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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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问题相关的资讯

  • 拉曼光谱技术助力打击消毒液造假问题
    近日一调查发现,一些在某宝、某多多、某东上销售的所谓酒精消毒液,竟是用有毒的甲醇冒充乙醇。三家电商平台的10件消毒液(剂)检测结果发现有10个样品含有甲醇,其中7个样品的甲醇含量在88.5%至97.2%之间,几乎为纯甲醇。全球新冠疫情蔓延的第三个年头,消毒液早已成为每个家庭的必备品。“两岁的小孩小宁(化名)在家误食消毒液”牵扯出的行业内多家“消毒液造假”一事,有对小宁的同情,但更多的是对事件源头——造假者的集体声讨。造假事件绝不是某日而起,“甲醇酒精”早已渗透至生活方方面面,所以对身边的假冒酒精的识别和对未流入市场的假冒酒精的检测销毁已经刻不容缓。对于甲醇和乙醇的识别,有火焰法,化学反应法,基本常识等,这些方法要么需要破坏被测物品,要么就是准确性不高。拉曼光谱仪很好地解决了这一点,透过透明或半透明容器进行检测,无需破坏样品,快速无损。甲醇和乙醇都有特定的“指纹”光谱,可以被拉曼光谱仪准确检测出来。在优化的自动混合分析算法下,两者的混合物也能进行有效识别。甲醇拉曼光谱图乙醇拉曼光谱图能看出两者的谱图是有明显区别的打假鉴别利器——贝拓科学手持拉曼光谱仪PTRam785PTRam785手持式拉曼光谱仪由贝拓科学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国产手持拉曼光谱仪作为贝拓科学的主打产品之一,它采用了国内领先的光学设计,集自动校准、检测、图谱处理、数据库检索和识别于一体,为了便于现场快速检测,我们的国产手持拉曼光谱仪无论在操作便利性、数据精准性、重量,以及仪器的续航力上,都具有相当优异的表现,能够准确地对物质成分进行快速检测分析。 目前我们数据库中包含各多种样品数据库,可以满足日常检测任务。针对甲醇乙醇这类化学物品,建立了统一的数据库,配备优良算法,绝大多数物质都可被识别出来,大大降低甚至避免了性质相近而对人体有害的假冒产品流入市场的风险。即使出现未识别物质,结合多种导出方式,可快速得到报告,传入后台专业人员进行分析。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成业内潜规则 四种造假手段被公开
    6月16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两起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近日,因自动监控造假,福建省环保厅将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这也是福建省首次集中对企业自动监控造假进行挂牌督办。今年3月,在杭州市“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中,两家涉嫌在在线设施上弄虚作假的企业被查处。  山西省更是出台文件,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进行规范,明确17种篡改监测数据、14种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近年来,环保部在不断加强对环保数据的监管,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行动,山东等一些地方也在探索遏制环境数据造假新的机制,未来地方在查处环境数据造假上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强。”  现状:监测数据造假多人被拘  山东省环保厅介绍,近期发现巨野县三达水务公司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偏低。经调查问询,三达水务公司承认私接暗管,干扰采样,对监测数据作假。巨野县环保局对三达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案件实施者生产主任田某行政拘留15天。  另一起案件系山东省监控中心通过污染源动态管控系统,发现日照城市排水公司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斜率由1修改为0.5,超出正常范围。日照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公安机关对该企业运行班长杨某行政拘留10天。  相对于山东省的两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福建省查处的问题更多,数据造假的手段也更多样。  日前,福建省环保厅组织若干个执法小组,突查了全省50多家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并将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  福建省介绍,已查到的造假方式包括:破坏采样管路,人为配制样品或对样品进行稀释;规避仪器采样时段,致使监控采样时总是排放达标废水;故意闲置、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装置;篡改仪器参数,改变数据修正值等。  为此,福建省环保厅责成有关地方环保部门对挂牌督办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篡改、伪造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同步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早在今年3月,在杭州市也查处两家涉嫌在线设施上弄虚作假的企业。  同时,今年6月2日起山西省正式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情形认定,以及对数据造假行为的惩处规定。特别强调,对党政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地方在查处环境数据造假上的力度在加大,未来还会进一步加强,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些地区已经在尝试处罚机制,一旦发现企业数据造假不仅仅面临处罚,还会影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影响到企业的信贷、采购、上市等。  背后:屡禁不止因造假成本低  为掩盖超标排放等问题,环境数据造假也一直被业内称为“潜规则”。  新环保法实施后,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出了更为严厉、明确的处罚措施,用法律强化数据的真实性。  然而,即便如此,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2015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环保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马军介绍,环境数据造假屡禁不止根源是造假成本低、收益大,某省专门负责监管这方面的领导就指出企业环境数据造假的成本就80元~100元,却可以节省几十万元的环境处理成本,差距巨大,部分企业就会铤而走险。  实际上,严惩之下仍难断根的环境数据造假问题,引起了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5年12月,环保部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判定依据。同时要求,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环保部一直在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监管,包括新环保法等也对此提出了严格要求,马军认为,造假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识别、揭示还是要靠地方加强推进,但是,在加强落实方面一些地区还没有完全做到。  “地方在查处数据造假上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强,大的方向一定是这样,随着环境监测权的上收,可以预见未来对数据有直接监管、监测权的省一级环保部门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马军说。
  • 环保数据造假有七大“障眼法” 如何对数据造假说“不”
    p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特别是新环保法的出台,让环保执法长出了“铁齿钢牙”。但令人忧心的是,偷排偷放、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等顽疾久治不愈。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造假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的行为屡有发生。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仅会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贻误环境治理时机,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损害,而且会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p p   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让老百姓的实际感受和监测数据“合拍”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让人欣喜的是,近年来,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重拳打击,同时也在改革环保体制机制,努力铲除滋生造假的土壤。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彻底铲除环保数据造假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为此,半月谈记者深入基层采访调研,发现的问题期待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p p   环保数据造假七大“障眼法” /p p   半月谈环保调研小分队 /p p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决策的基础,然而记者在中西部一些地区调研时了解到,一些地方和不法企业为逃避监管,在利益驱动下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干扰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导致企业污染源数据问题频出,造假失真情况时有发生。 /p p   之一:偷梁换柱,企业篡改伪造监控数据 /p p   记者调研发现,企业篡改自动监控数据屡见不鲜。 /p p   今年1月初,四川省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发现,泸州天恒热工技术有限公司的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0。通过调阅历史数据和系统日志,执法人员分析发现,这家公司于近期先后多次修改了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参数。 /p p   这并非个案。2016年江西发现多起企业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案例,其中有4起存在篡改数据的行为。2016年7月,萍乡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两条生产线窑尾分析仪实测氮氧化物浓度值数据与工控机显示数据存在明显偏差。 /p p   “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篡改了工控机的氮氧化物运行量程数据,执法人员将数据恢复后,实测氮氧化物浓度为522.52毫克/立方米,远远超出国家标准。”萍乡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查,该公司多次通过远程操控软件篡改监测数据。 /p p   之二:“阴阳台账”避监管,两本数据哄骗人 /p p   一本是监测原始数据台账、一本是虚假数据台账,在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中,一些企业选择以“无中生有”的虚假数据台账瞒骗环保部门。 /p p   2016年4月23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江西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对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除要求水质化验员根据每天的废水化验数据制作一套真实数据台账外,还人为编制了一套虚假数据台账,用于应付环保部门的检查。 /p p   事实上,备有两本数据台账的企业不在少数。多年前,四川沱江曾发生一起特大水污染事故。记者采访发现,除当年沱江因枯水期来水量偏少的“天灾”外,还存在企业环保设施发生故障、严重超标排放的“人祸”,而后者才是主因。企业明知污染,却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隐瞒不报,甚至在检查组面前拿出一套假数据,称自己是“达标排放”。 /p p   污染企业环安处时任负责人的一番话令人深思。他说:“长期以来,企业对污染的监测都是‘两本账’,一本是监测原始数据,反映真实情况,供企业内部掌握 另一本是经过整理的数据,也就是外报数据,给环保部门看。” /p p   之三:暗度陈仓,断污水注清水蒙混过关 /p p   记者调研了解到,为应付检查,一些企业会提前截断污水,增设管道把合格水注入检验水箱,从而使数据达标。 /p p   山西省一家污染治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执法人员检查前,不法企业会拆掉增设的管道,让一切恢复正常。“数据从提样到仪表呈现大约有40分钟到90分钟的时间差,执法人员一般不会这么长时间一直盯着仪表,所以企业容易蒙混过关。” /p p   该负责人说,这一方法暴露的可能性较小。即使在企业观察的时间足够长,仪表上出现污染高峰值数,企业也能用异常值来搪塞。 /p p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部分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一些基层部门工作人员可能在其中扮演了“说不清道不明”的角色,“检查前打招呼经常发生,加大了治理难度”。 /p p   之四:为获好数据,给监测探头“戴口罩” /p p   在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洒水、监测点周围禁止车辆通行,为监测仪器“戴口罩”……个别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为让环境监测数据合格,无所不用其极,想出各种荒诞办法,企图瞒天过海。 /p p   有民间环保组织在石家庄、邢台、邯郸、郑州等地进行调研发现,这些地区在空气监测点附近使用雾炮车洒水喷淋。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日常主要监测二氧化硫、PM10、PM2.5等数据,洒水喷淋会造成数据失真。 /p p   中部某省原来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卸任不久,他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在一个县污水处理厂看到进水口数值COD(化学需氧量)在40~50之间,出水口监测数值在15~20之间。“这样的水是可以喝的,处理厂这不是把工业污水搞成饮用水了吗?”这位副省长疑惑不解。 /p p   为一探究竟,他在污水处理厂附近仔细观察。后来,看到监测探头附近飘着塑料纸,就找了根棍子拨弄,结果竟发现那是个塑料袋。“原来他们用塑料袋装了自来水,把探头包起来。当时我气得差点从污水池边掉下去,怎么能这样欺骗国家呢!”这位原副省长痛心疾首地说。 /p p   之五:虚假达标,“污染有多大的脚,就用标准做多大的鞋” /p p   为接受社会监督,一些地方建立了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但信息平台的排放限值由企业自行填写、自行监测、自行发布数据。一些企业根据自己的污染程度,量体裁衣,自设“标准”,“污染有多大的脚,就用标准做多大的鞋”。 /p p   环保部门检测发现,2015年6月某时,四川某厂尾气烟囱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为14000多毫克/立方米,是四川省环保厅监测排放标准550毫克/立方米的25倍多。然而,在信息公开平台上,该厂排放竟然是“达标”。原来,企业自设了一个标准限值——20000毫克/立方米,是环保部门标准的36倍多。据四川一家环保NGO组织——“绿蜀清川”的志愿者介绍,四川多地存在上述“虚假达标”情况,企业绕开省环保厅的监督标准,自行“调高”了排放标准。 /p p   之六:不及时公布数据,该监测的不监测 /p p   为避免暴露污染问题,一些地方和企业不公布或不及时公布污染数据,让公众无从监督。记者近日随机查阅山西省多家企业废气排放数据,发现不少停留在2016年上半年,有一家企业甚至还停留在2016年3月5日。此外,一些县级环保部门只公布空气质量指数,而对PM2.5、二氧化硫等指标的数值三缄其口。 /p p   2017年1月上旬,山西省临汾市二氧化硫、PM值曾双爆表,二氧化硫甚至多次破千,当地政府未及时发布超标信息。经媒体曝光成为舆论热点后,当地也一度保持沉默。在2016年11月,环保部还曾点名批评临汾市启动污染预警级别明显偏低,启动时间滞后,应急响应措施明显不足。 /p p   一些企业存在的监测方案不完善、监测因子不全、公开信息不完整、公开信息与监测方案不一致等问题,影响了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p p   江西省环保厅日前通报2016年11月份省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其中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中锅炉排口缺少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等2项因子 江西煌上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中缺少监测因子大肠群菌数 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中缺少监测因子氟化物、石油类、钍铀总量等。 /p p   之七:乾坤大挪移,检测点搬出重污染区 /p p   记者采访发现,个别地区为降低污染数值,竟把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搬离重污染区域。山西省一位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一些城市以城市规划变动为由,向环保部门申请变动监测站点的位置。 /p p   “环保部对站点位置有严格要求,这样做难度不小,然而一旦成功,就可以合理合法地降低污染数据。”这位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地级市往往只有三四个站点,有一个站点转移成功就能提升城市的空气质量等级。 /p p   警惕习惯性造假,防止“公地悲剧”上演 /p p   半月谈环保调研小分队 /p p   记者调查发现,环保数据造假在一些企业已成习惯性行为,甚至一些行政管理执法部门也被各种因素裹挟其中。对于种种造假乱象,必须下重手整治,以防“公地悲剧”上演。 /p p   一颗寄生于环保领域的“毒瘤” /p p   环保数据造假是寄生在环保领域的一颗“毒瘤”,长期作恶,顽症难除,在一些企业甚至出现“代际传递”、习焉不察的可怕倾向。2004年四川沱江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后,记者采访发现某企业明知污染,却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隐瞒不报,甚至在检查组面前拿出一套假数据,说是“达标排放”。真数据给自己看、假数据给环保部门看在该企业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该企业环安处时任负责人的一番话,更加令人不寒而栗:“这不是我当处长才这么干的,而是一直沿袭下来,我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的前一任……都是这么干的。” /p p   对于这样的重点排放企业的环监岗位来说,污染数据造假竟然成了一种“惯例”,造假“正常”,不造假反而“不正常”。 /p p   一些执法者成了违法者 /p p   2016年初,西安市几名环保工作人员用棉纱堵塞实时采集监测空气质量数据的采样器,造成环境监测数据失真,涉嫌环境监测造假。 /p p   据当地有关人员介绍,被曝出数据造假的长安区子站是西安13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中直属环保部管理的两个子站之一,平时由环保部授权的一家第三方机构负责运营,西安市及长安区不直接参与运营维护。 /p p   涉事的5名当地环保工作人员,不惜触犯国家相关法律,铤而走险偷配钥匙盗取密码,私自进入子站干扰数据监控。目前,他们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p p   接受采访的环保专家认为,这一粗劣行为的背后,是畸形的“政绩观”在作祟。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减轻政绩考核压力和公众舆论的抨击,对一些污染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时不惜赤膊上阵编造、篡改监测数据。 /p p   2016年10月,在四川当地的网络社区——“麻辣社区”的“群众呼声”栏目中,四川省一家环评机构对一家农药企业技改项目的环评报告引发质疑之声,一些村民直指环评报告中的被调查人员不符合要求,涉嫌造假。 /p p   据了解,这家农药企业存在废气、废水、噪音等污染问题,周边村民长期投诉无果。村民反映,该项目环评报告中的公众参与调查表显示,共有96人参与了公众调查且表示“支持”,但被调查人员大多是离项目3~5公里的村民,而300米安全防护距离内的他们对此并不知情。 /p p   在一些暴露出来的事件中,有的部门或机构要么为了利益成了企业的“白手套”,要么为了地方GDP“假装看不见”,要么为了“城市形象”遮羞蔽丑……一些执法者成了违法者,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百姓对环保工作的信心。 /p p   避免上演“公地悲剧” /p p   每个人都生活在这片蓝天下,雾霾来袭时都要戴上口罩。然而,在面对可能产生的污染时,许多人却为了利益而毫不介意地成为“帮凶”,破坏公共环境,“公地悲剧”不断上演。 /p p   2010年7月,成都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国家环保标志,对排放不达标机动车发放黄色标志,并基于其尾气排放对城市的影响,出台了限行措施。然而,就是在这样一项为公众谋利的环保措施上,也有人动起了“歪脑筋”:通过拆卸发动机关键部件,搞排放数据造假,实现检测达标。 /p p   记者曾暗访成都一家车管所附近的车辆修理厂。走进一家小店,记者问老板:“尾气检测过不了,有办法没?”正在忙的老板头也不抬地回问:“啥子车?”“04年大众波罗。”“200!”老板回答得非常干脆。在记者交了200元后,老板打开了车辆引擎盖,将连接在发动机上的一个气管拆卸下来后,说:“没问题了,去上线检测嘛。”记者开着已经拆卸了一根气管的车辆到检测处进行尾气检测,果然过关。记者了解到,仅这家小店每天前来搞尾气造假的车辆就有七八辆,而当时周围还有不少这样的汽修小店。 /p p   环保人士指出,要防止“公地悲剧”上演,防止环保数据造假行为在局部地区和行业蔓延。对于庇佑着每个生命的苍穹和大地,我们每个人都要去珍惜和保护,而不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过度滥用。 /p p   对数据造假说“不” /p p   半月谈环保调研小分队 /p p   近年来,我国采取多种措施打击环境信息失真,环境信息质量有了明显提升。然而,环保数据造假问题并未完全消失,有的变得更加隐蔽。业内人士建议,我国应该从理顺环保管理体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着手,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环境监测信息新生态。 /p p   提高违法成本实现“不敢造假” /p p   山西省一家污水处理公司的负责人认为,只要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企业就有数据造假的动力。成本包括经济成本、法律成本、投机成本等。 /p p   首先要降低企业环保设备运行的经济成本。一些企业家说,运行环保设施,自然会增加企业成本,削弱价格上的竞争力,在技术不改进的情况下,一些人就想通过缩短环保设备运行时间来控制成本。山西省一位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给企业偷排算过一笔账,“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前,一台30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停用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一天,能省20万元,一年就是七八千万元,这可不是小数目。” /p p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授、烟气脱硫脱硝技术专家李建军认为,通过技术手段降低环保设备运行成本可提升企业的环保自觉性。这几年,四川大学国家烟气脱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研发的钠法技术,成本低、投入少,改造成本每千瓦不过百元,可减轻企业运行负担。 /p p   其次要提高违法的法律成本。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极大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日前,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明确指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p p   记者走访山西、江西、四川等省的企业发现,这些法律规定极大地提高了震慑力。“只要法律得到严格执行,以后数据造假应该会大为收敛。”山西那家污水处理公司的负责人说。 /p p   第三,提高企业违法的投机成本。记者了解到,由于以前长期“表现不够强势”,环保部门在执法时往往需要其他部门配合。为此,不少地方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但效果并不明显。“说是联合执法,其实只有环保一家着急。”山西一位县环保局局长抱怨说,查实的环境违法案件交到其他配合部门手里后,常常被一拖再拖,不了了之。 /p p   法律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环保专家建议改进多部门联动机制,违法必惩,打击企业投机心理。江西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胡予秋表示,该省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造假人员实施行政拘留,从罚企业到罚个人,追究造假人员责任,对造假行为起到巨大震慑作用。 /p p   加强信息公开实现“不能造假” /p p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要求,然而环境信息公开状况并不理想。一些环保专家认为,打击环境信息失真,仅靠环保部门力量有限,还需加大企业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的力度,让环境监测在“阳光”下进行。 /p p   自2009年以来,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连续7年对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在最近一期评价报告中,该环保组织认为,不同地区信息公开水平差距较大,总体情况并不乐观。 /p p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工作人员阮清鸳建议,规范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模式,严格把控数据质量。环保部门公布涉及造假的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黑名单,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她认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发布滞后的省份,需要统一自行监测平台和自动监控系统,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的自动传输和实时发布,坚决堵住修改污染源监测数据的便利之门。 /p p   同时,规范重点污染物数据披露制度,全面完整公布重点污染物年度产排信息。污染物排放和转移登记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我国目前虽然有相关要求,但实施状况有待改进,建议各级环保部门切实行动,确保重点企业真实完整地公开其污染物排放和转移信息。 /p p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的力量在于公众可以方便地查寻身边的污染源,随时进行监督。而目前,各地自建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公开水平参差不齐,不利于社会机构对污染源的监督。” /p p   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不想造假” /p p   2016年,西安市几名环保工作人员被曝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给仪器“戴上口罩”,一时舆论哗然。环保工作人员本该是向污染宣战的“先锋队”,结果却去搞数据造假。 /p p   类似的事例也出现在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领域。记者在某省了解到,自2006年起,该省对全省重点污染源进行统一自动监控。然而,近年来,该省为调动地市积极性,将500多家企业环保监控的现场端仪表全部交由地市负责运营。知情人透露,市一级随即下放到县一级,甚至一度让被监管的企业自己管理。“此后,作假行为都是人为调整仪表,报送的假数据,几乎都来自已经下放的仪表。”这位知情人说。 /p p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需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并把“考核谁、谁监测”变为“谁考核、谁监测”。“中央考核省里就要中央来监测,省里考核市里就要省里来监测,以此类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谁考核谁监测可以有效防止数据造假。 /p p   环保部国家环保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李玮说,要明确数据共享和责任分割是两回事。“不是说谁掌握了数据和信息就是谁的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数据属于谁才是谁的责任。”他建议,在大数据时代,用云计算技术打造“环保数据中心”信息资源池,在统一的数据“仓库”里设立不同“房间”,明确省市县各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调动打击数据造假的积极性。 /p p   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须摆正政绩观。国家行政学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张孝德表示,遏制企业环保数据造假现象,需要地方政府摆正政绩观,以抓GDP的劲头去解决环保问题,将环保提升为“一把手”工程。 /p p   近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月度例行宏观数据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印发的多个涉及生态文明指标的考核,对生态环境质量等体现人民获得感的指标赋予了很高的分值和权重。这有助于重塑地方官员政绩观。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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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论】蜂制品的造假问题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食品造假问题很多。比如蜂蜜和蜂胶吧,听说可以用香精和很低廉的树胶,感觉上蜂王浆造假的可能性应该不大吧?如果是蜂胶造假,添加一定的芦丁是不是测总黄酮也一样发现不了问题?还有什么样更有效的方法检验假货呢?

  • 数据造假问题浅议!

    最近论坛里掀起了数据造假问题的讨论。这的确是一个比较尖锐的话题,按照实验室认证认可的要求这些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好多参与讨论的版友说是迫于领导压力,要不然就没工作了。也有版友提到,有培训老师告诫自己,要保护好自己。还有人提到这是一个诚信问题了,这就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你怎么看这个问题呢?通过版友们的回复,我大体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1、迫于领导压力2、设备出问题3、检测任务重4、有私人利益关系5、…………

  • 光谱仪器行业存不存在造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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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概述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2016年11月环保部印发 《“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系列政策文件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提到了新的高度,如何防范数据造假、保障数据质量成了环境监测行业的一个重要难题。  为此,聚光科技自主研发了QCD-2000系列水远程质控仪器,通过加标回收、标样核查、平行样测量等手段对水质在线分析仪进行数据质量控制。系统原理  QCD-2000系列远程质控仪器与水质在线分析仪联用,可实现加标回收测试支持、标样核查测试支持、平行样测试支持,以及正常样品测试支持功能。其中,加标回收测试充分考虑加标回收实验的一致原则、可比原则、相近原则和不变原则等,通过计量装置定量样品体积和加标样体积,在加标回收罐中实现水样的采集、储存、加标、混匀。产品特点  RS232、RS485数字量通讯方式;  支持周期、定时等多种触发方式;  智能液位检测,水样不足报警,避免样品不足空转;  注射式标液加入,无挂滴残留,保证加标量准确;  通过标样核查可判断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通过加标回收可判断待测水样是否存在基体干扰;  通过平行样测是可判断分析数据稳定性。应用领域  污染源废水排放在线监测数据质控  市政污水在线监测数据质控地表水在线监测数据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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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像散光问题,一直是制约影像测量仪测量精密的原因之一,那么什么是影像测量仪的散光问题,如何进行处理呢,下面妙机专业人员就来给大家一一讲解一下。  在实际操作时,启动开关电源后,如果在大屏幕上出现成影不集中,分辨率低的时候,我们就称之为影像测量仪的散光故障.这时候无论如何更新物镜,或者调换测量角度,大屏上呈现出来的是还是同样的画面。刚开始出现这种情况,很多人不太了解,还以为是镜头上有脏物导致的,结果用手去拭擦,效果适得其反,画面变得更加不清晰。因此,影像测量仪厂家建议大家首先确认一下是否是散光问题导致的。如果确定是散光故障后,第一,关掉电源,折开影像测量仪的机身,把安装在灯座上的LED给更换了,很有可能是LED不聚光引起的。更换LED后重启电源查看问题还是否存在。一般情况都差不多是这个原因。其次,拆开机座,查看玻璃的镜面是否均匀,均匀分部则不会散光,参差不齐就会导致散光。  以上为影像测量仪供应商给大家讲解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有意向想要购买或者想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知识的朋友们,欢迎关注妙机科技网站或者致电联系,广东妙机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机科技)致力于为高科技领域提供完整的微米、奈米测量解决方案。妙机科技拥有完全自主品牌体系,从研发、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提供上、中、下游完整的产品供应及售后服务,目前在国内外占有一定的市场并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未来将持续朝更高速、更高精度测量产品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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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味逍遥丸分离度问题解决 适用柱型号:Zafex Supfex AQ-C18特点 :95%耐水 推荐之复杂成分分析柱Zafex Supfex AQ-C18超强分离能力供试品溶液: 组分名称 保留时间 峰高 峰面积 理论塔板数 拖尾因子 (min) (mV) (mV*s)芍药苷 13.744 38.91 1034859 5459 1.16理论板数按芍药苷峰计算不低于5000 加味逍遥丸高效液相色谱条件:色谱柱:Supfex AQ-C18 250*4.6mm 5μm流动相:甲醇-0.05mol/L磷酸氢二钠溶液(用0.05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调节PH值至7.4)(33:77)检测波长:230nm流速: 1.0ml/min柱温:30℃进样量:10ul仪器:SHIMADZU LC2030plus 加味逍遥丸分离度问题解决 适用柱型号:Zafex Supfex AQ-C18相关介绍 Zafex Supfex AQ-C18品牌:喆分特点 :95%耐水 推荐之复杂成分分析柱 Supfex AQ-C18超强分离能力◆通用型液相色谱柱,可耐受纯水做流动相;◆使用双层表面处理技术,减少对极性 / 碱性物质的拖尾情况;◆可以同时分离多种特性化合物,色谱峰对称性好,分离度高;◆适合用于杂质分析,多组分分离,复杂样品分析。 Supfex AQ-C18 色谱柱采用喆分专有的双层表面处理专利技术,在硅胶表面形成亲水层,降低硅胶酸性,提高硅胶表面纯度,增加表面硅羟基数量,是一款真正适用于纯水相的C18 柱。Supfex AQ-C18色谱柱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替代离子对色谱方法,拓宽了 LC-MS 的使用范围。Zafex Supfex AQ-C18测定清咽滴丸中的胆红素的含量色谱柱 : Supfex AQ-C18,5μm,4.6×250 mm;流动相:乙腈-1%醋酸(95:5)流速:1.0 mL/min;柱温:30℃进样量:10 μL 波长:450nmSupfex AQ-C18有机酸分离测试对比:样品:1.酒石酸2.丙二酸 3.维生素C 4.枸橼酸柱规格:4.6×150mm,5μm 进样量:5μL 流动相:20mM KH2PO4(PH=2.0)柱温:30℃波长:210nm 流速:1.0mL/minZafex Supfex AQ-C18直接四个样品比较,使用优于Brand YBrand K两个进口品牌的色谱柱中药独活分离测试对比:样品:1.蛇床子素2.杂质 3.二氢欧山芹醇当归酸酯柱规格:4.6×150mm,5μm 进样量:10μL 流动相:乙腈-水(49:51)柱温:30℃波长:330nm流速:1.0mL/min 加味逍遥丸分离度问题解决 适用柱型号:Zafex Supfex AQ-C18 依照2020年版中国药典进行测试,结果完全符合要求。欢迎老师您来咨询!喆分欢迎您来询价!! 联系人:刁经理 (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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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问题相关的耗材

  • 测试一下群里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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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制马弗炉高温炉炉芯
    产品说明: 纤维与电阻丝镶嵌的组合加热器,是近年来发展较快且应用广泛的一种新型电阻加热器件,由于它具有许多独特的优点,是传统电阻加热设备的理想替代产品。 公司采用"特殊"加工工艺将不同材质、高温电阻丝与不同强度的纤维镶嵌组合,形成单个纤维质电热器件,最高工作温度可达1300℃。主要品种有:各种实验室箱式电阻炉炉膛, 坩埚炉膛,管式炉膛、工业电阻炉用的板状、园弧状加热器及各种异型电阻加热器。电阻丝元件有"之"字型和"螺旋"状两种。 纤维电加热器的特征   1、 结构紧凑、重量轻、便于安装   选用容重小、绝缘、绝热性能高的纤维与电热元件镶嵌组合成一体,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并可简化电热设备的结构安装特方便,大大降低工程造价,彻底解决了全纤维电阻炉元件吊挂问题。   2、 升温快、保温性好、节能效果显著纤维电加热器蓄热量小,保温性能好,因而升温速度快,热效率高,加热时间短,一般节电40%以上,特别适合间隙工作的电热设备,能显著高劳动生产率。   3、 适用性强、应用范围广   不但有标型的,便于用户选用,而且还可以按用户要求设计或任意状使产品应用到标型产品不易安装的设备部位。 纤维电加热器电阻丝镶嵌形式,(附示意图)   (1) 埋入式   电阻丝埋入3-5mm,一般是埋入较细的电热丝,按电阻丝表面负荷1.4w/cm2,加热器负荷不超过20kw/m2,炉丝加热器热面温度与电阻丝最大温差小于100℃。   (2) 微露式   这种镶嵌式在加热器面可以看到微露的电阻丝,所以炉丝发热条件优于埋入式,适用于小功率的电热丝埋入。   (3)外露式   这种镶嵌方式使螺旋状电阻丝有一部分露在加热器的热面,炉丝发热条件好,适合较粗炉丝的镶嵌。 产品特征:   有强度 低导热率 抗热震 易机械加工    低蓄热 重量轻   产品性能表:   使用温度:1250-1600℃  容重:200-600KG/M3   重烧线收缩率:1500℃×1h-2.0%   导热率:(w/m.c)1000℃-0.16   1250℃-0.22             1350℃-0.25   尺寸:来图加工定制(按不同使用温度而定)   品种:不同容重的毡,板;标、异型制品。 产品适用:   高温电阻炉、感应炉、钢包盖、玻璃熔窑、窑车密封槽、高温辐射管、高温器皿,烧嘴等军工、科研、航天、核反应堆等行业的特殊高温设备。产品特征:   板面平整  容重、厚度均匀一致  优越的机械和结构强度   低导热、低收缩  抗气流冲刷
  • LABORAT Hypersil ODS-3C18
    产品名称:高效液相色谱柱品牌:莱博瑞特产品型号:LABORAT Hypersil ODS-3 C18(5um*250mm*4.6mm)应用领域:食品、药品、环境、卫生、制药、科研院所产品简介:色谱柱作为色谱系统的心脏,色谱柱的优劣直接影响分离效果。莱博瑞特同知名色谱柱生产商合作,从硅胶原料的选择到键合工艺,从色谱柱的装填到检测,各道工序都经过严格监管、精心设计及科学检验,生产的色谱柱具有柱效高、选择性好、分析速度快等特点,满足各类相关实验的色谱分析要求,深受用户好评。莱博瑞特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创造价值、提高效率、保障安全为己任,注重人才引进与科研资金优化配置,倡导团队合作与拼搏精神,专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方法的创新,专注科研成果转化与产品的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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