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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有关机动车检测机构法人资格要求的讨论

快乐老家

  • 大家帮我探讨一下,有关机动车检测站法人资格的问题.技术监督局要求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现在我们要注册成独立法人企业,但是工商局说技术监督局发的那个认证证书和检验资格许可证是前置手续,要等那个认可了以后才能办营业执照.可是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时候又必须有这个法人证明件.所以我觉的很矛盾,不知道这个要怎么办?正常的手续是什么样子.我们已经以非独立法人的形式认证过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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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ppyjyl

    第1楼2008/04/11

    请看“关于印发《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的通知”


    关于印发《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07]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统一和规范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依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机动车技术检验机构管理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以下简称《补充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技术性能包括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性能、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检测机构包括公安部门使用的机动车安检机构和交通部门使用的交通综合性能检验机构。

      二、国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质认定和检验资格许可制度。申请成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先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

      三、应按照《评审准则》和本通知发布的《补充要求》对申请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进行评审。

      四、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应按其实际开展检验业务的工作场所独立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资质认定。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县(含县级市)级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

      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至少应具备人工、侧滑、灯光、轴重、制动、排放、噪声、速度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公安交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移动式机动车检测线(设备)申请资质认定的,应得到地(市)级以上公安交管部门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的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行政区域内开展工作。

      七、 申请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性能检验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非独立法人的机动车性能检验机构已经取得计量认证资质认定的,在其复查时,应完成独立法人注册。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动车安检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予受理其申请。如需申请资质认定的,必须由地(市)级以上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受理其申请。

      八、本通知规定与以前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九、本通知有关规定和补充评审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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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ppyjyl

    第2楼2008/04/11

    看来你们的情况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有资质认证证书、没有取得检验资格。像这种情况,应该在资质认证证书复查的时候完成独立法人注册,否则原则上质监局是不受理的。但你们可以通过地(市)级以上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详见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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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ppyjyl

    第3楼2008/04/18

    楼主的问题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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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lsdgs

    第4楼2008/09/04

    解决是解决了,我们已经完成了独立法人的注册,但是还没有复查评审,我觉的很头痛,关于这个资质认定的程序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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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lsdgs

    第5楼2008/09/04

    我总觉得这个行业的资质认定程序还没有标准的版本.不管是管理部门还是我们受管理部门我都觉的很乱.也不知道是我学的太少了,反正我很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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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lsdgs

    第6楼2008/09/04

    我总觉得这个行业的资质认定程序还没有标准的版本.不管是管理部门还是我们受管理部门我都觉的很乱.也不知道是我学的太少了,反正我很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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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lsdgs

    第7楼2008/09/04

    我总觉得这个行业的资质认定程序还没有标准的版本.不管是管理部门还是我们受管理部门我都觉的很乱.也不知道是我学的太少了,反正我很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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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lsdgs

    第8楼2008/09/04

    我总觉得这个行业的资质认定程序还没有标准的版本.不管是管理部门还是我们受管理部门我都觉的很乱.也不知道是我学的太少了,反正我很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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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越时空

    第9楼2008/09/04

    是比较复杂的,以前公安管,现在质监管,但同时工商也管,多头管理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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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m4980

    第10楼2008/10/17

    有同感!作了两个星期的监督评审整改(头通),今天交到市质监局结果不合格(更头通),如果严格按照各种文件要求那我们的工作根本无法进行。

    ylsdgs 发表:我总觉得这个行业的资质认定程序还没有标准的版本.不管是管理部门还是我们受管理部门我都觉的很乱.也不知道是我学的太少了,反正我很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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