。 按照上述会议精神,编制组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GB 15618-1995)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征求意见稿)》(补充HJ 25.3-2014),即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项标准。 二、修订依据和思路 1.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 号); (3)《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 (4)《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 2. 修订思路 2.1 土壤污染物项目 原标准中土壤污染物项目10个,其中:8个为无机污染物(镉、汞、砷、铜、铅、铬、锌、镍);2 个为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 根据&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原标准规定的重金属污染物在全国范围检出率、超标率较高,继续保留为必测项目;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虽然有所下降,但在全国范围内仍有一定检出率,部分监测点出现超标,也继续保留为必测项目。 与此同时,&ldquo 十一五&rdquo 土壤污染调查发现,土壤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有所增加,综合考虑污染物检出的区域特征、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和土壤污染物作用机理研究进展,同时借鉴国外相关标准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增加了总锰、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氟化物(水溶性氟)、苯并[a]芘、石油烃总量、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量等10 种土壤污染物选测项目,适用于特定地区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价。 2.2细化土壤污染物限值 土壤pH 条件是影响土壤中重金属活性的首要因子,土壤pH 值越低,重金属活性越强、越容易被农作物吸收,尤其是在pH 值5.5 以下的土壤中活性强,而在pH 值5.5 以上的土壤中活性明显下降。为此,将原标准pH 值小于6.5 的情况进一步细分为pH&le 5.5 和5.5<pH&le 6.5 两档,分别规定限值,将原标准中的3档(pH&le 6.5,6.57.5)增加为4 档(pH&le 5.5,5.5<pH&le 6.5,6.57.5)。 标准修订过程中,相关各方普遍反映原标准中镉限值偏严。原标准中的镉限值是按照最保守取值原则确定的,即以最敏感粮食作物水稻籽粒中镉的食品安全标准0.2mg/kg 为依据,推算出各类土壤中镉临界浓度(含量),取其最小值。对全国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作物种类、不同pH 条件下的试验显示,水稻在酸性土壤(pH&le 4)中的土壤镉临界含量为0.3mg/kg 左右;随着pH 值升高,土壤中镉活性降低,包括水稻在内的农作物对土壤中镉的吸收性能降低。与水稻相比,小麦、玉米、大豆等作物对土壤镉的吸收性能低,这些作物产区的土壤镉控制要求可以相应放宽。因此,不宜将0.3mg/kg 作为pH7.5)。 原标准发布于1995年,此后国内外农产品中铅含量限值标准均有所收严。例如,当时的淀粉制品食品卫生标准(GB 2713-81)规定的铅含量限值为1.0 mg/kg,而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谷物及其制品中铅含量限值为0.2mg/kg。此外,我国铅土壤环境背景水平偏低,95%范围值为10.0-56.1mg/kg,中位值为23.5 mg/kg,算术平均值为26.0 mg/kg,几何平均值为23.6 mg/kg。 近年来,我国多次发生铅污染事件,宽松的土壤铅含量限值不利于及时发现、应对铅污染问题。适度收严土壤中的铅含量限值,有利于及时反映土壤铅含量上升、累积的趋势,也有利于分析周边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水中铅含量过高问题。 考虑到以上情况,2006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规定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中的铅含量限值为80 mg/kg,《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估技术规定》也采用80mg/kg 作为评价依据。因此,本次修订将农用地土壤铅含量限值收严为80 mg/kg。 2.4收严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限值 原标准中六六六和滴滴涕限值为0.5mg/kg,主要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污染状况和残留水平确定。我国从1983年起禁止使用六六六和滴滴涕,经过20 多年自然消解,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水平已显著降低。&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显示,部分地区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仍有检出。 六六六和滴滴涕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首批重点控制的物质,且当前仍然是食品安全和国际贸易关注的重点污染物,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规定了这两项污染物限值。因此,本次修订保留这两项污染物为必测项目,限值收严为0.1 mg/kg,与2006 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一致。 2.5选测项目含量限值 本次修订新增10 种土壤污染物选测项目。鉴于目前国内对这些污染物项目的研究成果较少,其限值的确定主要参考了加拿大、德国、荷兰等国家的农用地土壤标准资料,以及&ldquo 七五&rdquo 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数据和&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未按pH 值分档细化定值。 2.6更新监测要求 本标准更新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目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和样品采集等要求应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相关规定,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应执行相应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以上监测标准更新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监测要求随之更新。 2.7补充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次修订依据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标准实施和监督的三方面要求:一是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环保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 二是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第26 条规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以及第28 条规定的环境质量达标管理制度,本标准作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应强制实施,实施标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三是考虑到土壤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尤其是大面积农用地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成本过于高昂、不可承受,本标准的实施强调两点原则:首先,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坚持土壤环境质量反退化原则,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本标准的,应以控制污染物含量上升为目标,不应局限于&ldquo 达标&rdquo ;其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治理修复成本最小原则,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本标准的,对相应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地方政府应依据新《环境保护法》第32条启动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具体结合超标地区土壤性质、农作物种类等因素进一步开展评估,准确判断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和因素,采取针对性风险管控或土壤修复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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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TBE(t-Buty1 methyl ether)是用于提高汽油的辛烷值,主要添加在高辛烷值汽油中的成分。在美国MTBE已引起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决定禁止汽油中添加MTBE。在日本,2001年环境厅的调查中,也检测也井水中有微量的MTBE。含带有刺激臭,担心怀疑有致癌性的MTBE的汽油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2001年夏大石油公司决定中止出售添加MTBE的汽油。环境水和土壤中的MTBE残留浓度的测定、调查还未完全展开,预计今后会真正展开。通常,多采用顶空进样GC/MS、吹扫捕集GC-MS法测定这些环境中的挥发性烃合物。在筛选为目的时或浓度较高的试样时也常用GC-FID代替GC/MS进行分析。本期介绍使用顶空进样GC-GFD法的环境水和土壤中残留MTBE的简易分析法。[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65828]环境水和土壤中残留MTBE(甲基叔丁基醚)的简易分析[/url]

  • 对《土壤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几点建议

    对《土壤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几点建议 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了保障土壤环境、地下水安全、生态风险(含作物、微生物体系)、人体健康。严肃、科学的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它是贯彻实施的需要,是环境管理的要求,是判断土壤是否要修复的基础,更是保障全国人民“菜篮子”、“水缸子”基石。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提几点看法:1.关于《编制说明》 (1)没有参考文献。(2)每个项目及其限制由来不清楚—项目限值是如何采用“地球化学方法还是生态因子方法”获得的呢?(3)“一级标准删除而期望建立地方标准”不合适—对“七五”土壤调查数据,按照土壤类别设置背景值。2.关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2.1项目数量 项目选择是否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呢?(1)项目是否应该与相关标准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的项目相衔接呢?(2)项目是否应该主要体现有毒有害的元素及有机物呢?(3)项目是否应该既与国际接轨,也体现国内污染状况呢?金属是否应该包括有效态和形态呢?土壤金属项目总量超标(其主要来源于成土母质)而农产品、地下水未超标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4)是否应该包含必要的理化性质指标呢? 建议:(1)删除项目。铜、锌、锰、硒等项目是否必要呢?若这些项目是为考虑该采矿、冶炼行业附近的土壤污染,是否也应该把钛、钼、稀土等列入呢?(2)增加项目。有效态:所有金属和类金属项目;②形态:铬、砷、汞;③非金属项目:硼、硫化物、氰化物;④金属项目:铍等;⑤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氯(多氯联苯等)和有机磷农药及除草剂(马拉硫磷等);⑥土壤理化指标:氧化还原电位、阳离子交换容量等。2.2项目限值 土壤标准项目限值过宽、过窄都不利于保护土壤,以下以镉为例说明。以下两个表格分别列出了一些国家和地区镉和其它金属的限值。据表知,对于农用地土壤,我国土壤镉的限值分别是英国、加拿大、德国及我国台湾的地区6-12倍、2-5倍、5-10倍、4-8倍。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CA.tmp.jpg 备注:来源文献。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CB.tmp.jpg 备注:来源文献。 若以镉的标准限值来评价我国“七五”时期各省份的镉的背景值(见下表),显然广西、贵州等省份存在超标现象比较严重,这些地方土壤中的其它元素如钒也明显偏离全国的平均值。因此,土壤标准中金属的限量值要结合土壤类型、理化性质等设置。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CC.tmp.jpg 备注:来源文献。 当前,我国严重缺乏生态毒理学、环境卫生学方面的相关资料,在制定农用地土壤质量标准时宜纳国内外经验,特别是英国、加拿大、德国以及台湾地区的经验;同时应该充分吸收我国“六五”、“七五”科技公关研究成果,该成果已经制定了黄棕壤、褐土、黑土等十几类土壤的环境临界含量。2.3其它 (1)土壤污染术语:标准及编制说明中均未提及,建议采用综合性定义,考虑含量增加和其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2)制定标准的目的:旧标准(除不涉及地下水保护外)表述的全面。 土壤是一个复杂的体系,限于知识不足,阅历尚浅,能力有限,如有不合适敬请谅解。参考文献 蔡彦明,刘凤枝,王跃华,等.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之探讨.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6,25(S1):403-406. 章海波,骆永明,李 远,等.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重金属指标的筛选研究.土壤学报,2014,51(3):429-438. 袁建新,王 云.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现存问题与建议.中国环境监测,2004,20(3):41-43. 陈 平,陈 研,白 璐.日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现状.中国环境监测,2004,20(3):63-66,62. 孟凡乔,史雅娟,吴文良.我国无污染农产品重(类)金属元素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与研究进展.农业环境保护,2000,19(6):356-359. 赵晓军,陆泗进,许人骥,等.土壤重金属镉标准值差异比较研究与建议.环境科学,2014,35(4):1491-1497. 王国庆,林玉锁.土壤环境标准值及制订研究:服务于管理需求的土壤环境标准值框架体系.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14,30(5):552-562. 周东美,王玉军,陈怀满.论土壤环境质量重金属标准的独立性与依存性.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14,33(2):205-216. 周启星,滕 涌,展思辉,等.土壤环境基准/标准研究需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14,33(1):1-14. 夏家淇,骆永明.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研究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07,23(1):1-6.

  • 加快制定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法

    http://gb.cri.cn/mmsource/images/2013/07/05/80/7481438272210928628.jpg“镉大米”事件引发持续关注。(新华社记者 白禹摄)  今年初,广州被曝多批次大米镉超标,“镉大米”由此进入公众视线;5月下旬,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称,2013年抽检发现120批次镉超标大米。“镉大米”事件近期在社会上引起持续关注。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吴青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防止“镉大米”等有害食品出现,根本在于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90%污染最终都要归于土壤  说起这个话题,吴青的第一句话就指出:“‘镉大米’事件警示了土壤污染防治已刻不容缓。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土壤,使得土壤环境质量可能或已经发生恶化。”  吴青指出,我国土壤污染出现了有毒化工和重金属污染由工业向农业转移、由城区向农村转移、由地表向地下转移、由上游向下游转移、由水土污染向食品链转移的趋势,逐步积累的污染正在演变成污染事故频繁爆发。她说,据有关资料反映,所有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在内)的90%最终都要归于土壤。  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包括侵权责任法、刑法、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但吴青指出,这些法律法规相对分散且不成体系,缺乏针对性,各法律之间缺乏协调性,操作性不强。  土壤污染防治制度急需建立  “要防止‘镉大米’等有害植物产生,就急需制定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各类用地的质量标准建立、污染风险评估、污染控制以及污染后的治理与修复等进行系统调整。”吴青说。  吴青认为,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建设首先是建立土壤污染标准制度。除现有的标准外,在全国土壤污染普查的基础上,制订、修改、完善农业用地土壤标准、工业用地土壤标准、商业用地土壤标准及居住用地土壤标准。该标准同时是对土壤进行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的标准。  “在风险评估方面,一方面是关于土地规划使用所要进行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另一方面是关于土地周围建设项目在动工和投产前进行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吴青介绍,此外,还要根据土壤污染途径的特殊性,全面掌握水污染、大气污染的信息,及时掌握污染情况并采取预防措施。  吴青认为,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同样重要。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向公众公布土壤的具体情况,包括土壤受污染的情况、改良土壤质量和防治土壤污染的具体建议。要保证公众对有关影响土地环境活动的决策参与权,鼓励公众对一些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偏袒企业、放任土壤污染的检举、监督。  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  “‘镉大米’事件警示我们,提前预警非常重要,必须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吴青认为,首先要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保护的优先区域,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电池制造等项目,并在上述地区设立土壤环境监测点位。  吴青提出,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要与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防治部门定期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水污染情况及大气污染情况,从而预防因水、大气遭受污染而导致土壤污染。  吴青建议,政府部门对遭受污染的土壤应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予以治理,避免污染扩大化,并及时找出污染源及污染主体,作出相应处理决定。污染者应主动对污染行为承担治理责任,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治理,并对土壤污染的受害者给予相应赔偿。吴青强调,土壤污染防治还必须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方面建立相应的责任承担。  立法尚需时日应当加强推动  吴青向记者透露,她的议案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与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不久前,她受邀参加了环保部召开的关于环境保护立法的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小组成员,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委相关负责人等。  “在座谈会上,我提了两点建议:加快立法进程,争取在本届人大任期内解决这个问题;完善法律草案,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吴青说。  “法律出台需要一个时间表,但很多工作必须现在就着手做。因为立法前期工作环保部已在进行,现在急需的是加强立法推动工作。”吴青认为,镉超标大米出现后,地方政府第一步应对产地土壤质量进行检测,问题严重的要停止耕种。如果不停产,这种大米还会流向市场监管不严的区域,危害人体健康。第二步要立即开展修复治理,并视修复情况决定是否复耕。  吴青介绍说,环保部于2005年已进行过全国性土壤污染普查,有关土壤状况的基础数据应已掌握。2012年1月,土壤环境保护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目前,领导小组已确立了立法的主要内容:突出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的严格保护、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4个方面其次,还要建立清洁生产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污染监测、治理与修复、污染应急以及公众参与等一系列制度。

简易土壤定仪相关的耗材

  • 土壤养分测试仪
    BW17-RL-2C-2--土壤、化肥快速检测仪 土壤养分快速测定仪 多参数带打印型详细介绍 特点 1. 采用电脑芯片设计,操作简单。 2. 测试精度高,数据稳定。 3. 停电存储功能,有备无患。 4. 直接进入测试,自动调整 5. 精美铝合金外壳设计,抗震性好。 6. 可存储12个样品,降低测试成本。 7. 查表施肥,一目了然。 8. 不需要预热,可以升级。 测试内容 可以测试土壤、肥料、植株中全量的和速效的氮、磷、钾;有机质以及腐殖酸的含量。 性能指标 波长范围: 波长范围: 红光650nm(带宽型) 蓝光440nm(带宽型) 相对偏差: 硫酸铜 ± 2 RU 重铬酸钾 ± 6 BU
  • HL-6301 土壤湿度测试仪
    HL-6301 土壤湿度测试仪 HL-6301 土壤湿度测试仪本款仪器是园艺的好帮手,可以测试土壤的湿度,无需电池.工作原理: 通过土壤中有机营养物质的电解值测出植物土壤水份情况, 把探针插入根部就可读出,无需电池.精确有效的测出植物土壤里的湿度;准确掌握各种植物生长的适宜条件;把探针插入根部土壤中就可读出准确的土壤湿度,MOIST是水份键,对应表上的是MOIST, DRY是干, WET是湿,数值1-3(红色部分)说明需要浇水, 4-7(绿色部分)是合适的,请根据植物的品种调整浇水时间, 8-10(蓝色部分)说明太湿了. 使用时注意插电极时不能碰到石头,不要用力过猛,否则容易伤害电极.用完后把电极洗干净. 如何测量湿度 1.将探棒尽量垂直插入被测土壤中。在测试盆栽植物土壤时,不要使探棒离植物过近,以免伤及植物根系; 2.在探棒插入被测土壤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刻度盘内指针所指位置不稳定,这是因土壤湿度不均匀所至。所以请测试两遍以最终确定结果; 3.读取结果; 4.将探棒从被测土壤中取出,请不要拉、拽白色连接线,以免使用时出现接触不良等故障; 5.用棉布将探棒完全擦净,以备下次使用。 如何读取结果 1.湿度标度尺上的数字1-10代表湿度的逐渐递增。没有任何植物可以长时间在1和10代表的两种湿度环境下正常生长。在附表中为您提供了所列植物的湿度环境要求。如果所测结果高于表中规定要求,在此情况下您不需继续浇水;若结果低于规定要求,提醒您应立即浇水。 2.浇灌次数(参考说明书): &mdash * 1周需检查一次 &mdash ** 每4到5天需检查一次 &mdash *** 3天需检查一次仪器读数表 3.特殊水分要求 以下数字代表: i 每天向叶面洒水; ii 不要让土壤变干; iii 保持土壤湿润,但不应过于潮湿; iv 土壤应始终保持湿润; v 在浇灌间隙可令土壤变干; vi 在浇灌前4到5天应使土壤变干; vii 在植物休眠期间应逐渐减少施水量; viii 将水倒入盆栽托盘中;不需洒水在叶子表面。
  • DIK-5212土壤气体取样器
    用于采集土壤气体样品,将探杆插入土壤中,用手动或电动真空泵吸气,就能采集土壤气体,还可以选用氧气浓度计,在现场就能测量土壤气体氧气浓度,或连接气体检测仪在现场进行简易分析。探杆陶瓷头可清洗和更换。 技术参数: 组成及技术指标: 组成部分: 陶瓷头、探杆、真空泵 探杆陶瓷头:多孔陶瓷 陶瓷头尺寸:直径13mm×长20mm 孔径大小:100μm 材料:SUS316L钢 探杆长度:标准80cm, 可定制10-100cm 钻头尺寸φ13×L16mm(角度60度) 钻头材料SUS304钢 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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