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万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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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国家“万人计划”推荐选拔工作启动
    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6〕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委组织部、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11〕53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要求和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对来自企业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荐人选适当放宽推荐条件。  2. 坚持以用为本。推荐人选要符合国家和部门及地方发展需求,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扩大选才的覆盖范围,同一法人单位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人。  3. 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推荐 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 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要进一步严格选才标准,将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严格规范,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推荐评审,并对拟推荐对象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一并开展。  1. 完成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相关任务的遴选。根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部署,2016年将遴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0名左右、重点领域创新团队50个左右、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0名左右、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0个左右。  2. 选拔推荐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科学技术部设立“万人计划”评审平台,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中推荐产生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议人选 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推荐产生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  三、条件要求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3.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 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4.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园区。申报单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强,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 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 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的,应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成效突出 建立为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良好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推荐办法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有关部门、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部分联合会(协会、学会)负责推荐。  2.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部分联合会(协会)负责推荐。  3. 已入选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高校和院所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园区和产业开发区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4. 对国家高新区推荐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推荐。在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中获奖的优秀人选,由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五、支持措施  1. 各部门、地方和依托单位要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2.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对入选对象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计划与推进计划的紧密结合,加强考核管理和跟踪服务,建立年度报告制度、考核评估机制和约束退出机制 组织入选对象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的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宣传。  六、工作要求  1. 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 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3.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确保人选质量,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推荐材料,报送科学技术部。  4.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 要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申报流程  1. 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按照各自的权限在申报系统中逐一确认后,提交到科技部。  2. 正式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1份),以推荐单位公文(对推荐程序、专家名单、公示情况等进行说明)形式报送科技部,报送材料于2016年10月15日前,邮寄或送达至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3. 推进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八、联系方式  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010-68598040、010-68598053、  010-68598036、010-68598258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010-58881781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10-88659000  电子邮箱:tuijinjihua@sttc.net.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349房间(100045)  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6年9月5日
  • 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启动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支持工作作出部署。  国家“万人计划”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面向国内高层次人才的重点支持计划,于2012年启动实施。这一计划准备用10年左右时间,重点遴选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与“千人计划”相互衔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教学名师作为“万人计划”项目之一,是唯一侧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实绩的国家级人才项目,并于2015年由面向高等教育扩展到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一线教师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重视和认可,也是激发广大教师坚守岗位职责,潜心教书、精心育人、为国育才的强大激励措施。  根据《通知》安排,本次共遴选支持200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占60%左右,中等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占40%左右。《通知》强调,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 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 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通知》还提出了申报遴选的具体条件、遴选程序和工作要求,并公布了遴选指标体系,确保遴选工作科学、公平、公正。  据悉,国家将给予“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每人50万元支持经费,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并鼓励地方和用人单位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还将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推广活动,充分发挥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广大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校办学质量。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决定启动2017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支持工作。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  二、遴选名额  共遴选支持200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占60%左右,中等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占40%左右,4名为军事院校在职专任教师,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负责遴选。  三、申报遴选条件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 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 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等学校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申报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3-201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二)中等以下学校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中小学校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中小学及幼儿园人选应注重向乡村学校倾斜。  2.申报教学名师的中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3-201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  4.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四、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遴选并公示后,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名额分配方案的配额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后确定向教育部推荐的候选人。候选人中各类教师的比例要合理。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在2017年4月2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至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 (一式5份,表样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下载)及附件、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4.教育部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并组织开展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遴选结果报国家“万人计划”专项办审核、公示。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一名遴选工作联系人,在2017年2月10日前,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请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按照上述要求确定一名遴选工作联系人,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遴选结果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3.各学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候选人情况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公示无异议方能逐级推荐上报。  六、联系方式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张剑、黄小华 电话:010-66097105 传真:010-66097842 电子信箱:jsglc@moe.edu.cn。  附件:   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rar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rar  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7年1月15日
  •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管理办法出台,建立“千人计划”入选专家退出制度
    p   近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对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完善统分结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br/ /p p   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以来,按照“边实施、边完善”思路,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实施机制,优化项目结构,完善支持政策。为及时总结经验,整合政策资源,巩固调整优化后的新机制,中央组织部会同计划实施部门深入调研,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专家人才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两个《管理办法》。 /p p   制定《管理办法》的基本考虑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厘清主体责任,覆盖两个计划遴选支持管理全链条,明确各环节参与主体责任。体现有规依规、无规补缺,对退出、资格条件等已有明确规定并行之有效的予以保留,对不适宜的内容加以修订完善,对无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已有成熟做法、各方认可的内容加以补充完善。突出整合集成、简明易用,通过制定办法完善已出台的文件内容,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说明书”。注意弹性表述、留有余地,对后续支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等探索性内容,提出原则性意见,并注意做好与各方面改革文件的衔接。 /p p   《管理办法》重点对“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项目体系、资格条件、遴选程序、服务管理、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规范,以适应更大力度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需要。具体有几个方面的创新: /p p   一是巩固了机制调整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组织实施机制进行调整,将申报评审工作交由平台部门负责,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政策上,进一步理顺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管理办法》以制度形式将机制调整成果明确固定下来。 /p p   二是完善了项目结构。计划实施以来,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项目结构,突出工作重点,有保有抑,有增有减。“千人计划”由2个项目拓展为目前8个项目。“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纳入其他项目统筹实施。《管理办法》对此予以明确。 /p p   三是修订了支持政策。《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后,各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措施,对科研经费、人员出国、兼职兼薪、任职管理等作出调整,体现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鲜明政策导向。两个计划原有规定有些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规定,以充分体现中央最新指示精神。 /p p   四是规范了管理服务。随着入选人数增多,人才支持、使用、流动等方面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协调小组建立“千人计划”入选专家退出制度,依规对部分专家实施退出处理 出台评审工作巡察办法,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管理办法》对这些措施予以强调。 /p p   五是加强了工作统筹。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对两个计划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在资格条件、遴选办法、支持政策等方面统一标准、加强协同,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p p   据悉,截至目前,“千人计划”已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7000余名,“万人计划”遴选支持国内高层次人才2500余名。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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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洲交通噪声每年致上万人过早死亡

    欧洲环境署近日公布了欧盟首份噪声评估报告,称超过1.25亿欧洲人承受着超过法定指导水平的交通噪声污染,导致每年高达1万人过早死亡。  报告名为《2014欧洲噪声》,分析了欧洲的噪声暴露水平以及由此带来的环境和公众健康问题,指出了噪声污染的广泛影响,交通噪声困扰着欧盟28个成员国近2000万欧洲民众,影响了800多万居民的睡眠。  此外,报告指出,噪声污染还跟4.3万人的住院、90万人出现高血压以及每年将近1万人的过早死亡有关。长时间处于噪声中,人们可能血压升高、血管收缩,易感个体甚至会出现高血压和心脏疾病等严重症状。  报告指出,公路交通是最主要的噪声源、接下来是铁路、机场和工业。噪声污染来源广泛,不仅在繁忙的都市,甚至自然环境也在普遍发生。  报告旨在量化欧盟噪声污染的规模,评估未来如何采取行动来解决问题。报告建议,在规划和新建设施时,应该纳入噪声方面的考虑,安静的地区应该得到保护,野生动物也应该不受噪声打扰。  本次报告在政治方面颇有雄心,在欧盟第七个环境行动计划中,写入了“欧盟的噪声污染在2020年显著下降并更接近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水平”的目标。  然而,本次报告作者同时也表示,由于缺乏可比性和统一的评估方法,不同国家之间甚至一个国家之内也有评估不一致的情况,报告只收录了预期数据的44%。  2002年6月,欧盟曾公布环境噪声评价与管理指令,要求各成员国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绘制以干线道路、铁路、机场为主要噪声源的大区域策略性噪声地图。该图应描绘出噪声源的噪声传播分布情况,统计不同噪声级下暴露的人口数量,并将此数据及噪声地图报告给欧盟同时向公众公布,同时各成员国须在2008年前拟定相关的缓解噪声的行动计划。(王琳编译)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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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万人计划相关的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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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在企业还是事业单位,作为实验室管理人员, 必须尽可能高效地使用资源,但风险依然无法预估和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时间和金钱损失往往让人无法承受。瑞士万通 eTCC,易计划,为您严守设备风险的后防:每天只需拿出一顿工作餐的费用,就能保护您的设备远离故障担忧,从拥有之日起,可高枕无忧。 产品特点: ? 成本可控:仪器所需的维护和服务成本已然确定,可以轻松控制每年实验室设备正常运转的费用。? 检修快捷:一个合同即可体验集维修、保养、校验、耗材更换于一身的各项服务,免去繁琐流程。? 结果可信:仪器的维修、校验和校准均由厂家培训的专业人员来执行,保证测试结果的有效和准确。? 耗材双优:在购买耗材时将享受优惠折扣;维修配件原厂供货,价格全免,并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eTCC,易计划包含全套仪器维护保养,让您的仪器能在最好的呵护下开展工作,同时,您也能充分享受全年贴心式仪器管家服务带来的乐趣。
  • 南京高谦-可弯曲式多孔不锈钢滤材
    南京高谦-可弯曲式多孔不锈钢滤材于多孔不锈钢材料中,其不锈钢滤膜由粉末冶金法生产,具有过滤、除尘、曝气、消声等功能,广泛用于化工、医药、航天、核能、环保等。它机械强度高、可焊接、易安装、无毒、耐腐蚀,使用后可进行各种反洗、再生处理,使用寿命长。南京高谦-可弯曲式多孔不锈钢滤材除标准型316L之外,不锈钢材质种类繁多,适应各种苛刻工况。直径3-15mm,装填面积大、尤其适用于各种微系统;采用集束式过滤器可实现更高效率。在错流过滤时效果好且节能。具有不锈钢金属韧性,可弯曲成所需形状公司简介:主营特种金属过滤器、科学仪器、金属钯膜、氢气纯化器、高纯氢发生器等,并提供过滤、除尘、净化、检测等工程技术服务。依托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特种膜工程中心,拥有以教授和博士为骨干的国际化研发团队,授权中、美、德发明50余件,技术成果源自欧盟、德国、比利时、西班牙科研项目,以及国家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
  • 石化行业用-国家一级标准气体
    石油化工行业用气体标准物质--国家一级气体标准物质 中测标物 标准气体 一级标物 产品特性:* 量值准确; * 稳定性高; * 种类齐全; * 供货周期短; * 提供微量氯气、氨气、氯化氢等气体标准物质; * 定制服务; * 不确定度小; * 有效期12个月; * 量值范围宽; * 提供可靠的量值溯源保障石油化工行业用气体标准物质-国家一级气体标准物质 标准气体 一级标物规格:2L/4L/8L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特性量值/μmol• mol-1扩展相对不确定度GBW 06321氮中四氟乙烷气体标准物质100-10000Urel=1%,k=2GBW 06322氮中三氟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0-10000Urel=1%,k=2GBW 06323氮中二氟一氧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0-10000Urel=1%,k=2GBW 06332氮中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1Urel=2%,k=2GBW 06333氮中氧硫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Urel=1.5%,k=2中测标物 标准气体 标气 石油化工行业用 气体标准物质 石化用 标气 石油化工行业用 标气 石化用 标准气体 一级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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