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color=#444444]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color][color=#444444]招标编号:GXTC-1550026)[/color][color=#444444]已由国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成井水质检测分析(一~六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color][color=#444444][color=#444444]工作内容与时间要求如下:[/color][color=#444444] (1)收集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井所在地区经济社会、水资源开发利用、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基本情况。本项工作内容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color][color=#444444] (2)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成井水质检测分析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经招标人组织专家审查后实施。[/color][color=#444444] (3)水质取样应在成井抽水试验结束后2小时内完成,同时应以数码照片和视频形式对取样操作过程进行现场记录。样品采集、保存运输、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严格遵循《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分析方法选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或者水利行业标准分析方法。检测指标共26项,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基本20项: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挥发性酚类、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镉、铬(六价)、铅、总大肠菌群,以及钾、钠、钙、镁、碳酸根、碳酸氢根等6项天然水化学指标。单井采样结束10天内完成检测分析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检测结果电子表和取样操作记录。[/color][color=#444444] (4)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监测井建设单一合同的全部监测井成井后30天内,向甲方提交单一合同全部监测井的检测报告纸质版(带有CMA标志的总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内容应符合《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水环境监测规范》要求)。在本招标标段涉及的所有监测井成井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 成井水质检测分析报告》。[/color][color=#444444] (5)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重点水质监测井(详见技术条款:各标段站网分布数量统计表。重点水质监测井具体信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提供)样品同步采集、现场处理并寄送至北京大学等工作。[/color][/color][color=#444444][color=#444444][color=#444444] 2015[/color][color=#444444]年[/color][color=#444444]9[/color][color=#444444]月[/color][color=#444444]29[/color][color=#444444]日上午[/color][color=#444444]9[/color][color=#444444]时[/color][color=#444444]30[/color][color=#444444]分整[/color][color=#444444]将在[/color][color=#444444]北京[/color][color=#444444]开标,这个项目是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尝试,[b]猜猜看,届时将花落谁家?猜中有奖哦![/b][/color][/color][/color]
[color=#242424]作为国内外土壤修复和监测行业重要的沟通交流平台和窗口,Soiltec China论坛每年举办一届,至今已成功举办三届! [/color][b][color=#242424]第四届中国国际土壤与地下水高峰论坛(Soiltec China 2019)[/color][/b][color=#242424]将于[/color][b][color=#242424]2019年11月14-15日[/color][/b][color=#242424]在[/color][b][color=#242424]上海[/color][/b][color=#242424]召开![/color][color=#242424]本次论坛将以“打响土壤污染攻坚战,探索行业发展之路”为主题现场将有450多位来自国内外行业内的专家人士共聚一堂,围绕[/color][b][color=#242424]土壤检测与采样,样品前处理技术,实验室建设,场地调查与第三方检测服务,场地修复、耕地修复、矿山修复修复技术[/color][/b][color=#242424]等热点话题进行更为深入的交流[/color]
一、背景依据为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江苏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江苏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做好2023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二、工作目标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达到考核要求,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对指导意见中的工作目标分年度进行了细化明确。三、工作任务(一)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针对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2023年底前按规定实现颗粒物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强化建设项目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构建监管体制完善、责任机制明确、协调配合密切的土壤环境综合管理体系。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责任。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完成12家企业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2023年完成1个国家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保证项目综合成效。探索开展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的模式,鼓励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扩散的企业实施风险管控工程。(二)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复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结合《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地及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南》要求,依法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把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准入关。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制定2023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明确行政区域内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以县为单位全面推进落实,实现水稻、小麦、蔬菜等农用地安全利用措施全覆盖。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利用率核算预警机制,定期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三)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所有具备调查条件的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确定优先监管地块清单。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和注销、撤销排污许可的信息,考虑行业、生产年限等因素,确定本行政区域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并动态更新。2023年底前落实风险管控的地块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内地块数量的35%。(四)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敏感用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在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地块上开发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建设项目的,应当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变更前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不得办理用途变更手续。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优化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和许可证发放的时序,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者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应当后开发。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按照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要求,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继续开展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推动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理。推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探索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推动落实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修复等差别化环境管理要求。强化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和周边监测工作。推进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开展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整治,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排查及管控。针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位中水质为IV和V类水的点位,按照“一井一策”原则持续开展排查,及时采取管控或治理措施,推进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四、保障措施为保障工作落实,制定五条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横向机制和“市级推进、区县落实”的纵向机制。(二)统筹资金保障。加强重点项目谋划,积极申请各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规范资金使用和拨付。(三)强化科普宣传。综合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普及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四)严格督查考核。逐级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等,定期调度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等刚性指标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