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在线上看到一条新闻,蛮有趣的,转过来和大家分享一下。虽然这其中有一些宣传的成分在,不过法规的内容还是值得大家重视一下的。 2011年8月份以来,各国的化学品法规更新动作频频,可谓风起云涌。 中国GHS法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条例》方面: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审议通过,并于8月5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41号令公布。而在10月份,国家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10月10日公开发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11月18日前提出意见。意见征集完毕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修订《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12月1日期正式实施。届时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时必须提供中国GHS要求下的SDS和标签。(新闻链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cazjgg/201110/20111000350808.shtml) 中国版REACH、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方面:自从去年10月颁布以来,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开展与法规相关的技术标准的研究,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环境部于2011年9月26日发布了《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和《新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导则》(征求意见稿),要求有关单位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材料进行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新闻链接国家环保部网站: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109/t20110930_217940.htm) 欧盟REACH法规方面:10月3-5日,欧盟REACH执法论坛举行了第十次全体大会,大会回顾了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中针对分阶段物质的注册义务和供应商提供的SDS;而第三次联合执法行动的重点将再一次审查注册义务的履行,监管范围涉及委托OR注册的证书、海关当局控制物质进口方面的合作情况等;在联合执法行动以外,欧盟部分成员国还将试点进行对中间体注册证书的执法审查。对比此前在欧盟各地海关发生的多起以不能提供注册证明文件为理由拒绝产品入关的消息,可见欧盟对于REACH法规的重视程度。(新闻链接3) 在此期间,日本、美国等国的化学品法规同样日趋完善,监管与执行都将更上一层楼。国内企业面临的法规合规考验成为横亘在企业面前的一道分水岭,如何正确面对法规、了解法规并且成功应对各种法规,成为了各个企业的当务之急。 记者于日前获悉,为了让众多化工企业能够了解最新的国际化学法规进展情况,面对面接触化学品法规制定和执行当局,由杭州华测瑞欧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主办的国际化学品法规技术峰会将于2011年11月29-30日在杭州举行,今年是国际化学品法规技术峰会举办的第三个年头。主办方邀请了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中国环境部化学品登记中心(CRC-MEP),欧洲化学工业协会(CEFIC),美国国家环境保护部(US EPA),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NRCC),日本海外环境协力中心(OECC),美国Society for Chemical Hazard Communication (SCHC)等法规制定方与执行当局的代表,巴斯夫、拜耳等世界500强化学企业代表都将齐聚杭州,共同探讨化学品法规应对策略。相信此次峰会能为各国企业应对化学品法规带来更多利好消息,我们拭目以待。