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861-2007《酶标分析仪》给出的吸光度示值误差限不合理
刘彦刚
江西省萍乡市计量所
我所自2010年酶标分析仪(以下简称酶标仪)建标以来,工作中发现酶标仪吸光度示值误差检定合格率不合常理的低。从测得可以看出,主要是标称吸光度为1.0和1.5时,合格率低。为了分析其原因,对我所标准光谱中性滤光片,其生产者2010年给出的首检结果和我所2011年送上级检定结果进行比较。我所标准光谱中性滤光片,2010年和2011年检定结果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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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JJG861—2007《酶标分析仪》(以下简称《规程》)之第3章 计量性能要求:酶标仪吸光度示值误差限为±0.03。《规程》之第5.1.3.2款 光谱中性滤光片:吸光度标称值分别为0.2,0.5,1.0,1.5(不确定度≤0.01)。可知标准的年稳定性,变化量应≤0.01。而现在对于标称吸光度为1.0和1.5时,变化量都大于0.01,有的甚至接近被检仪器吸光度示值误差限的绝对值0.03。
为了核查我所的标准光谱中性滤光片,分别用我地区市药检所的北京普析的TU-1901型和日本岛津的UV-2550型,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检测我所的标准光谱中性滤光片,检测结果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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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测的结果可以看出:当标称吸光度为0.2和0.5时,两台分光光度计检测结果相差量只有620nm和630nm时略大于0.01,分别为0.012和0.011;当标称吸光度为1.0和1.5,两台分光光度计检测结果相差量均大于0.03。难道用于首检我所标准光谱中性滤光片的分光光度计和我所上级的分光光度计,以及我地区市药检所的两台分光光度计中,有三台都有问题,这不太合符常理。自然要怀疑我所标准光谱中性滤光片的吸光度均匀性和清洁度,但该怀疑很快就被消除了。因为实际检定时,一块标准光谱中性滤光片能”一”字均匀排开同时测到3个酶标孔处的可信吸光度,而实测结果表明同组数据极差一般都小于0.005。何况我所酶标仪才新建标,标准光谱中性滤光片使用还不到二年。
所以,怀疑《规程》给出的吸光度示值误差限是否合理?标称吸光度分别为0.2,0.5,1.0,1.5时,吸光度示值误差限±0.03对应的透射比误差限如表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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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3的数据可见:虽然标称吸光度分别为0.2,0.5,1.0,1.5时,吸光度示值误差限均为±0.03,但对于标称吸光度为0.2时,对应的透射比误差限约达±4.0%,而JJG178—2007《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以下简称JJG178),给出的最低一级(ІV级)的透射比误差限也只是±2.0%;标称吸光度为0.5时,对应的透射比误差限约±2.0%,与JJG178给出的最低一级的透射比误差限相当;标称吸光度为1.0时,对应的透射比误差限约±0.7%,只是略大于JJG178给出的Ⅱ级的透射比误差限±0.5%;而对于标称吸光度为1.5时,对应的透射比误差限约±0.2%,只有JJG178给出的最高一级(І级)的透射比误差限±0.3%的三分之二,这显然是大多数酶标仪都很难达到。可见《规程》给出的仪器计量性能要求,对于标称吸光度0.2,0.5,1.0,1.5均要求吸光度示值误差限为±0.03是不合理的。
对于分光光度计、生化分析仪和酶标仪等光度测量仪器的检测元件,不管是光电池,还是光电管等,其输出信号都是与接收到的光能成正比。显然用透射比标度线性好,而用吸光度标度线性就很差,因吸光度 与透射比 的关系如下:
A= -lgT (1)
对上式求微分得: dA= -1/(Tln10)•dT (2)
通过式(2)给出的dA与dT关系,可以求出表2给出的用TU-1901和UV-2550检测我所标准光谱中性滤光片的结果中,吸光度为1.0和1.5时,吸光度相差最大的0.102和0.111,对应的透射比相差量为2.3%和0.8%。很显然作为两台分光光度计,分别测时同一被测量时,有上述相差量是能容忍的。特别对于吸光度为1.5时,虽然吸光度相差达《规程》给出的被检酶标仪允许误差限绝对值0.03的近四倍之多——0.111,但将其换算为透射比相差量只有0.8%,较JJG178给出的III级的透射比误差限的绝对值1.0%还小。
为了尽可能在全量程范围内等准确要求仪器,对于酶标仪最好还是向分光光度计一样,虽然使用者主要是测吸光度。但检定时,作为对仪器计量性能的要求,还是检定线性好的透射比,并用透射比来给出各级别仪器的误差限。如果实在觉得酶标仪检定透射比,并用透射比给出仪器的误差限不好,还是要检定吸光度,并用吸光度给出仪器的误差限也可以。据说国外的光度测量仪器是检测吸光度,并用吸光度给出各等级仪器的误差限。但是,应该在合理地确定酶标仪应达到的透射比误差限后,根据式(2)给出的 与 关系,给出标称吸光度分别为0.2,0.5,1.0,1.5时的吸光度误差限。例如:约定透射比误差限为±2%,则不同标称吸光度时的吸光度误差限如表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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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程》还没有合理化之前,对于标称吸光度为0.2和0.5时,按《规程》给出的误差限,判定被检酶标仪。当标称吸光度为1.0和1.5时,如果吸光度示值误差小于表4给出的吸光度误差限时,出具校准证书;如果吸光度示值误差大于表4给出的吸光度误差限时,出具不合格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