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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主要应用于对各种工业废气源的连续监测中,如火电厂,垃圾焚烧厂,煤炭、石油化工厂,造纸厂等行业。随着大气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对工厂和企业废气排放的监督也更加重视。如何对一个工厂的烟气排放进行监控,并判断是否达到排放标准,这都得依靠CEMS来完成。CEMS有两个很重要的目的是分别对固体颗粒物浓度和污染性气体含量进行检测,而在这些气体中二氧化硫(SO2)是一种对环境危害性比较大的气体,需要二氧化硫传感器来进行测量。CEMS主要由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颗粒物浓度监测子系统、排放流量参数监测子系统和数据采集处理与通讯系统组成。这里对二氧化硫含量的监测属于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二氧化硫气体传感器通过对经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量,判断所排放含量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要进一步进行脱硫处理。同时二氧化硫气体传感器的测量值也为可能需要的进一步处理提供了数据上的依据,能起到提高脱硫效率的作用。
[摘 要] 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在环境问题中与电力工业密切相关的,对环境影响最为严重的是煤烟型大气污染,为了控制大气污染,国家法规要求不断强化,在加强污染治理的同时,对污染源监测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本文介绍了一种加热式直接抽取法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介绍了其系统配置。原理结构,测点位置选择,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系统的标定和校验。[关键词]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标定校验陈志勇(青岛发电厂,青岛 266031)[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3932]烟气连续排放在线监测技术的应用[/ur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监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时的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排放总量的CEMS。凡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001)废止。[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223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