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GB 20591-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有机过氧化物》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align=center][img=,390,26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241128_01_2507958_3.jpg[/img][/align]【新上讲座】深入解读电位滴定在食品酸价、过氧化值等食品安全标准中的应用(10/10 10:00)报名地址:[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_2973.html[/url]讲师介绍:龚雁,瑞士万通电位滴定仪产品线产品经理,拥有10年以上电位滴定理论和实践经验。对食品安全电位滴定相关的新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报告内容:1.行业背景介绍、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发布解读;2.食品酸价的测定、过氧化值的测定;3.新的电位滴定的标准与手工滴定的区别;4.计划采购电位滴定设备时应注意事项;5.瑞士万通综合解决方案分享;
附錄 卫生部等 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 过氧化钙的公告 过氧化钙的公告 (2011 年 第 4 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的规定,经审查,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现决定予以撤销并公告如下: 一、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有关面粉(小麦粉)中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食品标准内容自行废止。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二、面粉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按照本公告要求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不断规范面粉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