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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塑料包装的阻隔性能检测及试验仪器介绍 方便面因其食用方便快捷、口味丰富、价格便宜、保存期较长等特点,广受人们的喜爱,已然成为了世界上国际性的方便食品。方便面属于油炸、干燥食品,极易氧化变质、受潮发霉,一旦氧化容易产生脂肪酸,导致酸价超标;而受潮则会影响方面便的口感,导致变质甚至发霉,进而在消费过程中引起质量事故。因此对于方便面包装的阻隔性能检测,显得尤为重要。Labthink兰光,作为国际包装检测仪器与检测服务的优秀提供商,结合自身研发生产的阻隔性设备,简单总结了以下包装阻隔性能检测方法,以期帮助方便面企业加强包装材料的阻隔性指标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阻隔性能是指包装材料对气体、液体等渗透物的阻隔作用。阻隔性测试包括对气体(氧气、氮气、二氧化碳等)与水蒸气透过性能的测试。阻隔性能是影响产品货架期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分析货架期的重要参考,通过检测能分析解决由于氧气或水蒸气敏感而产生的氧化变质、受潮霉变等问题。(1)方便面包装阻氧性能检测: 方便面一种油炸食品,而油料主要是动物或植物脂肪油脂,极易氧化变质,容易产生脂肪酸,导致酸价超标。在储存过程中,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包装材料的阻氧性能不好,都可能导致方便面接触氧气过多而产生变质问题,这就要求企业对包装材料的阻氧性能进行严格的控制。Labthink兰光自主研发生产的VAC系列压差法气体渗透仪,采用压差法原理,符合食品包装检测标准中规定的测试方法,执行《GB/T 1038-2000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率试验方法压差法》标准,可帮助企业进行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气体的透过率指标控制。Labthink兰光VAC系列压差法气体渗透仪选件精良,各项指标均优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要求,性能稳定可靠;除具备气体透过量检测功能外,还独具扩散系数、渗透系数、溶解度系数的测试功能,满足广大科研机构与院校对材料的阻隔性能进行分析与改良的研究需求。设备通过计算机控制自动试验,操作简便,人机交互友好;另外,设备还分别单腔、三腔等多种设计,可满足不同客户的测试需求。(2)方便面包装阻水、防潮性能检测:阻水、防潮是解决方便面受潮发霉变质的重要手段。食品包装材料的透湿性能检测普遍采用称重法测试原理。Labthink兰光的W3/030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执行标准《GB/T1037-1988 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杯式法》,采用三腔均值测试的设计,客户只需一次试验,即可获得三个相同试样的测试数据,取平均值即可。设备采用高精度称重传感器,提升了测试精度,有效缩短了试验过程中渗透平衡的判断时间,进而有效缩短整个试验的时间;其次,将温湿度控制技术与称重技术联合设计并配合计算机控制技术,实现在试验环境中进行测试称量,无须人工干预,使试验过程完全不受外界影响,试验结果更加精确。另外,Labthink兰光还设计有三腔、六腔、十二腔等多款透湿设备,可满足不同客户的测试需求。 上述内容主要对方便面包装的阻隔性能检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确保了该项指标后还需要对包装的其他指标,如包装密封性、热封性能、力学性能、印刷质量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以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Labthink兰光希望与方便面企业增进交流与沟通,共同推动行业检测标准的规范及检测应用推广普及。以上资料由济南Ulab优班检测提供
供大家 参考[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9911]食品用塑料包装检测设备方案[/url]
2003年10月欧盟药品评价管理局(EMEA)起草了直接接触塑料包装材料指导原则(GUIDELINE ON PLASTICIMMEDIATE PACKAGINGMATERIALS),并与2005年12月1日发布。该指导原则根据风险级别,对于直接接触原料药或制剂的塑料包材应进行哪些研究,如何在申报资料中呈现,提供了指导意见。 这一指导原则对于我国直接接触药品的塑料包材研究具有很高的借鉴意义。因此笔者进行了翻译,特此供业界参考研究。 以下为指导原则正文。目 录1 介绍1.1 目标1.2 概述1.3 一般原则2 在申请上市文件中的位置3 应提交的数据3.1 总体信息3.2 质量标准4 提取研究5 相互作用研究5.1 迁移(浸出)研究5.2 吸附研究6 毒理学资料/文献7 术语解释附件1 申报资料决策树附件2 塑料包装材料申报资料决策树附件3 提交信息对照表1 介绍1.1 目标 制定本指导原则旨在替代《医药产品管理办法》3AQ10a的“直接接触塑料包装材料指导原则”,同时进一步强调在原料药和制剂申请上市时,应针对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塑料包装材料提供相关信息。 本指导原则涉及人用药品和兽药所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塑料包装材料的申请。对于人用药品,本指导原则涉及欧盟法规2003/63/EC(法规2001/83/EC的修正版)附录I第一部分第3单元的章节3.2.1.6、3.2.2.2和3.2.2.7;对于兽药,则涉及欧盟法规2001/82/EC的附录I第二部分的章节A、C和G。1.2 概述 本指导原则囊括了对直接接触药品塑料包装材料的具体要求。对于其他包装材料或容器密封系统的特性,如包材性能,本指导原则不会考虑为它们制定一个合适的总体要求。 本指导原则范围仅限于直接接触药品塑料包装材料,也就是与原料药或制剂发生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它们可能只是容器密封系统中的容器、封盖或其他部件的某一部分。弹性体、天然和人工橡胶不在本指导原则范围之内。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对采用已批准包材的上市药品进行回顾性研究。但是,对于新注册申请,或者引入新直接接触药品塑料包材的变更申请,无论该包装材料是首次应用,还是已经用于原料药或制剂,都必须符合本指导原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