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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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相关的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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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欧世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是芬兰应力技术有限公司(Stresstech Oy)在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授权总代理商。主要代理各类X射线应力分析仪,残余应力测定仪,残余奥氏体检测仪,激光小孔法应力分析仪,磨削烧伤检测仪,热处理硬度分拣仪,曲轴表面质量检查仪,凸轮轴表面质量检查仪,轴承表面质量检查仪,齿轮表面质量检查仪,变速箱烧伤检测仪,飞机起落架烧伤检测仪,磁弹仪等无损检测设备。用户主要面向航天、航空,石化、电力,锅炉压力容器,机械加工与制造,钢铁、汽车制造,科研机构,高校等领域。 公司致力于品牌经营,服务完善,能够为用户提供更系统、更周到的服务。公司拥有良好的工作氛围,舒适的工作环境,完善的管理体系,完备的销售团队,丰富的实践经验。华欧人始终奉行:没有广大用户的支持,就没有华欧蒸蒸日上的今天。华欧全体员工愿意全心、全意、全力用真诚的服务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实现用户与企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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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伦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开发和提供包装检测设备配套综合供应商。产品范围覆盖实验室检测和在线检测两个领域。可满足客户的各种常规和非常规检测需求。公司销售的产品有AP800真空打检机,ZWNY-600压力(正压)打检机,玻璃瓶密封性检测机,软包装密封性检测机,喷码打检机,ZYW-600液位打检机,真空密封检测机,称重打检机,BY99-2A玻璃瓶耐内压力试验机,塑料瓶爆破试验机,易拉罐爆破试验机,PLT-100玻璃瓶垂直负荷测定仪,卷封投影仪,涂膜完整性测定仪,涂膜厚度测定仪,易开盖开启力测定仪,罐壁厚度测定仪,罐埋头度测定仪,罐身高度尺,CH-1A玻璃瓶测厚仪,WZY-250玻璃应力检查仪,瓶坯应力仪,易拉罐轴向承压力测定仪,KCJ-I玻璃瓶抗冲击试验机,玻璃瓶(塑料瓶)垂直轴偏差测定仪,PFH-10瓶胚测厚仪,瓶胚应力仪,空罐试漏仪,瓶盖扭力仪,PCG-500塑料瓶分段切割器,玻璃瓶密封性测定仪,罐卷边剥离机,FWG-100空罐翻边宽度测定仪,罐卷边厚度测定仪,SM-100玻璃应力仪,塑料瓶耐真空度测定仪,BLY-500软木塞拔塞力测定仪,2-RC-Ⅲ二氧化碳收集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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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计量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目前,我国共建立了国家计量基准和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保存这些计量基标准资源的是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2000多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也是利用计量基标准资源为社会开展计量服务的生力军。西安中特计量检测研究院是在国家号召下,重在专注于研究、建立和保存西北五省(区)油液监测领域计量基、标准,承担化学量值的传递和溯源,开展油液监测设备的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开展计量技术研发、计量技术规范起草和计量技术咨询以及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培训等任务。检定、校准和检测能力:校准:密度、粘度、冷滤点、馏程、凝点、酸值、水分、冰点、颗粒计数器、不溶性微粒检查仪等标物:乳胶球、油中颗粒标准物质、水中颗粒标准物质、密度标准物质、粘度标准物质、冷滤点标准物质、馏程标准物质、凝点标准物质、酸值标准物质、水分标准物质、冰点标准物质同时承担地质勘查及测试;工程技术与试验研究,工业制造自动化软件、工程软件的开发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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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相关的仪器

  • DT-W 电子卷封投影仪 58000元/台(取代老型号GJY-WB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DT-1 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 24000元/台(取代老型号GJY-30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GQJ-1 罐体切割机 4000元/台GGC-1 罐体高度检查仪 2500元/台DT-1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DT-1 电子卷封投影仪专门用于罐体卷封结构的三率检测,它由投影仪本体和显示器组成。采用了现代视频技术和专门的光学系统,将罐体卷封结构经由显示器陈现在其显示屏幕上。可以由屏幕同时显示的标尺读取各结构的尺寸或由专门的测微器进行检测。1.0 结构:(如上图) 2.0 技术指标:放大倍率:30X 水平视场:6mm 显示分辨率:0.01mm检测精度:± 1% 检测罐体直径:30mm~300mm 电源:220V50Hz3.0 仪器的功能与特点:3.1 检测罐体卷封结构的尺寸:卷封宽度W;卷封厚度H;身钩长度BH;盖钩长度CH;迭接长度OL;迭接率OL%;紧密度TR%。 3.2 由于采用了视频技术,使卷封图像非常直观且清晰。 3.3 图像亮度、对比度可调节,从而不受环境亮度的影响。 3.4 标尺与卷封图像同屏显示,为无视差设计,提高了检测瞄准度。 3.5直接检测罐体,使操作简便快捷。 3.6由于专门的测微器的使用,使读数分辨率达到0.01,使检测精度真实达到± 1%产品名称型号单价:元刻痕余量检测仪KY500-352000全开盖拉力检测仪GLY-152000马口铁镀锡量自动测量仪DXY4000涂膜完整性检测仪TMY-18800涂膜完整性检测仪检测盖容器 2200易拉罐盖耐压测试仪GNY-134000罐头真空度检测器ZJQ-11600气雾罐耐压测试仪 42000电子卷封投影仪A1.0版DT-W58000罐体切口机GQJ-13300电子卷封投影仪DT-118000耐蚀力试验仪NSY3200罐体真空测漏仪ZLY4800翻边检测仪FBY2000耐蚀力试验仪NSY3200罐体滚筋深度测试仪GJY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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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罐体质量检查系统DT-W 电子卷封投影仪 58000元/台(取代老型号GJY-WB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DT-1 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 24000元/台(取代老型号GJY-30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GQJ-1 罐体切割机 3300元/台GGC-1 罐体高度检查仪 1900元/台DT-W 电子投影仪A1.0版专门用于罐体卷封结构的三率检测,它由投影仪本体和电脑组成。采用了现代视频技术和专门的光学系统,将罐体卷封结构经由电脑数字处理陈现在其显示屏幕上,再由专门的操作程序进行检测。1.0 结构:(如图)2.0 技术指标: 放大倍率:30X 水平视场:8 mm 显示分辨率:0.001mm检测精度:0.01 mm 检测罐体直径:30mm~300mm 电源:220V50Hz 3.0 仪器功能: 3.1 检测罐体卷封结构的尺寸:卷封宽度W;卷封厚度H;身钩长度BH;盖钩长度CH;埋头度B;迭接长度OL;迭接率OL%;盖钩卷入度%;身沟卷入度BB%;紧密度TR%;接缝盖钩完整率JR%。 其中OL%;CB%;BB%;TR%和JR%电脑自动计算。(可以检测卷封处材料厚度) 3.2 自动判别:对检测结果电脑自动判别其数值是否合格。 3.3 数据可以进行公制合英制的转换。 3.4储存:检测结果的数据和卷封图像都可以存储并建立档案于操作程序的数据库内。 3.5 输出:检测报告打印输出;检测报告数据、图像另存输出。 3.6数理分析:电脑可对检测数据进行质量统计;直方图;离散度的数理分析工作。亦可以打印或另存输出分析报告。 4.0 仪器的特点: 4.1 改变了必须由生产厂家配置电脑的大问题,只要是可以安装Windows’XP或Windows’2000操作平台的电脑均可以使用。并提供程序光盘。和加密狗,既方便了用户维护程序又加强了数据的保密。 4.2 进行“三率”检测时检测数据同步显现于图像附近并填入数据表格。 4.3 检测界面设计了局部放大窗口,提高检测瞄准精度,减少人为误差。 4.4 数据和图像输出除了可以打印之外亦可以另存检测报告。 4.5 数理分析更符合数理分析原理,更加真实可信。 4.6 可以进行公制与英制的转换,可以提供英文版本的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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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轴承表面质量检查仪 400-860-5168转0766
    BearingScan500轴承磨削烧伤检测仪可测量各种尺寸的轴承套圈、滚针轴承的磨削烧伤和热处理软点检测可实现各种大小轴承的滚道面、端面的烧伤检测。磁弹效应,完全无损检验,替代酸洗法BearingScan500轴承磨削烧伤检测仪软件全面检测,包括内圆、外圆和内外滚道设置报警临界点ViewScan数采软件,电脑显示烧伤位置、大小用户在BearingScan500轴承磨削烧伤检测仪软件中设定测量参数。设定X/Y和旋转指令即可将传感器移动到被检查件的指定位置。速度可调、随时测量和停止 将轴承放于测量架上,选定轴承型号,设定参数,开始测量。只需几秒钟用户就可知该轴承是否合格并定位缺陷 利用统计功能来记录大、小和测量的平均值。根据测量的统计值,有图表显示,直观反映缺陷、是否超差等。Stresstech Oy总部设在芬兰,是生产各类应力分析仪和磨削烧伤检测仪生产厂。在美国和德国设有工厂,自成立以来,就服务于各地的客户,提供无损检测的解决方案和长期的技术支持服务。北京华欧世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代理各类X射线应力分析仪,残余应力检测分析仪,残余应力测定仪,残余奥氏体检测仪,激光小孔法应力分析仪,磨削烧伤检测仪,热处理硬度分拣仪,曲轴表面质量检查仪,凸轮轴表面质量检查仪,轴承表面质量检查仪,齿轮表面质量检查仪,变速箱烧伤检测仪,飞机起落架烧伤检测仪,磁弹仪等无损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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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体二重卷边质量检查仪相关的资讯

  • CFDA发布红外乳腺检查仪等3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0c21cfd1-3dac-4fbb-a9ab-cbfc27820f31.jpg" / p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红外乳腺检查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骨组织手术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p p   特此通告。 /p p   附件:1.红外乳腺检查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p p   2.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p p   3.骨组织手术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9月5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红外乳腺检查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修订版) /strong /p p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红外乳腺检查仪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p p   本指导原则是对红外乳腺检查仪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p p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p p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p p   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以红外透照法检查乳腺的仪器,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其类别代号为二类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修订版) /strong /p p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适用范围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做出系统评价。 /p p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p p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p p   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制备臭氧治疗妇科疾病的仪器,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02年版),其类别代号为二类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骨组织手术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修订版) /strong /p p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注册申请人对第二类骨组织手术设备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p p   本指导原则系对骨组织手术设备注册技术审查的通用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充实细化,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p p   本指导原则是对产品的技术审评人员和注册申请人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p p   本指导原则是在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相关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更新。 /p p   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第二类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产品中涉及的矫形(骨科)外科用有源器械。该产品管理类代号为6810。 /p p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由网电源、电池或特定电源为手术刀具(如钻、铣、锯、磨、刨等)提供所需机械动力,在外科或骨科手术中对人体组织进行手术处理(如:钻孔、铣削、锯切、磨削等)以及在外科、骨科或耳鼻喉科、整容手术中对生物体硬组织和软组织进行刨削处理的非治疗类骨组织手术设备。 /p p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配备气动装置的骨动力手机设备和牙科的同类设备。 /p p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适用于YY/T 0955的内窥镜手术设备中的刨削器。 /p p   以上3项指导原则全文见官网。 /p p /p p /p /p
  • 日本开发出胰脏癌检查仪器 有望在早期100%确诊
    据日本媒体11月10报道,日本国立癌症研究中心团队开发出一款新型胰腺癌检查仪,该检查仪仅需检查人体血液成分就能准确检查出个体是否患有胰腺癌,准确率接近100%。 据悉,该团队研究人员发现,人体患胰腺癌后,血液中一种名叫“apoA2同种型”的蛋白质浓度会下降,于是团队研究开发出了这种新型检查仪,通过测定血液中此蛋白质浓度诊断个体是否患有胰腺癌。 据了解,团队还以癌症患者和正常人共计653人为对象,对检查仪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该检查仪能以97%到100%的该准确率从653名测试对象中,检查出胰腺癌早期患者。 报道称,胰腺癌是众多癌症中最难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的癌症之一,患胰腺癌5年后,患者的相对存活率不到10%。该团队表示,今后将于日本神户大学合作,将仪器的测试对象由653人扩大至5000人,进一步认证该仪器的准确性,并在3年后,在医疗领域大规模推广应用该新型胰腺癌检查仪。
  • 岛津新品EDX-LE:从分析仪器到检查仪器
    仪器信息网讯 2010年10月22日,岛津“专用于RoHS/ELV/法规限制有害元素筛选分析的X射线荧光分析仪EDX-LE”新品发布会在东莞成功举办,来自电子产品生产厂商、检测机构等单位近80多人参加了此次发布会。会议期间仪器信息网就EDX-LE的研发理念、市场定位以及RoHS最新动态等问题采访了岛津制作所分析计测事业部EDX研发部主任古川博朗先生、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EDX首席专家于晓林先生和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大型仪器事业部电子电气行业负责人章维斌经理。   Instrument:岛津公司有多款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比如EDX-720、EDX-GP以及μEDX系列,此次推出的EDX-LE,主要针对哪些市场领域?   于晓林先生:EDX-720是岛津公司较早推出的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是通用型仪器,主要应用在高端领域 μEDX系列主要用于微区分析 EDX-GP是2009年推出的产品,是适用于各种法规限制的有害物质的机型,主要应用于中高端领域 EDX-LE是2010年推出的新产品,主要应用于中低端领域专用机型,例如电子产品、器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工厂等。EDX-LE的推出是对于电子电气行业需求的补充,使岛津公司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在高、中、低端领域的产品线更加完善。   古川博朗先生:EDX-GP用于根据用户所购买的标样进行RoHS/ELV、无卤素和玩具的分析,采用液氮制冷型高分辨检测器。EDX-LE用于RoHS/ELV和无卤素筛选分析,配备了电子制冷检测器。EDX-LE的研发历时一年半,其研发理念体现了岛津公司对RoHS法规的全面理解,实现了从“分析仪器”到“检查仪器”的过渡。其针对的市场主要是电子产品的快速筛选。   Instrument:目前XRF市场产品竞争非常激烈,请介绍一下岛津此次推出的EDX-LE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哪些方面?目前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用于RoHS检测面临哪些挑战?   于晓林先生:EDX-LE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方面和设计理念方面。在技术方面,电子制冷多年来一直没有太大的实质性进展,它降低温度的程度有限,只能做到负几十度,目前电子制冷技术还无法提升此类检测器的灵敏度。岛津公司在技术方面做了一些改进,提高了检测器的分辨率,基本满足中低端的测试需求。   在设计理念方面,从“分析仪器”向“检查仪器”过渡,欧盟版和中国版RoHS也在向这方面转变。大家知道,做到极端环保是不可能的,符合法规的限制阈值的合格产品是今后的管控目标。EDX-LE的推出是市场、客户以及法规方面的需求。   当然EDX技术也会面临诸多挑战,比如法规限制的元素将随着环境和技术的进步要扩展对其他有害物质的管控,对于EDX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我们的EDX-GP以上的仪器据有很强的扩展性能,例如对于玩具法规所限制的元素就有八种,目前岛津公司能够进行快速筛选测试。另外,对于复杂样品例如镀层和覆层中的有害元素的测定,XRF和精确的化学分析手段都是非常困难的,目前欧盟RoHS还没有相关的测试和判定标准。   Instrument:用于RoHS检测仪器也有很多种,请您谈谈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在RoHS检测中所处的地位?   于晓林先生:检测方法一般有第一种和第二种方法,IEC 62321将XRF的筛选分析作为第一种方法来应对RoHS法规检测,并制定了依据RoHS指令的限制阈值扣除方法最大误差和仪器误差的筛选方法判定标准,如果XRF的检测结果在这个判定标准下得到“清晰的合格”判定,可以不再采用其他的精确化学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对于复杂的样品XRF不能作出相应的判定时,需要采用其他的精确化学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我们认为XRF将来可能承担超过90%的RoHS检测任务,其它的检测方法所占的比重会逐步减少,因为在法规的管控下,合格产品会越来越多。XRF是相对“环保”的检测方法,而其他的精确化学检测方法容易造成二次污染,检测成本和时间远远大于XRF。   相对于XRF的其他的精确化学检测方法目前遇到的主要困难是电子行业的有些部件溶解非常困难,即使采用微波消解的方式,也存在较大误差 其实ICP等精确测试仪器面临最大的挑战还是样品前处理的问题。另外,测试成本对电子电气行业大量样品的测试也是较大的负担。另外在人员方面,ICP等精确测试仪器需要专业的人才,而操作XRF仪器的人员只需要进行简单的培训就能够上岗操作,尤其是对于专用RoHS检测仪器,简单化和易用性是其最重要的特点。   Instrument:请谈谈您对于中国RoHS和欧盟RoHS看法?   于晓林先生: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电子产品绝大多数是在欧盟以外生产的,而中国是世界的“大工厂”,生产了大部分电子产品和元器件。中国RoHS在2004年才开始制定,而欧盟在2006年就开始实施了。中国RoHS分两步走,第一步先自我声明标识,第二步,依据电子电气产品重点管理目录进行强制的3C认证。实际上要比欧盟的RoHS还要严格。欧盟是后市场管理,中国是市场准入制度,所以中国需要给企业一定的准备时间。欧盟是管控整机产品,中国是管控整个制造过程。我赞同中国的方式,虽然进程比较缓慢,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中国RoHS和欧盟RoHS有差别,目前对于企业来说只能按照两套法规来实行,但是随着中国RoHS的修订,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是总的方向,在原则上的问题是一致的,比如:限制的有害元素和限制阈值是一样的。   Instrument:请您谈谈自2006年RoHS实施以来,主要有哪些新进展?   于晓林先生:自2006年欧盟RoHS实施以来,我感觉主要的进展有以下几方面:   (1) 正在制定的新版欧盟RoHS在法律层次方面对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规范,主要是为了后市场的监督   (2) 正在制定的新版欧盟RoHS很重要的修改是提出“撤出市场”和“招回产品”,这对于电子行业的触动是非常大,因为电子消费品的招回对于企业是非常困难的。   (3) 正在制定的新版欧盟RoHS准备采用CE认证的方式,采用“假定合格”的理念是较大的进步。   最后,在谈到中国RoHS仪器市场发展情况时,于晓林先生认为中国市场是世界上RoHS仪器需求量最大的市场,90%以上的欧盟RoHS管控的电子电气产品都在亚洲,主要在中国生产,即使是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电子产品实际上大部分也是在中国生产的,估计十几年后情况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因此依据法规管控的检测仪器的需求量会更加平稳,电子电气行业对检测仪器的要求也会更加理性。 章维斌先生(右一),古川博朗先生(右二),于晓林先生(右三)与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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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为贯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精神,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强化本市排污登记管理,推进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根据《[url=http://law.foodmate.net/show-216709.html]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url]》《上海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排污登记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针对2024年6月底前已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登记的排污单位(以下简称排污登记单位)。其中,重点检查登记行业类别为屠宰及肉类加工(135)、家具制造(2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电子器件制造(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等六个典型行业的排污登记单位。 生态环境部提出其他排污登记质量检查任务和要求的,按其要求推进落实。 二、工作分工 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固定污染源监管的职责分工开展检查。 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六个典型行业的排污登记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其他行业的排污登记单位开展抽查,总体检查数量不少于各区排污登记单位总数的5%。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市管企业开展排污登记规范性检查,对全市排污登记单位的管理类别准确性开展大数据筛查并组织各区对筛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各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排污登记质量检查情况开展抽查。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资料检查与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以资料检查为基础,通过调阅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排污登记数据,比对环评等相关资料,检查排污登记单位管理类别的准确性和登记信息的规范性。 对于资料检查存疑,尤其是发现管理类别、行业类别、环保手续等疑似存在问题的,应组织对相应排污登记单位开展现场核查确认,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时间安排 (一)区级检查 各区生态环境部门于2024年9月底前组织完成区内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二)市局抽查 我局于8月底前完成排污登记管理类别准确性的大数据筛查并推送各区开展复核,10月底前组织完成对各区自查工作的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各区生态环境部门。 (三)问题整改 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及时组织推进问题整改,于今年11月底前落实整改闭环,并将排污登记质量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书面报送我局。 五、检查内容 对照《上海市排污登记质量检查要点(2024年版)》(详见附件)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资料检查内容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比对环评审批系统相关信息,检查排污登记单位管理类别的准确性和登记信息的规范性。 管理类别准确性应结合排污登记填报信息及环评文件等材料,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上海市浦东新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查是否存在降级管理或无需登记等情形。 登记信息的规范性包括完整性和合规性。其中,完整性方面,主要审核排污登记表中的产品、工艺、燃料、辅料、污染物排放等信息是否填报完整。合规性方面,主要审核排污单位信息、生产工艺和主要产品信息、燃料使用信息、辅料使用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现场核查内容 现场核查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核查排污登记单位的生产设施、治污设施、排放口、排放去向等实际情况是否与排污登记信息一致,确认是否存在降级管理或无需登记等情形,以及核实企业关闭、停产等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排污登记质量检查是落实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要求,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夯实本市固定污染源监管基础的重要工作。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请各区级生态环境部门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排污登记质量检查工作负责和联络人员信息提交市生态环境局(详见附件1)。 (二)分类处理问题,落实整改闭环 针对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落实整改,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分类处置。对存在完整性和规范性问题的,应督促排污单位及时完善排污登记信息,依法变更登记;对无需登记的,督促排污单位依法注销排污登记表,及时更新本市固定源信息库;对经核实涉嫌存在降级管理、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应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督促排污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好执法监管闭环。 (三)加强帮扶指导,压实主体责任 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排污许可相关政策宣贯和专题培训,提升排污单位对于排污登记工作的认识,提高排污单位规范填报排污登记表的技术能力;同时加强对排污登记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降级管理、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全面推动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潘宏杰、吴轩 电 话:23115621、23116963 邮 箱:wux@saessep.com 附件:1. 排污登记质量检查工作负责和联络人员信息表 2. 上海市排污登记质量检查要点(2024年版) [align=right]上海市生态环境局[/align][align=right]2024年8月15日[/align] 附件1 排污登记质量检查工作负责和联络人员信息表 [table][tr][td] 负责人/联络人[/td][td] 单位[/td][td] 所属部门[/td][td] 姓名[/td][td] 职务[/td][td] 联系方式(手机)[/td][/tr][tr][td] 负责人[/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r][tr][td] 联络人[/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r][/table] 附件2 [align=center][b] 上海市排污登记质量检查要点[/b][/align][align=center][b](2024年版)[/b][/align] 为落实《上海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2-2024年)》(沪环函〔2022〕137号)要求,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强化本市排污登记管理,落实排污登记单位主体责任,夯实固定污染源监管基础,依据《[url=http://law.foodmate.net/show-206679.html]排污许可管理条例[/url]》《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检查要点。 一、适用范围 本检查要点适用于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以下行业开展排污登记表质量检查,以及指导相关排污登记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屠宰及肉类加工(135)、家具制造(2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电子器件制造(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六个典型行业以及印刷(231)等其他行业。 二、引用文件 本检查要点引用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排放标准和相关文件有更新时,应按新要求执行。 三、检查方式 排污登记质量检查工作采用资料检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资料检查主要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排污登记表的管理类别准确性和填报内容规范性开展检查。若资料检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结合该单位环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文件)等材料进一步开展检查: (一)初步判断属于降级管理或无需登记的; (二)行业类别与生产工艺、主要产品不匹配的; (三)结合排污登记信息判断排放标准明显有误的; (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为需要结合环评文件等材料开展检查的。 对于资料检查存疑,尤其是发现管理类别、行业类别、环保手续等疑似存在问题的,应组织对相应排污登记单位开展现场核查。 四、检查要点 4.1管理类别正确性 结合排污登记表相关信息和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等信息,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上海市浦东新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统称《名录》)进行判定。 4.1.1 降级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疑似降级管理: (一)《名录》明确排污登记单位所属行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为重点管理,且排污登记单位被列入当年《上海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 (二)《名录》明确排污登记单位所属行业全部为重点或简化管理的; (三)结合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主要产品和原辅料等信息,《名录》明确排污登记单位所属行业为纳入重点或简化管理的; (四)排污登记单位在排污登记表“是否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但长期停产”栏目中填报“是”的; (五)其他根据国家或本市要求应当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经检查初步判定属于疑似降级管理的,应结合环评文件或现场核查进一步复核。经复核确属降级管理的,应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并告知排污登记单位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属于降级管理的,应督促排污登记单位及时变更排污登记。 4.1.2 无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疑似无需登记: (一)排污登记单位所属行业明确不属于《名录》中排污许可管理范围的; (二)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料等信息明确不属于《名录》中排污许可管理范围的。 经检查初步判定属于无需登记的,应结合环评文件或现场核查进一步复核。经复核确属无需登记的,应及时告知排污登记单位注销排污登记表,告知单参考样式详见附件1。若存在排污登记单位已关闭或从当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辖区搬离等情形,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按规定注销排污登记表并说明原因。 4.2 登记内容规范性 结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法规规范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等技术文件,对排污登记单位信息、生产工艺和主要产品、燃料、涉VOCs辅料、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和其他信息等九项内容开展规范性审核。 4.2.1 排污登记单位信息 4.2.1.1 基本信息 检查排污登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区县等信息是否填报完整规范。其中,经营场所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区、自贸区保税区和临港新片区范围的,应在“区县”栏目中对应填报上述区域名称。 4.2.1.2 行业类别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结合生产工艺和主要产品等信息,检查登记的行业类别是否正确,原则上应按照行业类别小类(即4位行业代码对应的行业类别)填报。当涉及多个行业时,应逐个填报完整;当排污登记单位存在《名录》中按照通用工序判断管理类别的行业时,应注意不要遗漏相关通用工序。 4.2.1.3 其他 “是否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但长期停产”栏目一般应填“否”。若此处为“是”,应结合环评文件对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主要产品开展检查,并按4.1.1节判断是否存在降级管理。 4.2.2 生产工艺和主要产品 检查排污登记单位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主要产品等内容是否相对应并完整规范填报,是否存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国家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当涉及多个行业时,关注是否按照不同行业分别填报生产工艺、主要产品等内容。 对属于此次检查典型行业和印刷业的排污登记单位,其涉及的主要产品和生产工艺应采用环评文件或按照以下要求完整规范填报: (一)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屠宰单位主要产品应规范表述为猪胴体、牛四分体、羊胴体、禽肉、分割肉等;生产工艺包括宰前准备、刺杀放血、煺毛或剥皮、开膛解体、胴体整修、内脏处理、分割、羽绒清洗等。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单位主要产品应规范表述为中式肉制品、西式肉制品、天然肠衣、畜禽油脂、炼油渣饼、羽绒、清洁蛋等;生产工艺包括原料处理、解冻、分割、腌制、酱卤、搅拌、填充、热加工(含蒸煮、卤制、煎炸、熏烤等)、灌装、提炼、压滤、净化、清洗等。 (二)家具制造业:主要产品应规范表述为桌子、椅子、衣柜、橱柜、床、沙发、床头柜、写字台、木门、木窗、软木质品及整体定制家具、木玩具、木/竹质工艺品等;生产工艺包括机加工/非机加工(含下料、雕刻、打孔、切割、折弯、抛光等)、施胶、前处理(含脱脂、水洗等)、涂装(含调漆、擦色、砂光、烘干、干燥、喷粉、喷涂等)、组装等。若生产工艺填报磷化,则疑似降级管理。 (三)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主要产品应规范表述为钛白粉、氧化铁、颜料、立德粉、染料、密封用填料等;生产工艺应属于单纯混合或者分装,包括配料、投料、混合、粉碎、研磨、拼混、熔融挤出、压片、包装等工艺。若主要产品填报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粉末涂料、溶剂型油墨、能量固化油墨、水性油墨、胶印油墨等,则疑似降级管理。 (四)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主要产品应规范表述为金属件、钢铁件、不锈钢件等;生产工艺包括预处理(含机械预处理、化学预处理)、转化膜处理(含磷化、锆化、硅烷化等)、调漆、涂装(含调漆、涂胶、电泳、喷粉、浸涂、喷漆、刷涂等)、烘干、加热等。若生产工艺填报电镀、阳极氧化、酸洗、电解抛光、化学抛光、热浸镀、淬火、钝化等,则疑似降级管理。 (五)电子器件制造业:主要产品应规范表述为电子管、电子束管、真空电子器件、半导体二极管/三极管、半导体敏感器件、集成电路圆片/封装系列、液晶显示器件、半导体照明器件、光电子器件、磁卡、磁头等;生产工艺包括清洗、表面涂覆、薄膜制备、光刻(含涂布、曝光、显影等)、刻蚀、铜制程、封装、阵列、彩膜、成盒、蒸镀、组装、焊接、检测等。 (六)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主要产品应规范表述为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件、电路板、敏感元件、传感器、传声器、扬声器、电声配件、电子专用材料等;生产工艺包括开料、投料、修边、混合、粉碎、成型、印刷、研磨、清洗、烘干/烧成、电镀、涂覆、点胶、线路制作、刻蚀、电蚀、上胶、钻孔、防焊印刷、表面处理、成型、组装等。 (七)印刷业:主要产品应规范表述为复合包装材料、商标、标签、包装盒、包装纸、纸箱、广告、样本、挂历、塑料包装袋、复合袋、壁纸、建材印刷、纸张、纸板、织物、书刊、海报印刷、容器及瓷、罐类印刷等;生产工艺包括印前加工(含调墨、供墨、制版等)、印刷(含平版印刷、凹版印刷、凸版印刷、柔版印刷、孔版印刷等)、复合涂布(含复合、涂布、上光、覆膜等)、糊盒等。 4.2.3 燃料 检查排污登记单位使用的燃料类别是否与燃料名称相对应,燃料名称填报是否完整规范。 当燃料类别为“其他”时,应关注是否遗漏具体类别;当生产工艺涉及褪毛、提炼、热加工、加热、烘干、干燥、烧成等内容时,应关注是否遗漏年用量大于10t/a的固体和液体燃料、年用量大于1万m3的气体燃料相关信息。固体燃料应为无烟煤、煤制品、焦炭等;液体燃料应为原油、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等;气体燃料应为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其他燃料应为生物质燃料等。若燃料填报工业废料、废液等工业固体废物的,则疑似降级管理。 4.2.4 涉VOCs辅料 检查排污登记单位涉VOCs辅料类别是否与辅料名称相对应,涉VOCs辅料的名称是否采用环评文件或按以下要求完整规范填报。 当辅料类别为“其他”时,应关注是否遗漏具体类别;当生产工艺涉及涂装、印刷、清洗等工序时,应关注是否遗漏年用量大于1吨的涉VOCs辅料信息。涂料、漆类应规范表述为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粉末涂料、各类底漆、面漆、色漆、清漆、水性漆等;胶类应规范表述为胶黏剂、PVC胶、底胶、白胶、密封胶、热熔胶等;有机溶剂类应规范表述为稀释剂、清洗剂、固化剂、擦色剂、润版液、光油、乙酸乙酯、甲醇、乙醇、异丙醇、丙酮以及其他醇类、酮类等;油墨类应规范表述为溶剂型油墨、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UV油墨等;其他类应为香精等。 对属于此次检查典型行业和印刷业的排污登记单位,还应关注以下内容: (一)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原则上不涉及VOCs辅料。若有使用的,应重点审核其行业类别; (二)家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涉及施胶、涂装等工序的,电子器件制造业涉及清洗、有机涂覆、印刷等工序的,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涉及印刷、清洗、点胶、有机涂覆等工序的,不应遗漏年用量大于1吨的涉VOCs辅料; (三)印刷业原则上不应遗漏年用量大于1吨的涉VOCs辅料。 4.2.5 废气排放 4.2.5.1 排放形式 检查是否填报了不符合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除《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规定的六类无组织排放源项外,原则上不应填报无组织排放源。按规定实施有组织收集后逸散的无组织排放源无需填报。 当排污登记表中存在其他无组织排放时,应结合环评文件或现场核查进一步审核,属于车间内排放的,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应选择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填报错误的,应督促排污登记单位及时变更排污登记;确属无组织排放的,应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4.2.5.2 治理设施和工艺 检查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是否与治理工艺、排放形式相对应,污染治理设施和治理工艺是否完整规范填报。原则上,污染治理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从脱硫设施、脱硝设施、除尘设施、VOCs治理设施和其他五类中选择,涉及组合治理设施的,应关注是否逐项列明具体治理设施名称;涉及其他治理设施的,应关注是否填报具体名称和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数量按整套计。 治理工艺应根据上述污染治理设施对应参照环评文件或以下要求规范选取和填报。其中,脱硫设施主要治理工艺为活性炭(焦)法、氨法等;脱硝设施主要治理工艺为低氮燃烧法、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等;除尘设施主要治理工艺为袋式、板式、管式、旋风、滤筒、电除尘、湿式除尘、干式除尘、文丘里、洗涤、离心水膜等;VOCs治理设施主要治理工艺为冷凝法、膜分离法、吸附法、热力燃烧法、催化燃烧法、蓄热催化燃烧法、蓄热式热力燃烧法、洗涤法、生物过滤法、低温等离子体、光催化等;其他治理设施中,除臭设施的主要治理工艺为吸附法、洗涤法、吸收法等,酸性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治理工艺为吸收、冷凝、碱洗等,油烟治理设施主要治理工艺为静电油烟处理、湿法油烟处理等。 对属于此次检查典型行业和印刷业的排污登记单位,还应关注以下内容: (一)涉及VOCs辅料时,不应遗漏VOCs治理设施和工艺; (二)家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原则上不应遗漏除尘设施、VOCs治理设施;涉及碱性废气治理设施的,治理工艺不应遗漏吸收或洗涤等; (三)印刷业原则上不应遗漏VOCs治理设施。 4.2.5.3排放标准 结合排污登记单位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主要产品、燃料和辅料使用等内容,依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检查排污登记单位废气排放口名称、排放标准、排放口数量是否完整合规填报。当同一废气排放口涉及多个排放标准时,应在执行标准名称栏目中选“其他”,按污染因子分别列明执行的排放标准;厂界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无需填报;排放口数量应为整数。 重点检查是否填报已失效的排放标准(本市常见已失效/不适用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附表1);是否错误执行无关联的其他行业标准,如炼钢、制药、水泥、无机化学、锡、锑、汞工业等行业排放标准。对执行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的,应结合环评文件或现场核查进一步复核。经复核确属标准错误的,应督促排污登记单位及时变更排污登记。 对属于此次检查典型行业和印刷业的排污登记单位,原则上应按下述排放标准执行,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因子,确有排放且需要纳入管理的,需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标准的排放限值,环评有更严格要求的也应执行: (一)涉及锅炉废气的,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二)家具制造业:废气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59-2017); (三)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四)电子器件制造业: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3972)和集成电路制造(3973)废气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24)(现有企业于2024年10月1日执行); (五)印刷业:废气执行《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 4.2.6 废水排放 4.2.6.1 治理设施及工艺 检查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是否与治理工艺相对应,污染治理设施和治理工艺是否完整规范填报。原则上,污染治理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从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其他三类中选择;涉及组合治理设施的,应关注是否逐项列明具体治理设施名称;涉及其他治理设施的,应关注是否填报具体名称和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数量按整套计。 治理工艺应根据上述污染治理设施对应参照环评文件或以下要求规范选取和填报。综合污水处理站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主要治理工艺为物理处理法(含沉淀、过滤、除油等)、化学处理法(含高级氧化、臭氧、消毒等)、物理化学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含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生物滤池、SBR、MBR等)、厌氧生物处理法等。 对属于此次检查典型行业和印刷业的排污登记单位,当生产工艺涉及洗涤、清洗等工序时,不应遗漏生产废水;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的,原则上应有综合废水治理设施;综合废水治理设施工艺选择“土壤渗滤”、“稳定塘”的,应结合环评文件或现场核查的方式进一步审核,确属上述情况的,应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4.2.6.2 排放标准 结合排污登记单位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主要产品、燃料和辅料使用等内容,依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和本市相关规定,检查废水排放口名称、排放标准、排放口数量是否完整合规填报。当同一废水排放口涉及多个排放标准时,应在执行标准名称栏目中选“其他”,按污染因子分别列明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放口数量应为整数。 重点检查是否填报已失效的排放标准(本市常见已失效/不适用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附表2);是否错误执行无关联的其他行业标准,如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等。对填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质标准的,应结合环评文件或现场核查进一步复核。经复核确属标准错误的,应督促排污登记单位及时变更排污登记。 对属于此次检查典型行业和印刷业的排污登记单位,原则上应按下述排放标准执行,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因子,确有排放且需要纳入管理的,需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标准的排放限值,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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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名通用代码型号克重原材料工艺表面产品级别产品说明规格施睿康N920XS4.8g丁腈无粉指尖麻面医疗级一次性使用检查手套100只/盒,10盒/箱SML产品特点 "丁腈橡胶,源自泰国优质原料,耐酸碱性、抗穿刺、防静电;不含乳胶蛋白加厚设计,提高坚韧度和拉伸弹性,穿戴舒适同时给予双手更好防护无粉,更易于穿戴指尖麻面,提高指尖触感及抓握力,操作更高效卷边袖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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