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泥

仪器信息网生活污泥专题为您整合生活污泥相关的最新文章,在生活污泥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生活污泥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生活污泥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生活污泥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生活污泥相关的耗材

  • 污泥浓度计SDM4000 污泥浓度计SDM4000 电议
    污泥浓度计SDM4000 产品描述 SDM4000系列污泥浓度计,为工业和市政领域长期可靠工作而设计。利用水中固体悬浮物对超声波的衰减,测量悬浮物浓度,传感器分为管道式和声纳叉式。以性能可靠、安装方便和价格合理得以大量应用。 典型应用 水厂 沉淀池 污水处理厂 沉沙池 初沉池 二沉池 浓缩池 污泥脱水机 洗煤厂 沉淀池 电力 灰浆沉淀池 适合不同种类的污泥 现场标定简便 传感器带温度补偿 可输出污泥浓度百分比,g/l或mg/l,现场选择 管道式为全不锈钢材质,喷塑处理,耐腐蚀、 抗沾附性更强 管道式带喷嘴和采样阀,用于自清洗和采样标定 声纳叉式传感器为全不锈钢焊接结构,可潜装 (防护等级IP68) 传感器与变送器间的电缆可长达200米 4-20mA输出,2路开关量输出。 电流和开关双故障报警信号 可选RS232或RS485接口 可选 RS485搭载Profibus-DP协议 超宽液晶,棒图显示 简便的菜单和键盘设置 90-260Vac自适应电源
  • 污泥浓度计SDM4000
    污泥浓度计SDM4000 产品描述 SDM4000系列污泥浓度计,为工业和市政领域长期可靠工作而设计。利用水中固体悬浮物对超声波的衰减,测量悬浮物浓度,传感器分为管道式和声纳叉式。以性能可靠、安装方便和价格合理得以大量应用。 典型应用 水厂 沉淀池 污水处理厂 沉沙池 初沉池 二沉池 浓缩池 污泥脱水机 洗煤厂 沉淀池 电力 灰浆沉淀池 适合不同种类的污泥 现场标定简便 传感器带温度补偿 可输出污泥浓度百分比,g/l或mg/l,现场选择 管道式为全不锈钢材质,喷塑处理,耐腐蚀、 抗沾附性更强 管道式带喷嘴和采样阀,用于自清洗和采样标定 声纳叉式传感器为全不锈钢焊接结构,可潜装 (防护等级IP68) 传感器与变送器间的电缆可长达200米 4-20mA输出,2路开关量输出。 电流和开关双故障报警信号 可选RS232或RS485接口 可选 RS485搭载Profibus-DP协议 超宽液晶,棒图显示 简便的菜单和键盘设置 90-260Vac自适应电源
  • 英国原装进口SS740便携式污泥浓度、悬浮物和浊度测定仪
    简单介绍英国原装进口SS740便携式污泥浓度、悬浮物和浊度测定仪,提供快速,精确之测定悬浮固体物,污泥坛厚度及浊度,以直觉式目录操作,本机具坚固之IP65外壳,手提式设计附安全皮带以防止本机意外摔落,LCD高对比显示器,可适应于各种不同温度情况,而不影响其清晰度。本系统组合包括手提箱,主机,电极,电缆,充电式电池及操作手册。 适用工业: 环境监测站、废污水处理厂,纸业纸浆厂,拓广场,采石厂废水,食品饮料排放流水、湖泊等。英国原装进口SS740便携式污泥浓度、悬浮物和浊度测定仪的详细介绍英国原装进口SS740便携式污泥浓度、悬浮物和浊度测定仪简介:提供客户快速,精确之测定悬浮固体物,污泥坛厚度及浊度。以直觉式目录操作,本机具坚固之IP65外壳,手提式设计附安全皮带以防止本机意外摔落,LCD高对比显示器,可适应于各种不同温度情况,而不影响其清晰度。。 适用工业:环境监测站、废污水处理厂,纸业纸浆厂,拓广场,采石厂废水,食品饮料排放流水、湖泊等。 应用场合:MLSS监控,污泥坛监控,混凝加药控制,放流水监测等。 推荐探头型号: Soli-Tech探头 本探头适用于废水处理中测量各种量程范围内的悬浮固体物浓度及浊度,具有价格经济、维护简便、灵敏度高、安装容易等特点。标准试剂型号:101940试剂包试剂S/N:101940 Fluers earth packs为标配专用试剂共5份。用户用天平秤取适量试剂,通过添加一定比例的纯水配置标准溶液。 应用领域:◆污水处理厂◆食品酿酒工业等流程上的污泥综合测量◆活性污泥池MLSS测量◆絮凝加药控制及放流水SS测量 ◆工业废水处理厂◆纸业◆矿业英国原装进口SS740便携式污泥浓度、悬浮物和浊度测定仪,主要特点:◆英国原装进口 ◆结构精巧,制作精良 ◆操作使用方便、灵活◆一机多用,一个仪器可以测量浊度,悬浮物含量,污泥浓度英国原装进口SS740便携式污泥浓度、悬浮物和浊度测定仪,技术参数1. 电源:内置可充电式电池,90-264VAC (47-63Hz) 2. 显示:5位图形LCD显示 3. 范围:0-100, 0-1,000, 0-10,000,0-20,000 (可选) 4. 最大量程:0-20,000 mg/l5. 最小量程:0-50 mg/l6. 测量单位:mg/l g/l ppm FTU NTU %SS.7. 显示分辨率:0.018. 可重复性:±1%9. 操作温度:主机:-20℃ — +60℃ 探头:0℃ — +60℃10. 电极原理:880nm红外线散射衰减原理11. 全机保护等级:IP65,电极保护:IP68 12. 电极线长:5米(每M有记号)13. 响应时间:0.5秒仪器可进行设置14. 流速:水流对其没有影响15. 重量:1.1千克16. 校准包101940 Fulers earth pack 20g×5包17. 主机尺寸:224×106×975px 英国原装进口SS740便携式污泥浓度、悬浮物和浊度测定仪,标准配置:主机、电极、电缆、内置充电式电池、野外便携包、中英文说明书、快速使用手册及101940校准包5份。英国原装进口SS740便携式污泥浓度、悬浮物和浊度测定仪,测量模式:客户在使用前,随意选择以下操作模式模式名称测量标题单位范围1STW Final effluent最终水mg/l0-200.02STW NAS污泥浓度mg/l0-20003STW NAS污泥浓度mg/l0-200004Formazin浊度FTU0-200.05Formazin浊度FTU0-20006Formazin浊度FTU0-200007Fulers earth 0-100mg/l固体悬浮物mg/l0-200.08Fulers earth 0-1000mg/l固体悬浮物mg/l0-200.09Fulers earth 0-10g/l固体悬浮物g/l0-20.0010Fulers earth 0-20g/l固体悬浮物g/l0-20.0011Milk (full fat)固体悬浮物%0-20.0012User defined/客户自定义固体悬浮物mg/l0-2000

生活污泥相关的仪器

  • 广州西莱特污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生活污泥低温连体干化机全智能控制提高污泥封闭除湿干化机设备运行效率,采用了全自动电脑控制系统,能稳定、快速、准确的定时预约启停。机组零部件均采用抗腐蚀耐磨材料,不易损耗,使用寿命长。利用空气能加废气焚烧余热,采用低温余热干化方式,可大大减少干燥过程中对能源的需求,也可以利用其它余热作为热源,实现热源的充分利用广州西莱特研发的污泥低温干化设备,采用“四效冷凝除湿”,机组封闭式热循环,比传统低温干化节能50%。可将含水率(50%-85%)污泥干化至含水率10%-50%干泥,减量可达80%,可广泛运用于市政污泥和工业污泥(印染、造纸、电镀、化工、皮革、制药等)干化减量,10%-30%含水率的干泥后期可进行气化、掺烧、堆肥或建材原料等无害资源化处置。污泥除湿干化机工作原理污泥除湿干化机是利用除湿热泵对污泥采用热风循环冷凝除湿烘干一种新型节能环保产品;除湿热泵-是利用制冷系统使湿热空气降温脱湿同时通过热泵原理回收空气水份凝结潜热加热空一种装置。除湿热泵=除湿(去湿干燥)+热泵(能量回收)结合。除湿热泵干燥/烘干是利用制冷系统使来自干燥室的湿空气降温脱湿同时通过热泵原理回收水分凝结潜热加热空气达到干燥物料目的。除湿热泵是除湿(去湿干燥)加热泵(能量回收)结合,是干燥过程中能量循环利用。除湿热泵烘干与传统热风干燥的区别在于空气循环方式不同,干燥室空气降湿的方式也不同。除湿热泵烘干时空气在干燥室与除湿干燥机间进行闭式循环(不排放任何废热);传统热风干燥是利用热源对空气进行加热同是将吸湿后空气排放的开式系统(排放废热),能源利用率低(20%-50%)。西莱特污泥低温干化机的工艺特点低温除湿技术应用于污泥深度脱水领域,在节能性、适用性、安全性等方面具有以下工艺特点。(1)节能性:现有研发的干化系统除湿性能比可大于3kg水/kw• h,相对传统燃煤型污泥干化系统可节能40%以上;相对燃油燃气型系统节 能更多。该系统若采用晚间低谷电供电,节能效果更加明显;(2)适用性:可满足含水率从85%含水率的污泥一次性干燥成含水率10%的污泥颗粒,出泥含水率可调节;采用连续网带干燥模式,不受污 泥黏糊区影响,适合各类型污泥干化(包括含砂量大的污泥)。设备紧凑,占地面积小,系统易损件少,易维护,使用寿命长;(3)安全性:系统的输出端主要为低温干化后的污泥和低温冷凝水,全系统在40-75℃范围内全封闭运行,可有效抑制恶臭、挥发性气体等 排放;无 尾气排放,无需外加臭气处理系统。(4)可回收利用厂内的低品位热源进行灵活改造,进一步降低能耗。创新技术采用低温设计,适合范围更广更节能;采用回热循环设计,节约冷却和加热过程热量损耗;采用焚烧废气热回收设计,进一步降低能量消耗;独立的分层布风系统,满足湿泥快速脱水要求,低温干燥周期短;模块式结构设计,负荷调节能力强,安装简单,方便安装;传送、进料电机均采用变频无级调速,适合不同含水率干料调整,适应性强。公司简介广州西莱特污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高科技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创新企业,与国际接轨,与时代同步。公司主营污泥低温干化机、热泵烘干机、除湿机。公司将用好品质、完善的服务及优惠的价格,奉献给社会各界。欢迎各界同仁携手共进、合作共赢、共创辉煌。公司拥有技术研发团队、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检测仪器、配套设施;具备检测设备和完善的焓差实验室、烘干除湿体验间、自动钣金车间、激光切割机。目前公司有两大系列产品:固定式烘干房系列和自动化流水线烘干系列。研发生产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污泥干化、工业生产、农产品、食品、药材、水产品干燥加工。机器安全、绿色环保、节能高效、智能,是干燥作业的好设备。生活污泥低温连体干化机
    留言咨询
  • 带式压滤机独立浓缩部可轻易过滤凝集污泥,大幅提升处理能力。构造简单,操作简单、护容易。特殊凹凸滚轮设计,处理量大、含水率低。优越的专利滤带,滤液分离快速,泥饼剥离性特佳,污泥残留少。 污泥捕捉率佳,效率高。稳定性高,耐久性优良。无噪音及震动。用电量少。污泥脱水机与国产污泥脱水机、甚至其它欧美品牌的脱水机相比较,更是优于其它机种,其中Z主要的差异性就在于这条滤布不同,因为它是采用三种长短不同的立毛纤维并用静电植入方式制造而成,是一种不粘污泥的滤布,清洗水量Z少的设备。1 工作原理带式压榨过滤机脱水过程可分为预处理、重力脱水、楔形区预压脱水及压榨脱水四个重要阶段。1.1预处理阶段:被絮凝的物料逐渐加到滤带上,使絮团之外的自由水,在重力作用下与絮团分离,逐渐使污泥絮团的水份降低,流动性变差。因此,重力脱水段的脱水效率的高低取决于过滤介质(滤带)的性质、污泥的性质及污泥的絮凝程度。重力脱水段去除了污泥中很大一部分水份。1.2楔形预压脱水阶段:污泥重力脱水之后,流动性明显变差,但仍难满足压榨脱水段对污泥流动性的要求,因此,在污泥的压榨脱水段和重力脱水段之间,加了一个楔形预压脱水段,污泥经该段的轻微挤压脱水,脱除其表面的游离水,流动性几乎完全丧失,这样就保证了污泥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在压榨脱水段被挤出,为顺利地进行压榨脱水创造条件。应用范围: 广泛应用于城市生活污水、纺织印染、电镀、造纸、皮革、酿造、食品加工、洗煤、石油化工、化学、冶金、制药、陶瓷等行业的污泥脱水处理,也适用于工业生产的固分离或液体浸出工序。产品分类: 1 按照机架和滚筒材质和设备结构区分,可以分为重型碳钢带式压滤机和轻型不锈钢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重型碳钢带式压滤机机架尺寸大,重力脱水区长,辊筒直径大,机架和辊筒均采用碳钢材质做重防腐处理,污泥处理量大,压榨充分,滤饼含水率低。 轻型不锈钢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整机机架和辊筒采用全不锈钢材质,由污泥混合器、转鼓(带式)浓缩机和带式压滤主机组成,整机紧凑美观,反复性能好,占地面积小,适用于中低浓度污泥处理。
    留言咨询
  • 带式压滤机构造紧凑、式样新颖、操作管理方便,处理能力大、滤饼含水率低,效果好。它与同类设备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D一重力脱水段为倾斜式,使污泥距地面高达1700mm,使污泥在重力脱水段高度增加,提高了重力脱水能力。 2、重力脱水段长,D一与D二重力脱水段总长5m多,使污泥在压榨前充分脱水失去流动性。同时,重力脱水段还设置反转等特殊机构,经“楔”形、“S”形压榨等作用使污泥滤饼获得Z低含水量。  3、D一个脱水辊采用“T”型泄水槽,使压榨后的大量水迅速排出,从而提高脱水效果。 4、滤带跑偏等设有自动控制装置,滤带张力和滤带移动速度可自由调整,操作管理方便。   5、噪音低、无震动。   6、化学药物用量少。主要特点:结构先进,操作维护方便,全自动运行,广泛应用于:建筑打桩、造纸、皮革纺织、印染、矿山、电渡、洗沙厂泥浆、洗煤、植物渣浆、石材加工、河道淤泥、城市生活污泥的深度脱水处理。 分体式浓缩带式污泥脱水机:由于采用分体式结构,可根据污泥的含水浓度和用户的需求,浓缩机的长度可在较大范围内变动,处理量特别大,特别适用大型矿山尾泥、大型洗砂场,石场制砂泥浆脱水、陶瓷原料泥浆、洗山砂、土包沙泥浆脱水、河道清淤等工业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和大型污水厂的使用。 分体式浓缩带式污泥脱水机优点:1、设计说明:采用国际更新的压滤工艺设计,集浓缩压滤和对辊压榨于一体的脱水结构,重点在浓缩工艺和压滤工艺有很大的技术提升,配备了独立的浓缩机、增加了一条网带、投产运行效果良好,深受用户好评。2、功能特点:处理量比普通机大1.5左右,滤饼含水率比普通机型小10%以上。使用范围广,主要适用于大型矿山尾泥、I大型洗砂场,石场制砂泥浆脱水、陶瓷原料泥浆、洗山砂、土包沙泥浆脱水、河道清淤等工业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和大型污水厂的使用。
    留言咨询

生活污泥相关的试剂

生活污泥相关的方案

生活污泥相关的论坛

  • 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市政污泥的技术研究

    近年来,污泥处理处置问题愈发受到关注,尤其是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市政污泥。随着众多卫生填埋场的封场,以及国家对提高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率的倡导,传统的污泥脱水后送至卫生填埋厂填埋的处置方式越来越受到限制。污泥厌氧发酵技术存在产品出路困难等问题。因而,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协同处置则成为近年来被推广的污泥处置方式之一。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和科学技术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中,鼓励污泥烧厂与垃圾焚烧厂合建,且污泥焚烧的烟气处理需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等有关规定。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中强调,要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的处置模式。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协同处置市政污泥的关键技术首先在于选择适宜的污泥干化率与污泥掺烧比例。由于污水厂内常对污泥采用离心机、板框压滤机或者带式压滤机等措施对污泥进行脱水,脱水后污泥的含水率大约在60%~80%之间,含水率较高,热值过低,不适宜直接进入焚烧炉焚烧。因此,往往在入炉前,需要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且常以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饱和蒸汽作为干化热源。污泥入炉时的含水率越低,入炉热值越高,其产生的蒸汽量越多,但其干化所消耗的饱和蒸汽量也越多,干化成本也越高。例如,以0.5MPa的饱和蒸汽作为污泥干化热源时,将每吨含水率80%的湿污泥干化至40%的含水率,需要0.85~1.0t/h的饱和蒸汽。因考虑到成本效益最优化的原则,以及对焚烧炉和汽轮发电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的影响,目前实际项目往往选择将污泥干化至含水率35%~50%的状态入炉。此时,污泥不处于粘滞区,利于机械上料,且其低位热值大约为1800kJ/kg~2400kJ/kg,与焚烧厂MCR工况设计热值相当或者略高于MCR工况下的设计热值。目前国内多数专家学者认为,当污泥在35%~50%含水率状态下入炉,污泥掺烧比例小于等于10%时,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影响较小。此外,现在实际工程设计的污泥掺烧比例也大多在5%~10%的范围,入炉污泥含水率的范围也多为35%~50%。例如,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设计协同处置污泥700t/d(以含水率80%计),其入炉污泥含水率的设计值为40%,掺烧比例的设计值为7.8%;青岛市小涧西二期生活垃圾焚烧与污泥协同处置工程设计协同处置污泥500t/d(以含水率75%计),其入炉污泥含水率的设计值为40%,掺烧比例的设计值为9.2%。在发达国家,污泥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也是其处理市政污泥的重要方法之一,例如,日本70%以上的市政污泥所采用的处置方式是以10%左右的比例与生活垃圾掺烧。协同处置污泥的另一个技术难点在于污泥上料方式的选择。由于污泥在热值、含水率等理化性质上与生活垃圾有所不同,因此,为降低对焚烧炉系统、烟气系统以及余热发电系统运行稳定性的影响,应选择更有利于污泥与生活垃圾均匀入炉的上料方式,尽量降低入炉垃圾的热值波动性。目前,主要的污泥上料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小车、管道等途径将污泥均匀抛洒在生活垃圾池中,与生活垃圾混合后进入焚烧炉;二是污泥单独上料,具体实现形式包括:通过斗提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输送方式直接将污泥输送至焚烧炉给料斗;或者在垃圾池内设置单独的干污泥储仓,再配置一个小型污泥抓斗,将污泥抓至焚烧炉给料斗等。两种上料方式各有利弊。第一种方式,污泥可以直接进入垃圾池,与生活垃圾混合的均匀性高,更利于入炉物料热值的稳定;但若采用小车输送,机械化程度低,上料过程中的臭味不易控制,工人工作环境恶劣;管道输送则只适用于含水率高的污泥,而直接掺烧含水率高的污泥经济性差。第二种污泥单独上料的方式,与生活垃圾的混合度低,入炉物料的均匀化程度低,容易对焚烧炉产生冲击;但这种方式的机械化程度高,较容易对上料过程中的臭味进行控制。具体上料方式可根据项目空间情况等实际限制因素进行选择。掺烧市政污泥在经济上存在优势,主体焚烧设备、烟气处理设备以及余热利用设备均与焚烧厂共建,节约设备投资与土地费用。运行方面,利于产生规模效益,降低运行成本。大多数市政污泥在污水厂内脱水时,需添加调理剂,以改善污泥的脱水性能,进一步降低脱水后污泥的含水率。调理剂常采用10%左右的熟石灰。因此,当调理后干化污泥被投入焚烧炉后,污泥中的熟石灰会与酸性污染物反应,从而降低了余热锅炉出口烟气中酸性污染物的浓度,有利于节约烟气处理的运行成本。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此类废弃物,不仅可以解决生活垃圾焚烧行业面临的局部地区入厂生活垃圾不足、处理能力过剩的问题,还可有效解决区域内污泥的处理处置、减量化与资源化问题,有利于无废城市的建设;与此同时,还有效提高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经济效益,有利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生活垃圾发电厂协同处置污泥等其他有机固体废弃物,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

  • 【我们不一YOUNG】+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污泥的技术研究

    [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过去十年,在“零填埋”政策倒逼以及电价补贴激励双重推动下,我国垃圾焚烧行业迎来高速发展,处理处置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根据生态环境部工程评估中心数据统计,[/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2022年全国共有930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建设2046台焚烧炉,日处理能力达到104.53万t,已超“十四五”原定规划(80万t/d)目标近25万t/d,产能过剩问题也越来越突出。[/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此外,全国正在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规划和建设了大量以厌氧处理为主工艺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且目前我国多地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尤其是农村垃圾的收运体系的建设尚未健全,更加剧了部分垃圾焚烧设施入炉垃圾量不足、项目“吃不饱”长期低负荷运行的问题。[/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与此同时,国内尚有大量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市政污泥、餐厨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尚未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这些废弃物,由于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许多均可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置,尤其是污泥这类含有大量有机物的高热值固体废弃物。因此,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污泥的案例“屡见不鲜”,甚至某些新建项目在可研阶段就充分考虑协同处置污泥等其他有机固体废弃物,既可以解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入炉垃圾不足、“吃不饱”的问题,也能破解污泥“没地去”的难题。[/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污泥,也越来越受到政策的支持。《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GB18485-2014)中提出“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均对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污泥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有效利用本地垃圾焚烧厂、水泥窑等协同焚烧处置污泥。[/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市政污泥的技术研究[/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近年来,污泥处理处置问题愈发受到关注,尤其是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市政污泥。随着众多卫生填埋场的封场,以及国家对提高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率的倡导,传统的污泥脱水后送至卫生填埋厂填埋的处置方式越来越受到限制。污泥厌氧发酵技术存在产品出路困难等问题。因而,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协同处置则成为近年来被推广的污泥处置方式之一。[/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和科学技术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中,鼓励污泥焚烧厂与垃圾焚烧厂合建,且污泥焚烧的烟气处理需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等有关规定。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中强调,要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的处置模式。[/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协同处置市政污泥的关键技术首先在于选择适宜的污泥干化率与污泥掺烧比例。由于污水厂内常对污泥采用离心机、板框压滤机或者带式压滤机等措施对污泥进行脱水,脱水后污泥的含水率大约在[/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60%~80%之间,含水率较高,热值过低,不适宜直接进入焚烧炉焚烧。因此,往往在入炉前,需要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且常以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饱和蒸汽作为干化热源。[/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污泥入炉时的含水率越低,入炉热值越高,其产生的蒸汽量越多,但其干化所消耗的饱和蒸汽量也越多,干化成本也越高。例如,以[/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0.5MPa的饱和蒸汽作为污泥干化热源时,将每吨含水率80%的湿污泥干化至40%的含水率,需要0.85~1.0t/h的饱和蒸汽。因考虑到成本效益最优化的原则,以及对焚烧炉和汽轮发电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的影响,目前实际项目中往往选择将污泥干化至含水率35%~50%的状态入炉。此时,污泥不处于粘滞区,利于机械上料,且其低位热值大约为1800kJ/kg~2400kJ/kg,与焚烧厂MCR工况设计热值相当或者略高于MCR工况下的设计热值。[/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目前国内多数专家学者认为,当污泥在[/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35%~50%含水率状态下入炉,污泥掺烧比例小于等于10%时,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影响较小。此外,现在实际工程设计的污泥掺烧比例也大多在5%~10%的范围,入炉污泥含水率的范围也多为35%~50%。例如,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设计协同处置污泥700t/d(以含水率80%计),其入炉污泥含水率的设计值为40%,掺烧比例的设计值为7.8%;青岛市小涧西二期生活垃圾焚烧与污泥协同处置工程设计协同处置污泥500t/d(以含水率75%计),其入炉污泥含水率的设计值为40%,掺烧比例的设计值为9.2%。在发达国家,污泥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也是其处理市政污泥的重要方法之一,例如,日本70%以上的市政污泥所采用的处置方式是以10%左右的比例与生活垃圾掺烧。[/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协同处置污泥的另一个技术难点在于污泥上料方式的选择。由于污泥在热值、含水率等理化性质上与生活垃圾有所不同,因此,为降低对焚烧炉系统、烟气系统以及余热发电系统运行稳定性的影响,应选择更有利于污泥与生活垃圾均匀入炉的上料方式,尽量降低入炉垃圾的热值波动性。[/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目前,主要的污泥上料方式有两种:[/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一是通过小车、管道等途径将污泥均匀抛洒在生活垃圾池中,与生活垃圾混合后进入焚烧炉;[/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二是污泥单独上料,具体实现形式包括:通过斗提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输送方式直接将污泥输送至焚烧炉给料斗;或者在垃圾池内设置单独的干污泥储仓,再配置一个小型污泥抓斗,将污泥抓至焚烧炉给料斗等。[/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两种上料方式各有利弊。第一种方式,污泥可以直接进入垃圾池,与生活垃圾混合的均匀性高,更利于入炉物料热值的稳定;但若采用小车输送,机械化程度低,上料过程中的臭味不易控制,工人工作环境恶劣;管道输送则只适用于含水率高的污泥,而直接掺烧含水率高的污泥经济性差。[/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第二种污泥单独上料的方式,与生活垃圾的混合度低,入炉物料的均匀化程度低,容易对焚烧炉产生冲击;但这种方式的机械化程度高,较容易对上料过程中的臭味进行控制。具体上料方式可根据项目空间情况等实际限制因素进行选择。[/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掺烧市政污泥在经济上存在优势,主体焚烧设备、烟气处理设备以及余热利用设备均与焚烧厂共建,节约设备投资与土地费用。运行方面,利于产生规模效益,降低运行成本。大多数市政污泥在污水厂内脱水时,需添加调理剂,以改善污泥的脱水性能,进一步降低脱水后污泥的含水率。调理剂常采用[/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back=white]10%左右的熟石灰。因此,当调理后干化污泥被投入焚烧炉后,污泥中的熟石灰会与酸性污染物反应,从而降低了余热锅炉出口烟气中酸性污染物的浓度,有利于节约烟气处理的运行成本。[/back][/color][/font]

生活污泥相关的资料

生活污泥相关的资讯

  • 中国城市污泥污染严重 污泥处理成第二污染
    “京城环保第一大案”让污泥处置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中国城市污泥已造成二次污染”,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等专家都表达了相同的忧虑。   污泥如何才能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妥善处理?中国的污泥处理有何特殊之处?   近日,在由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主办的中韩活性污泥处理共同技术开发研讨会上,中韩专家各抒己见。专家认为,从城市污泥中提取氨基酸微肥可以实现污泥中部分组分的资源化,是污泥资源化方面的一项重要尝试。但是从固废的减量化方面来看效果不理想,从污泥中提取的氨基酸毕竟仅占污泥的一小部分,处理后还会遗留大量固体废物,需要进一步处置……   “本周聚焦”关注“污泥的中国式处理”。   中国城市污泥已造成二次污染   10月22日,“京城环保第一大案”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门头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承包北京市清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的北京环兴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何涛等人均被法院认定犯重大环境污染罪,何涛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3万元,刘永祥和蒋小兵被处以缓刑,吴建华和刘书力则被免予刑事处罚。   此前,何涛等人将北京市清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6500吨含有多种重金属和大量细菌的污泥,倒进北京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永定河旧河床沙坑内,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损失高达上亿元。   污泥处置再一次进入人们的视线——鼎沸京城的“京城环保第一大案”是偶然还是必然?至少30多个城市先后爆发过污泥污染事件,广州《万吨污泥埋进林场》、《深圳污泥坑管涌威胁自然生态》等报道一再见诸媒体。由此引发出的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面临哪些问题?   污泥的破解之道又是什么?!   污水处理厂遭遇污泥尴尬   上世纪90年代,中国40个城市有78个污水处理厂。   1995年,污水处理厂增加到122个。   2000年,超过400个污水处理厂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今年6月,这个数字变成惊人的2389个。   污水处理量增加后,随之而来的是产生的大量污泥。中韩活性污泥处理共同技术开发研讨会上,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北京市固体废物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刘阳生说:“之前韩国环境产业技术部全炯律介绍韩国2008年一年产湿污泥28.2万吨,而中国目前一年就产干污泥900万吨,我很羡慕他们。”中国干污泥占总垃圾量的0.3%,而且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   湿污泥含水量高达80% 而且有机质含量高,很容易发臭。本来城市污泥是很好的农业肥料,氮、磷、钾含量远高于农家肥,可惜污泥含有寄生虫、病菌等,而且臭味问题很突出,并不太适合直接做肥料。   这让污泥处置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   垃圾填埋场不接受污泥   “垃圾填埋场一般很不喜欢污泥。”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给《科学时报》记者一口气列举了好几条理由:首先,脱水后的污泥黏稠得就像稀汤一样,不能堆积,而且影响垃圾填埋场的机械作业,缩短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   2007年建设部出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标准和2008年环境保护部出台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都明确规定,污泥混合填埋含水率应小于60%。尽管如此,污水处理厂的脱水污泥含水率仍普遍达80%左右。   其次,污泥很容易堵塞垃圾填埋场的渗沥管道,影响其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再次,有机物含量高的污泥散发恶臭,还会产生甲烷等温室气体,影响垃圾填埋场的稳定性,延长封场的时间。污泥引发的恶臭招致居民抗议,影响社会安定。   “深圳黄涌的垃圾填埋场、广州垃圾填埋场,这些接受污泥的垃圾填埋场,很快就废了,而且还出现过垃圾填埋场垮塌事件。”陈同斌展示了很多调查图片,蚊蝇成堆,臭不堪言。   近年三峡库区的“污泥填埋危机”就是突出反映。成千上万吨没有处置的污泥成为影响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的最大污染源,数额庞大的污泥处理处置费用成为污水厂正常运行的沉重负担,直接影响三峡库区污水的有效治理。有人耸人听闻夸张,如果资金再不到位,或者技术上处理不当,三峡水库将成为一个“活性污泥储存库”。   刘阳生也展示了他到某污水处理厂调查的图片,黑漆漆的污泥堆得像小山一样,等待着雨水的冲刷。“一到夏天,庞各庄这个污泥堆肥厂蚊虫苍蝇铺天盖地,每年光灭蚊就需要农药三四吨。”也就是说,没有及时处理的污泥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曾在湖南省益阳市农药厂工作过三年的刘阳生甚至为这个堆肥厂出谋划策,要杀死这些蚊虫苍蝇,可能要三四种农药联合发力,才能奏效。   刘阳生的调查还显示,北京某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汞超标。但北京没有排放含汞废物企业,究其原因,可能是生活源的含汞废物进入了污水系统。他拍摄的照片显示了全国污泥乱倒乱放的可怕现状,北京市的污泥已流入河北廊坊等地。   中国“重水轻泥”   “中国做污水处理的专家不计其数,但做污泥处置的屈指可数,更何况,做污泥处置的队伍中,专业的又有几人呢?”陈同斌毫不客气地指出,中国的现状就是典型的“重水轻泥”。   主要还是由于政府投资偏颇造成的。“处理1万吨城市污水,大约产生8~10吨污泥,污泥与污水的产生比例是万分之一。但是‘十一五’期间,污泥处理设施的投资很少,少了一大截”。   在国外,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的投资一般占污水处理设施投资的40%~60%。   陈同斌介绍说,现有污水厂很少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泥处置设施。污泥的安全处置率小于10%,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泥随意乱丢现象严重。过去由于不重视污泥无害化处理问题,加之存在缺少投资和技术不过关等多方面原因,东部某市、河北等省市的堆肥设备闲置,厂区空无一人。甚至投资巨大的中部某省污泥堆肥厂被关闭。污泥问题已成为制约污水行业发展的瓶颈。   当然,这也有历史原因。“需求决定技术。因为中国近年才加快城市化进程,兴起冲水马桶等,之前一直以旱厕为主,所以这方面的技术没有跟上。而欧美发达国家不一样,他们使用冲水马桶的时间较长,对污水和处理污泥的问题重视得更早一些。”陈同斌表示。   “污泥和污水处理同等重要,如果污泥不妥善处置,就像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一样。解决不好污泥的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实现水环境的改善!”陈同斌呼吁政府部门、更多的专家、污水处理厂都来关注污泥的处置。中国水协排水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杨向平、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教授等人认为,“治水不治泥,等于未治水”。   韩国镜鉴:治污不可忽视畜禽养殖业   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常常聚焦于能够直观感受到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等,而土地污染则因其隐蔽性而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   与此同时,从污染源的角度来看,人们习惯于紧盯高排污的工矿企业、建筑垃圾及城市等,而畜禽养殖业则似乎被忽略。   而现实情况却是,最易被人忽视的土地污染与想象中“田园牧歌”式的畜禽养殖业以难以忽视的方式联系在一起,成为污染的一大重灾区。   畜禽粪便藏隐患   近日,中科院南京土壤所教授骆永明在参加“污染场地修复:政策、技术与融资机制”国际研讨会时介绍说,蔬菜、畜禽养殖基地的土壤受到污染,其出处是动物粪便,“由于现在很多畜禽饲料中含有重金属,例如铜、镉等,这些粪便被用于菜地上,蔬菜基地的土壤同时也会被污染”。   值得注意的是,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土壤所一项持续2年的调查显示,畜禽的粪便还含有抗生素,而且抗生素种类多达十几种。   据介绍,江苏污染土壤调查只是全国污染土壤调查的一部分。畜禽养殖业带来的污染问题,之前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重视。   今年年初,农业部在介绍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基本情况和普查成果时曾指出,在农业源污染中,比较突出的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分别占农业源的96%、38%和56%。   畜禽粪便与污泥如出一辙   11月21日,“中—韩活性污泥处理共同技术开发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来自韩国环境产业技术部水质政策处的全炯律介绍了韩国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及治理现状。   污泥处理技术的会议,为何讲起了畜禽粪便?   参加研讨会的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介绍了污泥的“三高”特点,一是含水率达80%之高,二是有机物含量非常高,很容易发臭,三是重金属含量较高。   而据全炯律介绍,由于在畜禽饲料中添加了大量钙、磷等矿物元素以及铜、锌、锰等微量元素,同时含有浓度极高的有机物质,使得畜禽粪便具有与污泥几乎相同的组成特征。   这些特征,恰是畜禽粪便和污泥同样难以治理的根本原因。全炯律说,畜禽粪便所含的氨、磷浓度非常高,污染负荷量很大,铜、锌、锰等微量元素随畜禽粪便排出后若未经处理,就会引发重金属污染。   同时,畜禽粪便若不经处理就直接用于堆肥,进入土壤的酸性化畜禽粪便会分解成氨乙烯醇、甲基硫醚、二甲胺等恶臭气体。这与污泥露天堆放带来的恶臭如出一辙。   韩国绝大部分畜禽粪便被资源化利用   高速增长的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畜禽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风险,似乎已经超过了人们的预期和想象。   研讨会上,全炯律给出了一份韩国国立环境科学院发布的2007年度全国水质污染调查结果,韩国畜禽粪便产量占全国污水、废水总量的比例仅为0.8%,可是其污染物负荷量则高达23.6%,超过了来自生活污水和产业废水的污染负荷。   对于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的治理,由韩国环境部、农林水产食品部、农振厅、国土部等中央部委协作承担起畜禽粪便管理、肥料管理、治理技术和海洋排放等细分职责。并按照养殖规模,采取主体不同的自行处理、公共处理和个别处理等层级化处理方式。   从处理技术手段来看,主要有资源化、净化、海洋排出等处理办法。据介绍,2008年韩国85%的畜禽粪便得到了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作堆肥的占79.8%,另有6.3%用于产生沼液。除此,还可利用较为复杂的工艺流程和设施产生生物燃气用于发电。   地方政府修建的公共处理设施,则采用厌氧、缺氧、好氧组合工艺流程,以达到更高的排放标准。“据我所知,目前韩国为公共处理设施设定的排放标准是最为严格的。”全炯律说。同时,他也指出公共处理存在运转率低,处理效率低等问题。   全炯律介绍说,为了应对当前畜禽污染物排放的现状,韩国将从扩大修建并强化管理公共处理设施、改善畜禽粪便管理制度、加强净化处理设施管理等方面入手,进行一系列的管理政策调整。值得一提的是,《家畜粪尿法》于2009年2月提交韩国国会。   我国已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提上日程。2010年6月,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结果的基础上,摸清农业源污染的组成、发生特征和影响因素,全面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状况,提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对策。”   污泥的中国式处理   污泥产生量的与日俱增与污泥处理能力的严重不足、处理手段的严重落后形成尖锐的矛盾,大量的湿污泥随意外运、简单填埋或堆放,致使许多城市“污泥围城”。   污泥处理问题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城市环境问题。   困境:污泥填埋、堆肥、焚烧还是脱水?   污泥处置无非是填埋、堆肥、焚烧几种。刘阳生一一介绍了各种处置方式的利弊。   城市污泥填埋优点是投资少、容量大、见效快、处置成本低。对前期的污泥处理技术要求较低,一般进行消化减容或让其自然干化即可。但是原生污泥不能直接与垃圾混合填埋 虽然国家新的填埋标准允许在污泥含水率低于60%的情况下与生活垃圾混合填埋,但是将导致填埋场渗滤液收集系统的堵塞,以及渗滤液中重金属的进一步升高。因此,填埋场一般不愿意接受城市污泥。   堆肥方式呢?堆肥可以利用污泥中的有机质改善土壤物理结构,增加土壤氮磷含量,实现资源利用。但是氨、硫化氢等恶臭难以控制,重金属含量一般超标,肥效较低,受销售半径和季节的影响。因此,城市污泥堆肥一般适合于重金属含量满足要求、且具备应用市场的区域。“堆肥方式要慎重,污泥里也有病菌、寄生虫、毒性有机物,一定要经过严格的无害化处理才能利用,否则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刘阳生建议说,堆肥处置的规模应该由其应用市场的规模来决定,而不是由污泥的实际产生量来决定。   相对而言,刘阳生比较肯定城市污泥焚烧,认为是“彻底的无害化、最大程度的减量化”。该技术在德国应用很广,但中国污泥焚烧的成本达到六七百元1吨,关键问题是会产生二 英,“前不久全国形成反对大浪潮,我也被拉去到处讲课,包括给市长们科普”,他坦陈目前这种方式在我国现阶段很难推广。   还有一种选择是脱水。污泥脱水是污泥处理处置的前提。无论是板框压滤机、带式脱水机还是离心脱水机,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仍有百分之七八十。1吨80%含水率的污泥其固体含量为20%,要脱出200公斤的水分才能成为75%含水率的污泥。刘阳生算了一笔账,如果采用热能蒸发的方法需要消耗25公斤煤或者18.3立方米的天然气,能耗很高,不太可取。   曙光:从城市污泥中提取氨基酸微肥   天然气干化、高温蒸汽干化、尾气余热干化、太阳能干化、石灰干化,刘阳生介绍了这5种城市污泥干化技术。“这5种干化技术各有所长,也有所短,我都曾参与过技术评审”e。   每吨湿污泥利用天然气干化的成本至少为412元,经过天然气干化后的污泥可以进行焚烧处理,或者进入水泥窑处置。   高温蒸汽干化可以将污泥脱水到含水率40%~50%,但在污泥高温蒸汽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中溶解了原始污泥中的有机污染物,如果这部分污染物又回到污水处理系统,是否意味着一种无休止的污染物循环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其热值是否适合于焚烧处理?其有机质含量是否适合于堆肥处理?残余污泥该如何处置呢?   刘阳生也透露说,他们独立开发了制备氨基酸微肥技术,这或许能给污水处理厂提供一条生财之道,能够自己养活自己,而不再是摆设,不再需要向政府要钱。   具体而言,就是将剩余污泥经酸化、水解以及离子交换等工艺过程,得到氨基酸含量为90%的氨基酸盐。氨基酸盐既有农药杀虫作用,又有肥料作用。10吨干污泥能得到1吨氨基酸微肥。再从氨基酸微肥衍生出氨基酸铜等多种氨基酸药肥产品。实验表明,污水处理效果较好。   “从城市污泥中提取氨基酸微肥,污泥中的重金属能提供植物所需要的微量元素,细菌蛋白质正好是植物所需要的氨基酸,残余污泥制作成了污水处理需要的生物陶粒,一举多得,能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刘阳生表示。   主流:生物处理应主导城市污泥处理   “北大的老师也来关注污泥的处理,这很好,但我认为从城市污泥中提取氨基酸微肥可以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利用,10吨干污泥能得到1吨氨基酸微肥,但是从固废的减量化方面来看效果不理想,从污泥中提取的氨基酸毕竟仅占污泥的一小部分,处理后还会遗留大量固体废物,需要进一步处置。生物处理应主导城市污泥处理,这也是当下的国际主流。”陈同斌向《科学时报》记者重点介绍了基于实时在线监测的智能控制工艺(CTB)及其工程应用。   “恶臭控制是污泥处理的关键”。污泥堆肥的臭气问题可以借助从工艺角度控制出其产生的源头,并辅以末端的生物除臭方法来解决。   例如在秦皇岛的工程中,通过在国际上率先采用温度—氧气的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及时反馈调控发酵过程中的温度和氧气,促进嗜高温微生物的快速生长和繁殖,并保证发酵过程的氧气供应,从而抑制硫化氢等臭气的产生 此外,还使用了生物除臭装置作为控制臭气排放的辅助手段不但很好地解决了臭气问题,还做到了显著节能和降低除臭成本的效果。该技术先后被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6个部委和北京市评选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北京市2010年节能节水减排技术推荐目录”等。   陈同斌说:“臭气污染问题之所以突出,是因为没有考虑除臭问题,或缺乏低成本的臭气控制手段。我们与北京中科博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研发出一种新的智能控制工艺(CTB),通过合理曝气来抑制臭气的产生。不能等臭气产生了再去除臭,应该在源头控制臭气的产生。我们先将污泥预破碎,把秸秆、锯末和腐熟料充分混匀到污泥里面,让它静态发酵,通过自动曝气系统调控氧气,防止堆体厌氧,调理堆体结构,便于及时补充氧气,匀翻后熟,鼓风曝气,智能控制引风生物除臭,废气完全可以达标排放。”   臭气的主要成分是硫化氢,而硫化氢的释放主要集中在堆肥前期。必须要掌握好硫化氢和氧气的关系。在工程上,还专门设置了混料车间,避免污泥长时间储存。另外,装置了在线监测和智能控制系统,通过智能监控实现高效、低耗的生物除臭。   一整套工艺下来,秦皇岛项目的车间臭气严格控制在0.08ppm,一般是0.2ppm。“这都是第三方监测,天津环科院恶臭物质监测重点实验室现场取样监测的结果。”陈同斌对监测结果很满意,“既不影响操作人员的健康,除臭成本和能耗降低80%以上,不招蚊蝇,降低对设备的腐蚀性,延长使用寿命,不靠翻抛供氧,避免翻抛导致大量产生粉尘。而且发酵时间20天,缩短67%,在-25℃的低温下也能稳定运行。”陈同斌列举了CTB智能控制工艺的诸多优点。“就像酿酒一样,虽然大家都认为是一项很传统的古老技术,但是如果一批酒出来是52度,另一批酒出来是48度,说明控制工艺还不到位。我们就是要让每批污泥发酵时间都严格控制在20天,否则就占地,现在城市用地多紧张啊,而且耽误时间。”陈同斌说。   CTB智能控制工艺的第一个工程应用是2002年的漯河污水处理厂(2万吨),从源头控制臭气产生,没有除臭设施。“一个工艺,既要具备技术可行性,也要经济合理性,才有生存空间!”陈同斌说。他最为得意的是去年4月刚竣工的秦皇岛市污泥生物堆肥工程,技术上从堆肥进而升级为制肥,规模为日处理量200吨,运行成本80元/吨,政府投资4950万元。   “毫不夸张地说,秦皇岛市绿港污泥处理厂已成为中国污泥处理人的朝拜圣地!我也陪同国际水协会(IWA)污泥管理专业委员会原主任李笃忠博士专程去参观过。”采访时,陈同斌的电话响起,这个区号为0335的电话是秦皇岛污泥处理厂的马达厂长打来的。他半是抱怨,半是骄傲,“又有美国的团队前来参观、学习。我们的污泥工程建成后,接待任务很大,接待费超支很多,你们应该补偿一下”。   陈同斌也介绍了上海松江污泥生物处理工程,“上海水务局立志把这个工程做成最严格控制臭气的污泥发酵处理工程,一楼处理污泥,二楼喝咖啡,这该多好!”   陈同斌乐观地估计,国家会在“十二五”期间加大对污泥行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出台、技术标准制定、资金支持等多途径促进污泥处理处置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跨国技术合作促污泥脱水走向低碳   中国目前每年产生的干污泥达900万吨,而其含水率则普遍高达80%。   在“中—韩活性污泥处理共同技术开发研讨会”上,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介绍了中国污泥处理的现状。污泥的最终处置,基本采用填埋、堆肥、焚化等几种方式,以力图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俗话说“拖泥带水”,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脱水都是污泥处理处置的必要前提。然而想办法从污泥中尽可能“榨出水分”却也并非易事。   刘阳生举例说,1吨80%含水率的污泥,要脱出200千克水分才能成为75%含水率的污泥,而采用热能蒸发的方法,就需要消耗25千克煤,或者18.3立方米天然气。   除了采用天然气干化、蒸汽干化、石灰干化等主要干化技术,以使得污泥最终能够用于填埋或焚烧,另一种常用的脱水方式,便是利用脱水机进行处理。主要的污泥脱水设施有:板框压滤机、带式脱水机和离心脱水机。因需要与浓缩池配合使用,这些设施常常固定建设在污泥处理场,且多有耗能量高、噪声大、占用空间大等弊端。   而通过微生物高温发酵蒸发水分的生物干化,主要是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机质的过程中释放的生物能来完成蒸发脱水的过程,是一条前景看好的污泥深度脱水途径。这一过程不需要消耗化石燃料,因此能耗和处理成本较低,而且可以显著减少碳排放,如将污泥发酵产品用于草皮种植,不仅不会产生碳排放,而且每吨污泥固定650 公斤的碳。秦皇岛污泥生物干化工程就是一个运行效果的大型示范工程。   2008年,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与韩国ARK(株)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合作,共同开发利用螺旋压榨技术的“移动式污泥脱水机”。两年内,分别在河北保定污水处理厂、深圳观澜污水处理厂和南山污水处理厂进行试验测试。在保定的测试结果显示,脱水滤饼含水率可达70%至65%。   据ARK公司员工朴允成介绍,他们采用了污泥处理方式发展的一种新变化,就是将污泥通过水与高分子聚合体冲淡形成的凝聚剂,加工为易于机器处理的絮状物。   除此,据ARK公司介绍,这种新型的脱水机除了具有安装所需空间小,脱水效率高等优势,更重要的在于消耗更少的电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朴允成认为,使用脱水设备使得污泥饼含水率降低以增加最终处理效率、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泥二次污染、发展污泥低排放系统,这些都是未来污泥处理的主流方向。   因此在ARK公司看来,随着中国环境标准的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中国必然需要配备更多的污泥处理装置。   中韩合作项目的中方负责人、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栾胜基希望,双方的合作项目能够在快速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农村和城郊地区得到应用,进行分散式生活污水的处理,并提高污泥脱水率。
  • 国际先进的含油污泥处理技术
    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近日,从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传出消息,含油污泥热解—高温热氧化协同处理技术与工业应用项目通过了由中国石油科技管理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专家一致认为科技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议加快技术推广应用。鉴定委员会由中国石油大学徐春明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周岳溪副总工程师等7位专家组成。该项技术成果由石油化工研究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和西安石油大学合作完成。目前,我国石油生产及加工行业每年产生的含油污泥量达800多万吨,产出过程包括油基泥浆、大罐沉降污泥、落地油泥及含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不同类型污泥性质复杂、处理难度大,若不加处理就地填埋或堆放,不仅浪费了有限的石油资源,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含油污泥已被我国列入危险废物名录,需要对其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研究团队从含油污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方面综合考虑,以生物质为添加剂,通过界面调控、颗粒级配调整技术,实现了高含水污泥、老化油的高效固液分离;以改性黏土为催化剂,开发了含油污泥低温催化热解技术,实现了原油资源的回收利用;为了消除对环境的影响,在含油污泥热解的基础上,开发了颗粒化燃料制备及高温热氧化处理技术,实现含油污泥的无害化处理。通过装备开发,该项目实现了处理技术的工业应用。此外,该成果对石油生产与加工行业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油田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据介绍,该项目已于2016年建成了处理规模为300吨/日的工业装置,并开展油田污泥处理等相关业务。2017~2020年,项目累积处理污泥量为37.04万立方米。截至目前,该项目获得发明专利授权9项,出版专著1部,发表论文25篇。鉴定委员会听取了项目组对该科技成果的总体思路、形成的关键技术、创新点、取得的重要成果、成果应用情况以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的详细汇报,经过质询和讨论,最终认定该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对该技术成果推广工作提出了建议。技术项目组就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确定了时间节点,以确保该技术后期工业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多石油化工分析技术与应用,锁定仪器信息网6月29-30日举办“石油化工分析技术与应用”主题网络研讨会(2021),点击即可报名。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旨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设施污染防治效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设施污染防治效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河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等,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是指以处理城市(含县城及以生活为主的开发区,不含工业聚集区)生活污水为主的设施(原则上以环评批复类型为准),以及对其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的设施。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名单定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监督全省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设施运行重大事件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级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工作,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设施运行较大事件等。各县(市、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设施运行一般事件等。第五条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当履行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主体责任,接受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六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完善工作制度。完善省级监管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标准,规范监管工作。(二)组织培训交流。对市、县级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并提供日常技术咨询和指导。(三)开展监督检查。对市、县级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政策标准贯彻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运营单位设施运行重要环节和参数进行监测。(四)实施考核评价。自2024年起,每年组织对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五)开展事件调查。负责对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重大事件或者跨市域的较大事件开展调查,移交属地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省委、省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事件进行调查。(六)督促问题整改。指导市、县级主管部门对检查、考核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问题较多或者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办;对问题严重且不落实整改的,建议当地政府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七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第八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运营单位进行监管:(一)现场检查。可以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运行台账、监测数据和现场情况等。(二)现场检测。结合工作需要,对相关环节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判定设施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三)在线分析。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信息进行分析,诊断设施运行状况。(四)绩效考核。定期对运营单位进行绩效考核。鼓励将考核结果与城市污水处理服务费挂钩,促进管理水平提升。鼓励建立激励机制,引导运营单位提高节能降耗水平。(五)事件调查。市级主管部门对较大事件或者跨县域的一般事件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县级主管部门对一般事件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六)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要求的,向运营单位下发督办函,并督促整改;对需要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程序及时处罚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第九条 市、县级排水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法定程序选择运营单位,并依法签定经营协议或者服务合同。相关协议或者服务合同应依法依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结合各地实际明确奖惩条件,并认真执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直接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污泥的,应当对受委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协议、合同,报本级排水主管部门存档。第十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应当与同级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第十一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鼓励市、县级主管部门按照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的原则,积极配合发展改革部门推动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安排具备业务能力的专门人员负责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或者达不到要求的地区,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工作。第三章 设施运行要求第十三条 运营单位应当在设施试运行或试生产前向市、县级主管部门报告。市、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正式启动对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第十四条 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上报。污水处理应急预案应当包括进出水水质异常、水量超负荷、有限空间作业、关键设备应急抢修、药品泄漏、污泥暂存等方面内容。污泥处理处置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泥质异常、关键设备应急抢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方面内容。第十五条 污泥运输、处置等应当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城市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将记录的联单于每季度末上报当地主管部门。鼓励对污泥的产生、运输和处置等环节实施在线监控。第十六条 跨地级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转移污泥的运营单位要提前向本地排水主管部门报告,报送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收单位基本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污泥产生地与接收地排水主管部门及时做好信息共享。污泥接收单位应当每季度末向当地排水主管部门报送污泥转运联单。污泥产生地和接收地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以污泥泥质及转出、转入情况为重点,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第一节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要求第十七条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推行智慧化运行管理系统建设,结合实际情况与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联网。第十八条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要对收集到的污水全部进行处理,严禁对设计处理能力范围内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因构筑物、建筑物和设备老化需检修、维护的,应当合理安排检修。第十九条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加强传染性疾病疫情防控,认真执行厂区内消毒、杀菌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加大进厂水、出厂水有关指标检测频次,做好出厂水消毒杀菌工作。第二节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要求第二十条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具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和污染防治能力,并经环保验收合格。第二十一条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备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相关资料至少保存五年。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定期掌握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发现存在违规处置污泥等问题及时向当地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污泥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安全处置污泥,并每月向当地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污泥处置量。第二十二条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一车一计量”的原则对转运污泥逐车计量,按约定时间、线路、地点运输污泥。第四章 考核评价第二十三条 各级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依据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价标准》和《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评价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对本辖区内已投运的城市市政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和承担污泥处理处置任务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第二十四条 考核评价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采用审阅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县级排水主管部门每年1月底前,按照两个标准相关内容对辖区内考核对象进行全覆盖考核评价。市级排水主管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每年4月底前对辖区内考核对象进行抽查考核评价,抽查比例不低于40%,重点考核运营单位资格能力、设施设备、制度建设、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达标情况等底线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每年8月底前对辖区内考核对象进行抽查考核评价,抽查比例不低于20%,重点考核运营单位工艺设计、运行水平、应急管理等导向内容。第二十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市、县级排水主管部门考核评价结果和现场抽查情况,确定运营单位星级,全省通报。对未达到星级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依旧未达到星级评定标准的,认定为不达标。不达标的污泥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在问题整改完成前原则上不能再接收处置污泥。运营单位考核评价结果与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节水型城市创建挂钩。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中污泥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是指对污泥采取浓缩、调理均质、污泥脱水及稳定等工艺进行处理,使污泥达到减量化、稳定化的单位。污泥处置设施运营单位,是指对污泥采取焚烧、堆肥、建材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置,使污泥达到无害化、资源化的单位。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重大事件,是指市本级1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时间连续直排污水,或相应的污泥随意倾倒造成严重污染,或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件是指,市本级污水处理厂直排污水,或县级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时间连续直排污水,或相应的污泥随意倾倒造成污染,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件是指县级污水处理厂直排污水,或相应的污泥随意倾倒,或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附:原文链接http://zfcxjst.hebei.gov.cn/hbzjt/ztzl/jj/zjmsgc/zcwj/101690615917983.html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