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吸收光谱(AAS)
夜市
第1楼2008/07/28
同意楼主对仪器检出限,方法检出限理解。至于定量检出限我看过资料还有用3倍方法检出限表示的。仪器检出限并非是一个定值,每次做的标准曲线斜率也不尽相同,不涉及稀释倍数,但是方法检出限要考虑取样量和定容体积。
llscmary999
第2楼2008/07/28
这确实是个问题。多人有多解。我也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确切答案!!
k_diamond
第3楼2008/07/28
关于楼主第2个问题,我觉得楼主的算法本身是没错的。就是说对于同一种样品,由于称样量的不同导致报告上最后不同的检出限都是对的。但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给出一个合理的检出限,就上例来说,我认为没有必要给出0.05mg/L,溶液本身做出的就是0.004mg/L,你能保证重复性就那么好?万一作出0.006mg/L呢?因此在允许的条件下还是尽量放宽报告上的检出限,至于放宽多少并没有定量标准,合适为好。
第4楼2008/07/28
这样处理是为了规避风险吧!
zhx_fs_ln
第5楼2008/07/28
仪器检出限没的说,方法检出限有很多方法标准上都直接给出,也就意味着当每次进行检验的取样量,稀释倍数大体相当时,可以认为方法检出限都是一致的,没有必要每次都去计较检出限;我的理解:当读数低于仪器检出限可以认为仪器读数为0(未检出),当计算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可以认为结果为未检出。
wangjia7112
第6楼2008/07/28
是的,方法检出限根据方法具体来的
bochg
第7楼2008/07/28
直接乘3的做法有缺陷
yayiyayiyou
第8楼2008/07/28
写报告的检出限是指方法的检出限,楼主写的没错.
摩尔
第9楼2008/07/28
GB/T5750.3-2006里有详细的说明,楼主可以去看一下
zjchen3189
第10楼2008/07/28
这样做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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