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

仪器信息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专题为您整合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的最新文章,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的资讯

  • 科技部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
    科技奖励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激励科技创新的基础制度,是国家科技政策、人才政策的重要组成。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明确国家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近日,科技部在总结近年来提名制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研和吸收科技界意见建议,印发新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以下简称《提名办法》)。《提名办法》对提名资格、提名程序、提名要求、纪律与处罚四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突出提名导向方面,《提名办法》提出两点新要求:一是强调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四个面向”,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加强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激励,鼓励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强化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支持。二是强调创造性贡献。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提名办法》规定,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00年(含)以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提名办法》全文如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为明确提名职责和提名方式,优化提名流程,规范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家、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等(以下统称提名者)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奖励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体现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加强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激励,鼓励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强化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支持。  第五条 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条例》等规定对候选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严格履行提名、答辩、异议和信访处理等责任。  第六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接受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 科技部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活动的组织工作,相关具体工作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承担。   第二章 提名资格  第八条 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以下简称提名专家)包括: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以下简称最高奖获奖者);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三)2000年(含)以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第一完成人)。  最高奖获奖者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第一完成人年龄不超过70岁。  提名专家应当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严守科研诚信。  第九条 具备提名资格的组织机构包括:  (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二)熟悉学科或者行业领域发展态势、社会声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等,一般应当承办面向全国的社会科技奖。由科技部在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开展第三方评价等基础上确定组织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实施动态调整。  第十条 具备提名资格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包括: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团、处)可以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十一条 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仅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或地方政府提名。  第三章 提名程序  第十二条 奖励办公室应当在每次提名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开发布通知启动提名工作,明确提名原则、重点和程序等要求。提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不早于提名工作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后。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统称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提名前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审核后择优限额提名。  第十四条 提名者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标准和条件,提出对奖励种类和等级的建议,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由评审组织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 提名者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提名者应当就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听取其所在单位意见,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当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第十六条 候选者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对候选者基本情况等进行公示。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名的,提名单位一般应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专家提名的由奖励办公室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第四章 提名要求  第十七条 提名专家每人每个评审周期可以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一般应当由3名院士或者5名专家(第一完成人或院士)联合提名,列第一位者为主责专家,与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最高奖获奖者可以独立提名;候选人仅为1人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项目,可由1名院士独立提名。  第十八条 提名专家不得作为同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  第十九条 提名专家应当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内提名。组织机构原则上在本学科、本行业范围内限额提名,有关部门原则上在本部门、本系统范围内限额提名,地方政府原则上在本地区范围内限额提名。  第二十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指定其负责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提名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指定有关机构组织提名工作。  第二十一条 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同一提名项目的候选者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第二十二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外,其他提名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军队保密条例》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提供由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审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二)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三)有科技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四条 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二十五条 提名者和候选者应当按要求参加评审过程中的答辩工作。专家联合提名的,由主责专家参加答辩,如主责专家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答辩,可指定1名提名专家代为参加;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名的,可由提名单位委托1名专家代表参加答辩。  第二十六条 在异议和信访处理过程中,提名者应配合奖励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由奖励办公室依规组织审核处理。其中,专家联合提名的由主责专家牵头承担相关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五章 纪律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提名者在提名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索取或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财物,不得利用提名者身份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提名者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履行相关责任的,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由科技部视事实、情节、后果和影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一定期限内暂停其提名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二)对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担答辩及调查核实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一定期限内暂停其提名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九条 提名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提名工作过程中收取费用、索取或接受财物、利用提名者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活动的,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由科技部视事实、情节、后果和影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2至10年直至取消其提名资格等处理,并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候选者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向提名者提供相关材料,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提名公平公正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候选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由科技部视事实、情节、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  (一)对未按要求如实向提名者提供相关材料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参评资格、2至10年内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等处理。  (二)对进行可能影响提名公平公正活动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参评资格、2至10年内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等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所在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三十二条 科技部建立提名者和候选者科研诚信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组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2019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开始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各有关单位、专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一、提名要求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一)专家提名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人(组织)。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可联合提名1人(组织)。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国家自然科学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个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一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个通用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国家科学技术奖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二)单位提名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提名数量不限。请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提名数量不限。请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组织。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2017年度、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4.经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除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6.专用项目应当是提名前相关内容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四)提名程序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提名申请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我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2,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单位提名前,通过电邮向我办提出申请(专用项目需书面报送我办专项奖励处),申请格式见附件3,电邮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称”。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我办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由我办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申请截至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提名公示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可在我办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用项目的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办专项奖励处。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加大抽查核查力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通用项目可以于2018年12月10日起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需通过单机版提名系统填写(2018年12月31日前联系我办专项奖励处获取),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请提名单位、专家按规定做好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一)专家提名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我办。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二)单位提名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发函要求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提名单位应是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发文,国务院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等提名单位应是部发文,社会力量设奖的提名单位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⑴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 ⑵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 ⑶专用项目还须提交提名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按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三)其他情况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对于通用项目,如提名书项目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提名单位应在提名函中说明。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专用项目须由专人报送我办。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5.提名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四、提名时间要求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为了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分类确定各提名单位、专家网络提名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别行政区、计划单列市,2019年1月21日中午12:00截止。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2019年1月22日中午12:00截止。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协会、学会等其他提名单位,提名专家,2019年1月23日中午12:00截止。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二)提名材料报送时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019年1月24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张 震 010-68598485(通用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陈 阳 010-68598465(通用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刘剑潇 010-68511819(专用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李慧琦 010-68511852(创新团队)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电子邮箱:nostaxxc@mail.nosta.gov.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收 件 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信息处(请注明“提名材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邮政编码:100045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4.回避专家申请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5.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下载: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12/attachment/afa8bffe-e1f0-4095-a1e3-f09da1ba6247.zip" title=" 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含正文和附件).zip" 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含正文和附件).zip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right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1月27日 /p p br/ /p
  • 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各有关单位、专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提名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专家提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人(组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可联合提名1人(组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国家自然科学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个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一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个通用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国家科学技术奖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单位提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提名数量不限。请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提名数量不限。请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组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2017年度、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经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除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6.专用项目应当是提名前相关内容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提名程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提名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我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2,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单位提名前,通过电邮向我办提出申请(专用项目需书面报送我办专项奖励处),申请格式见附件3,电邮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我办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由我办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申请截至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提名公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可在我办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用项目的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办专项奖励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加大抽查核查力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通用项目可以于2018年12月10日起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需通过单机版提名系统填写(2018年12月31日前联系我办专项奖励处获取),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请提名单位、专家按规定做好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专家提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我办。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单位提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发函要求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提名单位应是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发文,国务院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等提名单位应是部发文,社会力量设奖的提名单位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⑴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⑵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⑶专用项目还须提交提名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按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其他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对于通用项目,如提名书项目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提名单位应在提名函中说明。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专用项目须由专人报送我办。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5.提名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提名时间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为了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分类确定各提名单位、专家网络提名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别行政区、计划单列市,2019年1月21日中午12:00截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2019年1月22日中午12:00截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协会、学会等其他提名单位,提名专家,2019年1月23日中午12:00截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提名材料报送时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9年1月24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张 震 010-68598485(通用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陈 阳 010-68598465(通用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刘剑潇 010-68511819(专用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李慧琦 010-68511852(创新团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电子邮箱:nostaxxc@mail.nosta.gov.c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收 件 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信息处(请注明“提名材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邮政编码:100045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附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回避专家申请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5.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text-indent: 2em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text-indent: 2em "             2018年11月27日    /p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的方案

  • 易科泰助力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水生态环境调查
    日前,北京易科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供了多款野外调查设备,用于河湖水生态监测评估及水生态系统构建维护等研究应用领域。包括EK80水下回声探测仪、FluorPen叶绿素荧光仪、OTC-Auto原位群落光合呼吸监测系统。
  • 丹纳赫生命科学中医现代化综合解决方案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千年来,通过历代中医药工作者不懈地努力,数百种野生药材被培养成家种品种。如今,中医药更以独特的方式,以效果确切、毒副作用小、治疗疑难杂症等诸多优点备受关注。然而,由于中药的复杂性,其治病机理一直模糊不清,以至于影响了中药当今的发展。中药现代化是指将传统中药的特色和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按照国际认可的标准规范等对中药进行研究、开发、生产、管理,并适应当今社会发展需求。现代中药应具备“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剂量小、毒性小、副作用小)以及“三便”(便干储存、携带和服用)等特点,符合并达到国际主流市场对产品的标准和要求,可以在国际上广泛流通。中药现代化的目的是要在发扬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借鉴国际医药标准和规范,研究开发能够合法进入国际医药市场的中药产品,提高中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中药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产业链可分为上游(大地/资源).中游(工厂/生产)和下游(研究/临床),要实现中药现代化,让中药走出国门。必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发、开发现代中药,实现能用现代科学技术阐明其药效物质和作用机理(现代化)、能进行大规模生产(产业化),并能为国际市场接受、有国际竞争力的中药制剂(国际化)。
  • 电子舌在现代食品科学技术中的 应用
    电子舌是以人类味觉感受机理为基础研究开发的一种新型现代化分析检测仪器, 通过传感器阵列代替生物味觉味蕾细胞感测检测对象, 经系统的模式识别方法得到结果。简略介绍了电子舌技术的基本原理, 及目前研究中的几种较典型电子舌系统, 着重探讨了电子舌技术在识别味道, 酒类、饮料、茶、微生物的检测识别中的应用, 以及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电子舌作为一种新型检测手段,必将成为一个新兴和有前途的研究方向。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的论坛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有哪些?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正式设立于2000年,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和信息、材料、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中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奖不授予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中国公民。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5大奖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简称:国际科技合作奖,是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设立于1994年,1995年开始评奖。授予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工作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400项。

  • 201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今日举行

    1月1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郑哲敏院士、王小谟院士获得2012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励大会上,中国2012年度五大国家级科技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一一揭晓并颁奖。

  • 2014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揭晓,共授奖318项成果

    2014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揭晓,共授奖318项成果、8位科技专家和1个外国组织。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51917275.jpg  著名核物理学家、“两弹一星”功勋、 中国“氢弹之父”于敏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授予于敏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批准,授予“网络计算的模式及基础理论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哺乳动物多能性干细胞的建立与调控机制研究”等45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甲醇制取低碳烯烃(DMTO)技术”等3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水稻籼粳杂种优势利用相关基因挖掘与新品种培育”等67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天河一号高效能计算机系统”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我国首次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有效防控及集成创新性研究”等26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工业工程振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7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若列斯·伊万诺维奇·阿尔费罗夫等7名外国专家和美国德州大学MD安德森癌症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详细见: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50109/150786.shtml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的资料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的仪器

  • LGATM系列激光气体分析仪是基于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DLAS)技术的激光气体分析系统,能够在各种环境(尤其是高温、高压、高粉尘、强腐蚀等恶劣环境下)进行气体浓度等参量的在线测量,并具有准确性高、响应速度快、可靠性高、运行费用低等特点,为生产优化、能源回收、安全控制、环保监测和科研分析带来极大的方便,在钢铁冶金、石油化工、环境保护和能源电力等行业已得到广泛的应用。  2005年,荣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  2005年,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006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006年,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  2007年,牵头制定“可调谐激光气体分析仪”国家标准  2008年,代表中国牵头制定“可调谐激光气体分析仪”IEC国际标准  2009年,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一届中国专利金奖”  2012年,发布《GB-T25476-2010可调谐激光气体分析仪》国家标准  2013年, 牵头制定并发布《HG/T 4376-2013化工用在线激光微量水分析仪》行业标准  2013年, 发布《IEC 61207-7EXPRESSION OF PERFORMANCE OF GAS ANALYZERS - Part 7:Tunable semiconductor laser gas analyzers》国际标准  2018年,牵头起草并发布《HG/T 5227-2017流态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激光气体分析仪》行业标准  已授权有效专利74项,其中外观设计1项;已授权13项软件著作权产品分类  原位正压防爆型、原位隔爆型、旁路正压防爆型、旁路隔爆型技术原理  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利用激光能量被气体分子“选频”吸收形成吸收光谱的原理来测量气体浓度。半导体激光器发射出特定波长激光束(仅被被测气体吸收),穿过被测气体时,激光强度的衰减与被测气体浓度成一定函数关系,因此,通过测量激光强度衰减信息就可以分析获得被测气体的浓度。  LGA 系列激光气体分析仪采用以下独特技术,从根本上解决传统采样预处理带来诸如响应滞后、维护频繁、易堵易漏、易损件多和运行费用高等各种问题。原理特点  “单线光谱”技术——不受背景气体交叉干扰的影响  激光频率扫描技术——自动修正粉尘和视窗污染对测量浓度的影响  环境参数变化自动修正技术——消除气体环境参数(温度和压力等)变化对测量的影响测量气体参数气体测量精度测量范围O2100ppm0-1% Vol.,0-100%Vol.CO10 ppm0-1000ppm,0-100%Vol.CO210 ppm0-2000ppm,0-100%Vol.H2O0.3 ppm0-10ppm,0-100%Vol.H2S20 ppm0-200ppm,0-100%Vol.HF0.02 ppm0-1ppm,0-100%Vol.HCl0.1 ppm0-7ppm,0-100%Vol.HCN0.3 ppm0-20ppm,0-1%Vol.NH30.1 ppm0-10ppm,0-100%Vol.CH40.4 ppm0-200ppm,0-100%Vol.C2H20.1 ppm0-10ppm,0-100%Vol.C2H40.6 ppm0-100ppm,0-100%Vol.CH3I0.6 ppm0-100ppm,0-100%Vol.
    留言咨询
  • NooneLost-1000型自动菌落计数系统--专为基层单位而打造--全自动菌落计数器广泛应用于食品和饮料的品质和卫生检验、水质分析、乳及乳制品的检测、医院临床检验、化妆品检验和药品的品质和质量检测等工作,主要用于对微生物的菌落计数和计算等。上海科哲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是分析仪器行业知名厂商,承担了科技部国家科学仪器重大专项,形成了业界较好的图像处理技术,并推出其产业化项目产品:NooneLost-1000型自动菌落计数系统。 NooneLost-1000型自动菌落计数系统是国内性能最强大的全自动菌落计数系统,可以使用多种白色光源与强大的成像设备,基本解决了菌落计数系统计数不准的问题。性能超过进口产品。是对计数速度有较高要求的药品与食品生产检验机构的理想选择。主要优点1、计数速度快,准确率高,完全可取代手动计数;2、内置计数软件,使用方便;3、使用全中文界面,符合国内使用人员习惯;4、可对抑菌圈的直径进行测量,并计算抗生素的效价(管碟法);主要特点1、采用1200万像素的高清晰图像传感器,极大提高斑点识别能力;2、内置底部白光照明设计,能对最大直径120mm培养皿进行计数;3、快速读取各种涂布模式的菌落数;4、测定结果重现性和准确性好,避免人工计数所带来的人为误差;5、方便简单输出扩展到excel,方便进一步分析或记录等项目操作;6、增加了手动功能,可手工校正加减菌落;7、可使用软件对亮度、对比度和灵敏度进行调节;8、自动切去培养皿周边图像,图像更清晰;9、自动标记每一个被计数的菌落;10、带有背景优化系统,去掉杂质;仪器组成1、主机(包括成像组件、光源组件);2、分析软件(菌落分析软件);仪器指标1、光 源:透射白光;2、成像组件:像素为200万;3、培养皿直径:60、75、90、100、120mm;主要应用1、 全自动菌落计数;2、 抑菌圈的测定和抗生素效价(管碟法)的计算。 由于技术不断进步,本公司保留设计更改之权利,更改恕不通知敬请谅解。
    留言咨询
  • NooneLost-3000型全自动显微/菌落计数--专为智能化微生物检测实验室而打造--全自动菌落计数器广泛应用于食品和饮料的品质和卫生检验、水质分析、乳及乳制品的检测、医院临床检验、化妆品检验和药品的品质和质量检测等工作,主要用于对微生物的菌落计数和计算等。上海科哲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是分析仪器行业知名厂商,承担了科技部国家科学仪器重大专项,形成了业界领先的图像处理技术,并推出其产业化项目产品:NooneLost-3000型全自动显微/菌落计数; NooneLost-3000型全自动显微/菌落计数系统是国内性能强大的全自动菌落计数系统与显微系统的结合体,可以使用白光与强大的成像设备,整合了显微、菌落计数功能,基本可满足微生物实验室日常需要,是智能化微生物实验室的理想选择。主要优点1、计数准确,是真正能极大提高工作效率的利器;2、软件性能强大,提供定制功能,超过进口同类产品;3、配有专业的计算机图形工作站,具有极强的图像处理能力;4、使用全中文界面,符合国内使用人员习惯,并可以定制英文界面;5、带有显微图像采集与分析功能,满足微生物显微分析要求;主要特点1、采用2000万像素的高动态范围图像传感器,极大提高斑点识别能力;2、采用全封闭灯箱,彻底消除环境杂散光的干扰,为精确计数提供了必备的光学条件;3、快速读取各种涂布模式的菌落数;4、适用于所有培养基 ,手动校正所有来自培养皿的不良影响5、测定结果重现性和准确性好,避免人工计数所带来的人为误差;6、带有条码阅读器,可以可保存每一次结果,能够连接到LIMS;7、方便简单输出扩展到excel,方便进一步分析或记录等项目操作;8、完好的保存图像,并可输出成PDF文件;9、增加了手动功能,可手工校正加减菌落;10、可使用软件对亮度、对比度和灵敏度进行调节;11、可精确标记、保存标准比例尺;12、自动切去培养皿周边图像,图像更清晰;13、能进行成片的菌落自动分割等有关运算;14、自动标记每一个被计数的菌落;15、具有曝光调节功能,可有效滤掉微小杂质;16、具有数字化显微模块,满足细胞计数与测量需求;17、可加装荧光显微光源模块,用于荧光显微分析;18、可以加装冷CCD摄像头,用于微弱光成像分析;19、符合CFR21 PART 11要求,具有审计追踪功能;20、适合HACCP、GMP/GLP要求;仪器组成1、菌落计数仪主机(包括成像组件、光源组件、封闭式暗箱);2、显微成像仪主机((包括成像组件、光源组件、显微镜);3、分析软件(包括菌落分析、抑菌圈测量、抗生素效价测定);4、图像处理工作站计算机系统(Intel服务器CPU,专业显卡、大容量硬盘);5、条码识别器(选配);仪器指标1、光 源:白光,其余颜色光源可定制;2、菌落计数成像组件:像素高于2000万;3、培养皿直径:60-120mm;4、分析容器:培养皿;5、电 源:100-240V,50-60HZ;6、软件环境:Windows7/8/Vista以上;主要应用1、全皿计数:全自动菌落计数;2、抑菌圈的测定和抗生素效价(管碟法)的计算。3、显微分析:粒状细胞计数、显微测量、荧光显微分析; 由于技术不断进步,本公司保留设计更改之权利,更改恕不通知敬请谅解。
    留言咨询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的耗材

  • 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镉Cd-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
    重要提示:本产品网页标价为随机发布参数,产品具体准确价格请联系客服北京海光公司目前拥有几十项专利技术和十余项软件著作权,产品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地质矿产部成果二等奖北京海光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其中2011. 2018年承担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 2014、2016年承担北京市科委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仪器培育项目等参与制定食品、环境、饮用水、地质材料等几+项有关原子荧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北京龙天韬略科技有限公司,源自1978,专业专注,为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耗材配件配送中心,常年现货供应海光全线配件耗材。公司主营产品有石墨管、石墨锥、雾化器、空心阴极灯、荧光灯、氘灯、矩管、样品杯等等 北京龙天常年现货供应高性能双阴极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匹配吉天仪器、海光仪器、北分瑞利、博晖创新、普析通用、北京金索坤、东西分析、加拿大欧罗拉、中和测通、卓信、南京科捷、天津港东、湖南创特、北京华旭、深圳亿鑫、湖北汇瑞通、上海美析、北京宝德、上海上分、北京辙辕、上海惜今、山东安博、德国艾本德、上海仪电、江苏艾塔等知名原子荧光光谱仪品牌。北京龙天韬略科技有限公司,源自1978,专业专注,常年现货供应原子荧光光谱仪专用高性能高强度双阴极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厂家直销,现货供应,批发零售,诚征分销。高性能高强度双阴极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汞(Hg)、砷(As)、锑(Sb)、铋(Bi)、硒(Se)、碲(Te)、镉(Cd)、锗(Ge)、铅(Pb)、锡(Sn)、锌(Zn)等元素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砷As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锑Sb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铋Bi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汞Hg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硒Se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碲Te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锡Sn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锗Ge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铅Pb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1光度计HAF-2镉Cd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2光度计HAF-2砷As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2光度计HAF-2锑Sb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2光度计HAF-2铋Bi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2光度计HAF-2汞Hg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2光度计HAF-2硒Se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2光度计HAF-2碲Te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2光度计HAF-2锡Sn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2光度计HAF-2锗Ge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2光度计HAF-2铅Pb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9562光度计HAF-2镉Cd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8510光度计HAF-2砷As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8510光度计HAF-2锑Sb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8510光度计HAF-2铋Bi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8510光度计HAF-2汞Hg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8510光度计HAF-2硒Se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 海光AFS-8510光度计HAF-2碲Te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8510光度计HAF-2锡Sn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8510光度计HAF-2锗Ge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8510光度计HAF-2铅Pb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海光AFS-8510光度计HAF-2镉Cd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北京龙天韬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海光原子荧灯,价格优惠,现货供应,欢迎订购
  • 北京吉天原子荧光光谱仪AFS专用空心阴极灯 吉天原装 长寿耐用 厂家直销 现货供应 诚征分销
    北京龙天韬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海光原子荧光灯,价格优惠,现货供应,欢迎订购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由一支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从事原子荧光仪器研制的技术团队组建,是专业从事实验室分析仪器研发、制造、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拥有包括多名院士组成的顾问团队和强大的技术力量。多年来,开发各种新产品30多项;在科技部“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等招标中连续中标,成为科技部“监测检测仪器——原子荧光产业化示范” 基地;公司获得"新产品开发先进单位"、"北京市专利试点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全国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北京市自主知识产权创新金奖"、"BCEIA金奖"、"2009年最受关注国内十大厂商"、"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全国售后服务行业十佳单位"等多项荣誉;公司已通过9001、UKAS、FCC、CE认证,产品出口北美、欧洲、中东、非洲、东南亚等地。公司在快速发展中,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基于科学仪器行业的管理体系, 特别重视引进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如“CRM客户关系管理软件”、“PDM产品数据管理系统”等。宽带通讯光缆已接入,图形工作站,服务器,网络交换机,防火墙,带云台摄像头的视频会议等一批先进的网络系统设备已投入使用。吉天仪器立足创新,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主要产品包括:原子荧光光度计、直接进样汞镉测试仪、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流动注射分析仪、全自动卤素测定仪、快速溶剂萃取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近红外分析仪、便携式气质联用仪、全自动样品消解工作站等。吉天仪器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完备的售前和售后服务。愿与广大客户共同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我国的科学仪器贡献力量。 北京龙天韬略科技有限公司,源自1978,专业专注,为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耗材配件配送中心,常年现货供应原子荧光光谱仪专用高性能高强度双阴极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厂家直销,现货供应,批发零售,诚征分销。 原子荧光灯/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用于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的配套专用分析光源,具有谱线发射能量强、稳定性好、低噪声、低漂移等特性。起辉电压≤360V,基线漂移:预热30min 在30min内≤1%,分析线背景≤1%,主分析线:发射强度波动噪声<0.1%。匹配于国内外各品牌原子荧光光谱仪。 高性能高强度双阴极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砷AS 汞HG 硒SE 锑SB 铋BI 锡SN 碲TE 锗GE 铅PB 镉CD等元素北京龙天韬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吉天原子荧光灯,价格优惠,现货供应,欢迎订购
  • 半导体实验用PFA试剂瓶氯硅烷取样瓶标准瓶样品瓶
    PFA 样品瓶二、用途:适合存放、包装高浓度、高纯强腐蚀性的药品和化学试剂及标准样品。如:国家海洋局用于储存大洋海水标准品和汞标准溶液;科学技术大学南极科考队用于样品采集;计量科学研究院用于存放标准液。注意:高温高压前,仅将帽或盖置于容器顶端,不能拧紧。像安捷伦、岛津、PE、赛默飞等品牌仪器,我们的瓶子均一起配套过!南京滨正红仪器有限公司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