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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7月全国自贸区进出口额超2.7万亿元 北京自贸区科研设备进口可免税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9月下旬,北京、湖南、安徽自贸试验区等相继挂牌,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增至21个。记者昨天从税务总局获悉,在税收政策助力下,今年前7个月自贸区进出口额已达到2.7万亿元之巨。 /p p   在我国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的过程中,税收制度作为试验田内容之一屡屡创新,积累了一系列成果。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及各自贸试验区所在地税务部门靠前服务为自贸试验区助力,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记者注意到,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获批以来,7年间我国自贸试验区已实现了京津冀全覆盖、长三角全覆盖以及对东中西部地区的覆盖。税务总局方面披露,21个自贸试验区方案中均有涉税内容,包括纳税服务创新、税收制度创新以及税收制度探索等方面。 /p p   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办税流程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成为多个自贸试验区的重要改革内容。而在税收制度方面,各地自贸试验区出台了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突出鼓励投资和促进贸易的导向,并积极研究完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收政策。 /p p   事实上,自贸试验区在为改革探路的同时,也成为我国稳外贸、稳外资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自贸区新设外资企业3300多家,实际利用外资900亿元以上,进出口额达到了2.7万亿元。9月自贸试验区的再度扩围,被认为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信号。 /p p   “自贸试验区未来会成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国务院参事室自贸试验区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晋平表示。 /p p   税务总局方面介绍,最新设立的北京自贸试验区以“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为主要特征。在其他自贸试验区仍以发展货物贸易为主的背景下,北京自贸试验区突出了发展服务贸易的特色。在税收方面,北京自贸试验区将持续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并对符合政策的区内研发机构科研设备实施进口免税,探索鼓励技术转移的税收政策。 /p p   “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自贸试验区将成为我国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试验场,为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积累经验。”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平说,“税收在这片改革开放的高地上,将发挥自身力量助力我国创新和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p
  • 5000万元设备保进出口食品安全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贵州食品安全研究室授牌仪式在贵州省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据了解,目前贵州检验检疫局已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区域性中心实验室和常规实验室三个层次的检测体系、综合技术中心成为经CNAS认可及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拥有生物芯片扫描仪、基因测序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系统等先进检测设施设备400余台(套),价值近5000万元,基本上可以满足全省外贸经济发展及全省产品进出口检测的需求,将增强全省进出口食品的检验监管能力。
  •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解读
    完善法律体系 构筑安全防线——《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解读   金秋九月,是全国“质量月”,9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第144号令,《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已通过审议并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于中国加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立法背景解读   ——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配套规章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进出口食品贸易发展迅速。近年来,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发展迅速。2002年以来,进出口食品贸易额连续保持在10%以上的增长速度。“十一五”期间是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快速增长时期。据统计,2005~2009年,我国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额分别为562.9、634.8、775.9、985.5和913.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5%、12.8%、22.2%、27.0%和-7.3%,2010年1~6月,进出口食品贸易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贸易额达546.4亿美元,与上年相比增长31.7%。进出口食品在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逐年增长。   第二,国内外食品形势要求加强食品监管。一方面,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对食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形成非关税技术壁垒,对我国食品出口产生了重大影响 另一方面,进口食品逐年递增,越来越多地进入到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但是,目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不容乐观,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指示,要加强食品监管,确保安全。   第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急需制定规章规范管理。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后,先后制定颁布了进出境肉类产品、进出境水产品、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涉及进出口食品的规章,但大多是针对单项产品的管理规定,不能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2009年,中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然而对于《食品安全法》中重要的一个章节“进出口食品”却一直没有一部全面的配套规章。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统一对进出口食品进行规范管理,有必要制定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进出口食品管理办法。   从《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当前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重量级立法,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起草过程解读   ——千呼万唤、精雕细琢的部门规章   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即开始着手组织规章的起草工作,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便立即向WTO成员进行了通报,征求国外各方意见并及时进行了合理化采纳。由于考虑到当时的《食品安全法》正在制订过程中,国务院法制办拟在《食品安全法》中增加“食品进出口”一章,为保持与法的有效衔接,规章草案一直没有发布实施。待《食品安全法》公布后,国家质检总局再次组织有关专家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论证修改,同时将原草案名称由《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改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修改后两次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意见,并在国务院法制办和质检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引发热议与广泛关注。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前后历时4年,然而排除上述种种延迟的客观原因,这部“千呼万唤始出来”的部门规章,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立法部门严谨求实、字斟句琢的工作作风。   设定制度解读   ——全面构筑进出口食品安全防线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行为做出的规定,是上述法律法规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集成和细化。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共六十条,分为六章,即:总则、食品进口、食品出口、风险预警、法律责任和附则。为保持与食品安全法一致,将原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分别改为食品进口、食品出口。   第一,对进口食品,建立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明确标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检疫审批、口岸检验检疫、收货人备案、安全监控、违法企业名单、食品召回”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管理体系。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可以对其进行回顾审查,以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对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 按照第八条、第十到第十八条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 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实施管理 按照第二十一条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风险监测制度,采取不同的检验监管方式。   第二,对出口食品,建立包括“监测计划、种植养殖场备案、生产企业备案、抽检、违法企业名单”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系。按照第二十五条到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管理 按照办法第二十八条到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种植养殖场实施管理 按照第三十一条规定,实施出口食品风险监测制度 按照第三十三到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出口食品实施抽检。   第三,对进出口食品,实施风险预警管理。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收集、整理食品安全信息 按照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按照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风险分析 按照第四十五条到第四十七条规定,实施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要点解读   ——适应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发展   要点一,名称的修改体现未来的立法意图。草案原名《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规章的习惯性叫法。然而在草案审核阶段,草案名称由《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改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这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考虑到名称要与食品安全法保持一致,另一方面是考虑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今后可能会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做更高层次的立法,将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提升到国务院法规的层级。因此,将名称命名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要点二,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商检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而《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两法对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不尽相同的矛盾在这部规章里得到了解决,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采用了《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备案管理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制度。同时,国家质检总局第142号令颁布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有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工作按照该规章执行。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制度的确认,是《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较之之前有关规定的最实质性的一大变动。   要点三,所设制度适应当前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自成立以来,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在进口方面,建立了以风险分析制度、国外企业注册制度、检疫审批制度及境外食品出口商或代理人和境内食品进口商或代理人备案制度为基础,符合国际惯例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对来自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食品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在出口方面,建立了以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和出口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为基础,以监督抽查检验为手段,实施预防为主、全程监控的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目前,已对6000多个出口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基地进行了备案,有效保证了向21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食品安全。从上述的“设定制度解读”中,《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所构筑的一系列制度,基本上体现了当前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理念。“十一五”期间我国出口食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8%以上,进口不合格食品检出率从2005年的0.54%逐年提高到2009年的2.45%,从现实来看,这种制度是符合当前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的。对当前行之有效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实践的总结,并将之制度化,正是这部规章的最大亮点。   要点四,关于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标准规定。《食品安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是在第六章中未对出口食品的标准进行细化规定。由于我国的相关食品标准与进口国家(地区)的食品标准不尽一致,在限用物质、具体限量等方面差异较大,如我国与日本的规定中,有部分物质我国允许用于食品而日本禁止使用,日本允许使用的我国又禁止使用。如果完全按照我国食品标准生产食品,很难达到进口国家的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出口食品标准进行了特别规定。因此,《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采用了特别规定的要求,即“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并增加了关于“进口国家无相关标准且合同未要求”的情形的规定。   要点五,关于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为了便于操作,具体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设定了“实施备案管理的原料品种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原料实施备案管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在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出台的这部《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随着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逐步构建与完善,国家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完善两大体系,即基于风险分析、符合国际惯例的进口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以及从源头备案、过程监督、产品抽检、符合我国实际的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把好进出口食品的国门,让党和人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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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正通远恒科技有限公司刚刚发布了进出口外贸专员职位,坐标北京,敢不敢来试试?

    [b]职位名称:[/b]进出口外贸专员[b]职位描述/要求:[/b]岗位要求:1.本科学历,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有商务、进出口领域2年以上工作经验。2.优秀的英语交流能力,可以无障碍进行英文邮件往来。3.熟练掌握office系统。4.工作细心、认真,具备良好的承压能力和沟通能力。5 . 熟悉大学、科研院所、政府机关进口设备采购流程,有高端精密仪器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6.熟悉国际运输、报关、信用证操作。7. 具有招投标经验优先考虑 岗位职责:1.负责完成国外合作商的产品订购、订单追踪、投诉维权等日常业务运营的相关工作。2.负责与国外厂家的业务对账、清算、安排付款等工作。3 . 能够熟练对内/外贸合同进行执行与操作流程,商务条款洽谈、风险把控,跟单执行。4 . 负责进出口订单的跟踪、单证、物流、结算以及跟单工作中涉及的各项内容。5 . 负责业务相关费用核对、结算及业务数据统计。6. 负责找投标业务的商务以及组织,配合销售经理完成销售业绩。7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仪器设备进口或采购经验者优先。[b]公司介绍:[/b] 北京正通远恒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经营欧美和日本等国先进科学测试仪器和设备,并将国外先进技术引入国内的科技服务型企业.经过十年的发展,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均设有办事处。 公司用受人尊敬的、专业的方式来经营公司的业务(HONOPROF comes from our philosophy---- doing business in an HONOurable an...[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54376]查看全部[/url]

  • 【转帖】欧盟2010年实施进出口商品电子申报制度

    自今年1月1日起,欧盟开始实行进出口商品安全电子申报制度,要求进出口贸易商对所有进出欧盟的商品均需提前在海关电子安全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提供相关商品和安全信息。据了解,实行电子申报的目的是使海关提前获得相关商品的安全数据,帮助海关发现存在安全风险的商品,在不影响正常可信贸易的同时增加安全性。提交安全信息的内容因商品的运输方式及可靠性而异,例如,商品描述、运输路线信息以及可能的风险等内容。提交信息的时间限制也与运输方式有关,海运至少提前24小时申报,公路运输及航空运输至少提前1小时登记。为确保出口到欧盟货物的顺利,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外贸企业应认真关注此项制度,提前做好准备,按要求提交材料,确保货物顺利通关。

  •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

    (1994年3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海关总署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加强化学品首次进口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执行《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流的伦敦准则》(1989年修正本)(以下简称《伦敦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领域内从事化学品进出口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化学品的首次进口和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 食品添加剂、医药、兽药、化妆品和放射性物质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化学品”是指人工制造的或者是从自然界取得的化学物质,包括化学物质本身、化学混合物或者化学配制物中的一部分,以及作为工业化学品和农药使用的物质。 (二)“禁止的化学品”是指因损害健康和环境而被完全禁止使用的化学品。 (三)“严格限制的化学品”是指因损害健康和环境而被禁止使用,但经授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可使用的化学品。 (四)“有毒化学品”是指进入环境后通过环境蓄积、生物累积、生物转化或化学反应等方式损害健康和环境,或者通过接触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和具有潜在危险的化学品。 (五)“化学品首次进口”是指外商或其代理人向中国出口其未曾在中国登记过的化学品,即使同种化学品已有其他外商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进行了登记,仍被视为化学品首次进口。 (六)“事先知情同意”是指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目的而被禁止或严格限制的化学品的国际运输,必须在进口国指定的国家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七)“出口”和“进口”是指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化学品进出境手续的活动,但不包括过境运输。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化学品首次进口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实施统一的环境监督管理,负责全面执行《伦敦准则》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发布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实施化学品首次进口和列入《名录》内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登记和审批,签发《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发布首次进口化学品登记公告。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列入《名录》的有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凭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见附件)验放。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根据其职责协同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化学品首次进口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资料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和对外公布《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 第七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设立国家有毒化学品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的化学品的综合评审工作,对实施本规定所涉及的技术事务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供咨询意见。国家有毒化学品评审委员会由环境、卫生、农业、化工、外贸、商检、海关及其它有关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定对本辖区的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第三章 登记管理 第九条 外商或其代理人向中国出口所经营的未曾在中国登记(除农药以外)的任何化学品,必须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化学品首次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并按规定填写《化学品首次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免费提供试验样品(一般不少于二百五十克)。外商首次向中国销售农药的登记管理仍按《农药登记规定》执行,农业部和国家环境保护局定期交换登记信息。 第十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在审批化学品首次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时,对符合规定的,准予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并发给准许进口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对经审查,认为中国不适于进口的化学品不予登记发证,并通知申请人。对经审查,认为需经进一步试验和较长时间观察方能确定其危险性的首次进口化学品,可给予临时登记并发给《临时登记证》。对未取得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的化学品,一律不得进口。 第十一条 外商或其代理人为首次向中国出口化学品取得的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前要求延续登记的,原申请人须在期满之日六个月提出换证登记申请。临时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应确认是否准予正式登记。遇特殊情况经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延续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 每次外商及其代理人向中国出口和国内从国外进口列入《名录》中的工业化学品或农药之前,均需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对准予进口的发给《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实行一批一证制,每份(通知单)在有效时间内只能报关使用一次(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 申请出口列入《名录》的化学品,必须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 国家环境保护局受理申请后,应通知进口国主管部门,在收到进口国主管部门同意进口的通知后,发给申请人准许有毒化学品出口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对进口国主管部门不同意进口的化学品,不予登记,不准出口,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须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章。国内外为进口或出口列入《名录》的有毒化学品而申请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为绿色证,外商或其代理人为首次向中国出口化学品而申请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为粉色证,临时登记证为白色证。 第十五条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第一联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留存,第二联(正本)交申请人用以报关,第三联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第十六条 申请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的审查期限从收到符合登记资料要求的申请之日起计算,对化学品首次进口登记申请的审查期不超过一百八十天,对列入《名录》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的审查期不超过三十天。 第十七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批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时,有权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和要求补充有关资料。国家环境保护局应当为申请提交的资料和样品保守技术秘密。 第十八条 化学品首次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和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监制。第四章 防止污染口岸环境 第十九条 进出口化学品的分类、包装、标签和运输,按照国际或国内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装卸、贮存和运输化学品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一条 因包装损坏或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口岸污染的,口岸主管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污染,并及时通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防止和消除其污染的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承担。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未进行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而进出口化学品的,由海关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并责令当事人补办登记手续;对经补办登记申请但未获准登记的,责令退回货物。 第二十三条 进出口化学品造成中国口岸污染的,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国家外贸管制规定而进出口化学品的,由外贸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因实验需要,首次进口且年进口量不足50公斤的化学品免于登记(《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除外)。 第二十六条 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199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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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器简介:面对美国CPSIA/HR4040法案、ASTM F963-08标准;欧盟RoHS/WEEE、EN-71法令,各出口型企业纷纷使出浑身解数积极应对,产品品质管控重点在于如何把握&ldquo 供应商来料&rdquo 、&ldquo 生产过程&rdquo 、&ldquo 最终出货&rdquo 三个环节,然而高昂的送检费用与漫长的检测周期让许多企业苦不堪言,原料成本的上涨和生产效率的低下更让众多企业雪上加霜,Thermo Scientific Niton XRF提供一系列的解决方案,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Thermo Scientific Niton XRF Analyzers问世于1987年,拥有二十多年生产及应用经验,经过无数客户的验证,公认的行业领导者,并且已经成为现场材料分析的检测标准。在航天航空、石油化工、矿产勘测、合金分析、废金属回收、环境分析、消费品制造等领域以及对应CPSIA/HR4040、RoHS/WEEE、EN-71等法令的检测均有广泛应用。*全球第一台便携式XRF*美国海关及欧盟多国海关均在使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及欧洲产品安全实施委员会(PROSAFE)均在使用*全球销量已经突破20000台赛默飞世尔科技(Thermo Fisher Scientific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全球科学服务领域的领导者。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公司年销售额超过105亿美元,拥有员工约34,000人,在全球范围内服务超过350,000家客户。主要客户类型包括:医药和生物公司,医院和临床诊断实验室,大学、科研院所和政府机构,以及环境与工业过程控制装备制造商等。公司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和Fisher Scientific这两个主要的品牌,帮助客户解决在分析化学领域从常规的测试到复杂的研发项目中所遇到的各种挑战。技术参数:重量 <1.3kg尺寸 9.60× 9.05× 3.75英寸 (244× 230× 95.5mm)激发源 高性能微型X射线管 金靶,50kV/40uA(最大值) 、银靶,用于选配充氦装置,可分析轻元素探测器 高性能Si PIN 探测器电池 可充电锂离子电池 (可续航使用10个小时)显示器 角度可0~90度调节的高亮度VGA彩色触摸屏标准分析范围 从Ti到U中,28个标准元素:Cl,Br,As,Hg,Cd,Ti, V, Cr, Mn, Fe, Co, Ni, Cu, Zn, Zr, Nb, Mo, Pd, Ag, Sn, Hf, Ta, W, Re, Pb, Bi, Se, Sb (非标准元素亦可分析,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充氦装置 选购充氦装置可增加对轻元素的分析:Mg、Al、Si、P、Ru数据存储 可存储超过10,000个数据和谱图模式 金属分析模式、塑胶分析模式、全自动分析模式、产品油漆涂层模式数据输入 触摸屏及键盘主要特点:●精度高,接近实验室水平的分析精度●角度可调的VGA彩色触摸屏,用户界面先进、直观,操作方便●简体中文显示●高强度、高密封性设计,防水及抗冲击性好●可实现对现场材料进行完全无损的快速检测●仪器无需外接PDA,抗电脑病毒能力强●仪器一体化程度高,具有防尘防水功能,操作便捷●通过内置USB接口或蓝牙通讯设备,可直接向电脑或网络存储设备传输数据●随机配置NDT软件,可进行数据上传或下载,可编辑、输出PMI分析报告,可实现PC机远程控制●自动存储10,000点以上的分析数据及图谱●XL3t系列不含放射性同位素激励源●具有自动校准、诊断和故障报告功能●可通过Internet实现软件升级●操作简便,即使是非技术人员也可轻松掌握●体积小,重量轻,仅1.3kg●NITON NDT软件可对仪器进行定制,设置用户权限,生成定制报告和打印分析证书,还可以实现对仪器的远程操控●选配充氦装置,仪器可增加S、Mg、Al、Si、P等轻元素的分析●选配3mm小点瞄准模式,满足小面积不同材料之检测需要●选配集成CCD摄像头,可实时对检测区域进行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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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TP 2121型在线总磷在线监测仪污水排放进出口安装使用环境用途:维护:一、校验根据水质在线监测仪的校准周期,及被检测水体的水质状况来确定校准周期。如果水质状况较差,则仪器的校准周期就应该相应缩短。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在线监测仪器每月校准一次基本能够满足要求,一般不能超过仪器说明书规定的期限。仪器如果长时间停机后重新启动、更换电极、泵管等或更换不同批号的试剂等情况,则必须进行仪器的校准实验。现场安装调试:实物图安装小方案:TP 2121型在线总磷在线监测仪原理:水样、催化剂溶液和强烈氧化剂消解溶液的混合液加热到120℃,水样中聚磷酸 盐和其他含磷化合物,在高温高压的酸性条件下被强烈氧化剂消解氧化生成磷酸 根,在催化剂存在下,磷酸根离子在含钼酸盐的强酸溶液中,生成一种带色络合 物,分析仪检测此颜色的变化,并把这种变化换算成总磷值输出来。生成的带色 络合物量相当于总磷量。 特点选择阀组件:选择试剂采样时序,通道灵活多样,功能万变,具有最小死体积, 易维护高寿命等优点。 具有打印功能,可以连接打印机(选购),及时打印所测量数据。 采用 7 寸触摸屏,以及简洁的操作界面,可达到用户易学、易操作、易维护。 超大的数据存储容量,实现了不低于 5 年的历史数据的保存(测量间隔为 1 次 /1h), 极大的满足了客户的需求。 自动漏液报警功能,当出现试剂泄露时,仪器自动报警,提示用户进行维护。 定量采用光信号识别功能,保证了定量的高准确性。 化学试剂维护简单化,便捷化,每月更换 1 次试剂,大大减少了用户的维护工作量。 U 盘一键升级,软件更新更轻松。技术资料:1 方法依据:磷钼蓝法分光光度检测。 2 测量范围:0-10 mg/L 总磷(分档0.1-2.0mg/L 0.2-5.0mg/L 0.5-10.0mg/L )。 10-500 mg/L总磷(需扩展)。 3 准确度:不超过±10%或不超过±0.2mg/L。 4 重复性:不超过±5%或不超过±0.2mg/L。 5 测量周期:最小测量周期为30分钟,据实际水样,可在5~120min任意修改消解时间。 6 采样周期:时间间隔(10~9999min任意可调)和整点测量模式。 7 校准周期:1~99天任意间隔任意时刻可调。 8维护周期:一般每月一次,每次约30 min。 9 试剂消耗:小于0.50元/样品。 10 输出:2路RS-232;1路4~20mA。 11 环境要求:温度可调的室内,建议温度+5~28℃;湿度≤90%(不结露)。 12 电源:AC230±10%V,50±10%Hz,5A。厂家车间:实物图青岛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介 青岛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在线监测产品、污染物治理设施、工业控制、过程控制等领域高端领先产品公司产品综合光学、微电子、软件、通讯、机电工程等多领域技术,是国际上少数同时拥有在线过程仪表、在线监测仪表、在线实时治理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创新型企业。公司拥有超过30%人的运维服务人员,7*24小时免费客服热线,为客户提供从咨询方案设计、施工、售后服务“全周到”的360°全方位优质服务通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在企业规模、研发实力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排名国内行业前列,成为中国分析仪器行业和环保监测仪器行业领先企业。 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自有产品包括:环境与安全监测管理、环境治理、智慧水利水务、生态环境综合发展、智慧工业、智慧实验室,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多参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水质监测岸边站等可定制,在线水质采样器,便携式明渠流量计,实验室水质检测仪等一些列设备,禁毒用便携式水质采样器,粉尘仪,综合大气采样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环境第三方监测设备,油烟检测仪,烟尘烟气测试仪,烟气分析仪,加油站多参数油气回收检测仪,FID氢火焰离子检测仪,VOC检测仪,疾控卫生职业病监测设备打包服务等,欢迎各界大佬的支持和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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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那艾实验仪器设备[那艾仪器厂家]网站 全国送货厂家一手货! 品质保证!实验仪器非电子产品,使用效率和售后服务很重要。我们同品质比价格,同价格比效率,同效率比售后。设备仪器属于精密设备 客户订单录档案 免费1年质量保质,任何问题提供配件保养维护上海那艾仪器专注以实验仪器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的仪器企业,目前销售生产有一体化蒸馏仪,中药二氧化硫蒸馏仪,COD消解仪,高氯COD消解仪,硫化物酸化吹气仪,全自动液液萃取仪,挥发油测定仪等等。微型/迷你/桌面型喷雾干燥机(NAI-B290)为首次试用喷雾干燥工艺、可行性研究、工艺开发和产品研究提供了简洁的解决方案。迷你型喷雾干燥机是用于快速温和的干燥水溶液、悬浮液或乳液中的产品的实验室设备。 样品消耗量少(低至5ml),可节约宝贵的材料,同时可以实现(高达 70%)产品回收率和低维护成本,实现经济高效的性能。快速干燥过程使最优化配方时间更短,节省时间,采用玻璃组件,喷雾干燥过程清晰可见,以便在程序中更快、更明智地作出决策。选型帮助1、适合实验室使用,最大处理量1500ml/H。2、物料以水溶剂为主,不含有机溶剂,开式干燥系统。3、参考国外品牌按国内使用需求改进,可放置于桌面上操作。4、符合国内高端客户和外贸出口需求,电气部分可选配进口品牌。 主要特征1、仪器机身采用框架一体式设计,稳固牢靠,主体采用品牌冷轧板配合静电粉末涂装,更加耐磨、耐腐蚀;2、占地不超过0.5平方可在实验台面上完成操作,机器按键、温度计、空气管路、触摸屏全部采用人体工程设计,快捷插拔,人性化操作;3、从空开到触点,继电保护器到按钮开关等,选用正泰/德力西或同级别品牌电气,保证仪器品质和的使用寿命;可选配施耐德品牌电气;4、采用PLC+7寸触摸屏,操控精准,画面表现细腻,功能齐全;屏幕采用威纶通,plc可选配西门子;5、采用Spray的喷嘴,保证设备的精度和使用寿命,针对黏性物料,设有喷嘴清洁器(通针),在喷嘴被堵塞时,会自动清除,通针的频率可调整;6、风机转速大小以及风压会影响不同产品的物料喷雾效果,通过变频设计,我们将风机控制窗口开放给用户,让用户寻找属于自己合适的风量;7、内置磁力搅拌装置,可通过旋钮控制转速,方便用户在实验过程中对粘度较高的样品进行同步搅拌;7、可选配布袋过滤装置,尾气过滤效率高,可捕集粒径大于 1 微米的细小粉尘,净化空气效率可达99以上,改善环境,回收物料,绿色环保。技术参数型号NAI-B290干燥方式开式干燥系统干燥室/旋风分离器高硼硅玻璃雾化方式二流体雾化喷嘴,标配0.75mm口径控制系统PLC+7寸触控屏(可选配西门子品牌)最大水蒸发水量1500ml/h平均干燥时间1.0~1.5 秒进风温度30~300℃± 1℃出风温度30~120℃± 1℃电加热器3.0KW/AC220V(材质:2520特种不锈钢)出风温度监测PT-100铂电阻平均干燥时间1.0~1.5 秒自动排堵装置自动通针频率可调,0~60 秒/次变频风机1.5m3/min;400W(台湾达纲)送料泵调节范围0-580ml/min喷雾调节范围0-0.8Mpa(建议0.2Mpa)电气制作标准正泰/德力西标准(可选配施耐德品牌)尺寸(长宽高)620mm×570mm×960mm电源电压AC220V,50Hz总功率3.6KW(不含空压机)外置压缩气源35L大容量静音空压机(65L/min;8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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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进出口相关的耗材

  • 毛细柱帽
    毛细柱帽◇使用方便,几秒钟内即可连接到柱上。◇ 延长柱寿命—防止存储时水分和空气进入柱内。◇ 两种类型可供选择:玻璃或硅胶材料。◇ 玻璃帽为彩色-用以识别毛细柱的样品进出口。◇建议一次性使用。毛细柱帽说明材料包装量货号毛细柱帽玻璃10个/包21044毛细柱帽硅胶10个/包2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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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细柱帽1、使用方便,几秒钟内即可连接到柱上。2、延长柱寿命—防止存储时水分和空气进入柱内。3、两种类型可供选择:玻璃或硅胶材料。4、玻璃帽为彩色-用以识别毛细柱的样品进出口。5、建议一次性使用。说明 材料 包装量 货号 毛细柱帽 玻璃 10个/包 21044毛细柱帽 硅胶 10个/包 22858
  • 固定式毛细柱出口分流器 123630
    固定式毛细柱出口分流器适用于内径0.1 – 0.32mm 的毛细柱;用于一根毛细管柱分流到两个检测器;玻璃内衬管壁,惰性强;提供安装所需的管路、压环和螺母。固定式毛细柱出口分流器描述分流比包装规格货号毛细柱出口分流器用户自定义分流比*11236301:1**118614601:5**118614611:10**11861462替换管路1:1**2186146001:5**2186146101:10**218614620替换两孔压环0.1 – 0.25 mm 内径色谱柱100726620.32 内径色谱柱10072664* 包括5 米长内径0.22 mm 的惰性石英管。** 包括预先穿入两孔压环的两根惰性石英管(预设分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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