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金星
第1楼2008/07/15
二、CEN 标准的分类统计
到 2006 年底, CEN 标准的总数达到 12 357 项,其中技术规范 (TS)289 项、技术报告 (TR)133 项、研讨会协议 (CWA)260 项、欧洲预备标准 (ENV)202 项、 CEN 报告 (CR)120 项、欧洲标准 (EN)1l 353 项 ( 包括 641 项修改单 ) ,因此如果不计修改单, 2006 年底 CEN 制定的欧洲标准数量为 10 712 项。在这些欧洲标准中有 1 825 项是直接支撑欧盟指令的协调标准。
2006 年, CEN 批准发布了 1 472 项标准,其中欧洲标准 1 287 项、技术规范 101 项、技术报告 53 项、研讨会协议 31 项。另外, 2006 年底, CEN 还有 3 510 个工作项目正在进行中,其中包括 600 项协调标准制定项目。
CEN 管理中心 (CMC) 本身并不销售欧洲标准,所有的 CEN 标准都需要从 CEN 国家成员 ( 各国国家标准组织 ) 获得。
CEN 批准发布的欧洲标准主要覆盖了 15 个领域,具体为: (1) 化学:主要包括碳氢化合物燃料、生物燃料、胶粘剂、民用爆炸品等; (2) 建筑和市政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建筑用产品、材料和装备、防火、土工织物等: (3) 家用物品、运动和娱乐:主要包括玩具、体育、运动及运动场所设备、纺织品、烟火等: (4) 环境: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废物填埋和生态标签等; (5) 食品:主要包括食品成分分析、动物饲料、质量保险、食品包装和运输等; (6) 通用标准:主要包括认可、认证、试验,以及照明、声学和振动等; (7) 医疗:主要包括医疗设备、注射和诊断设备、眼睛和牙齿健康用的材料和设备等; (8) 职业健康和安全:主要包括个体防护装备,如保护耳朵、眼睛和呼吸道的装备等; (9) 加热、制冷和通风:主要包括燃气用具、燃油设备、固体燃料设备、冰箱、热泵等; (10) 信息社会:主要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电子欧洲计划等; (11) 材料:主要包括钢、铜、铝、铅、锌、锡,以及纸张、皮革、纤维和塑料等; (12) 机械工程:主要包括机械安全、压力设备、锅炉、管道、油箱等; (13) 服务:主要包括用来规范合同和培训的标准,如在运输、旅游和邮政服务时需要签订合同和适当的资质培训; (14) 运输和包装:主要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的互操作性、航空、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废包装等; (15) 公用事业和能源:主要包括水汽供应、电力工程、热电联产、废水处理、太阳能等。
三、关于我国标准类型的建议
1 .关于开展我国标准类型研究的建议
CEN 标准的类型有欧洲标准 (EN) 、技术规范 (TS) 、技术报告 (TR) 和 CEN 研讨会协议 (CWA) 。这些标准类型对应于 ISO 的标准类型。不同的标准类型针对不同的市场和社会需求,提供更加灵活的标准解决方案和更加快捷的标准化服务。但是,社会上也普遍反映标准类型太多,导致用户混淆。目前, CEN 和 IS0 正在研究其标准的类型,以便解决这种用户混淆的现象。建议我国开展标准类型研究,特别是 CWA 形成机制研究,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既有利于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标准,又有利于标准实施的标准类型及其形成机制。
2 .关于开展标准修改单形式研究的建议
自从 2006 年 3 月 1 日起, CEN 不再单独发布欧洲标准修改单,代之以出版“整合版本” (Consolidated Version) 。“整合版本”是将修改单的内容直接在标准文本上修改,并在前言中注明修改处,在正文中标记修改处,整合版本不是修改版。如针对欧洲标准 EN 12 : 2005 ,整合 2006 年第 l 号修改单后的整合版本的标准编号为: EN 12 : 2005+A1 : 2006 ;而针对 EN12 : 2005 的修改版标准代号则为: EN 12 : 2007 。截至 2006 年底, CEN 已经发布了 7 项标准的整合版本,另外还有 70 项修改单正在被整合到相应的欧洲标准中,此举极大地便利了标准用户。目前我国标准修改单没有与对应标准文本整合,用户通常不知道是否有修改单,有多少修改单,哪些修改单是有效的。这给用户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和不便。标准“整合版本”的引入将极大地方便用户,用户只需要购买“整合版本”就能了解标准的最新信息。另外,欧盟指令也有整合版本的做法。建议我国研究 CEN 标准“整合版本”的做法,提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标准修改单发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