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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稳妥的开展我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工作,加强全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日前,省环保厅出台《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依据,由“总则”、“条件和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四章、二十一条。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我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有序放开环境监测市场,提升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水平,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推动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推动我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我厅编制了《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联合印发实施。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联系人:来国伟 029-63916221传 真:029-63916225邮 箱:hbtjcc@shaanxi.gov.cn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11/01/144047621514921.doc]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url][align=right]陕西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10月31日[/align]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已出台一年多,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按照《意见》要求,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认真贯彻执行,收到明显成效。不仅打击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高了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而且促进了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但随着近年来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数量的增多,环境检测市场良莠不齐,低价竞标、不检测就出报告、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业突出问题日益凸显,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环境检测机构的自身业务能力亟待提高,从业行为也有待规范。 前段时间,某地区在环境监测领域组织开展了能力验证活动。据统计,本次能力验证活动共有105家环境检测机构参与,其中62家机构为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占参加总数的59%。本次能力验证首次检测结果的总体满意率为79.1%,有问题率为5.5%,不满意率为15.4%。由此反映出,部分机构在学习研究标准上不够深入,在仪器设备配备使用管理上存在漏洞,在标准执行上存在差距,检验检测数据质量和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 具体来讲,主要存在这样几方面问题。比如,本次能力验证首次现场测试时,部分机构使用的烟尘、烟气一体式检测设备在送检时只对烟尘采样的流量进行了校准,未对烟气传感器进行检定,同时,机构提供的量传证书均为校准证书,不符合计量法的要求。再如,本次能力验证现场测试时发现,多家机构在进行全系统测试时测量结果偏离较大,说明机构的方法质控存在严重问题。又如,HJ 57-2017标准中规定,样品测定应按分钟保存测定数据,取连续5-15分钟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一次测量值。但在对能力验证机构提交的机打原始记录进行审核时发现,有多家机构的机打记录仅有开始测量时间,无结束测量时间或测量时长,此种机打原始记录不能体现测量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且易让人对测量结果的真实性产生质疑。 主管部门开展能力验证就发现了这么多的问题,如果不是专业人员,根本无法判断监测机构提供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此外,现实中还存在,有的排污单位为应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要求,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建立利益关系,花钱买数据,检测机构为了利益减少监测频次、不按规范测样等,以“满足”排污单位的要求等情况。 据了解,有的地方出台了一些措施和制度来规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从业行为。以安徽省为例,制定出台了《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在本省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每年随机抽取20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19年1月22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要求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并保持覆盖方案制定、布点与采样、现场测试、样品流转、分析测试、数据审核与传输、综合评价、报告编制与审核签发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监测数据准确、真实、有效。[color=#444444] 我们认为,为规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从业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合法有效性,各地应围绕虚假认证、买证卖证、不检测出报告、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业突出问题,以查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为抓手,在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等领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保持认证检测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同时,不断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