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行为系统

仪器信息网操作行为系统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操作行为系统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操作行为系统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操作行为系统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解决方案。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厂商

  • 400-860-5168转3855
    FIRSTNANO成立于2012年,一家由三位材料学博士共同创办的德国公司。基于 “Science is international”的想法,“全球协同实验室”成为三位博士追逐的梦想。公司愿景是从科学家到科学家,科学引领未来。FIRSTNANO深耕于半导体技术、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等科研领域,始终秉承“前沿、专业、科学”的宗旨,将国际领先的前沿技术引进到协同实验室。我们的产品覆盖了微纳加工制程;材料科学的检测、分析;生命科学成像,脑科学与行为认知等相关领域。作为全球科技前沿的仪器供应商,FIRSTNANO具有全球技术视野、优质供应体系、以及严格的质量管控系统,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前沿的技术解决方案。公司服务的客户领域广泛,其中包括消费电子、航空、航天、医药技术、半导体行业、光电子行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脚踏实地、奋勇向前。自2015年香港(中华区)公司成立以来,我们一相继在香港、深圳、上海和武汉设立了分支机构。我们真诚邀请业内英才加入FIRSTNANO TEAM,一起为梦想扬帆起航!公司电话:400-9999-185公司网址: www.firstnano.de
  • 安徽江一测控系统有限公司专注于力测试系统方案的开发、传感器、测量与控制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涉领域包括称重、测力、无线数据传输、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产品包括称重传感器、传感器变送器、测力传感器、多通道数据采集模块、采集软件及配套的仪表以及控制系统,可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国内多家高校、研究所合作,且拥有高素质的研发队伍和完善的生产、检验设备并在这些领域积累了多年经验和大量的解决方案。安徽江一测控有限公司长期秉承以提供专业化产品和服务为宗旨以求实、务实、创新、维护商业信誉、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为行为理念,积极的创造客户的价值,提升行业的专业水平。 安徽江一测控系统有限公司致力于测控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力测控系统的数据采集;测控设备、传感器、自动化仪器仪表及配套设备的研发、销售;计量器具的销售。
    留言咨询
  • 广州三川控制系统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创建于1993年,20年不懈努力,创造科技硕果累累,获得了2项国际发明**,13项国家发明**,13项实用新型**,5项外观设计**,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且有6个系列水文仪器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7项技术(产品)被国家水利部列为全国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项目,多项产品的精准度可达到国际领先的水平。我们产品有着成功应用的众多工程案例。主要产品有:超声波雨量计、高精度水位计、投入式水位计、水质监控仪、风速风向仪、大气压力、温度、湿度传感器、数字压力传送器、智能直流操作电源、数据监控e视通、智能电机控制器、智能无功补偿装置、智能zigbee无线通信模块、数据采集器、智能电表。软件系统有:物联网水利智能监控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工程 泵站水闸自动化监控系统、物联网智能楼宇控制系统、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起重设备智能控制系统、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系统、气象智能监控系统、水质监控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等众多产品。
    留言咨询

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仪器

  • 操作行为系统 400-860-5168转2471
    Operant Behavior Systems操作行为系统TSE操作行为系统是全电脑化的斯金纳箱,各种单独的组件可以很容易的安装在基础结构上。每个斯金纳想试一个完全独立的单位,处在一个声光屏蔽,风扇通风的罩子里,适合所有标准操作任务。盒子的控制和数据采集非常简单,均通过综合的TSE操作行为软件包实现。运行一个预先编程的时间表,是根据最新的研究应用不断被发展的时间表。 另外可以使用我们独特的易于学习的免费编程语言单独设计时间表。特制的笼子配置可以进行习得无助或自给药试验。操作行为任务也可以在新型的TSE PhenoMaster研究平台上进行----此全面的表型系统允许无应激条件下载居住笼中进行操作行为研究(更多信息,见操作学习模块操作墙)&bull 通用模块化笼子用于大鼠和小鼠&bull 标准,重量可调,照明或可伸缩的操作杆或鼻戳响应模块。&bull 提示灯为单灯和三灯配置&bull 选择食物和饮料强化,包括静脉自给药配置。有各种尺寸的食丸14/20/45毫克(小鼠14毫克,大鼠20/45毫克)&bull 标准奖励时间表:FR, VR, PR, FI, VI, PI, DRH和DRL,盖勒冲突,药物辨别&bull 集成灵活的程序编辑器,用于用户自定义协议操作行为系统
    留言咨询
  • 上海欣软XR-DP316斯金纳箱 一.产品简介斯金纳箱(Skinner box)是行为主义者斯金纳于1938年发明,又被称作为动物操作行为箱。其被广泛应用于脑科学和行为科学的研究,可进行高效的啮齿动物认知能力评估,能够结合光遗传、电生理等进行复杂的行为研究。研究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验需求进行模块化的组件搭配,可以选择电刺激、声音刺激、光刺激、液体奖赏、颗粒奖赏、触鼻、踏板等。 二.应用范围操作性条件反射心理学研究老年痴呆 药物成瘾 三.系统特性该套系统可提供多种实验模式:1.奖励模式(可设置固体奖励、液体奖励)用户可根据实验方案自由选择液体奖励(静脉给),固体奖励(自动投食)。液体奖励:可设置单次给量,设置范围0.001~10mL;固体奖励:投食器颗粒范围:1~5mm,食物容量:170ml,给食触发时间:10ms~1000S。2.惩罚模式(电刺激惩罚)与奖励模式相反,通过惩罚进行训练动物的条件性行为操作。,用户自由设置惩罚周期,惩罚时间,刺激强度等参数。3.复合模式(奖励+惩罚)该模式是将奖励和惩罚进行有机结合,动物在执行有效动作后给予奖励,在执行错误动作时给予惩罚。 四.技术参数1.实验笼规格:30x30x30cm (长x宽x高)2.通道数:1-8路可选3.投食器颗粒范围:1~5mm4.食物容量:170ml5.给食触发时间:10ms~1000S;6.工作方式:手动控制、定时工作、通讯控制7.设备工作电源:12V2A8适配器电源:100~240V/50Hz9.踏板尺寸50X50mm10.条件信号,红灯,绿灯,黄灯11.踏板数量:2个12.操作软件支持通道数:1-8通道13.每个通道有独立的脉冲信号记录线,动物操作过程一目了然。
    留言咨询
  • 三箱社交实验3-Chambered Social Test三箱动物社交行为实验解决方案包括动物行为视频分析系统(SuperMaze)和视频采集系统(采集卡、摄像机)及其配套箱体设备(用户自备)等。应用该方案,可以满足啮齿类动物社交行为评估的基本需求。3-Chambered Social Test是*常用的评估自闭症行为的实验以下是此方案所包含的软件系统的介绍及技术资料SuperMaze是一套通过视频摄像机和计算机,采用先进图像处理技术,自动跟踪和记录动物行为的通用型运动轨迹记录分析系统,可以应用在神经药理,学习记忆药理,抗衰老药理和新药神经系统一般药理毒理研究,也可用于神经科学基础研究。高精度识别算法SuperMaze包含多种识别算法:传统灰度识别、轮廓识别、背景识别与多点识别,能够很好的应付各种复杂的实验背景,准确跟踪被测动物的运动轨迹。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多点识别(头部)来很好的检测动物对某兴趣物体的接近次数。3-Chambered Social Test灵活设计的实验区域SuperMaze能够灵活设计出各种形状的实验区域,比如圆形、矩形、不规则多边形等,从而胜任更多动物行为实验的测试。例如,我们可以设计出六边形,开展六臂水迷宫实验。手动事件记录功能动物行为实验中有很多复杂的行为(比如理毛、站立、抖动)是SuperMaze不能胜任的,庆幸的是,SuperMaze为我们提供了手动事件记录功能,通过定义键盘上的按键,我们可以将这些复杂行为也**的统计出来。例如,我们可以定义按键A为站立行为,当我们看到动物站立时,按下键盘A,直到动物站立行为消失。这些操作能够帮我们记录动物的站立次数、站立持续时间等。自定义的兴趣区域SuperMaze可以定义模拟出兴趣区域(zone)或者兴趣点(point),并结合高精度识别算法计算出更多的行为指标。例如,在Barnes迷宫实验中,我们可以定义出若干兴趣区域,来检测动物对这些区域的探索行为和接近次数。3-Chambered Social Test 技术参数1) 能够自动分析动物社交行为(三箱)参数,评价动物社交行为模型2) 可定义*多15个动物社交考察区域3) 软件在录像过程中实时显示动物接触、动物交互行为情况,如是否有效接触4) 不需要给动物染色即可准确跟踪5) 对固定动物的鼠笼没有任何颜色要求,甚至在开展小白鼠交互实验中可以使用白色的固定笼6) 所配套的软件可提供国家权威评测机构的测试报告7) 软件在开展动物三箱交互实验以外,还可以提供各种行为学的解决方案:学习记忆模块:Morris水迷宫、八臂迷宫、Y迷宫、T迷宫、新物体识别焦虑抑郁模块:强迫游泳实验、悬尾实验、高架十字迷宫、旷场实验8) 软件可以提供正版软件的著作权证书,保证软件后期的免费升级与各种维护9) 可以国内各种支持微软Dshow协议的视频采集卡,如BS7200、Uvc400;可以随时微信联系我们:
    留言咨询

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资讯

  • 新品发布 | 瑞沃德OM系列-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助您高效开展小动物学习记忆训练!
    嗅觉新品招募试用后大家踊跃参与来看看第一批体验官怎么说吧~01东北大学客户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做的真的挺不错的,系统运行流畅,性能稳定。我们很看重产品功能和售后,这套系统内置protocol参考价值很大,软件操作也十分便捷,切实考虑到了一线实验人员的需求,产品技术人员也可以及时高效解决实验中遇到的问题,祝瑞沃德越来越好!02清华大学客户很满意瑞沃德嗅觉行为训练系统集成化的气路和控制单元,设备体量较小,总体让我们眼前一亮。配备的行为学相机保护罩很好的保护了镜头,系统内置的DPA任务运行效果很好,小鼠行为参数的记录非常全面,数据结构易于处理,时间精度高。我们期待瑞沃德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后续开发出更多模块,功能更强大。03郑州大学客户对于我们的嗅觉行为训练来说,瑞沃德嗅觉行为训练系统有配隔音箱这点很好,外界人员的走动不会影响小鼠训练。系统运行稳定,软件写入的实验模式很全面,像前期舔水训练的步骤和Go/No-go训练范式定义起来都很方便。双侧水嘴这样的设定也让实验人员有了更多的实验设计空间,每次给水量和给水总量明确显示,对每个Trial都能有大致了解。另外瑞沃德仪器后期跟进超级nice,沟通顺畅,每次都能完美解决我们的疑惑,让我们体会到了产品最好的性能,很不错!04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所客户瑞沃德这个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很好,它的软件可以自定义实验范式这点很重要,很契合我们的实验需求,因为我们的研究需要设计复杂的气味刺激实验范式,区别于Go/No go,用到了多种实验气味,这些在这套系统上得到了完美解决。它的数据存储也很方便,利于数据抓取和后续数据分析。05中国医科大学客户瑞沃德嗅觉行为训练系统能稳定传输气味,而且软件运行界面实时显示气流量,提供了稳定的气味刺激条件,这对我们实验的开展帮助很大。系统软硬件连接流畅,软件操作很方便。在长期的合作中,瑞沃德产品质量过关,服务态度也很好。收到大家的积极评价,我们备受鼓励,现正式发布瑞沃德嗅觉新品,助您开展基于气味刺激的小动物学习记忆训练,全面提高科研工作效率。瑞沃德OM系列-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常规款)嗅觉行为训练系统(电生理兼容款)RWD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将气味刺激与饮水奖励进行关联,专有软件内置经典认知训练范式,帮助实验人员快速开展小鼠嗅觉行为训练实验,助力开展嗅觉功能、学习认知、神经系统疾病等机制的研究。01硬件优势高效:一体化、高通量的自动化训练系统精准:高灵敏度响应、多方位监控的训练系统全面:多气瓶配置、实验拓展性更强的训练系统02软件优势简明:用户界面中英双语、简洁清晰灵活:程序可选单双侧奖励、自定义Session/Trial参数强大:内嵌多种实验模式、TTL信号端口拓展实验场景高效:多通道运行,实时显示程序状态并统计结果参数嗅觉新品订货信息▼想get新品体验官的同款嗅觉产品吗?想获取更多小鼠嗅觉行为训练实验的干货吗?欢迎扫码咨询我们的技术专家会尽快与您取得联系▼
  • 昆虫追踪定位系统:昆虫行为学研究新解决方案
    昆虫行为的研究在昆虫研究领域中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方向。无论是昆虫的气味选择实验、产卵偏好实验、寄主偏好实验、食物偏好实验、昆虫取食行为观测实验等相关实验,实验数据都是研究人员通过肉眼观察记录或者判断。这种方法有多个弊端:非常消耗人工,从而会增加时间和预算,同时也会使追踪评估的结果不够客观且不能量化分析。在这个背景下,昆虫追踪定位系统的出现为昆虫行为研究带来了巨大的帮助。一、显示运动轨迹,提高效率昆虫追踪定位系统是一款全新的科研工具,它集高清高帧频工业相机与昆虫行为分析软件于一身。该系统的多种运动参数自动记录功能,软件自动追踪目标昆虫的运动轨迹。昆虫追踪定位系统还拥有目标选择功能,实时观测时支持对实验昆虫进行选择性显示,重点观测分析目标昆虫,并生成随时间变化的X坐标和Y坐标,轻松获得目标昆虫的行为模式。大多数昆虫行为研究都集中在一般的运动行为上。使用昆虫追踪定位系统进行视频跟踪,可以轻松地分析出昆虫的爬行参数,如爬行距离、爬行时长、爬行速度、停留总时长、停留次数、穿越边界次数等,并将运动数据可视化。在研究蝶类求偶飞行、犀金龟为争取配偶而斗争、榄叶提取物对初龄菜青虫乌的拒食和引诱取食作用、花果发育过程中气味挥发物对传粉者行为的调节、光肩星天牛对沙枣和新疆杨的偏好性等昆虫课题时,我们需要观测昆虫的运动,并进一步分析其目的和行为模式。观测昆虫的行为实验时,基于高清高帧频工业相机的记录系统能够捕捉并分析昆虫行动轨迹的详细数据,包括爬行距离、爬行时长、爬行速度等参数。此外,昆虫行为分析软件将捕获的运动数据转化为直观的数据,使得数据可视化,帮助研究人员更轻松地分析数据,发现隐藏在大量数据中的运动规律和行为模式。通过精确捕捉昆虫行为的每一个细节,并清晰地展示目标昆虫的运动轨迹,昆虫追踪定位系统不仅显著提高了研究效率和精度,而且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观察体验。其客观且可视化的数据,让科学家能够更直观地理解和分析昆虫行为,进一步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发展。 二、产出量化数据,便于分析更进一步寻找昆虫运动的规律,往往需要工具辅助。研究昆虫行为需要昆虫追踪定位系统自动追踪和记录昆虫的行为,生成量化数据,从而避免了人工观察的弊端,提高了效率和准确性。由于系统能够自动记录数据,避免了人为干扰和主观判断的误差,使得研究结果更加可靠和可信,因此昆虫追踪定位系统还可以提高研究的客观性和可重复性。同时,由于系统可以生成大量的量化数据,研究人员可以进行更深入的数据分析和模型构建,进一步推动昆虫行为研究的发展。将为科研工作提供丰富的数据支持。这无疑将使昆虫行为的研究更加深入和精确。总的来说,昆虫追踪定位系统是昆虫研究领域不可或缺的研究工具。它将开启你的昆虫研究新篇章,让你对昆虫行为的理解更加深入。
  • 重磅!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新增7种行为!
    时隔三年后,《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迎来修订版。近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调查程序,统一了处理尺度,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规则》增加了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重复发表等7种科研失信行为,并对从事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机构的查处作出规定,细化了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强调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均属于科研失信行为。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防科工局中国科协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8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包括:(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三)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请托、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五)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六)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奖励、专利等署名规范的行为;(七)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八)其他科研失信行为。本规则所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重复发表等行为按照学术出版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认定。第三条 有关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对科研失信行为不得迁就包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第四条 科研失信行为当事人及证人等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不得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材料。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分别负责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有关科研失信行为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或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可组织开展联合调查处理或协调不同部门(单位)分别开展调查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科研失信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并可对本系统发生的科研失信行为独立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第六条 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由其被调查时所在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没有所在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调查涉及被调查人在其他曾任职或求学单位实施的科研失信行为的,所涉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单位应根据本规则要求,负责对其他参与调查单位的调查程序、处理尺度等进行审核把关。被调查人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第七条 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结题、成果发布等活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项目申报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等应按照项目管理部门(单位)的要求,主动开展并积极配合调查,依据职责权限对违规责任人作出处理。第八条 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申报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并分别依据管理职责权限作出相应处理。科技奖励、科技人才推荐(提名)单位和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并主动开展调查处理。第九条 论文发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没有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作者的署名单位与所在单位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署名单位应积极配合。论文其他作者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牵头调查单位,做好对本单位作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牵头调查单位。学位论文涉嫌科研失信行为的,由学位授予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发表论文的期刊或出版单位有义务配合开展调查,应主动对论文是否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开展调查,并应及时将相关线索和调查结论、处理决定等书面反馈牵头调查单位、作者所在单位。第十条 负有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职责的相关单位,应明确本单位承担调查处理职责的机构,负责登记、受理、调查、处理、复查等工作。第三章 调 查第一节 举报和受理第十一条 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一)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举报;(二)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举报;(三)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计划等的管理部门(单位)举报;(四)向发表论文的期刊或出版单位举报;(五)其他途径。第十二条 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二)举报内容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三)有明确的违规事实;(四)有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可查证线索。鼓励实名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一)举报内容不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二)没有明确的证据和可查证线索的;(三)对同一对象重复举报且无新的证据、线索的;(四)已经作出生效处理决定且无新的证据、线索的。第十四条 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并通知实名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情况。符合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且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予以受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可转送相关责任单位或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责任单位举报。举报人可以对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异议不成立的,不予受理。第十五条 下列科研失信行为线索,符合受理条件的,有关单位应主动受理,主管部门应加强督查。(一)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二)在日常科研管理活动中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三)媒体、期刊或出版单位等披露的线索。第二节 调 查第十六条 调查应制订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内容、人员、方式、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工作纪律等,经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第十七条 调查应包括行政调查和学术评议。行政调查由单位组织对相关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对相关原始实验数据、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和研究过程、获利情况等进行核对验证。学术评议由单位委托本单位学术(学位、职称)委员会或根据需要组成专家组,对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专家组应不少于5人,根据需要由相关领域的同行科技专家、管理专家、科研诚信专家、科技伦理专家等组成。第十八条 调查需要与被调查人、证人等谈话的,参与谈话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谈话内容应书面记录,并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在履行告知程序后可录音、录像。第十九条 调查人员可按规定和程序调阅、摘抄、复印相关资料,现场察看相关实验室、设备等。调阅相关资料应书面记录,由调查人员和资料、设备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在调查处理完成后退还管理人。第二十条 调查中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对有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可根据需要要求举报人补充提供材料,必要时可开展重复实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测试、评估或评价,经举报人同意可组织举报人与被调查人就有关学术问题当面质证。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第二十一条 调查中发现被调查人的行为可能影响公众健康与安全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调查人员应立即报告,或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二条 调查中发现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涉嫌从事论文及其实验研究数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的买卖、代写、代投服务的,应及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第二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关键信息不充分或暂不具备调查条件的,可经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调查,中止的时间不计入调查时限。调查期间被调查人死亡的,终止对其调查,但不影响对涉及的其他被调查人的调查。第二十四条 调查结束应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线索来源、举报内容、调查组织、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相关当事人确认情况、调查结论、处理意见建议及依据,并附证据材料。调查报告须由全体调查人员签字。一般应在调查报告形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参与调查单位或其他具有处理权限的单位。需要补充调查的,应根据补充调查情况重新形成调查报告。第二十五条 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因特别重大复杂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调查期限,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的,调查延期情况应向移送机关或部门报告。第四章 处 理第二十六条 被调查人科研失信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等最终认定后,由具有处理权限的单位按程序对被调查人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七条 处理决定作出前,应书面告知被调查人拟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被调查人逾期没有进行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被调查人作出陈述或申辩的,应充分听取其意见。第二十八条 处理决定书应载明以下内容:(一)被处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或社会信用代码等);(二)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三)处理决定和依据;(四)救济途径和期限;(五)其他应载明的内容。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负责向被处理人送达书面处理决定书,并告知实名举报人。有牵头调查单位的,应同时将处理决定书送牵头调查单位。对于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应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移送单位。第二十九条 处理措施的种类:(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二)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三)暂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限期整改;(四)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五)一定期限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六)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等并追回奖金,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七)一定期限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八)取消已获得的院士等高层次专家称号,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九)一定期限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十)一定期限减招、暂停招收研究生直至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十一)暂缓授予学位;(十二)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十三)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十四)其他处理。上述处理措施可合并使用。给予前款第五、七、九、十项处理的,应同时给予前款第十三项处理。被处理人是党员或公职人员的,还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由有管辖权的机构给予处理或处分;其他适用组织处理或处分的,由有管辖权的机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对科研失信行为情节轻重的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行为偏离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程度;(二)是否有造假、欺骗,销毁、藏匿证据,干扰、妨碍调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四)行为是首次发生还是屡次发生;(五)行为人对调查处理的态度;(六)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第三十一条 有关机构或单位有组织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或在调查处理中推诿、包庇,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调查人员的,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撤销该机构或单位因此获得的相关利益、荣誉,给予公开通报,暂停拨款或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禁止一定期限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等本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相应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第三十二条 经调查认定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一项相应处理;(二)情节较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3年以内;(三)情节严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3至5年;(四)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5年以上。存在本规则第二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处理不应低于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尺度。第三十三条 给予本规则第三十二条第二、三、四项处理的被处理人正在申报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或被推荐为相关候选人、被提名人、被推荐人等的,终止其申报资格或被提名、被推荐资格。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处理:(一)有证据显示属于过失行为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二)过错程度较轻且能积极配合调查的;(三)在调查处理前主动纠正错误,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在调查中主动承认错误,并公开承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的。论文作者在被举报前主动撤稿且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理。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理:(一)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的;(二)阻挠他人提供证据,或干扰、妨碍调查核实的;(三)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调查人员的;(四)存在利益输送或利益交换的;(五)有组织地实施科研失信行为的;(六)多次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或同时存在多种科研失信行为的;(七)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而拒不承认错误的。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规则给予被处理人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处理的,处理决定由省级及以下地方相关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作出单位应在决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级科技行政部门。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并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科技部。处理决定由国务院部门及其所属(含管理)单位作出的,由该部门在处理决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并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科技部。第三十七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依规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第三十八条 被处理人科研失信行为涉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的,调查处理单位应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同时报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应依据经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在职责范围内对被处理人作出处理,并制作处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及其所在单位。第三十九条 对经调查未发现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单位应及时以适当方式澄清。对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所在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严肃处理。第四十条 处理决定生效后,被处理人如果通过全国性媒体公开作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承诺,或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可根据被处理人申请对其减轻处理。第五章 申诉复查第四十一条 举报人或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处理决定书载明的救济途径向作出调查处理决定的单位或部门书面提出申诉,写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调查处理单位(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诉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情况。决定受理的,另行组织调查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本规则的调查程序开展复查,并向申诉人反馈复查结果。第四十二条 举报人或被处理人对复查结果不服的,可向调查处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申诉,申诉必须明确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据。对国务院部门作出的复查结果不服的,向作出该复查结果的国务院部门书面提出申诉。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仅以对调查处理结果和复查结果不服为由,不能说明其他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据,或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申诉的,不予受理。决定受理的,应组织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第四十三条 复查、复核应制作复查、复核意见书,针对申诉人提出的理由给予明确回复。复查、复核原则上均应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四条 参与调查处理工作的人员应秉持客观公正,遵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要签署保密协议,不得私自留存、隐匿、摘抄、复制或泄露问题线索和调查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透露或公开调查处理工作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测试、评估或评价时,应履行保密程序。第四十五条 调查处理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人员应签署回避声明。被调查人或举报人近亲属、本案证人、利害关系人、有研究合作或师生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调查处理情形的,不得参与调查处理工作,应主动申请回避。被调查人、举报人有权要求其回避。第四十六条 调查处理应保护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等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对于调查处理过程中索贿受贿、违反保密和回避制度、泄露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四十七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是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调查处理工作相关的配套制度,细化受理举报、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调查处理程序和操作规程等,明确单位科研诚信负责人和内部机构职责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抓早抓小,并发挥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科研诚信承诺书和研究数据管理政策等在保障调查程序正当性方面的作用。第四十八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履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四十九条 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科研失信事件应加强信息通报与公开。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方应加强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是指未真实开展实验研究,通过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或他人付费获取实验研究数据。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测试、化验获得检验、测试、化验数据,因不具备条件委托第三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实验方案进行实验获得原始实验记录和数据,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第三方调查统计数据或相关公共数据库数据,不属于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二)代投,是指论文提交、评审意见回应等过程不是由论文作者完成而是由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或他人代理。(三)实质学术贡献,是指对研究思路、设计以及分析解释实验研究数据等有重要贡献,起草论文或在重要的知识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关键性修改,对将要发表的版本进行最终定稿等。(四)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是指调查时被调查人的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被调查人是学生的,调查处理由其学籍所在单位负责。(五)从轻处理,是指在本规则规定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理。(六)从重处理,是指在本规则规定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理。本规则所称的“以上”“以内”不包括本数,所称的“3至5年”包括本数。第五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依据本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第五十二条 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属于军队管理的,由军队按照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已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且处理尺度不低于本规则的,可按照已有规则开展调查处理。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负责解释。《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同时废止。解读:科技部等部门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时隔三年后,《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迎来修订版。近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调查程序,统一了处理尺度,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   “此次修订注重与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制度的衔接,而且聚焦问题导向,针对3年试行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出补充完善,并将调查处理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相关制度规定。”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表示,文件的整体框架、基本调查程序和处理尺度不变,保持了稳定性。   科技日报记者了解到,《规则》修订过程中,科技部先后向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地方科技行政部门等征集修订建议,召开19次座谈研讨会,深入听取调查人员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   “我们对各方反馈的百余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吸纳。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规则》,凝聚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科技界的共识。”戴国庆说,这为各部门各地方调查处理科研失信行为提供了统一尺度,形成了更为细化、更具操作性的调查处理规则。   强化惩戒 新增7种科研失信行为 近年来,科研失信行为表现出更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针对新的表现形式,《规则》增加了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重复发表等7种科研失信行为,并对从事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机构的查处作出规定,细化了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强调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均属于科研失信行为。   《规则》适应法律变化调整违规处理措施,将“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单列为处理措施。   《规则》还强调了对调查处理结果的应用,要求作出包含有“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处理措施的单位,应按程序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由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人实施惩戒。   教育引导 鼓励科研人员主动纠错   值得关注的是,《规则》还进一步细化了调查处理职责分工。比如,对被调查人没有所在单位的,规定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对涉及合作论文的,规定由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没有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署名单位与所在单位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 …   “我们对学术不端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在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同时,鼓励科研人员主动纠错。”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副司长冯楚建坦言,《规则》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特点,对论文作者在被举报前主动撤稿且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理,“体现了处理不是目的,重在教育引导的初衷”。   制度+教育 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专门出台文件进行了系统部署。”戴国庆说,为此,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科研人员坚守学术道德,践行学术规范,让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戴国庆所说的工作机制,是2007年科技部牵头发起成立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如今成员单位已达22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等方式,研究科研诚信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科研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查等。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方面的制度建设,推进科研诚信立法,细化完善制度规范,出台“破四唯立新标”政策措施。科技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优良作风学风的宣传教育,引导科研人员坚守科研道德底线。   “对学术造假等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科技部的态度一贯是鲜明的、坚决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迁就、不包庇、不纵容。”冯楚建介绍,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了常态化通报机制,由调查单位、主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目前已在科技部网站通报21批,涉及1422名责任人。   不仅如此,科技部还建设开通了覆盖全国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汇交、在线审核和信息共享;组织力量开发建设了全球期刊论文数据动态获取、高风险期刊动态监测、造假问题智能检测等多功能的监测工具系统,开展学术不端问题主动监测。

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方案

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资料

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试剂

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论坛

  • 【原创大赛】个人操作习惯对片剂溶出行为的影响

    【原创大赛】个人操作习惯对片剂溶出行为的影响

    最近做一个片剂的项目申报,需要对溶出行为进行考察、研究。方案订立后,不同人员开展实验,得到的最后溶出行为结果不一致,通过一系列的分析,最终找出导致结果不一致的原因是由个人操作习惯引起的。在此分享一下详细的研究过程,愿对各位的工作有所帮助。1、方法来源参考日本厚生省溶出数据库,溶出条件如下:转速:50rpm介质:PH6.8 buffer(取0.2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取27.22g磷酸二氢钾,用水溶解并稀释至1000ml)250ml,与0.2mol/L氢氧化钠溶液(取8.00g氢氧化钠,用水溶解并稀释至1000ml)112ml混合后,加水稀释至1000ml,即得).介质体积:900ml取样点:5、10、15、30、45、60、90、120、180min溶出仪:天大天发ZRS-8L检测方法:HPLC法色谱仪:戴安U3000色谱条件与系统适应性: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0.7%(v/v)三乙胺溶液(用磷酸调pH值至3.0)-甲醇-乙腈(50:30:2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38nm,柱温为35℃,调整流速使BAL峰保留时间约为7.0分钟,理论板数按BAL峰计算不低于3000,拖尾因子应不大于2.0。2、实验结果实验人员甲结果:见表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0/201410151601_518498_2700892_3.jpg从结果看,对于BAL原研片溶出行为来说,研究员甲的结果与文献资料(厚生省)结果不一致,f2因子远远不符合要求,基于这种情况,安排实验人员乙对该实验进行复核。实验人员乙结果:见表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0/201410151522_518479_2700892_3.jpg从表2的结果来看,BAL的溶出行为与厚生省文献资料一致,f2因子都大于50,可以认为溶出行为相似。3、问题分析由于甲和乙的结果不一致,甚至是差异较大,作为研究人员来说,找出问题的所在是关键。经过了解,甲和乙之前的背景不一,操作习惯也不一样,甲的习惯操作归纳如下:A、投片前溶出仪一直出于转动状态,投片后直接计时.B、每个时间点取样都润洗注射器。乙的操作习惯归纳如下:A、投片前溶出仪一直出于未转动状态,投片后立即启动电机并计时.B、每个时间点直接取样,不润洗注射器。除了这2点不一致之处,其他操作均相同,包括对照溶液、HPLC检测系统均一致,这样分析,可能就是由于这2点不同导致结果偏差较大,之后本人分别重现甲和乙的操作,结果基本上和甲、乙的结果一致。为什么不同的操作习惯会导致不同的结果?通过实验本人总结了一下:首先,片投入溶出杯时,电动搅拌如果是开启的状态,药片很快就崩解了,中间大约是30秒的时间,而片投入溶出杯后,再启动搅拌,药片崩解的间隔大约是1分钟,这点可能对结果有所影响,导致甲的溶出结果偏大;其次,每个取样点润洗注射器,抽出的溶液再打回溶出杯中,会导致杯底的悬浮颗粒分散,取液时很容易吸取到固体小颗粒,在溶液取出后,这些固体小颗粒会有个继续崩解溶出的过程,这样也会导致甲的溶出结果偏大。为了验证这个判断,实验人员甲重现了一下乙的操作,结果基本一致,在此就不一一黏贴数据了。溶出实验,理论是很简单,并没有多高的技术含量,但是,细节决定成败,可能操作中间的一些习惯性操作会导致最后的结果有偏差,作为实验研究人员,觉得养成良好的习惯,注重细节,挺重要的。备注:由于工作性质,涉及到的药物用BAL代替。

  • 必须禁止如下行为操作气体钢瓶

    [color=#444444][b]禁止如下行为操作气体钢瓶:[/b][/color][color=#444444]1、拉拽或滑动钢瓶,即使是很短的距离;[/color][color=#444444]2、摔倒钢瓶或让它们彼此剧烈相撞;[/color][color=#444444]3、使钢瓶受到可能损坏阀门的机械震动;[/color][color=#444444]4、把钢瓶作为转子来移动材料或其它设备;[/color][color=#444444]5、堵塞减压装置;[/color][color=#444444]6、让油、润滑脂或其它易燃物质接触钢瓶、阀门或正在使用氧化物的设备;[/color][color=#444444]7、去掉产品标签;[/color][color=#444444]8、重新灌装压缩气体钢瓶,这只能由有资格的压缩气体制造商来做;[/color][color=#444444]9、试图抓住正在倒下的钢瓶。[/color]

操作行为系统相关的耗材

  • 果蝇行为监测管PPT5*65
    品名:果蝇行为监测管规格:PPT5X65 (直径5mm*长度65mm)材质:食品级PC 透明用途:单只果蝇培养及行为监测适配机器:TriKinetics果蝇行为监测系统 Drosophila Activity Monitor (DAM) system能让广大的生物科学家的监测果蝇和类似大小的昆虫在运动和羽化方面的行为规律,此系统已被应用于突变异种、环境监测和对化学药品的敏感性,也可用来展示群居生活中相互间的作用。果蝇被单独放置在玻璃瓶皿中,通过红外光束来探测和计算它们的运动行为,在一定的周期内,这些累计的行为数据将从监视器上传到计算机中存储和分析. *运动监视器:用32个内径为 5mm,7mm或者10mm的管子,分别监测32个果蝇样本的行为规律。一个红外光束穿过把管子分成两半,当果蝇在管子中来回走动,它们将切割红外光,这些运动数据则被记录下来。*羽化监视器:将成熟的果蝇虫卵粘贴在一个朔料圆盘底下,用一个内径100mm的玻璃漏斗来收集虫卵孵化出来的果蝇。一个红外监测环安装在漏斗下方的颈口处,用来监测计算每一个通过的果蝇,一个摇晃的机械装置可以定期的摇晃朔料圆盘,使得孵化出来的果蝇能够完全从圆盘掉落到玻璃漏斗中。*群聚监视器:用一个内径25mm的玻璃或者朔料小瓶子,装入多个果蝇,根据瓶子的长度放置几个红外监测环,记录果蝇运动总数。*环境监测器:测量培养器皿内的光的强度,温度和相关的湿度*电源:提供一个直流电源用于整个系统,通过一个电 话线网络一样的平行接口,这个电源可以提供给多达120个监视器同时使用*记录软件:提供一个存储档案从一个或多个监视器同时记录行为数据。一个实验可连续记录数小时、数天甚至是几个星期。 The Drosophila Activity Monitoring System enables a biologist to accurately characterize the locomotor and eclosion behavior rhythms in drosophila fruit flies and similarly-sized insects. The system has been used to screen for mutants, measure environmental and chemical sensitivities, and characterize social interaction, all based on the patterns of physical movement which the system observes and quantifies over time.The individual flies are placed into glass chambers, where their confined motion may be detected and counted by infrared light beams in one or more activity monitoring units. At periodic intervals, these accumulated activity counts are uploaded from the monitors to a host Macintosh or Windows computer for storage and analysis.The Locomotor Monitor uses 32 tubes of 5, 7, or 10 mm diameter, and measures the activity rhythms of 32 individual flies. An infrared beam bisects each tube, and detects motion as the flies walk back and forth from end to end.The Eclosion Monitor uses a 100 mm dia. glass funnel to collect emerging flies as they fall from their pupae cases on the underside of a plastic disk. An infrared ring detector at the funnel neck counts each as it passes by, and a mechanical tapper dislodges periodically those which remain adhered to the disk or funnel walls.The Population Monitor uses a 25 mm dia. glass or plastic vial to contain a multiplicity of flies, and measures theiraggregate movement with ring detectors spaced along the vial length.The Environment Monitor measures the light intensity, temperature, and relative humidity within an incubator chamber, and provides a continuous archival record of these conditions over the duration of an experiment. The Power Supply Unit supplies DC power to an entire system of up to 120 monitors using a parallel network of residence-type telephone cables. An optional Light Controller allows up to 6 incubator lights to be independently cycled on and off under computer control.The DAMSystem Collection Software provides archival storage of the collected activity data from a number of monitors simultaneously, and allows for continuous operation over the hours, days, or weeks of an experimental run.
  • 超精密压电显微操作器系统配件
    超精密压电显微操作器系统配件使用方便,精确度超级高,是膜片钳实验,体外受精(IVF/ ICSI),转基因工程,胚胎操作,染色体解剖,以及任何需要超精密运动控制的工作的有效用仪器。超精密压电显微操作器系统配件具有非常迅速地移动到预定位置,同时保持精确度不到一纳米的功能!跟我们公司提供的任何NARISHIGE显微操作器相比,精确度的提高超过20倍。与EppendorfTransferMan® NK2,InjectMan® NI2和PatchMan® 系统相比,精确度的提高超过40倍。如果您想要极好的精确度和稳定性,而又不牺牲工作范围和工作速度!超精密压电显微操作器系统配件用操纵杆控制,在所有轴上都可以很容易地操纵MM3A。Kleindiek Nanotechnik MM3A符合人体工程学的直观的用户界面结合了大范围的运动速度,使其成为了显微注射和显微解剖的理想仪器。在神经生物学实验室中,非常适用于膜片钳实验。很容易迅速地安装到位,精细调节以接触神经元的细胞膜时提供纳米级精确度,由于几乎没有漂移(不同于精液压显微操作器,会因为细微的温度变化产生漂移)在整个实验中产生一个稳定的信号,简直是用于电气生理学的最好显微操作器。超精密压电显微操作器系统配件功能:设置简单:无需摆弄繁琐的支架 只需将坚固的磁性显微操作器安装到显微镜平台上,并开始注入!该纳米控制盒和手柄/操纵杆/立方体安装在显微镜旁,接触方便和符合人体工程学。几乎不受振动漂移非常短(1纳米/分钟)(没错,就是1纳米!)亚纳米级分辨率(0.25nm)宽广的工作范围(100cm3)粗调,精细运动集成在一个单元操作速度高(达10mm/秒!)点击显示图表,图表显示了MM3A与Eppendorf TransferMan® NK 2, InjectMan® NI 2 and PatchMan® 系统相比,如何更精确,更紧凑,更快,更轻以及与我们的各种NARISHIGE仪器选项相比,又是如何的。超精密压电显微操作器系统配件控制:下面是MM3A的控制图解。MM3A包含了纳米控制器(NanoController)和手柄(图中所示的最上面两个设备)。根据工厂的标准设置,手柄上的按钮用于粗调模式下移动。这两个操纵杆都可以是精细和粗调模式,取决选择的速度。此外,还可以设置一个原始/停放位置,那么当多次注射时显微操作器可以快速来回移动。为了更简单的高精度控制(如放置一膜片电极),我们推荐立方体,它是有三个高分辨率游标刻度盘的手动控制装置(图中显示的底部设备)。立方体提供了高响应,直观,直线运动控制。除了用户选择操纵杆外,立方体直接连接到纳米控制(NanoControl)控制电子。 过程移动范围是几厘米,一旦接近目标,超精密压电显微操作器系统的标准精细工作范围为20μm。如果用户想要一个更大的精细模式工作范围,增加助推器设置。NanoControl控制电子的助推器组件将精细模式工作范围扩大了一部。超精密压电显微操作器系统配件规格:尺寸57.1mm x 20.4mm x 25.4mm重量45g移动范围线性轴上的行程范围- 12mm 旋转轴线上的行程范围- 240°操作速度最大可达 10mm/秒精确度0.25nm 分辨率配件 1mm 或2mm移液管的移液管夹持器 pipettes磁性固定板显微镜平台转接板移液管增压和探头连接器纳米控制 用手柄控制电子和Windows98 / NT/ ME /2K / XP软件。详细信息的请查看以下链接,并在Kleindiek网站观看MM3A-LS的视频
  • Mark VI 火焰原子化系统操作组件包
    Mark VI 火焰原子化系统操作组件包配置Mark VI 雾化室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系统常规运行所需的典型备件订货信息: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