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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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计划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
    招标编号:ZDJHZB-2022-114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一、招标条件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招标人为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投标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与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7个标段。标段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台/套)标段1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标段21液氮研磨仪42紫外分光光度计23微波消解仪14赶酸器1标段31涡旋振荡器42厚板剪切机33分析天平14机械振荡器2标段41气相色谱仪3标段5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3标段61液相色谱仪3标段71电子烟吸烟机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2.投标人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装订进投标文件正本)。说明:a.如果生产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是英文格式的,投标人另需提供一套中文翻译版本的产品授权;b.对于从中国区域总代理获得的授权书则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商对中国区域总代理商的授权书。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年限不足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4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获取方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一套: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包含联系方式手机号、电子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A307会议室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2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A307会议室七、其他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2、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规范办。九、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郑州烟草研究院网》发布。其他网站所转载的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皆不予认可。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6号6幢、7幢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0371-67672710招标代理: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71-69719603
  • 国家烟草质检中心通过认监委资质认定和认可复评审
    原标题: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资质认定和认可复评审   近日,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复评审。   评审组专家对质检中心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技术领域各层面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评审,对质检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专家组认为质检中心质量管理系统运行高效、适宜,检测手段、检测水平优良,设施和环境条件满足要求,检测人员素质较高,同意通过现场评审。   质检中心于1999年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2000年获得国家认监委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证书。此次通过复评审,充分体现了质检中心长期以来各项工作始终保持了高质量、高水准,必将进一步提升中心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解答
    制定《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要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解决目前电子烟市场与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管理办法》;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就公众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一、《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电子烟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对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了监管对象。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及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等均纳入了监管范围。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加热卷烟属于卷烟,已纳入卷烟管理,《电子烟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强调。目前,我国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二)明确了监管主体。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同)主管全国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局,下同)依据规定职权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三)明确了监管措施。一是对生产、批发和零售市场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二是严格质量管控,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抽检抽测和追溯管理制度。三是实行销售渠道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有关经营活动纳入平台管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从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并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四是对运输依法实施监管。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五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行前置审查。六是对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完善管理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服务好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烟出口。二、《电子烟》国家标准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答: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750号,以下简称《决定》),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因此,制定《电子烟》强制性标准是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2022年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电子烟、雾化物等相关术语、定义;二是对电子烟设计和原材料的选用等提出原则要求;三是对电子烟烟具、雾化物和释放物分别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并给出了配套的试验方法;四是对电子烟产品标志及说明书进行了规定。三、过渡期什么时候结束?过渡期的政策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决定》2021年11月10日公布施行之日起,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获得准入许可,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电子烟进出口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等要求。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有个过程,为保障有关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公布施行后,设置了过渡期,并明确了过渡期的相关要求。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现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    过渡期内,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即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配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序开展电子烟监管工作。同时,为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将电子烟产业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等相衔接,继续执行过渡期内的相关要求: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不受理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等(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核发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和零售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过渡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四、从事电子烟相关生产、批发、零售的市场主体分别需要办理何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答:从事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五、如何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答: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申请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下同)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大连市、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下同)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登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查询。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5月5日起,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可以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意向,再按照排期要求提交正式申请。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六、如何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答: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方可申请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七、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答: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零售业务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登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查询。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6月1日起,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八、为什么要进行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如何申请?答:技术审评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措施。技术审评工作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实施。《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后,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烟技术审评管理系统,向企业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技术审评申请。九、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什么时候上线?答: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是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促进电子烟产业有序运行的重要环节。交易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等,均应在平台上进行交易。自2022年6月15日起,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逐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十、《电子烟》国家标准技术内容的突出特点是什么?答:《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基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并接轨国际监管趋势,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电子烟》国家标准提出了科学适用的技术内容,其突出特点体现在:第一,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第二,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第三,标准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经过充分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实验验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十一、《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设置该实施日期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考虑到《电子烟》国家标准发布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在实施过渡期期间,电子烟生产企业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尽早实现产品达标。十二、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在电子烟有关政务服务方面重点开展哪些工作?答: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诚实守信,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业务指导和政务服务,引导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十三、近期,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重点采取哪些举措查处涉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依法查处违反过渡期有关政策要求的行为。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专项治理,重点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删除网上销售电子烟信息,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违法案件,侦破添加合成大麻素等“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四、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电子烟的如何举报?答: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等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的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实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五、下一步还有哪些涉及电子烟的规定出台?答: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将公布电子烟相关许可证管理、技术审评、产品追溯等有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鉴别检测、产品包装等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警语标识、检验检测机构、税收、寄递、入境携带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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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五金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立

    国家计量认证建材评审组日前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通过了对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的计量认证监督和扩项评审。连日来,建材评审组的专家们认真查阅了中心的相关资料,到检测现场查看了检测设备,对部分检测项目进行了现场试验、对中心的授权签字人进行了严格的现场考核,并对相关员工进行了理论考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他们认为,该测试中心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机构体系运行有效,具备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的能力;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和检测报告均达到了评审准则的要求。建材评审组专家一致通过了对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计量认证监督和扩项评审。 在此次评审中,该中心通过了建筑幕墙类、五金类、用水器具类、采暖节能类四大类产品共计38个检测项目的扩项申请。其中包括按照《卫生用水龙头——单一和多联龙头通用技术条件》、《卫生用水龙头——机械混合龙头通用技术条件》、《卫浴龙头配件——恒温混合阀(PN10)——总体技术规范》、《卫生设备用花洒》、《卫生设备用软管》、《供水用水嘴》、《节水产品——分级和标注》等欧洲和澳洲标准进行检测的项目。这些检测项目的开辟为我国广大卫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新增了按照ISO3822《声学——供水系统中器具和设备所产生的噪声的实验室测试》和NSF/ANSI-2005《饮用水系统组件——健康影响》进行的用水器具噪声声压级测试和用水器具重金属元素析出值测试。中心拥有专门的声学实验室和化学分析实验室,均配备了专业的声学和化学分析检测设备和高素质的检测人员。

  • 【转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准在榕筹建 总投资为1.6亿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准在榕筹建 总投资为1.6亿元14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由该局上报的“国家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获国家质检总局的正式批复(国质检科〔2008〕69号),该项目筹建填补了福建省无国家级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空白,更有利于构建闽台信息产业对接平台、助推区域电子信息产业集群FA展,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积极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台湾电子产业仅次于美国、日本,位居世界第三位。福建与台湾仅一水之隔,其新兴的电子信息产业异常活跃,产值已跃居国内前列,成为中国信息产业密集分布的重要地带之一。作为对台信息产业对接门户,福厦沿海地区将成为承接台湾信息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密集、低附加值产品制造力转移的桥头堡。据了解,国家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在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基础上筹建,总投资为1.6亿元,选址福州市,设计有电子信息产品性能、电磁兼容、安全、环保节能、环境适应性、有害物质等6个专业检测试实验室,配备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产品检测范围涵盖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电信终端设备、网络产品、车载电子产品等五大类91种产品。该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国内外先进的电子信息产品检测、咨询、标准制修订、科研等国家级研究型检测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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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国家蒸汽流量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奠基仪式在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隆重举行。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序和,福州市委常委、福清市委书记陈大强,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绍文,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雪萍,福清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游美兴等领导出席奠基仪式。 国家蒸汽流量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申请筹建的第一个国家级质检中心,也是全国唯一的蒸汽流量计产品质检中心。中心占地面积21.46亩(合14306m2),总建筑面积约7000m2,一期投资约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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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草燃烧释放物严重威胁着人体健康和我们的生存环境。烟草自身含有多种有害化学物质,在卷烟点燃时,烟草中的有机物同时发生蒸馏、干馏、热解、合成等反应,形成了大量的化合物,其中至少含有69种可致癌物。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汇智泰康致力于烟草燃烧释放物中有害成分、生物体内烟草燃烧释放物有害成分及其代谢产物的检测技术方法的开发和应用。公司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依靠专业的技术团队,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烟草燃烧释放物成分及其在生物体内代谢产物的监测分析服务。汇智泰康实验室可以利用GC-MS、LC-MS/MS等先进仪器及自行研发确证的方法对以下化合物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1. 烟草燃烧释放物成分分析 ● 尼古丁、乙醛、苯 、苯并芘 、甲醛● 4-(甲基来硝胺)-1-(3-吡啶)-1-丁酮(NNK)● N-亚硝基降烟碱(NNN)● 丙烯酸乙醛(丙烯醛)2. 烟草燃烧释放物生物体内代谢检测● 尿中接触标志物可替宁和羟基可替宁● 尿中NNN 、NNK以及NNAL ● 尿中1,3-丁二烯代谢物,巯基尿酸标志物● 尿中多环芳烃(PAHs)及其羟基化的产物3. 烟草燃烧释放物中的致癌物的检测● NNK 4-(甲基亚硝胺基)-1-(3-吡啶)-1-酮 ● NNN N’-亚硝基降烟碱● NAT N-亚硝基新烟草碱● NAB N-亚硝基假木贼碱● NNA 4-(N-甲基-N-亚硝基胺)-4-(3-吡啶基)-丁醛● 1,3-丁二烯 ● 重金属(铅、铬、镉、汞、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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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烟包装材料的安全性一直受到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关注,卷烟包装材料多采用凹印油墨,所使用的溶剂一般为丁酮、二甲苯、甲苯、丁醇等高沸点、有臭味、有毒性的有机溶剂,特别是国内卷烟包装印刷上油墨面积较大、墨层较厚,其残留溶剂较多,对卷烟感官质量也会产生影响。因此,卷烟包装材料溶剂残留的控制检测受到国内卷烟企业的高度重视。烟草包装溶剂残留检测气相色谱仪系兰光色谱分析实验室资深专家汇集当今最先进的色谱技术、国际/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应用成果研制开发的一款经典仪器。其强大的功能与高灵敏度检测技术可广泛应用于各种材料、气体、气味、残留、烟包等相关指标的检测。是检测机构、研究院所、包装企业、食品医药等行业进行气相色谱分析控制的最佳选择。烟包溶剂残留检测项目:环已酮、苯、乙酸异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丙酯)、正丁醇(丁醇)、丙二醇甲醚、甲基异丁基(甲)酮、乙苯烟草包装溶剂残留检测气相色谱仪测试原理:气相色谱仪是一种多组份混合物的分离、分析工具,它是以惰性气体为流动相,采用色谱柱分离技术。当多组份分析物质进入色谱柱时,由于各组分在色谱柱中的分配系数不同,各组分在色谱柱中的流动速度不同,经过一定的柱长后,混合的组分分别离开色谱柱进入检测器,经检测后转换为电信号送至数据处理工作站,从而完成了对被测物质的检测分析。 烟草包装溶剂残留检测气相色谱仪技术指标:色谱柱室温度:控温范围:室温+3℃~399℃ 控温精度:优于±0.1℃ 温度梯度:柱有效区域不大于1% 温度偏差:设定温度与显示温度之间偏差不大于1℃ 温度偏差:设定温度与实际温度之间偏差不大于2% 程序升温阶数 5阶(用户要求) 升温速率:1~30℃ 线性程序升温范围:每分钟30℃时为150℃ 每分钟15℃时为300℃ 每分钟10℃时为350℃ 初温终温控制时间:0~600min 程序升温的重复性:不大于2% 降温速度:由300℃降至50℃所需时间不大于15min(其他检测器温度升至300℃) 气化室:控温精度:±0.1℃(室温+15℃~200℃) 大于200℃为±0.2℃ 检测室:控温精度:±0.1℃(室温+15℃~200℃) 大于200℃为±0.2℃ 氢火焰离子检测器(FID):检测限:不大于1×10-11g/s(苯) 噪声:不大于0.025mV 漂移:不大于0.15mV/h 热导池检测器(TCD):灵敏度:不小于3000mvml/mg(苯、氢气) 噪声:不大于0.035mV 漂移:不大于0.5mV/h 主机电源:AC 220V 50Hz 主机尺寸:635mm(L)×490mm(W)×480mm(H) 主机重量:55 kg 烟草包装溶剂残留检测气相色谱仪标准配置:气相色谱仪主机、氢火焰离子检测器、热导检测器、含水分析柱、毛细管分析柱、色谱工作站备注:气源(高纯氮气、高纯氢气、干燥无油空气)、分析纯试剂(印刷或复合过程中添加溶剂)、1ml 玻璃注射器(配5号针头)、顶空瓶、电脑由用户自备兰光色谱分析实验室免费为您建立分析方法、进行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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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草库专用除湿机 400-860-5168转3155
    烟草库专用除湿机 技术动态:烟草库可以说是属于比较怕潮湿的一类仓库,库内环境湿度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这样才能避免潮湿问题的产生!根据烟草行业生产加工工艺要求,烟草在仓库中醇化时间为1~3年,要求库内保持温度控制在20~30℃、湿度控制在55%~65%之间这样一个相对的稳定的环境。如果库内环境湿度控制不当而偏高了,烟草会不断吸湿导致内部含水量增加,就很容易发生霉变、烂叶、醇化质量恶化等问题。 烟草库作为烟草地的主要储存地,必须维持相对恒定的温湿度环境,但由于库容一般都比较大,库内湿度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根据其实际需求配置相应的正岛ZD-8480C烟草库专用除湿机及ZD系列仓库除湿机就显得非常必要了,可以有效的将烟草库内的湿度严格的控制在最适宜的范围之内,这样既能避免因湿度过大造成霉变或烂叶,还且还有利于提高自然醇化质量,提高制成品内在品质!正岛ZD-8480C烟草库专用除湿机技术参数,产品图片: 型 号ZD-8480C除 湿 量480升/天 适用面积500~800m 2 (H:2.8m )电 源380V~50Hz输入功率9900w 循环风量6000 m3适用温度5-38℃设备重量300 kg体积(宽深高)1240X460X1750mm控制方式全自动湿度控制正岛ZD-8480C烟草库专用除湿机适用面积400-500m 2 左右,除湿量为480升/天,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子、电池、烟草、食品、水产品,木制品、印刷、制药、特种玻璃制造及化工、地铁、机房、档案室等场所。 TEL: 欢迎您来电咨询烟草库专用除湿机的详细信息!工业用除湿机的种类有很多,不同品牌的工业用除湿机价格及应用范围也会有细微的差别,而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正岛ZD-8480C烟草库专用除湿机及ZD系列仓库除湿机产品六大核心配置优势: 优势一:【整机内结构精巧】 优势二:【高效节能压缩机】 优势三:【配套内螺纹铜管】 优势四:【大风量高效风机】 优势五:【微电脑自动控制】 优势六:【配多重安全保护】 工业用除湿机厂家记者核心提示:为保证烟草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降低烟草原材料的浪费和损失,每道工序都对烟草内部含水量要求都是比较高,其中烟草仓储环节重要环节之一;库内环境湿度直接影响着烟叶发酵醇化质量和成品烟品质; 因此,目前一些标准正规的烟草库都安装有正岛ZD-8480C烟草库专用除湿机及ZD系列仓库除湿机,实时控制仓库内的湿度,以保证烟草的存储环境。上关于烟草库专用除湿机的相关技术动态是正岛电器为大家提供的! 您可以在这里更详细地了解烟草库专用除湿机的相关信息: 入汛以来,桐乡进入多雨多湿的雨季,对晒红烟仓储养护工作来说也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桐乡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因地制宜,多举措,强管理,确保汛期原料仓储质量安全。 一是落实防霉度夏计划。根据现有仓储条件科学制定烟叶仓储养护工作措施,分步实施,执行到位,确保各项措施执行"百分百"。 二是控制原料仓储环境。在烟叶仓储养护中,仓管员把烟叶库房内相对湿度控制在70%以内,杜绝湿度超高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止烟叶霉变。同时,加强虫情监控和管理,不定期对仓库周边环境进行虫害预防性防治,保持清洁和卫生。 三是加强仓储质量管理。按照仓库条件优劣将烟叶分类存放,严格实行分类、分级仓储制度,加大仓储的日常抽检力度,循环交叉。对质量异常的及时翻垛和降高,最大限度降低烟叶仓储损耗。 四是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仓管员定期对库房漏雨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仓库无进水、无漏点。连日来的阴雨天气,仓管人员已经及时启动了"除湿"工作模式,确保了烟叶养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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