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甲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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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甲醇检测相关的仪器

  • 产品概述EXPEC 2000 NH3固定污染源氨气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TDLAS)和Herriott腔增强技术,广泛应用于微量氨气的在线监测。该系统采用一体化壁挂式设计,烟气取样气路全程高温伴热,防止被测气体在管路中吸附损失,可用于测量ppb级氨,是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微量氨的最佳方案。产品特点1、创新Herriott腔增强技术,有效光程数十米,检测灵敏度高,实现ppb级NH3浓度测量;2、体积小,一体化壁挂式设计,可安装在烟囱的高空平台上,缩短取样距离,减少样品损失;3、流路集成化设计,实现全程高温无冷点,减少被测物质损失;4、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TDLAS)避免H2O、CO2等背景气体交叉干扰,测量精度高;5、中央显示单元可选配,用于接地面监控和调试,方便日常的巡检和维护;应用领域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电子工业、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水泥工业等企业的脱硝工艺后端、以及尾气排口NH3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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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统简介:泽铭科技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排放的末端监测设备,是评估企业生产达标排放的重要技术手段。 系统采用全程高温抽取法对样气进行抽取,采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技术(GC-FID)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在线监测,可同时监测排口温度、压力、流速、含氧量、湿度等参数,产品设计完全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 J1013-2018)》要求。应用领域:适用于石化、印刷、喷涂、农药生产、电子制造、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制鞋、建材、化工、化学储运、印染等行业的大型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 系统特点:● 采用EPC电子气路控制技术,可达到极佳的定性定量重复性和准确度;● 采用差量式GC-FID分析技术,无反吹残留问题,提高了系统稳定性;● 可集成特制射流取样装置,系统无转动部件,稳定性好,特别适合防爆现场应用;● 系统支持动态管控技术,可应对江苏、山东等区域严格的设备监管需求;● 系统采用模块化技术,机柜内部件均以标准19英寸机架模块设计安装,占用空间小,便于日常维护操作;● 系统全面满足HJ1013-2018标准各项性能与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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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该产品可实现对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和有机废气污染物浓度以及对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同时将监测的数据和信息传送到环保相关部门。产品特点● 可以灵活配置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挥发性有机成分的监测参数、常规CEMS;● 国标方法测量非甲烷总烃,量程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定,最低量程可以做到0.2ppm;● 设计有反吹色谱柱,大大缩短测量周期,延长色谱柱使用寿命;● 高精度温度、流量控制保证系统稳定性;● 自动熄火重启,保证运行安全;● 详细的运行日志信息记录;● 尾气吸收,减少室内空气污染;● 完整的谱图显示,简单直观 ,操作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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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甲醇检测相关的方案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醇检测相关的论坛

  • 【金秋计划】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验收疑问?

    [color=#666666][size=15px]网民咨询:《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32/3944-2020)中9.4.1章节规定“非甲烷总烃技术指标验收包括分析周期[/size][size=15px]、示值误差、[/size][size=15px]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和准确度验收,操作步骤和计算公式均按照第8章的相关要求”。[/size][size=15px]1. 验收是否严格按照以上步骤进行,漂移检测需要至少7天,是等7天漂移检测结束后进行准确度验收;还是边做漂移边做准确度验收。[/size][size=15px]2.验收时,前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可否继续开展其余项目验收。[/size][size=15px]3.漂移检测时,要求结果符合标准,是指7天每天的结果还是7天的均值。[/size][size=15px]4.准确度验收,要求结果符合标准,是3天每天的结果、3天结果的均值还是3天至少27组数据的结果? [/size][size=15px][/size][size=15px]办理回复: [/size][size=15px]1.《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32/3944-2020)8.4规定:开展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期间不允许任何校准和维护”;8.6.1规定:“当其他参数通过性能要求后,生产设备正常且稳定运行,可进行准确度检测”。因此,[/size][size=15px]必须当7天漂移检测结束后,才能开展准确度检测,不可以边做漂移边做准确度验收,避免造成对仪器零点和量程准确性的影响。 [/size][size=15px]2.《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32/3944-2020)9.4.1规定了验收检测相关具体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size][size=15px]任何一项技术指标验收不符合要求,即为验收不合格。前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也可以继续开展其余项目验收检测,以便对其他指标性能进行初步了解,但其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不可作为最终结论依据。 [/size][size=15px]3.进行漂移检测时,《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 32/3944-2020)要求结果符合标准规定,但没有明确是指“7天每天的结果”还是“7天的均值”,国家相关规范[/size][size=15px]《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2018)要求“全部24h零点漂移值和24h量程漂移均应符合标准要求”。根据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当依据DB 32/3944-2020开展漂移检测时,每天的结果都需要符合标准要求。 [/size][size=15px]4.进行准确度验收时,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 32/3944-2020)8.6.3关于[/size][size=15px]“每天至少取9对有效数据用于准确度计算”的规定,需要对每天的数据准确度进行计算,每天的结果都需符合标准要求。[/size][/color]

  •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

    大家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 是使用原子荧光进行检测还是使用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来进行检测呢。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醇检测相关的耗材

  • 聚四氟乙烯气泡吸收瓶75ml固定污染源废气氟化氢的测定
    聚四氟乙烯气泡吸收瓶(HJ688-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氟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聚四氟乙烯吸收瓶是采用特氟龙材质PTFE(聚四氟乙烯)塑料制成,主要是替代玻璃吸收瓶,避免氟化氢和氢氟酸的腐蚀,利用溶液吸收法采集大气中污染物,采集大气中的某种污染成分,在吸收瓶中装入氟化氢或者氢氟酸溶液,气体通过吸收液时,待测污染物被吸收,经分析测定可确定大气中该污染物的浓度。吸收瓶的最主要的性能指标是在充装一定量的吸收液条件下,它的最适宜的采样流量、吸收效率和阻力降。常用的吸收瓶有多孔玻板吸收、气泡吸收、冲击式吸收等不同的结构形式。目前75ml气泡吸收瓶是HJ688-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氟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最常用的吸收瓶。一、聚四氟乙烯气泡吸收瓶聚四氟乙烯气泡吸收瓶固定污染源氟化氢测定产品特点:1、产品规格:75ml 颜色分为透明和不透明2、防污染:金属元素空白值低,金属杂质低3、耐高低温性:可使用温度-200℃~+250℃。4、可带滤球,滤球上的微孔直径细小,数量居多,确保通过滤球洗气的气体能够满足清洗的标准; 5、有化学耐受性,可耐受所有的化学溶剂(王水,氢氟酸、硫酸、魔酸、丙酮、醇类等等)6、根据HJ688-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氟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提到的最少要2只75ml的气泡吸收瓶链接,串联两支各装 50 ml 吸收液的 75 ml 气泡吸收瓶,与烟气采样器连接,按照气态污染物采集方法,以 0.5 L/min~1.0 L/min 的流量在 1 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样 3 个~4 个样品或连续 1 小时采集样品。二、聚四氟乙烯氯化氢采样滤膜夹滤膜夹一般用于环境检测HJ549-2016标准里的氯化氢,采样用,采样时将滤膜夹在滤膜夹中,串联在两支冲击式吸收瓶并与空气采样器连接。环境空气布点及采样应符合HJ664和HJ/T194中的相关规定。在采样时将滤膜夹至滤膜夹内,然后串联两支各装10ml水作为吸收液的25ml冲击式吸收瓶,与空气采样器连接,以0.5L/min~1.0L/min的采样流量,至少采集45min,采样前后流量偏差应≤5%,也符合HJ688-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氟化氢采样装置的示意图
  • 固定污染源监测纯玻璃纤维滤筒
    ANOW超细玻璃纤维滤筒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查看价格详情请登录--由100%超细玻璃纤维高温加工而成,不含任何粘合剂。具有耐高温(500℃)、重量稳定性好和捕集效率高(0.3μ粒子 99.99%)等优点,通常被用于固定污染源烟尘、烟气、废弃和酸雾等的监测。产品特点尺寸精确、匹配性好100%超细玻璃纤维加工而成捕集效率高技术参数 A系列25mm针头式过滤器专门为HPLC、GPC、GC、LC-MS等分析仪器制样设计,能够最大程度的去除样品中的颗粒,保护您昂贵的仪器。产品特点极低的溶出,背景干扰小多种膜材,满足不同需求样品滞留体积小一次性使用产品质量过滤器在符合ISO 9001标准质量体系的一流车间内制造完成--滤材硼硅玻璃微纤维 执行标准HJ/T 48-1999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JJG 968-2002 《烟气分析仪》JJG 680-2007 《烟尘采样器》 粘合剂无粘合剂 型号1号 φ32×120mm 2号 φ25×90mm 3号 φ28×70mm DOP截留率(0.3μm)99.99% 颜色白色 最大耐受温度500℃
  • 固定污染源氟化氢采样枪
    固定污染源氟化氢采样枪一、产品概述固定污染源氟化氢采样器,主要是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物中氟化氢的采集。该采样枪和枪体均加热控温,气态氟化氢用试剂瓶采集;可广泛应 用于环保、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二、执行标准HJ688-2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三、产品特点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物中氟化氢的测定;气态氟化氢采用两路串联2个多孔波板吸收瓶采集;采样气路采用PTFE材料;采样头、枪体全程加热,控制温度185±5℃,数字温度显示;配可放置冰水混合物的小型吸收瓶水箱。配可以调节高度的烟枪架,用于支撑采样枪和吸收瓶;枪体长度可按客户需求定做;皮托管接嘴:6mm接嘴2个 供电电源:单独24V12A电源适配器,2芯航插四、技术参数主要参数采样枪长度测孔直径要求 加热温度参数范围1米≥Ф35mm185±5℃五、标准配置24V12A加热电源适配器冰水混合物吸收瓶水箱4个多孔波板吸收瓶1.5米可调烟架 青岛路博为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醇检测相关的资料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醇检测相关的资讯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p 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 /p 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 /strong /p p   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span 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p p    strong 一、安装建设要求 /strong /p p   (一)系统组成 /p 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span ,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p 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 p   (二)技术性能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p p   (三)监测站房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span 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p p   (四)安装位置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p 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p p   (五)安装施工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p p    strong 二、运行管理 /strong /p p   (一)运维人员 /p 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p p   (二)巡检和维护 /p 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p 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 /p 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 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 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 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 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 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 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 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 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 /p p   (三)定期校准 /p 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 /p p   (四)质量保证 /p 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 /p p   (五)其他 /p 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p 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 /p p    strong 三、数据审核和处理 /strong /p p   (一)数据审核 /p 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 /p 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 /p 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 /p p    strong 四、其他 /strong /p 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 /p
  • 2项固定污染源废气原子吸收检测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武婷 王宗爽   联系电话:(010)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氨法脱硫、氨法脱硝是废气企业去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采用该方法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氨逃逸,而空气中的氨是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因此废气中氨排放也是影响 PM2.5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率先出台了地方性氨逃逸排放限制要求。2019年3月,河南省发布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规定,2019年年底前,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氨逃逸不得高于8mg/m3。这是自超低排放概念在水泥行业推出后,地方首次将氨逃逸问题列入监测要求 同样在2019年3月,山东省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9》,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2020年3月,河北印发《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标准,均在严格了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氨逃逸控制指标。但目前尚未出台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如果仅仅列出了排放限制,并未规定具体的、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相关标准的颁布恐会流于形式,而无法对氨逃逸控制起到有效帮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中征集“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氨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说明行业性的非为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已受到重视。日前,河南省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氨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据了解,河南省目前已安装联网489套氨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涉及289家企业489个排放口,行业分布和设备型号分布如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CEMS是大气质量控制中关键的设备之一,为了解CEMS的使用情况,仪器信息网发起了CEMS有奖调研。点击链接参与调研:https://www.wjx.top/vj/wCA4U4O.aspx调研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 活动对象:CEMS相关用户及厂商 活动主办方:仪器信息网奖励方式:第一重奖励:活动期间,认真、如实填写完成调研问卷的相关用户,均将获得20元话费奖励,总共300份,先到先得。 第二重奖励: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初步确定为有效问卷并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继续获得10元话费奖励。 注: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未被确认为有效问卷,但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获得20元话费奖励。(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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