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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外面散步时下起了大雨,这时正经过一所幼儿园,于是就参观了一下。幼儿园是私立的,环境不错。一个班大约20-25个幼儿,配备二个老师一位阿姨。打听一下入园的费用:本地区普通班幼儿每月900元。跨地区普通班幼儿每月2600元。双语班幼儿每月4600元,如果是本地区的每月4400元。下大雨暴露了园区的二个缺陷:一是操场地面不平整,积起许多水洼,属施工问题。二是暴雨时教室的走廊里到处是水汪汪的一片,应属设计缺陷。
【背景链接】1. 西安市两所民办幼儿园被发现长期私自给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品盐酸吗啉胍片(俗称“病毒灵”),并引起便秘、出汗、食欲不振等不良反应,引发家长强烈不满。2. 无独有偶,3月13日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芳林幼儿园也被发现涉嫌喂幼儿服用“病毒灵”,幼儿园同样表示是为了提高孩子的出勤率。3.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馨港幼儿园因给幼儿集体喂食疑似“病毒灵”药片,引发家长恐慌。4、3月24日,兰州再现幼儿园“喂药事件”,位于兰州七里河区建工路的力天幼儿园,多次强行向园内300余名儿童喂服处方药利巴韦林(即病毒灵)。..................【解析】 对于家庭来说,孩子的健康成长是生活的重心和事业的动力;对社会来说,孩子的未来是国家的未来。一系列伤童事件的发生,是家庭之伤,也是社会之痛。让人们总是无法容忍。幼儿园给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的秘密被意外发现后,儿童保护问题再次引发人们的强烈关注。为什么幼儿园会私自给幼儿喂药?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孩子?该如何保护儿童权益?给孩子一个头顶晴空的童年,也再次引发全社会的深思。 反思西安的“被服药”事件,为什么两家幼儿园保健医师的不法行为能长达5年,一些教职员工也未加阻止,反而参与其中?为什么相关教育监管部门始终未能察觉问题并监督纠正?为什么像“病毒灵”这样的处方药,从购药到保存直至服用环节居然长期“一路绿灯”?实际上,一些地方存在的伤童虐童问题,普遍具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特点。儿童保护意识的缺失,相关利益绑架,执法监管缺位是导致伤童事件屡屡发生的重要因素。 无疑这次儿童喂药事件首先应该问责的是相关的幼儿园,为了提高孩子的出勤率,多收些学费。就不顾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随意给幼小的孩子吃药,这不仅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更是一种丧失人性的行为,有些“老师”根本不配作为一个教育者。其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儿童权益保护法来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作为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一些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政府不仅要加强对一些学前教育机构硬件设施的和资金的把关,更应该对学校软件如教学理念、教育过程等等进行综合评估何考核,真正做到优胜劣汰,使教育资源的进一步优化。再次,尽管孩子比较小,安全防范意识不是很高,作为家长,从入院的第一天起,就要给孩子树立一些安全意识,加强孩子的自我保护。 在一个文明与法治的社会里,对儿童的呵护应当是全方位的,对儿童保护的规定应当严密而细致。比如通过法治为孩子们编织精细的保护之网,通过政府行使更多的监督之权,在全社会形成儿童优先的普遍自觉,是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赢得未来的关键。 采访中,湖北当地教育部门曾表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幼儿园教学工作,对幼儿园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年检,无法监管幼儿园的医疗卫生状况。而卫生部门则表示,由于受硬件条件和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的制约,大多数幼儿园只设有保健室,而没有卫生室,也就是说没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这种情况下,若违规使用处方药,卫生部门也无法对其监管。教育、卫生部门都无法对幼儿园的医疗用药情况进行监管,那么药监部门呢?按照相关规定,处方药的使用情况,应由药监部门来监督。但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当地药监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幼儿园不具备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同样不属于药监部门的日常监督对象。这样一来,幼儿园的保健室常年成为多部门的监管空白,在利益的驱动下,幼儿园变“药”儿园也就不足为奇了。
儿子放假时去我上班的医院玩。吃饭时,护士小丽故意逗儿子道:“我做你女朋友,要不要?”见儿子不予回答,旁边的袁医生不死心地追问:“女朋友你都不要啊?”儿子抬起头来,看了袁医生一眼,用不屑的口气非常响亮地答道:“我幼儿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