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
老兵
第1楼2011/05/20
附件:
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方案
为了全面提高环境监测系统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监测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响应及时、行动到位、数据准确、建议可用,本着实践、实战、实用和自行演练为主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定于2011年举办全国环境监测应急演练活动(以下简称“演练活动”)。老兵
第2楼2011/05/20
三、演练主要内容
本次演练活动以水污染事件为例,污染物通过随机配发的监测盲样确定,盲样物质有无机物、重金属、有机物等。演练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内部环境监测应急任务的下达和应急监测工作终止程序的合理性;应急监测方案编制和应急监测报告编写的科学性;应急监测准备和应急监测工作程序的规范性;监测盲样分析数据的准确性。
四、演练单位、地点和时间
全国31个省(区、市)环保厅(局)和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参加演练活动,人数不限。
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自行选择一处可以采集水样的地方,作为演练活动第一个采样点的模拟现场。
演练活动拟于2011年8月16日举行,时间为一天。
五、准备工作
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统一的演练模拟污染事件场景。
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随机配发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演练监测盲样。演练模拟污染事件场景资料和监测盲样由各省(区、市)环保厅(局)妥善保管,演练当天交给演练队伍进行分析。
3.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自行选择的模拟现场,交通要方便,采集水样便利,有一定的场地。
4.各省(区、市)环保厅(局)应急监测队伍赴模拟现场,采样结束后分发监测盲样。
六、具体要求
1.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演练活动,应急、监测、监察、信息、宣传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和协同工作,确保应急监测工作正常进行。承担演练的监测机构要做好日常的应急监测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监测工作能顺利进行。环境保护部届时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省(区、市)环保厅(局)现场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2.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的应急监测方案和编写的应急监测报告要及时报送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演练活动不进行评分和排名。
3.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适当加强演练活动的对外宣传,及时报送简报反映各省开展演练活动的进展情况,演练结束后要编写总结报告报送环境保护部。
老兵
第8楼2011/07/12
根据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的补充通知:本次演练活动以水污染事件为例,场景模拟如下:2011年8月16日上午9时许,一辆装有某种化学品的罐车在公路运输过程中意外翻车,造成罐车内化学品泄漏,泄漏的化学品进入紧邻公路边的一条河流,对河流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在该河流下游是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接到报警后,应急监测工作就此展开(不考虑周围环境空气及土壤受到的影响)。
演练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将派专家小组(由2-3名专家组成)分赴各地,观摩评估演练活动开展情况。专家小组定于2011年8月15日到达各地,并在演练当天依据《现场演练情况检查要点》对现场演练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