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土壤

仪器信息网农用地土壤专题为您整合农用地土壤相关的最新文章,在农用地土壤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农用地土壤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农用地土壤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农用地土壤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农用地土壤相关的耗材

  • 土壤非扰动采样器
    土壤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检测,一次性非扰动定量采样器,符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保存盒流转技术规定,符合HJ1019-2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指导中对VOCS土壤样品取样要求。配置:土壤vocs采样器 土壤Vosc取样管 棕色采样瓶
  • 土壤非扰动采样器
    土壤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检测,一次性非扰动定量采样器,符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保存盒流转技术规定,符合HJ1019-2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指导中对VOCS土壤样品取样要求。配置:土壤vocs采样器 土壤Vosc取样管 棕色采样瓶
  • 农用化学品拉曼光谱库 6.6071.613
    农用化学品拉曼光谱库订货号: 6.6071.613农药、杀虫剂、除草剂、杀真菌剂、杀藻剂和相关农用化学品的拉曼光谱( 460 种光谱)。

农用地土壤相关的仪器

  • 仪器特点为解决土壤重金属快检难题,服务”土十条”的快速检测要求,钢研纳克研发了X荧光土壤重金属分析仪NX-200S,土壤重金属检测仪可对土壤中镉元素检出限低至0.28mg/kg,最短三分钟可检测26种元素。钢研纳克重金属检测仪参与起草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两项,获得了中国分析测试仪器奖、朱良漪分析仪器奖、BCEIA金奖等奖项,2018年入选国家博物馆“改革开放”40年大型成就展。NX-200S便携式土壤重金属检测仪能有效应对国标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限定的八种重金属检测需求,央企品牌,上市公司,品质保证!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400-6218-010仪器特点:l 前处理简单,可直接对干燥、均匀的粉状样品进行测试;2 软件内置算法可以对土壤、水系沉积物等不同样品类型、不同颗粒度、不同含水量等进行校正;3 NX-200S便携式土壤重金属检测仪能无任何耗材,无需液体和气体辅助,无需化学试剂,无任何废水废气排放;4 NX-200S土壤重金属检测仪可对土壤类样品中镉(Cd)、汞(Hg)、铅(Pb)、砷(As)、铬(Cr)、镍(Ni)、铜(Cu)、锌(Zn)等重金属元素进行精确检测,扩展至锰(Mn)、钛(Ti)、钡(Ba)、铷(Rb)、锶(Sr)、锆(Zr)、铁(Fe)等元素的检测;5 采用可更换式锂离子电池,可用车载电源充电;6 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可户外作业;7 仪器紧凑,触摸屏操作,界面简洁,使用方便;8 软件权限分级:管理员模式、操作员模式。技术参数土壤重金属检测仪技术参数硬件参数:X射线光管:70kV一体化端窗小型X射线管探测器:原装进口一体封装,分辨率可达125eV(5.889keV)前处理装置(选配):干燥装置、研钵、筛网电池模块:DC12V充电器:AC220V仪器尺寸:260Wx350Lx300H(mm)工作环境:-20~40℃性能参数:测试速度快:Cd精确测试10分钟,Hg 、Pb、As、Cr、Ni、Cu、Zn精确测试为2分钟;射线防护优于国标《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GBZ115-2002》 ;配备专用样品测试杯,可循环使用;单块电池续航时间8~10小时。各元素测试检出限(mgkg-1):测试元素CdHgPbAsCrNiCuZn检出限(3SD)0.161.002.201.561.383.270.720.42短期精密度实验(mgkg-1):测量次数CdPbAsCrNiCuZn11.2428.5520.47138.2630.5621.7846.1821.0526.4222.85135.1228.7722.2245.5831.2128.7122.17132.4827.4921.3746.1441.1327.0823.85129.2727.4120.3846.1250.9327.4121.84129.8728.6720.8746.5261.1825.5323.96132.1627.9119.8445.1771.1126.4824.48128.1829.3221.7545.6681.1827.6023.20133.2929.6322.146.1391.1327.0223.31134.7829.7920.9645.92101.1127.0921.70140.727.9921.245.43111.2727.6322.72132.1327.7821.4745.48平均值1.1427.2322.78133.2928.6721.2745.85参考值1.1227.0025.00136.0030.0022.6046.00最大值1.2728.7124.48140.730.5622.2246.52最小值0.9325.5320.47128.1827.4119.8445.17极差0.343.184.0112.523.152.381.35SD0.090.921.173.771.050.720.41RSD8.223.385.132.833.663.400.89
    留言咨询
  • EXPEC 4720 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作为升级款,具备更优土壤重金属元素检测分析能力,更快分析速度,更流畅的使用体验。EXPEC 4720 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采用 X 荧光光谱法对土壤中的重金属进行现场快速筛查,有效降低分析成本、缩短分析时间,通过迅速筛查和划定污染区域并在现场确定修复区域,可以更大程度降低土壤处理和处置成本。产品概述性能优势现场筛查携带方便使用EXPEC 4720实现现场快速筛查,有效减少样本运输成本和分析耗时,仪器自重(含电池)共计1.5kg,参考人体工学设计,舒适便携分析性能优采用高性能微型X射线管,搭配智能多位滤光片,即时检测,分析结果精准到ppm级秒级检测速度扣动扳机一键测量,10s左右即可得到稳定测量值,无需样品前处理即可同时分析40多种土壤金属元素操作软件简洁易用智能安卓操作系统,操作简单友好;重金属元素高于设定阈值时自动进行超标提示,方便用户直观判断污染状况;可根据环境监察部门需求,定制执法监察APP,整合多款执法仪器终端数据,实现多要素监测、管控一体化维护成本低坚固耐用,防尘防水性能达到IP54标准,可在-10°C~50°C温度范围内连续正常工作,从容应对野外作业湿度校正功能增加土壤湿度校正功能,可根据土壤湿度自动校正检测数据,显著降低土壤水分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应用领域EXPEC 4720系列分析仪可以应用于河道泥沼污染项目检测,污染源周边环境检测,园林绿化工程,地质勘察等,可以筛查固体废弃物、流体、粉尘、灰尘、过滤物、薄膜层、含铅涂料及空气过滤器等含有的重金属污染物,从而对环境进行全面的检测评估。环境保护重点监测影响土壤生态平衡的重金属元素、有害非金属元素,包含:污染源的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污染事故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等农业发展农作物污染预防和界定,农作物和农业用地中的重金属的监测与判定:农业土壤、农作物重金属检测,农用土地状态评估城市发展随着人口、产业向城市聚集,化工、重工等产业外迁,迁出后土壤污染问题增多,污染地块的规划建设被纳入监管:化工、农药等行业污染地块的污染监测、治理,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土壤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
    留言咨询
  • 产品特点&blacksquare 具有双曲面弯晶单色聚焦技术和先进的FP软件算法,实现了准确定性定量,检出限远优于同类产品&blacksquare JPX500 能在更短的时间内检测更多的样品,能进行更为彻底的分析 , 提高现场修复土地和土地分级&blacksquare 适用浓度范围宽,从20μg/kg至100%均适用;食品、药品、植物、 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工业污水中重金属的检测&blacksquare JPX500基于HDXRF® 技术, 可快速准确定量分析土壤及农作物中镉等重金属元素&blacksquare 适用于As、Ba、Cd、Co、Cr、Cu、Fe、Hg、Mn、Ni、Pb、Pd、Sb、Se、Sn、Ti、Tl、V、Zn等40余种元素快速检测&blacksquare JPX500可提供针对农作物中多种重金属污染物定量分析,可直接测量>15种无机污染物, 是食品和农作物快检抽查工作 者必备的筛选综合工具 &blacksquare JPX500可快速准确定量分析土壤及污水中镉等重金属元素以及快速准确定量分析污水中铅、砷、汞等重金属元素 多元素分析JPX500还可提供针对农作物中多种重金属污染物定量分析,可直接测量>15 种无机污染物, 是食品和农作物快检抽查工作者必备的筛选综合工具。 重复性测试JP500对各类谷物进行检测以及对农作物及食品标准物质中的镉进行多次重复测量结果,测试结果具有很高的准确性和重复性和验证方法的稳定性。检出限JPX500是一种单色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分析仪,,其卓越检测性能可以满足中国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要求检出限轻松应对镉元素的法规限值 0.3 mg/kg ;采用针对镉元素(Cd)激发进行了优化的单色光束,利用优越的信噪比(S/B)实现超低的元素检出限;JPX500是一种单色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分析仪,采用针对镉元素(Cd)激发进行了优化的单色光束,利用优越的信噪比(S/B)实现超低的元素检出限。 技术参数测试时间(单位:S):30s-1200s检测元素范围:Al-U之间的40种元素探测器:Fast SDD 探测器应用方向:食品、药品、水质、土壤等电源:110-240 VAC工作温度:-5℃-50℃重量:<9 kg尺寸:30cmW*23cmL*26cmH特别说明,此页面中所有展示的图片和信息仅供参考。
    留言咨询

农用地土壤相关的方案

农用地土壤相关的论坛

  •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table=55%][tr][td=2,1][b][color=#ff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color][/b][/td][td=1,1,29%][b][color=#ff0000] 令 [/color][/b][/td][/tr][/table]部令 第46号 [table=100%][tr][td][b]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b][/td][/tr][tr][td][/td][/tr][tr][t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td][/tr][/table][align=center] [/align][align=right]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李干杰[/align][align=right]  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align][align=right]  2017年9月25日[/align][b] 附件 :[b]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b][/b]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何变身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1562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自2007 年 9 月启动修订以来,历经十年始终未见正式发布,先是2008年发了征求意见稿,2015年又变身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并且连续三次发了征求意见稿,按国务院“土十条”规定应于2017年末发布,最近盼来的却是再次变身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这个征求意见稿连上前述几次,可算是GB15628-1995修订的第五次征求意见稿了,这是为何?

农用地土壤相关的资料

农用地土壤相关的资讯

  • 三部委要求加快农用地土壤详查进度
    p   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进入关键期。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联合举办详查工作推进与质量管理示范培训班,并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立足于完成既定详查目标任务并为打好净土保卫战其他战役提供基础支撑,认真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任务。 /p p   据了解,我国土壤环境管理起步晚,监测体系尚不健全,污染状况底数不清的问题成为制约土壤环境管理的重要瓶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就是要在已有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系统调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的影响,查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为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奠定基础。 /p p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共布设农用地详查点位55.3万个,超过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任务量10倍左右,并要求各省区市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调查任务,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广西农用地详查任务重,但工作组织有力,各环节工作进展在全国均名列前茅。这次培训班目的就是要在组织学习广西等地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督促各地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严格工作质量管理,确保年底前如期规范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任务,为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推动解决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夯实基础。 /p p   据了解,大部分省份已打通农用地详查采样、制样、流转、保存、检测工作全流程。截至目前,全国共成立采样小组近2900个、制样基地100多个、流转中心近100个,筛选确定省级质控实验室32个、详查检测实验室275家。从总体评估情况看,全国农用地土壤采样、制样工作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但分析测试环节总体滞后,个别省区市工作进展缓慢。 /p p   为了确保详查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三部门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详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完善攻坚措施安排,严格质量管理与监督检查,确保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统筹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p p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将加强督导检查,并按照“土十条”考核要求严格考核。能否如期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上报详查成果报告,将作为2018年度各省区市“土十条”考核的否决性指标 同时,这项任务将纳入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将严格扣分。 /p
  • 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农用地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用地标准》),将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制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p p    strong 问:制修订《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strong /p p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要求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p p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自1995年发布实施以来,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已不能满足当前土壤环境管理的需要。该标准一是不适应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需要 二是不适用于建设用地。 /p p   《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出台,将为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于贯彻落实《土十条》,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名称为什么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strong /p p   答:《土十条》明确要求土壤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这个思路汲取了国外几十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经验和教训。 /p p   为充分体现《土十条》风险管控的思路,《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采用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名称。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strong /p p   答:一是立足国情。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超越国情制定土壤标准。 /p p   二是问题导向。《农用地标准》充分考虑我国土壤环境的特点和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为农用地分类管理服务。《建设用地标准》落实“土十条”关于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的要求,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制定标准。 /p p   三是创新思路。《农用地标准》针对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关系复杂的特点,根据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的管理思路,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建设用地标准》根据我国国情,为防止滥用风险评估方法、随意放宽修复目标值,分别制定筛选值和管制值,对建设用地进行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p p   四是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国内外最新的科研成果,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相关先进经验。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比较,有什么变化? /strong /p p   答:修订后的《农用地标准》与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有本质区别,不宜直接比较两者宽严。《农用地标准》遵循风险管控的思路,提出了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的概念,不再是简单类似于水、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达标判定,而是用于风险筛查和分类。这更符合土壤环境管理的内在规律,更能科学合理指导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strong /p p   答:《农用地标准》以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兼顾保护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的需要,分别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适用于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分类。园地和牧草地可参照执行。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为什么分别规定了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两类限值?农用地土壤污染物超过《农用地标准》规定限值的,农产品质量就不安全吗? /strong /p p   答:《农用地标准》针对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关系复杂性的特点,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 /p p   风险筛选值的基本内涵是: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对此类农用地,应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p p   风险管制值的基本内涵是: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值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高,且难以通过安全利用措施降低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对此类农用地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 /p p   农用地土壤污染物含量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可能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风险。对此类农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p p   “土十条”要求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已制定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农用地具体类别划分将以《农用地标准》为基础,结合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确定。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有关风险筛选值项目是怎么确定的?风险管制值的污染物项目为什么少于风险筛选值? /strong /p p   答:《农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共11个污染物项目,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增加一项污染物苯并[a]芘。其中,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保留镉、汞、砷、铅、铬等5种重金属 从保护农作物生长的角度,保留铜、锌和镍等3种重金属。六六六和滴滴涕,自我国1983年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以及分别在2014年和2009年基本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以来,在农用地土壤中残留量已显著降低,基本不会成为影响稻米和小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物,但保留六六六、滴滴涕两项指标作为其他项目。此外,参考有关发达国家经验,增加苯并[a]芘指标作为其他项目。 /p p   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农用地标准》只对镉、汞、砷、铅、铬等5种重金属制定风险管制值。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标准是否具有可比性? /strong /p p   答:目前,仅有少数国家和地区针对农用地制定了土壤环境质量类标准,但各国和各地区相关标准的保护目标各不相同,有的是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的是保护农作物生长(如防止减产),有的是兼顾保护人体健康和土壤生态 此外分析方法(特别是重金属)也存在差异。 /p p   《农用地标准》基于我国国情,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总体上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农用地的相关标准不具有可比性。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以人体健康为保护目标,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适用于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土壤污染风险指什么?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是指建设用地上居住、工作人群长期暴露于土壤中污染物,因慢性毒性效应或致癌效应而对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 /p p   构成风险有三要素,污染源、暴露途径和受体(如人群)。比如土壤存在污染,如果采取隔离措施,人不接触,也就是说切断了暴露途径,那么土壤污染对人的健康风险消除或大大降低。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两类建设用地主要区别是什么? /strong /p p   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本标准主要根据保护对象暴露情况的不同,并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分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p p   第一类用地,儿童和成人均存在长期暴露风险,主要是居住用地。考虑到社会敏感性,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也列入第一类用地。 /p p   第二类用地主要是成人存在长期暴露风险。主要是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 /p p   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建设用地可参照上述类别划分。 /p p   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第一类用地的,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规划用途为第二类用地的,适用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的,都要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吗? /strong /p p   答: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的不一定都要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 /p p   风险筛选值的基本内涵是: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风险水平 并结合规划用途,判断是否需要开展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p p   风险管制值基本内涵是: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限值的,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需要开展修复或风险管控行动。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如何确定?筛选值和管制值是修复目标值吗? /strong /p p   答:筛选值和管制值不是修复目标值。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确定,且应当低于风险管制值。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中污染物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strong /p p   答:本标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并总结了北京、上海、浙江、重庆等地方经验,确定了85项污染物指标,基本涵盖了重点行业污染地块中检出率较高、毒性较强的污染物。综合平衡管理需求,《建设用地标准》将污染物清单区分为基本项目(必测项目)和其他项目(选测项目)。 /p p   《建设用地标准》未考虑主要影响地下水的污染物,如氨氮、氟化物、甲基叔丁基醚(MTBE)、苯酚等。有关保护地下水的土壤标准另行制定。此外,一些毒性较小,推导的筛选值数值很高、现实中很少出现超标情况的污染物,如蒽、荧蒽、芴等多环芳烃指标以及锌、锡等金属指标也未纳入。 /p p    strong 问: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测试哪些污染物指标? /strong /p p   答:土壤中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根据保守原则确定。疑似污染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及其在环境中转化或降解产物均应当考虑纳入检测范畴。漏检污染项目可能发现不了污染,造成误判。 /p p   根据《建设用地标准》,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测试的污染物指标包括:一是《建设用地标准》中所列基本项目,共45种。二是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污染物,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标准》其他项目中所列的污染物。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如何筛查和评估风险? /strong /p p   答:参照国际惯例,《建设用地标准》明确:本标准未列入的污染物项目,可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规定开展风险评估,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与发达国家标准相比处于什么样的水平?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中污染物项目取值是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规定的关于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估方法计算得出,并参考发达国家的具有可比性的标准,结合我国国情,优化调整后确定。《建设用地标准》85项指标,筛选值定值与国际相关标准值的平均水平相当,管制值原则上高于大部分国家筛选值或类似标准值的定值。 /p p    strong 问:重金属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有的背景值甚至非常高。《建设用地标准》对此类建设用地如何考虑 ? /strong /p p   答:借鉴国际经验,《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p p   土壤环境背景值,指基于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统计值。通常以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某一分位值表示。其中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仅受地球化学过程和非点源输入影响的土壤中元素或化合物的含量。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是否考虑了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 /strong /p p   答:土壤中污染物的有效性问题在科学上极为复杂。少数国家在制定农用地土壤相关标准时,对有效性问题有所考虑 各国在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标准时,基于保守原则,通常未予以考虑。 /p p   我国《农用地标准》按不同pH分档制定标准,已对重金属的有效性进行了适当考虑。《建设用地标准》未考虑有效性问题。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中相同的污染物,标准值为什么不一样?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主要是基于保护人体健康,制定相关标准值,而农用地风险管控标准主要基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相关标准值。二者保护目标不一样,相关标准值推导方法不一样,不具有可比性。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有关重金属的测试方法为什么沿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 /strong /p p   答:四酸法指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全分解的方法,彻底破坏土壤的矿物晶格,能够提取土壤中所有重金属。因晶格内的重金属在可预见的环境过程中不会释放到环境中去,对于重金属风险评估而言,采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相对偏保守。 /p p   王水法能够提取除晶格外的所有重金属,更能客观反映重金属的土壤污染风险,符合《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的定位和功能,也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p p   但鉴于目前我国土壤重金属测试,利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比较常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备,对于现行监测标准中两种方法体系都存在的污染物,包括镉、铜、铅、镍等,现阶段《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仍沿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 /p
  • 德国如何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标准?——专访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工程师李佳
    p   为加强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环境保护部近日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那么,国际上的发达国家如何制定土壤环境标准,采取哪些制定方法?以德国为例,本版特刊发相关报道,以飨读者。 /p p   中国环境报:为什么要研究德国土壤污染标准? /p p   李佳:德国于1998年3月17日颁布了《联邦土壤保护法》,1999年配套生效了《联邦土壤保护和污染地块条例》,建立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的统一方法和标准,是世界上较早颁布土壤保护法案的国家之一。经过长期发展和完善,德国在农用地土壤污染标准制定和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我国自1995年颁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以来,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和法规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相对滞后。借鉴德国在农用地土壤污染标准制定和实施方面的成熟经验,有助于推进我国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p p   中国环境报:德国土壤污染标准如何划分? /p p   李佳:德国在《联邦土壤保护和污染地块条例》中详细规定了预防值、触发值、行动值3类土壤污染标准的用途。超过预防值意味着未来有可能产生土壤污染问题。超过触发值则需启动调查评估程序以判断土壤污染是否存在风险。超过行动值则意味着风险影响人类健康或环境,应当采取行动消除风险。此外,德国还建立了年土壤污染负荷清单,限定了土壤作为受纳体在一年中通过所有途径可消纳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 /p p   由于预防值与土地利用方式无关,而触发值和行动值对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主要围绕德国土壤污染触发值和行动值进行研究。 /p p   中国环境报:德国标准的保护目标是什么? /p p   李佳:触发值和行动值以保护人体健康、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其中,儿童游乐场地、住宅用地、公园和娱乐用地、工业和商业用地等建设用地主要考虑“土壤污染物——人类”的直接接触暴露途径 农用地主要考虑“土壤污染物——作物”的迁移及吸收暴露途径。此外还考虑“土壤污染物——地下水”的淋溶暴露途径。 /p p   中国环境报:德国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p p   李佳:德国在制定触发值和行动值时,首先考虑地块的用途,提倡遵循简化暴露途径、考虑生物有效性等原则。特别强调土壤污染标准制定时要与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等相关技术规定相统一。对于未制定标准的污染物,德国规定可以采用相同的技术推导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p p   中国环境报:在制定农用地标准过程中,德国有哪些创新做法? /p p   李佳:为了建立土壤和作物之间重金属迁移关系,德国联邦环境部建立了“TRANSFER”数据库,包含从大约120种不同作物类型、部位,以及各种土壤提取物质的组合中得出的32万对土壤、作物重金属浓度数据。数据库仅评估大田实际获得的土壤/作物数据,删除了盆栽试验数据、重金属盐应用测试等人工干预条件下获得的数据结果。 /p p   对“TRANSFER”数据库中每对数据的土壤重金属浓度——作物重金属浓度(干重)统计学关系进行分析,判断其相关性。对于高相关性的重金属污染物,通过给定的作物可允许最大重金属浓度,反向推算出土壤中重金属的浓度水平,并由此得出20%、50%或80%的作物可能超标的可允许最大土壤重金属浓度。对于低相关性的重金属污染物,则酌情加大可允许最大土壤重金属浓度。 /p p   中国环境报:德国农用地土壤污染标准制定方法对我国有哪些启示? /p p   李佳:随着我国土壤环境管理能力的提升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原有的相关标准无法满足我国农用地土壤环境复杂多变、各地污染情况轻重不一的实际管理需要。德国农用地触发值和行动值在概念和保护目标上,符合我国当前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部分要求,其农用地触发值和行动值的推导方法对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制定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p p   此外,我国应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基础研究。制定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研究中长期发展路线图,建设一批基础研究实验室和试验平台,充分做好“土壤污染物——农作物系统”生态毒理学、生物有效性等研究,建立完善统一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数据库,为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的完善奠定科学基础。 /p p   同时,建议环保部门加强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及水利部等部门的分工协作,推动各部门加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相关政策、标准的支持力度,如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等。 /p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